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导学案)-【帮课堂】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同步学与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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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575 KB
发布时间 2025-01-23
更新时间 2025-01-23
作者 小小教书匠-政治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上好课
审核时间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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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程标准 学习目标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 2、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理解家庭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2、明确继承与遗产,理解遗产继承顺序。 知识点01:家和万事兴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抚养 与教育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 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 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 父母的特殊需要。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2)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意义 监护人的确定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职责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即学即练1】 1. (2025•广东佛山 •一模)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 年、2014 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 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 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予,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直接赠给晚辈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②错误。 ③: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压岁钱没有关系,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陈某不得随意处分儿 子的存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 B。 2. (2024•全国 •模拟预测)任某系李某之母。2022年2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任某将其存款存入李某账 户,该款仅用于任某养老;任某生养死葬由李某负责。协议签订后,任某将13万元存款转入李某账户,李某从该存款中为任某支付医疗费 800 余元。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绝。任某遂起诉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协议,并由李某立即返还剩余款项。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任某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财产保管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子女以 为父母好 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行为是合法的 ④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④: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不得侵犯老年人财产 权益。子女不能以 为父母好 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干涉老年人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①④正确,③错误。 ②:在此案中,任某将个人财产交由李某保管并签订协议,双方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李某没有按照协议约 定履行相应财产保管义务,应该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②错误。 故本题选 B。 知识点02:薪火相传有继承 1、 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1)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 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2、法定继承 (1)适用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2)法定继承顺序 ①依据: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丧偶儿媳对公婆 ,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代位继承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遗嘱 含义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分类 自书、代书、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效力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自书、公证必须本人亲自,自书、打印须注明年月日、签名(打印每页都签)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 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顺序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遗嘱 无效 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伪造的遗嘱无效。 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即学即练2】 1.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晚年身患癌症,与外甥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由刘小某对其进行扶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此后只有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在处分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丙的哥哥刘某乙称自己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应 该获得其财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B.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C.刘某乙丧失了对刘某丙财产的继承权 D.刘某丙应当为刘某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答案:A 【详解】A: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效力高于法定继承,A正确。 B: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B排除。 C:刘某乙并未丧失对刘某丙财产的继承权,C排除。 D:刘某乙并未尽到扶养义务,且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乙也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刘某丙没必要为刘某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排除。 故本题选 A。 2.陈老夫妇生育了一儿一女,儿子定居在法国,陈老夫妇与孙子陈小一起生活,陈小夫妇尽心照料二老, 陈老女儿也时常探望,陈老夫妇的生活开支由儿子提供。陈老名下有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老伴去世后, 陈老决定留下遗嘱,将房产留给孙子陈小。以下对案例的分析,说法错误的是( ) ①陈老可通过遗赠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孙子陈小 ②陈老可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留给孙子陈小一人继承 ③通过法定继承,陈小基于血缘关系可继承陈老的遗产 ④陈老子女若对陈老遗产继承有争议,不可以申请仲裁裁决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吴老可通过遗赠将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赠与给孙子吴小,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按照遗嘱继承规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中指定继承人,吴老孙子不是吴老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人,因此,“ 吴老可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份额留给孙子吴小一人继承” 的表述错误,②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 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吴小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通过法定继承,吴小基于血缘关系可继承吴老的遗产” 的表述错误,③错误符合题意。 ④: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吴老子女若对吴老遗产继承有争 议,不可以申请仲裁裁决,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 C。 3.王某与林某再婚后生育一子王甲,王某与前妻生育一女王乙,林某与前夫生育一女李丙,李丙一直与 奶奶共同生活,王甲、王乙由王某与林某抚养长大。王某生病期间,主要由林某照顾。王某去世后,房产 (与林某婚内购买 1套商品房)继承产生纠纷。本案中( ) A.王某未立遗嘱,林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 B.林某因为履行了主要抚养义务,应当多分一点遗产 C.李丙作为林某的继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遗产 D.商品房析产后,林某、王甲、王乙各继承六分之一 答案:D 【详解】A:王某未立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继承,而不能由林某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A说法错误。 B:王甲、王乙由王某与林某共同抚养长大;王某生病期间,主要由林某照顾,说明林某是依法履行了对王某的主要扶养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B说法错误。 C:李丙是林某与前夫生育子女,而且一直与奶奶共同生活,未与王某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遗产,而且由材料中“ 林某与前夫生育一女李丙” 可知李丙是林某的亲生女儿,不是林某的继女,C 排除。 D:本案中房产是王某与林某婚内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先析产,一半属于林 某,另一半作为王某的遗产由林某、王甲、王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商品房析产后,林某、王甲、 王乙各继承六分之一,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 D。 题型01 家和万事兴 【典例1】(2024•重庆 •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 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 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 C。 【变式练 1-1 】 1.(2024•浙江 •模拟预测)77 岁的刘某以自己身患疾病,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两名子女(均已成年)向其支付赡养费。两名子女认为刘某有医保且其退休金足够支付医疗及生活费用,不同意刘某的诉讼请求。后经法院调解,儿子(养子)以自己无收入仍然拒绝,女儿同意每月向刘某支付900元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基于平等原则,刘某儿子应当每月支付900元赡养费 ②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在内的成年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 ③刘某去世后,女儿可能独立继承其全部遗产 ④因儿子拒绝法院调解,本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时将酌情考量被赡养人 的身体情况、日常生活水平、当地消费水平、赡养人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等情况对赡养费数额予以酌定,刘 某的儿子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支付赡养费,故①排除。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 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故②正确。 ③:养子女对养父母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享有与亲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利,因此儿子享有继承权,故③排除。 ④:赡养矛盾可以去法院调解,也可以向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故 ④正确。 故本题选 C。 【变式练 1-2 】( 2024•海南 •模拟预测)年逾六旬、体弱多病的胡某 (育有三女一子,子女均已成家 )偶尔为他人看鱼塘,每月有农村养老金和承包地转包收入。2023年6月,胡某因生活困难要求子女赡养。子女们认为胡某有一定收入,生活并不困难,无需他们赡养,且女儿们认为,按农村习俗,出嫁女不应再承担赡养义务。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可免除其赡养义务 ②基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女儿们的诉求有合理性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 ④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只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父母经济困难与否只影响赡养费的数额,而不能决定赡养义务的有无。即使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也不可免除其赡养义务,①错误。 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中女儿不论出嫁与否,都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会因出嫁而免除,②错误。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结合胡某基本生活需要及四子女的给付能力,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③正确。 ④: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 D。 题型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典例1】(2024•甘肃 •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 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故本题选 A。 【变式练 1-1 】( 2024•湖北 •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 210 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 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 B。 【变式练 1-2 】( 2023•江苏 •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 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 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 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 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 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 入选。 故本题选 D。 A夯实基础 B能力提升 A夯实基础 1、 单选题 1.(2025•陕西 •一模)邱某光与董某峰婚后未生育子女,董某军系董某峰之弟。董某峰去世前写下遗嘱: 我名下婚前的房子遗赠给我弟弟董某军,我丈夫邱某光再婚前拥有居住权,此房是我毕生心血,不许分割、 不许转让、不许卖出。董某峰离世后,董某军与邱某光发生就此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该案中( ) ①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 ②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 ③董某军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案涉房屋 ④邱某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案涉房屋有一半产权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董某峰的房子是婚前财产,继承问题应按其遗嘱进 行,董某峰的丈夫邱某光享有案涉房屋的居住权,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归董某峰的弟弟董某军,①②正确。 ③: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③错误。 ④:婚姻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排除④。 故本题选 A。 2.(2024•全国 •模拟预测)田某(男)与杨某(女)系夫妻关系,田甲、田乙是田某与杨某的女儿,田丙为田某的侄儿。田丙从读中学起,一直由田某供养其读书,田某退休后也主要是由田丙照顾。2021年 3 月,田某生病后由田丙照料,且田丙夫妻二人为其支付治疗等费用共计66万余元。田某病故后也是由田丙办理了丧葬事宜。田某与杨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尚有其他财产。田某曾立下遗嘱,其存款、债权等由田丙继承。杨某、田甲、田乙三人与田丙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田丙的继承顺位和田甲、田乙是一致的 ②田某所立遗嘱为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有效 ③田丙作为对田某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④田某的妻女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费用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田丙作为田某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和田甲、田乙的继承顺位并不一致,①错误。