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曹县一中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导学案(1) 姓名: 班级:
曹县一中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导学案(一)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二、命题预测
1.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三种情况)、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2.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3.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三、构建导图(整理在自己的思维导图专用本上)
要求:①按要求构建思维导图,写出关键词,并根据这些关键词理顺内在逻辑。
②小组交流展示,并补充完善思维导图。
四、重点提示
(一)民事法律关系理解
1.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注意:判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自然人)——16周岁以上、自己的劳动收入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为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①所有权关系的客体—— 物 ②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
③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④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通常权利和义务相对等)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参见P 5)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及目标
✿1.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2.目标: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民法优先保护的对象: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注意: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理解;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法的前提和基础)
自愿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核心)---体现了自由意志
公平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诚信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公序良俗详见教材P6相关链接
绿色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民事主体享有的人身权利(人格权+身份权)并非人人都有
人人都有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①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重要性: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所以,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侧重
侵权判断
生命权
侧重生命延续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身体权
侧重身体完整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完满性(致残)
健康权
侧重机能健全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P7相关链接: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姓名肖像受保护
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内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律特征
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肖像具有物的属性;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侵权行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3、名誉隐私不可侵
(1)比较名誉权与荣誉权
①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法律规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维护自身名誉的权利。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③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2)隐私权
(1)内涵
自然人的隐私( Privacy )具有两个特征:第一,"隐",即私密性,指不欲向社会公开的领域;第二,"私",即私人性,指无涉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纯粹私人生活的领域、信息、事务。
(2)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不享有隐私权)
(3)客体
隐私
(4)内容
隐私享有权。指直接支配并享有隐私利益的权利。
隐私维护权。指排斥他人对隐私利益不法侵害的权利。
隐私利用权。指对隐私进行法律上允许的利用的权利。
隐私公开权。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隐私的权利。
(5)范围
《民法典》第1032条第二款规定:
①私人安宁②私人空间③私人信息④私人活动⑤私人自主。
(6)侵权类型
①妨害他人的私生活安宁(如监视、监听、跟踪、发送超过容忍限度的垃圾短信、拨打骚找电话等)
②侵人、侵扰他人私生活空间(例如擅人民宅、侵人他人邮箱、非法搜查他人行李等)
③窃取、刺探他人私人信息和私人活动(例如偷拍、偷录、窥视、窃取他人隐私;再如偷看他人日记、偷看他人电子邮件、私拆他人信件)。
④擅自披露、公开他人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须注意:隐私公开权是"一次性"的权利,喜私信息一旦经权利人自行或者授权他人公开,该隐私信息上的隐私公开权即消灭,但因公开范围而有不同:( a )若向社会公开,则隐私公开权绝对消灭;( b )若在特定范围内公开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则隐私公开权仅在已经公开的范围内消灭,在此范围之外,隐私公开权仍存续。
⑤不法干涉他人对私人生活的自主决定(不法干涉他人的职业选择)。
4.个人信息权
(1)内涵: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2)重要性: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保护要求: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分处理。
注意:个人信息中的隐私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4)侵权责任:
①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情节较轻的,适用民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
(5)注意: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①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②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③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④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⑤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⑥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⑦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⑧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⑨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五、体验真题
1.(2024河北高考题)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 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2023北京高考题)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1浙江高考题)一天傍晚,小明(12周岁)将宠物狗牵出来玩,途经小区公园时,放开了牵引绳,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七旬老人张某绊倒,导致张某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张某的生命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张某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④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2021浙江高考题)某小区业主吴亮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勇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勇,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勇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
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隐私权
④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六、情景探究
(2022年山东卷 18(2))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邻居乙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经专业测量,甲所播音乐音量昼间略低于60分贝、夜间略低于50分贝。
邻居丙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甲交涉全过程的录音,“曝光”了甲所在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其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并在照片中甲的额头上加了贬损性文字:帖子发出后,大量网友拔打甲的电话对其进行指斥。甲遂起诉丙,称:丙公布录音,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丑化并公布自己的照片,侵害了自己的肖像权;公布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丙回应称,甲无视小区规约,制造噪声干扰邻居生活的行为才构成侵权。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丙互称对方构成侵权的各项说法逐一评析。
七、模拟演练
1.(2024泰安二模)崔某去外地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男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微博上,此后,某网络平台以此照片为背景图,并且配文“母慈子孝”。事实上崔某并未结婚,崔某的朋友看到后纷纷询问崔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颇有微词,使崔某深受困扰。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 B.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名誉权
C.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隐私权 D.崔某有权向网络平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2024重庆校联考三模)“高空抛物何时休?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冲动离婚30天内可撤回……这些热门话题您了解多少?”电视节目《法官说·民法典》自2022年1月开播以来深受观众好评。在该节目中,权威法官以案说法,用百姓语言深度解读《民法典》。下列事项中,不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
②李某因城区旧城改造,在搬迁过程中,因公司施工不当而受伤,住院治疗费用数千元
③赵四发现自己的个体小店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于是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
④王大爷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外孙小李并协助其完成登记,事后反悔,要求小李返还房屋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3.(2024北京怀柔模拟)某网络音乐直播平台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15岁的中学生小张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银行卡中的5万元陆续转账给该主播。对此事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网络主播公开向粉丝索要财物,构成诈骗罪
B.家长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只能承担损失
C.小张与主播是自愿交易,愿打愿挨,无可厚非
D.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
