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编制:政好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5届一轮
1
第四单元 知识体系
社会争议解决
调解
仲裁
含义
种类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组织者:人民调解委员会
要求
效力
种类
适用范围
前提: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优势:程序比较灵活,审理一般不公开,一裁终局
效力: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诉讼
类型
特点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诉讼权利
诉讼程序
诉讼证据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
起诉
应诉
审理
判决
含义
种类
重要性
举证责任
2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思维建模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法律援助(性质、适用范围、程序、要求)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应诉、审理、判决、上诉/二审、再审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含义、种类、作用、收集、举证责任
诉讼的基本原则
4
核心考点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法律援助(性质、适用范围、程序、要求)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应诉、审理、判决、上诉/二审、再审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含义、种类、作用、收集、举证责任
4、诉讼的基本原则
5
考情考向
考点要求 考题统计 考情预测
正确行使
诉讼权利 2024湖南、浙江高考 选择题 1.考查内容:诉讼权利、法律援助、诉讼程序、举证责任是高频考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试题综合性较强,常以生活中的案例为情境,结合前面三个单元的知识,综合分析如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严格遵守
诉讼程序 2024广东、浙江高考 选择题
依法收集
运用证据 2024浙江、广东、江苏、甘肃高考 选择
非选择
课程标准 1.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2.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6
核心考点
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诉讼权利、法律援助(性质、适用范围、程序、要求)
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申
请
再
审
权
查
阅
权
复
制
权 法庭
笔录补正权
管
辖
异
议
权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财产保全申请权 先予执行申请权
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权
申
请
执
行
权 要求补充判决
权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权
为了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诉
讼
权 起
诉
权 答
辩
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调
解
权 反
诉
权 辩
论
权 提出证据和质
证权 上
诉
权
申请执行权 和
解
权 撤
诉
权 变更诉讼请求权
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诉讼权利 含义 意义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书面上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①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再审);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上诉期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和5日。
①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诉讼代理人。
②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叫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不能理解为“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注意:上诉须在一审尚未生效前,一审生效则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再审。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拓展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原告/被告)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回避的情形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拓展延伸
判决 裁定
解决问题 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 主要解决程序问题。
如人民法院做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目的 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
权利和义务问题,解决纠纷 有效指挥诉讼、推动诉讼进程
法律效力 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在一个案件中,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形式 书面形式 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
作出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上诉期限 民事、行政诉讼:15日
刑事诉讼:10日 民事、行政诉讼:10日
刑事诉讼:5日
法律援助
核心考点
性质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内涵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对象 民事和
行政纠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②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 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
刑事诉讼
活动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被告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可能判无期、死刑等)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要求 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办理法律援助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比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拓展延伸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区别 含义 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是指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制度。
主体 组织主体是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以及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人员。 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司法机关)。
适用范围 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
联系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是两个不同性质又互有联系的法律保障制度,都属于司法为民保障制度。
核心考点
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起诉、立案、应诉、审理、判决、上诉/二审、再审
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一审)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上诉与
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审判监
督程序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也称再审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裁定、判决)的错误
【易混易错】:起诉一律接收,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注意】1: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注意】2:再审≠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注意】3:二审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处理。
法院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拓展延伸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含义 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同级人民法院与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 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a.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b.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②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③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 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 在本辖区(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比较:诉讼、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拓展延伸
1、诉讼:是案件从受理到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3、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4、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原告以及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2、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到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区分:一审、二审、再审、终审
拓展延伸
(1)一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第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第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不能提起上诉。
劳动者、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前勾后连
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含义、种类、作用、收集、举证责任
证据
核心考点
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法律事实≠生活事实)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作用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收集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但要依法收集证据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的特征
区分的常见几种证据
拓展延伸
2.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的区分
(1)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如:录像带,录音带,胶卷,储存于软盘、光盘、硬盘中的电脑数据等。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
(2)电子数据是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如:电子数据:网页、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1.物证和书证的区分
(1)物证(实物或痕迹)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2)书证(思想内容)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说明书等。
劳动者、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核心考点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①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②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注意】不能把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1、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对方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即负有举证责任。
2、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证明自己不欠甲5万元。
3、乙若提出自己已将5万元还清,或者只是欠甲3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证据证明这一积极事实,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结论: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是否是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分析】”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
主张“消极事实”: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
主张“积极事实”:而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
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拓展延伸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有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核心考点
4、诉讼的基本原则
诉讼的基本原则
核心考点
是什么
为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意 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理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通俗地讲,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时,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
三大诉讼
拓展延伸
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性质
诉讼目的
诉讼主体
举证原则
地域管辖
适用法律
民事案件
行政争议案件
刑事案件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和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诉讼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主要适用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
主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
主要适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公诉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案件中由自诉人承担。
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遵循“原告就被告”
易混易错
1.在我国民事和行政纠纷中,所有经济困难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纠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对已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二审。
纠正: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若一审判决已生效,则当事人不能申请二审。
易混易错
3.依两审终审制度,所有的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纠正: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4.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没有差别。
纠正: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有差别,法庭调查阶段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的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体验高考
1.(2024·全国)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④: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A
体验高考
2.(2024·湖南)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对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C
体验高考
3.(2024·北京)“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C
体验高考
4.(2022·浙江)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A
体验高考
5.(2022·辽宁)某区在下辖乡镇打造多家“和顺茶馆”,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当居民、商家、游客发生利益纠纷时,调解员以茶馆为载体,为其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
①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 ②充分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
③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④创设了舒缓环境,使社会治理有温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①材料体现的是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体现法律援助的知识,①不选。②④“和顺茶馆”的建立,让矛盾双方,可以在专业调解员的调解下,有效解决矛盾,使社会治理更加有温度,同时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便捷、专业的矛盾处理,也有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②④入选。③该区在乡镇打造“和顺茶馆”,为矛盾的解决提供专业人员和地方,但这并不是基层群众自治,没有体现自治,③不选。故本题选D。
D
体验高考
6.(2024·甘肃)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体验高考
参考答案:
①明确被告,被告是侵权人,要求平台提供侵权人信息,平台不提供则列为共同被告。
②明确诉求,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③搜集证据,用截屏的方式收集。
7.(2024·江苏)小李是cosplay(扮演成电影、漫画或游戏中的角色)圈的知名扮演者,因高度还原了许多角色而火爆社交网络。近来,小李发现,有人在某网络平台匿名创建了“该死的小李”贴吧,并聚集了一批人在平台发布各种网暴言论。大量粗鄙低俗的言论,使不知情的网民对小李产生了错误认识,除造成其严重的精神困扰以外,也使其遭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小李联系该平台公司要求其提供侵权人信息,并删除相关言论,平台公司未予处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小李应如何做好起诉前的必要准备。
感谢您的观看与聆听
汇报人:政好
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