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做是5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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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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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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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权利义务一致】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民法首先要明确民事权利,并由此确定民事义务,然后再规定相应的民事责任,从而在民事权利被损害的情况下,为权利人提供法律救济,保护民事权利。——“无救济则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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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框逻辑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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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小壮
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⑴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中小壮与小杰在校期间打闹玩耍,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花费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小壮的父母和学校都要承担侵权责任,请问案例中法律保护了谁的权益,行为人指的是谁?
(1)保护了小杰的权益;
(2)行为人小壮和他俩所在的学校。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P32一段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 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重点) P32-1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①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②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重点突破〗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还在)是否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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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
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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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连一连:
侵权行为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的,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主要适应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于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探究与分享】
君子报仇,十年真的不晚吗?
诉讼时效含义: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
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
关于诉讼时效
(补充、了解)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重点) P33-1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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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P33末段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电梯劝烟猝死案】
探究与分享:P34
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吴某赔偿1.5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法院作出上述二审判决的理解。
案例
分析
分析: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进行劝阻,自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
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身为医生的吴某好言劝阻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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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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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题外话: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6.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甲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
②乙疏于管理导致牛撞翻蜂箱,与丙的受伤存在因果联系,丙可向乙提出赔偿要求
③甲侵犯了丙的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④乙应该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解析: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承担侵权责任,①不选;
乙饲养动物过失致人损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入选;
丙被蜇伤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③入选;
甲与乙饲养动物与丙受伤有因果关系,均负有法律责任,④不选。
比较项 特点 举例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过错推定
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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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和谐: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P34末段
【易混易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 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免责与约定免责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注意: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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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行为的性质与分类:
(1)性质:
是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法律保护的利益的行为;
是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是要承担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形式的侵权责科南北司任的行为。
(二)分类:
〖重点突破〗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故 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 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2、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内 涵 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
行为人是否有过错 有过错 不一定有过错
举 例 ①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②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②生产者产品责任;
③环境污染责任欢
相关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核心关注]
九种方式: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两种规定: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侵权责任的其他规定。
1.下列关于侵权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制造商和经销商不得以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由而免责
B.甲工厂把废水排入河流,导致下游一鱼塘的鱼虾大量死亡,若工厂能够证明排放废水达到国家标准,则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三岁的甲在幼儿园追逐中受伤,幼儿园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
D.甲被某小区高空坠物砸伤,法院以物业公司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为由判令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庭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A
[解析] 甲购买了一部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制造商和经销商应承担侵权责任,不得以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为由而免责,A符合题意;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环境污染者属于无过错责任,无论过错与否都应承担侵权责任,B排除;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在教育机构侵权纠纷中责任划分的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C错误;
高空坠物类案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错误。故选A。
2、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 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 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 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 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答案 C 解析: A混淆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B恢复原状要注意被损害的物是否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性。C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D项18万元超过了实际损失,违背了民法公平原则。
C
3、王明和李阳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资金不够,便向李阳借了2万元,并说好1年后一定还上。可是,后来王明做生意亏本无力偿还债务。李阳碍于情面也没有要求王明还钱。一晃5年过去了,若李阳对此事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一定要出示证据
B. 法院不再支持李阳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
C. 法院会为李阳讨回借款
D. 王明应立即返还借款
答案 B 解析: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不再支持其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故选B。
B
4. 李先生养了一只宠物狗,某日牵狗绳遛狗时,行人王先生不小心踩到狗爪,宠物狗受惊咬伤王先生。在本案中( )
A.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存在过错,
承担侵权责任
B.李先生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应承担侵权责任
C.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D.王先生行为使宠物受惊咬伤自己,李先生不承担侵权责任
C
【解析】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没有过错,A项排除;
即使李先生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B项排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因此,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C项正确,排除D项。
5.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 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 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 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 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解析】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排除①;侵权责任可以合并使用,排除②;
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入选。
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诚信原则,④入选。故D项正确。
6、甲公司为宣传企业购买了搜索引擎运营商某虎公司的搜索广告业务,在3年内间断使用同行业乙公司的名称为关键词对甲公司进行商业推广,导致通过案涉某虎公司搜索引擎搜索乙公司关键词,结果页面前两条词条均指向甲公司,乙公司的官网词条却相对靠后。在该案例中( )
①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人格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对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某虎公司侵犯了乙公司姓名权,应承担连带责任
④某虎公司违背了民法基本原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①②:在该案例中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人格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对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甲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①②正确。
③:是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合法权利,不是某虎公司侵犯的,③排除。
④: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额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本案中某虎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某虎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④排除。故选A。
7、周某在郑某的Z汽贸公司以22.5万元购买了标价为25万元的一辆奥迪二手车,购买不久出现故障,周某送车维修时,被告知该车属于泡水车,遂找到郑某就交易时未告知实情讨要说法。本案中( )
①标价25万元是Z公司出售奥迪二手车发出的要约
②Z公司售卖泡水车,与周某的汽车买卖合同不成立
③因郑某欺诈,周某与Z公司的汽车买卖合同无效
④周某可要求郑某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①:“标价25万元”价格明确,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①符合题意。
②:周某以22.5万元购买了该公司这辆奥迪二手车,说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买卖合同成立,②错误。
③:周某买的是二手车,郑某“未告知实情”,未履行告知义务,使周某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属于欺诈行为,该合同无效,③符合题意。
④:赔礼道歉是侵害人侵犯他人人格权时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材料体现的是财产纠纷,④不符合题意。
谢 谢!
Lavf58.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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