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高效课堂精品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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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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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1.20 MB |
| 发布时间 | 2025-02-11 |
| 更新时间 | 2025-02-11 |
| 作者 | 黄国兴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5-02-11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0376603.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做是5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
迈出创业第一步
2
8.2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市场竞争讲公平
1
思维导图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2
核心知识:
一个性质:我国税收的性质
两个必要性:保护消费者的必要性、依法诚信纳税的必要性
三大权利:消费者的三大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三大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1
4
产品质量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制定产品质量法是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总之,这两部法律的共同目标都是引导经营者履行提高产品水平的义务、承担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最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探究与分享】当你在超市面对琳琅满目的货物时,当你在电商平台上浏览商品网页时,
你会……
探究问题:(1)消费者可以用哪些方法来判断产品的质量?
(2)经营者如何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自己的产品?
课堂探究
提示:(1)作为消费者,判断产品的质量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熟悉、了解相关产品标准,做到心中有数;了解名牌产品的特点,选择有保障的品牌;了解该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参考其他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评价;从产品本身出发,了解其售后服务、质量、性能、有效期限等信息,评估其质量水平;通过相关部门或权威网站,查询产品合格情况;等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因此,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通过多种途径观察、分析,谨慎选择,以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2)作为经营者,为了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自己的产品,应该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品牌形象。第二,提高自己的生产经营水平,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第三,经营者必须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保护消费者权益
1.原因: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拓展】“信息不对称”这个术语来自经济学,通俗地说,就是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或者说我知道的不如你知道的多,反过来也成立。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2.措施: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意义:
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探究与分享】小李一家去某旅游景点餐馆吃饭。结账时老板声称,小李所点的那盘生蚝不是25元一份,而是25元一只。原来餐馆门口的价目单显示“海捕生蚝25元”,在价目单的最下方有一行小字,注明“以上海鲜单只计价”。小李认为他点菜时询问过菜价,服务员并未作相应的提示。为此,双方争执不下。
探究问题:小李哪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
课堂探究
提示:作为消费者,小李的知情权受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餐馆作为经营者用有误导性的信息标注商品价格,并且在小李询问时没有明确告知真实价格,没有依法履行经营者的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小李的知情权。
作为消费者,小李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提示】民法典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无论是在经营活动中还是在消费过程中,安全都是第一位的。这里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涉及消费者的生存与健康利益,是消费者所享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这一权利得不到保障,消费者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
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2)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拓展】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必须在法律上对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加以尊重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拓展】消费者的其他权利
(1)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2)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5)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怎样理解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
(1)我国有关规定消费者权利和经营者义务的法律包括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它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都可依法保护其权益。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此可见,消费者的权利,就是经营者的义务。
重点突破
(2)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并且,经营者如果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提醒:诚信经营的必要性
(1)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经营者规模的不断扩大,消费者很难分辨出商品的实际品质。
(2)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一些不法厂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3)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出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三、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2.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提示】消费维权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②当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③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④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
例1:“本店禁止自带酒水,如果自带,必须支付餐费的15%作为‘开瓶费’。”这样的规定( )
①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方式的权利
②说明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企业可以自主规定
③侵害了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
④反映了市场的发展还不完善、不规范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①④符合题意;企业有自主经营权,但企业的规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必须遵循市场交易的原则,不能妨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②错误;该规定没有侵害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③排除。【答案】C
C
2.随着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扫码点餐成为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扫码点餐新颖便利,但也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新问题,并引发社会争议。由此可见( )
①消费者同意扫码点餐后即向经营者发出要约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②市场主体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优化扫码点餐服务方式
③商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坚持依法经营
④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A.②④ B.①③ C.②③ D.①④
C
【答案】C【详解】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要依据受要约人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承诺,按规定作出承诺的,要约条款成立,合同产生效力,且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①错误。
②③:扫码点餐新颖便利,但也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等新问题,并引发社会争议。这说明市场主体应树立“科技向善”的理念,优化扫码点餐服务方式,商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坚持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②③符合题意。
④:本题强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没有涉及安全消费权和消费公平,排除④。故本题选C。
3.在某商场推出的“一等奖为价值2000元的家电一台”的促销活动中,李先生获得一等奖,奖品是一台旧冰箱。李先生要求更换新品,商场以“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为由拒绝更换。此事表明( )
①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规范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③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④商家的竞争手段都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合理选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答案】A【详解】①②:商家宣传“一等奖为价值2000元的家电一台”,李先生获得奖品是一台旧冰箱,李先生要求更换新品,商场以“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为由拒绝更换。此事表明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规范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故①②正确。
③:消费者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材料体现了商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故③错误。
④:市场上也存在不正当竞争,不是所有竞争手段都是合理的,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4年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投诉数量居前的是食品安全、标识不详细等问题,如外卖、堂食中使用了预制菜却没有告知顾客。针对这一问题,餐饮企业应( )