4.(2023山西晋中三模)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应当归还失主。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下列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小林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②小林应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
③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小林父母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3·全国·二模)近日,福建福州一男子林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其车位被一辆轿车占用,多次拨打电话,对方车主陈某均拒绝挪车。林某随后叫人开叉车将陈某汽车丢入河道,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下列评论合理的是( )
①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②公民依法行使正当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③公民应先履行相应的义务,再依法行使对等的合法权利
④公民要增强法制观念,使立法尊法守法成为共同追求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6.(2023·山西·一模)2022年12月23日,陕西汉中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赠药。据了解,之所以选择直播赠药,是因为当事人知晓了目前药品短缺的情况,决定将药品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发热患者。至于所售药品,也都是当事人自行从合法渠道购买。对此事,评价正确的是( )
①该行为是民事违法,应受罚款处罚 ②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不得随意赠送
③天下没有免费午餐,需要刑罚处罚 ④当事人赠药的行为,善心值得肯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4·河南新乡·统考一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社会各界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2007 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此举( )
①涉嫌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 ②是贯彻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③能够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④能最大化实现司法结果公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某校一个学习小组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开展探究活动,收集到以下资料。
地保障房主管部门拟公示信息申请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人口情况、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申请住房门牌号。申请结果信息:申请人员的摇号结果、配租结果。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三)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知识,就如何处理好政务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说明你的观点,并阐明理由。
参考答案
五、体验真题
1.B【详解】①: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 Z 公司停止拨打推广电话,而 Z 公司仍继续拨打,严重影响了李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①正确。
②:虽然李某的电话信息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但在李某明确拒绝 Z 公司的推广电话并要求停止后,Z 公司继续拨打就构成了对其个人生活安宁的侵犯,此时仍属于个人隐私范畴,②错误。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因此,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的调解协议,并经人民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④:Z 公司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继续拨打推广电话,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能以无故意为由免除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B。
2.D【详解】①: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说法错误。③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3.B【详解】①: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①错误。②:小明侵害张某的健康权,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③: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小明父母支持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③正确。④:应该是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4.D【详解】①:即便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当,故①错误。③:吴亮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勇的肖像权,故③错误。②:吴亮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勇的名誉权,故②入选。④:这对赵勇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这表明赵勇有权要求吴亮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故④入选。故本题选D。
六、情景探究
【答案】丙对甲侵权:①丙公布录音不构成对甲的诽谤或侮辱,符合客观事实,未捏造,未侵害甲的名誉权。②丙丑化并公布甲的照片,侵害了甲的肖像权、名誉权。③丙公布的是甲公开信息,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但侵害了法律对甲个人信息的保护。
甲对丙侵权:甲播放音乐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界限,构成侵权。(或答侵害了相邻权、健康权、休息权、违反了相邻原则)
七、模拟演练
1.C【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A: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某网络平台未经崔某许可,使用崔某去外地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男孩拍摄的一张照片为背景图,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故A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B:某网络平台未经崔某许可,以崔某的照片为背景图并且配文“母慈子孝”,事实上崔某并未结婚,崔某的朋友看到后纷纷询问崔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颇有微词,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名誉权,故B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C: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网络平台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但没有侵害崔某的隐私权,故C说法错误,符合题意;D:某网络平台的行为侵害了崔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崔某深受困扰,崔某有权向网络平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故D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2.C【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②④: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李某在城区改造中受伤、王大爷的房屋赠与问题分别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④均不符合题意。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不应由民法调整,①符合题意。③:赵四因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应由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
3.D【详解】A: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播向其粉丝索要“打赏”,没有构成诈骗罪,A表述错误。BCD: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和变更的民事行为。13岁的中学生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通过法律渠道追回钱款,D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故本题选D。
4.D【详解】①:小林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林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而不强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不选。②:小林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是道德和文化层面要求,不是法律要求,②不符合题意。③④:从法律层面上将,施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③④入选。故本题选D。
5.A【详解】①②:林某车位被其他轿车占用属于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但林某叫人开叉车,将陈某汽车丢入河道,采用了非法手段,维权不够理性。公民可以依法行使正当权利,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①②正确。③: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不分先后,③表述错误。
④:使尊法守法成为全民的共同追求,但立法是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被统治阶级不可能参与到立法过程当中,④表述错误。故本题选A。
6.C【详解】②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②④正确。①③:当事人知晓了目前药品短缺的情况,决定将药品免费赠送给有需要的发热患者,属于善心善行,不属于民事违法,也不需要刑罚处罚,①③排除。故本题选C。
7.C【详解】②③: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此举能够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是贯彻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②③符合题意。①: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便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不侵犯被执行人的隐私权,①错误。④: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有利于助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与最大化实现司法结果公正联系无直接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C。
8.【答案】①二者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务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可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然而,政务人员在处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过程中,泄露公民信息以及信息公开过程中披露或提供超出必要限度的个人信息等现象,使得公民个人信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最终导致了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若公开信息不规范,将有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给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造成不良影响。②政府部门在公开政务信息时一定要处理好“信息公开”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既要兼顾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也要保护好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让信息公开变成隐私信息“裸奔”,给公民造成极大的信息安全隐患。③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平衡、依法履职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平衡,相关部门要依法取得他人信息并确保信息安全,对公民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要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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