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与法有约”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共7编,1260条
总则
物权
合同
人格权
婚姻家庭
继承
侵
权
责
任
导入新课
民
事
权
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合同
客体
义务人一定的行为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客体是
人身利益
客体是物
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标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
导入新课
3
生活离不开合同
第一章节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超市购物
买卖合同
运输合同
租赁合同
赠与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中介合同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探究与分享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类型: 合同的种类繁多,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1、合同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②设立:是指使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变更:是指使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
③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自愿原则)
(3)订立合同的原则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注意:⒈意思表示的形式,有明示(口头和书面)和默示(推定和沉默)之分。(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2.意思表示不同于客套的情谊表达。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国家态度)
①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格式条款
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优点: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霸王条款
《民法典》第497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比如霸王条款)。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要约承诺订合同
第二章节
第二阶段:承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1、订立合同的阶段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要约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②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1)要约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要约邀请
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
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比较鉴别
镜头一 2018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结合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了解当事人之间如何通过协商订立合同。
以案说法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2)承诺
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要求: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俗话说“一诺千金”,当我们接到一项要约,即将作出承诺时,要格外慎重。
【特别提醒】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的,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承诺对要约的变更(协商)
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可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4)合同的效力
1)无效合同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合同内容)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合同主体)
2)有效合同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注意: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一致:指合同订立的双方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内在意志与外在行为表现的一致,这类行为可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是合同有效的要件。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以案说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与法同行
无效。
虽然双方形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合同成立≠合同有效
26
案例一:张某与林某签订合同,购买林某二手小汽车一辆。汽车使用期间毛病不断,经检测发现林某隐瞒事实,该车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故障车辆。
案例二:李某夫妻俩委托一女子代孕,签下合同约定事成后付给该女子50万元酬劳。
案例三:9岁的小伟瞒着父母用自己的压岁钱到商场买了一台3万元的游戏机。
以下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吗?
无效,存在欺诈
无效,违反我国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行为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试牛刀
有效合同三要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内容合法
可撤销合同的几种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
(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第三章节
民法典首例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案
王某乘坐公交车时,由于司机突然刹车,王某在车内摔倒受伤。法院认为,双方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有人认为,王某并未与公交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不形成合同关系,你怎么看?
以案说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与法同行
合同的订立形式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31
(1)合同订立的判断:
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适用场合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2、口头合同
“空口无凭”未必正确
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成立条件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P27第一个相关链接
缺点: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3、书面合同
“立字为据”确有意义
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李某在某书店的网站上购买了两本书,由于书的价格稍贵,李某通过QQ与书店客服讨价还价,最后以68元的价格成交,并承诺10天内送货,于是李某当即付款。半个月后,李某仍没有收到购买的书,和书店联系后,书店以没有书面合同为由予以推辞,从而引起纠纷。
♦根据上述事实,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订立合同的过程角度,分析说明李某与书店的合同是否成立。
(2)从订立合同的形式角度,分析说明书店的理由是否合理。
以案说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与法同行
(1)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称为要约与承诺。本案中书店以68元价格成交,10天内送货等交易事项是要约,李某在该网上付款购书的行为是承诺。本案已完成要约与承诺这个过程,所以该合同成立。
(2)不合理。书面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李某与书店客服的QQ聊天记录就是一种数据电文,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所以书店的理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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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国家的态度
要约
承诺
合同订立的阶段
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合同的产生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树立合同意识
课堂小结
1.13周岁的李某创作了歌曲《我要走了,弯弯的宜水河》,并以1.1万元将该歌曲的表演权转让给某文化公司。李某的父母对该转让行为不予认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享有该歌曲的著作权
B.因为该歌曲没有发表,李某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
C.李某对该歌曲享有著作权,表演权转让合同有效
D.李某对该歌曲享有著作权,表演权转让合同无效
D
课堂练习
2.我国民法典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根据以下漫画描述的情境,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A.该争议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该小孩的人身利益
B.该小孩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商家应全额退还手机款
C.商家只有获得小孩监护人追认,手机买卖合同才能生效
D.因缺少手机盒和保修卡,商家有权拒绝退还手机购买款
C
课堂练习
3.老李某日受同事老张之邀,出席了其女儿的升学庆典。老李带去了一瓶红酒作为礼物,老张欣然接受,并热情邀请老李于周末出席家庭聚餐,老李亦爽快应允。然而,周末临近,老张却突然通知老李聚餐活动因故取消,且未详细说明缘由。老李于是要求老张返还红酒,老张不同意。对此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老张邀请老李出席聚餐属于要约
②红酒可以成为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③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应是行为
④老李没有权利要求老张返还红酒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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