①详细标识预制菜品信息,切实尊重消费者权利
②完善预制菜的法律依据,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
③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预制菜品的质量
④加强预制菜的行业监管,出台统一的行业标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答案】B【详解】①③:经营者应诚信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消费的权利等权益,餐饮企业应详细标识预制菜品信息,提高预制菜品的质量,故①③说法正确。
②:完善法律依据的主体是立法机关,企业无法完善法律,故②说法错误。
④:政府应加强监管,出台行业标准,主体不是企业,故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依法纳税是义务
2
27
【探究与分享】
探究问题:结合生活经验,说说小禾一家的收入可能涉及哪些税种。
提示:小禾的爷爷奶奶种庄稼的收入属于承包集体土地的经营收入,在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废止前要缴纳农业税,现在该税已经取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爷爷奶奶饲养的家畜销售后的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禾的爸爸取得的收入是合伙经营的收入,国家对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禾的妈妈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禾获得的奖金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1.税收的性质: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要求: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重要性。
①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②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一减一增”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在古代,农业税一直被称为“皇粮国税”。历史上记载的农业税收有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汉代的“租赋”、唐朝的“租庸调”、民国时期的“田赋”等。2006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废止,这项实行了2600多年的税收被全面取消。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这部法律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
【相关链接】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作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重要决策,从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的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我国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①增值税的含义:以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增值额的含义: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③增值税的最大特点: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提示】2016年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增值税成为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缴纳的主要税种,也是我国第一大税种。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据规定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是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减少了重复征税。
2.企业所得税。
(1)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2)适用范围: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提示】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企业所得税制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需要而不断变化。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此,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并且将基本税率下调至25%,为内、外资企业在同一税收制度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也在较大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3.个人所得税。
(1)含义:
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提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探究与分享】1980年,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法分别于1993年、1999年、2005年、2007年、2011年、2018年进行修正。其中,关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变化如下图所示。
探究问题:根据上图,分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变化的特点,并探究变化的原因。
提示:从1980年到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经历了五次调整,具体变化为:1980年800元/月、2005年1600元/月、2007年2000元/月、2011年3500元/月、2018年5000元/月。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基本减除费用的标准不断提高,2005年后调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频率更高,调整幅度也不断增加。这说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大幅下降,中等以下收入群体收入增加,个税发挥着调节过高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2018年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使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图解】
(2)地位:
个人所得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税种。
(3)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4)意义: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
对象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应税所得额
纳税人 生产经营者 我国境内企业(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除外) 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
负税人 消费者 企业自己 个人自己
作用 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意识。
【总结】比较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影响很大的税种
重点突破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增值额 个人所得
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居民个人,从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在我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从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特点 只对增值额征税 按应税项目不同,分别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作用 避免重复征税、偷漏税行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2.正确理解依法纳税
(1)原因:从税收的地位看,税收是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来源;从税收的作用看,税收为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提供物质保障;从我国税收的性质看,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看,公民在享受国家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承担义务。
(2)措施:从国家方面讲,应该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税人员的素质;从公民方面讲,应该增强纳税人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并积极关注国家对税收的征管和使用,以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
知识拓展:如何分清和把握好税收的基本特征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
区
别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征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 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要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对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代价 征税对象、税率由税法规定,不能随意改变
联
系 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它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无偿性的保障;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又决定了它必须具有固定性
知识延伸: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有两个概念: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实际生活中,有的税收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有的税收虽然由纳税人缴纳,但实际上是由别人负担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税负的转嫁问题,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一般来说,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很难转嫁,纳税人同时又是负税人;而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容易使税收负担由生产者或销售者转移到消费者或购买者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负税人与纳税人往往不一致。
例题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专项附加扣除。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
①能确保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②能避免个人重复征税
③可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 ④有利于释放居民的消费潜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但不能确保诚信纳税,①错误;增值税能避免对一个经营额重复征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与重复征税无关,②错误;实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能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从而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促进居民消费,③④符合题意。【答案】D
D
王某到某超市购买了一台微波炉,并向售货员询问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售货员未作解释,说:“说明书很清楚,自己看就是。”王某将微波炉拿回家,按照使用说明书使用,没几天,微波炉发生爆炸,炸伤了自己和妻子。当王某向商家要求赔偿时,超市以种种理由予以拒绝。
