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1. 权利的含义:
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
2. 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
不违法;
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生活中常见的民事权利越界的事例
上网冲浪:一些网民在网上发表言论属于自己的个人权利。但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些人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时,也恶意攻击、诽谤他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
影视解说:未经原作者许可擅自对原作品进行剪辑、二次创作并上传短视频,如果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则是权利越界,侵犯著作权。
邻里关系:常有人在装修时因噪音、排水、排污而影响邻里关系。也有顶楼住户私搭乱建,挡住别人家的采光。
其他诸如跳楼讨薪、大数据杀熟、广场舞高音喇叭……
P35案例: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3. 法律对不同民事权利的限制:
(人身权,以名誉权为例;知识产权,以著作权为例;物权,以不动产所有权为例
结合教材思考: 网购平台设置评论区的目的是什么?
云某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卖家名誉权?为什么?
小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给不满意的商品和服务打差评是我们每个消费者的权利,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须的。 同时,我们给评价也不能“太任性”,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如果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诋毁的,则构成侵权。
点评:
①法律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1)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案例】记者实地探访插旗菜业得知,该企业标准化腌制池腌出来的酸菜是用来加工出口产品的,老坛酸菜包里的酸菜则是从外面收购来的“土坑酸菜”。
记者跟随公司的货车,在附近一片农田里,找到了腌制酸菜的土坑。工人们有的穿着拖鞋,有的光着脚,踩在酸菜上,有的甚至一边抽烟一边干活,抽完的烟头直接扔到酸菜上。而这些酸菜在被插旗菜叶收购时,插旗菜业并不对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有人为插旗喊冤,表示如果抵制插旗就是让无数农民绝收、工人失业、利用传统手法腌制为什么不行,媒体夸大负面报道。
思考:记者实地探访并进行新闻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捏造、歪曲事实;
(二) 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相关链接 P35
(1) 对名誉权的民事权利限制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商业方面)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新闻报道、舆论监督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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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P36 探究思考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已经刊登的作品;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大都是营利性行为
(2)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为个人学习 ,合理使用
如正规网站下载且不用来向公众传播,合理使用
如下载盗版,则侵著作权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报酬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分情况:如果是正版软件,同学就有使用权。
如该正版软件被规定只能安装在一台电脑上,则构成侵权
如果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则不构成侵权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 ★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法律规定相邻关系有什么意义(作用)?
2.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什么?主要类型有哪些?
3.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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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盏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①该公司在自己的围墙边安装使用照明灯,尽管是应享有的权利,但该公司的照明灯照明影响了小陆及其家人的生活,所以是一种侵犯居民合法权益的行为。②小陆家与该公司在法律上属于不定产相邻关系,该公司因照明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尽量避免损害小陆家的合法权利。双方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含义: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相邻关系的实质:
1.什么是相邻关系?
(2) 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P37 相关链接)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 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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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P37、38 一段
(1)必要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P37第一段)
(2)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P38第一段)
(1)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 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 具体要求: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千里家书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案例分析: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思考: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1)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理由: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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