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与生活》逻辑结构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看视频,思问题:
为什么说我国的民法典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典?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民 法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追求智慧的学问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力和民事责任 政治认同: 我国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认同我国的民法典。
科学精神:明确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懂得认真维护权利的重要性和履行义务的必要性,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法治意识:丰富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正确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教学目标展示
教学重点:
教学难点:
民事权力与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2.民法基本原则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典的地位及作用
民法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的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调整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主体地位不平等不适用民法;(由刑法、行政法等所调整的强制性、隶属性的法律关系,不使用民法)
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调整其他关系(例如行政关系、劳动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时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当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交易时,二者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1.小李住在三楼,为了锻炼身体走楼梯,不乘坐电梯,故拒绝向物业公司交纳电梯费。
3.张大妈网购一箱水果,快递送达后发现包装箱破裂,一些水果损坏。张大妈要求卖家返还被损坏水果的货款,
4.小明的爷爷在小区楼下散步时,被一个高空坠下的坠物砸晕。爸爸大怒,报了警,警方查明了负责人,爷爷获得了赔偿。
生活中这些情形适合民法调整吗?分别属于什么关系?
2.小明与小红发生口角,小明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小红。
√
财产关系
对点训练
√
√
√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5.南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广州××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
×
6.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行政关系
劳动关系
×
×
7.张道文、陶仁诉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
8.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王加文为谋取非法利益共拐卖儿童17名。
刑事关系
行政关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拓展延伸
自然人、法人与企业法人的区别
法人[社会组织]
自然人[生命为特征的个人]
企业法人
联系
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
拓展延伸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年 龄 民事活动 代 理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B.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的未成年人 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①其行为由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接受奖励、赠予、报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拓展延伸
对点训练
1.老王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老王。老王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王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老王的子女表示反对。
解析:老王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具有根据自己意愿选择监护人的权利。据此,老王与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2.72岁的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王某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王某的全部财产。
解析:王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实施该法律行为无效。
3.7岁的小学生小姜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
解析:7周岁的未成年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接受赠与,但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方有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都是无效的,接受赠与的行为也是无效的。
4.中学生小明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10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
解析:小明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下列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5.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初一学生小明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
解析:小明虽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小胡的民事行为有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分为以下四种: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举 例
所有权关系
债权关系
知识产权
关系
人身关系
行为
物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利益
房屋、汽车、电视机等。
归还贷款、交付物品等
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
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
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3.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4.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歉。
对点训练
下列民事行为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③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消费者A欲向B购买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
A的权利----获得电动车; 义务----支付2000元
B的权利----要求A付款2000元; 义务----提供电动车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小林拾金不昧”事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失主和小林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皮包、票据和现金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失主和小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失主 权利:拿回皮包、票据和现金
义务:支付500元酬谢款
小林 权利:获得或放弃500元酬谢款
义务:归还失主皮包、票据和现金
对点训练
分析“小林拾金不昧”事件中的民事法律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1)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必要性
2.功能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8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它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3.主要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1076条第1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②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③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被称为民法的“帝王条款,是各国民法公认的本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且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孟某、江某夫妇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涉及“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的法条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下列案例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1.某旅行社强制游客景区纪念品。
2.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
3.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4.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某公司招工对象:性别--男,学历---985。
6.某超市为谋取暴利出售注水肉。
诚 信
对点训练
自 愿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平 等
绿 色
公 平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公序良俗
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
易混易错辨析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劳动关系和财产关系。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X
2.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X
X
4.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往往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进义务。
X
解析: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5.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道德和社会公德。
解析: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X
6.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平等、自愿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解析: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7.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双方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X
X
8.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必遵守公序良俗。
X
解析: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课堂小结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的地位及作用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要素
主 体
客 体
内 容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必要性
功 能
主要内容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Lavf58.5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