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且田某的遗产中有夫妻二人共同财产,田 某的遗嘱侵犯了杨某的财产权,因此无效,②错误。 ③:田丙是田某的侄子,属于非法定继承人,无法通过遗嘱继承田甲的财产,只能以其对被继承人尽到了 主要扶养义务分给适当遗产,③正确。 ④:田某的治疗费用应当由田某的妻女支付,因此杨某、田甲、田乙三人应当偿还田丙夫妻支付的治疗等 费用,④正确。 故本题选 D。 3.(2025•广东佛山 •一模)陈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并于2012年、2014 分别生育二子。因夫妻间的感情破裂,2024年2月陈某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 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压岁钱是长辈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予,所有权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未成年人的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压岁钱不在其中 ④两儿子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直接赠给晚辈的,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②错误。 ③: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与孩子的压岁钱没有关系,③正确。 ④: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陈某不得随意处分儿子的存款,④错误。 故本题选 B。 4.(2025•福建泉州 •一模)曾大爷和曾大娘夫妇名下共有两套房产,育有儿子曾A和女儿曾B。曾大爷和曾大娘长期由曾B 赡养。2023 年曾大爷和曾大娘相继去世,曾大爷没有立下遗嘱,曾大娘去世前留下录音遗嘱,把两套房子一套留给曾A,另一套留给曾A的儿子小 C。女儿曾B不认可曾大娘的录音遗嘱,与曾 A 发生纠纷,最后闹上法庭,对于此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如果录音遗嘱有效,小C就能获得了继承权 B.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应该均分两套房产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曾B无法继承遗产 D.无论曾大娘的录音遗嘱是否有效,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答案:D 【详解】 A:小C不是曾大娘的法定继承人,就算录音遗嘱有效,小C也没有继承权,若果其获得遗产, 属于遗赠,A错误。 B:《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 分,所以即使女儿和儿子都是法定继承人,不一定要均分房产,B错误。 C: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材料没有表明遗嘱是否有效,且就算遗嘱有效,曾B也可以继承部分遗产 C错误。 D:两套房产是曾大爷和曾大娘共同名下,曾大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其析产后的财产作为遗产应进行法定继承,曾B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曾大娘分配两套房子的遗嘱本身部分有效,所以无论哪种情形曾B都可以继承部分遗产,D正确。 故本题选 D。 5.(2025•安徽蚌埠 •一模)王某夫妇曾立有公证遗嘱,他们共有的一套房产将由养女甲继承。由于甲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王某妻子过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乙照顾。于是王某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房产留给乙。王某去世后,甲与乙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套房产应由乙继承 ②甲与乙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的问题 ③应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处分其房产,乙依法获得部分房产 ④甲对王某未能尽到赡养扶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该房产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房产是王某夫妇共有的,王某 无权将房产全权处理,乙只能依法获得属于王某的那部分房产,③正确。 ④:养女甲作为法定继承人,对王某妻子的那部分房产有继承权,但她未能尽到赡养扶养义务,可不分或 少分,④正确。 ①:乙只能依法获得属于王某的那部分房产,①错误。 ②:侄女乙是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不能继承,②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 D。 2、 材料题 6.(2024•陕西渭南 •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 8岁的儿子在小区楼下与小伙伴玩耍时,被一只流浪狗咬伤。事发时,李某在小区内散步,并未在现场。李某以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导致人身伤害为由提出赔偿要求,物业公司调取监控发现,几个月来,小区刘某几乎每天都对这只流浪狗进行投喂,责任应该由刘某承担。物业公司与刘某相互推诿,均表示对此不承担责任,李某遂将小区物业和刘某诉至法院。 刘某:如果自己饲养的狗咬伤人,那么必须承担相关责任。流浪狗不是自己饲养的,所以自己不应担责。 物业:物业不负责流浪狗的管理,流浪狗咬伤居民与自己无关,李某作为监护人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李某:自己虽然是监护人,但是狗咬人不可预见,责任应当由物业和刘某负责。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 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 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说该案件中的责任归属。 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刘某长期投喂流浪狗,刘某与流浪狗之间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公司与李某之间有物业管理协定,构成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未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人身受到伤害,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李某作为孩子监护人,对 孩子安全具有监护职责,李某未尽安全监管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B能力提升 1、 选择题 1.(2024· 安徽· 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 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 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 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 D。 2.(2023· 江苏· 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 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 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 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详解】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 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 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故本题选 D。 3.(2023· 福建· 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 原则,①排除。 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 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 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 C。 4.(2023浙江高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 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 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 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 材料题 5.(2024· 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 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 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 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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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导学案)-【帮课堂】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同步学与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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