情境与教材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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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超市的做法不恰当,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安全消费的权利。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没有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王某向售货员询问微波炉的使用方法,售货员未作解释,没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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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一种店内产品统一定价为“×元”的小店铺已经在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其中以销售日用品为主的“2元店”无疑是最为活跃的一种,它们的存在,既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方便,也给伪劣产品提供了藏身之地。“高露洁”牙膏拧开后却发现和正品不一样,标明为“蚊不叮”牌的花露水开盖后有刺鼻的香精味道,店内还有许多和市面上存在的商标类似的商品。对于这种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很多消费者都显出了“宽容”,没有人刻意追究这些产品的来历、生产日期等。
试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上述“2 元店”的行为进行分析。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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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上述“2元店”假冒或者仿冒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的竞争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元店”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②上述“2元店”经营者没有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也没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2元店”售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商品,也不能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
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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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于在个体摊贩王某处挑选皮鞋,王某介绍一双皮鞋让小于试穿,小于感觉不合适,便脱下来要走,但王某执意要小于买下这双皮鞋。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小于的( )
A.自主选择权 B.人格尊严权
C.安全消费权 D.知情权
解析:依据材料信息可知,王某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小于的自主选择权,A正确。B属于人身权范畴。C、D两项虽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范畴,但与材料不符。答案:A
课后强化训练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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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2.某木地板销售商宣称,其所售产品是总部在境外的一家跨国公司生产的国际知名品牌,但据央视报道,该产品的国际品牌身世纯属杜撰。从材料中可知,该木地板销售商( )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②没有标明商品真实名称和价格
③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的真实信息 ④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③符合题意,从材料中可知,该木地板销售商对其品牌做虚假宣传,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其商品的真实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不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是否标明商品真实名称和价格;④不符合题意,材料中销售商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答案:B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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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历史 必修1 第一单元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3.“不光不能挑了,想多买点、少买点都不行,盒里装几个就只能买几个!”想买1千克苹果的陈女士非常纳闷儿,家门口几家水果店都“升级”了,但是买水果却比以前更麻烦:很多水果都被分装进塑料盒,只能论盒买。上述行为( )
①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不能真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 ④是提高商家利润的关键途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②符合题意,消费者不能自主挑选水果,无法准确知道水果盒中水果的真实品质,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得不到有效保障;③不符合题意,材料没有体现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④说法错误,水果论盒卖不一定就能提高商家利润。答案: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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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4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在其官网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共计有143家公司对外开具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所辖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对涉案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 或将涉案公司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要改变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状况,必须( )
①促进生产专业化发展,以扩大生产规模 ②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不法行为 ③加强税法教育,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④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大幅降低税率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错误,扩大生产规模并不能改变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状况;②③正确,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依法打击不法行为,加强税法教育,提高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有利于改变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状况;④不符合题意,大幅降低税率属于财政政策内容,并不能改变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状况。答案: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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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面营改增以后,我国率先大幅减税降费,将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大幅度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负,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可见,全面营改增的目的是( )
①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②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培育新动能
③加快城镇化建设 ④提高纳税税率,加重企业负担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②是全面营改增的目的;③不符合题意,加快城镇化建设与题意无关;④错误,材料中全面营改增重点是降低纳税税率,减轻企业负担。答案: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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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针对引发广泛讨论的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专家指出:“个税改革应‘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如果只是关注起征点,则不会看见森林。”提高个税起征点(免征额) 仅仅是掀开个税改革的一角,序幕揭开的背后,还有更关乎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还有更多需要综合考虑的因素。下列措施符合“既见树木,又见森林”的是( )
①综合考虑居民生活成本,探索灵活和公平的扣除(免征税所得)政策 ②免征额上调的越高越好,最大程度降低人们的税收负担 ③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免税,扣除标准完全统一 ④统筹各部门涉税信息,真实地掌握个人、家庭收入,补齐税收征管短板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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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强调个税改革不能只看到起征点的上调,要综合考虑到税收其他环节的配套改革,同时还要考虑到其他相关的社会因素,综合考虑,①④正确;免征额并非越高越好,过高会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从而影响国家职能的正常发挥,②不选;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专项费用不同,扣除标准要因人而异,不能完全统一,③不选。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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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某市全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立案256起,涉案1500余万元,罚没金额40余万元。这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收效非常明显。
(1)从消费者角度分析,为什么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2)就此案分析诚信经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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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①假冒伪劣商品如果被消费者购买,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等合法权利将受到侵犯。因此,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②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2)诚信经营不仅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并最终增进社会整体福祉;可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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