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必2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高效一轮】备战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考点精讲课件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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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钱小琳名师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纠纷的多元 解决方式 解析 三大诉讼 认识调解 与仲裁 第四单元思维导图 社会争议解决 诉讼实现 公平正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调解 仲裁 含义 类型:诉讼调解+诉讼外调解 作用 类型 诉讼:含义、地位、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诉讼权利(三项) 寻求法律援助 起诉 立案 应诉 审理 判决 证据:含义、作用、类型 举证原则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商事仲裁: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诉讼的基本原则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开庭审理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起诉: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原告被告 应诉:提交答辩状;不提交不影响审理 法律援助制度:依据和内容、适用情形 法律援助的程序:申请→审查→办理 工作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阶段: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 判决:一审→上诉→二审(二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 证据及其类型:证据是诉讼的灵魂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树立证据意识 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有些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 刑事诉讼 公诉: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自诉: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3 本课考点梳理: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面面观 为了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诉 讼 权 起 诉 权 答 辩 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调 解 权 反 诉 权 辩 论 权 提出证据和质 证权 上 诉 权 申请执行权 和 解 权 撤 诉 权 变更诉讼请求权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申 请 再 审 权 查 阅 权 复 制 权 法庭 笔录补正权 管 辖 异 议 权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财产保全申请权 先予执行申请权 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权 申 请 执 行 权 要求补充判决 权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权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1、诉讼权利面面观 委托 诉讼代理人 或辩护人 的权利 申请回避 的权利 上诉 的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的问题。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①回避制度: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 ②意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③回避情形:P89相关链接 ①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②上诉自由: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③上诉期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上诉期为15日和10日;刑事诉讼,不服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期为10日和5日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相关链接1:区分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原告/被告) 诉讼代理人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项目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地位不同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 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比较:代理人和辩护人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相关链接2:回避情形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知识拓展: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⑴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⑵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⑶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原因 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保护和促进人权)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 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供财政支持) 适用情形★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③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要求 ①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5)法律援助的获得方式及适用范围 申请 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申请 或指派 经济困难的公民:国家赔偿、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1)民事与 行政纠纷中 (2)刑事 诉讼活动中 注: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完全精神病人,可能判无期、死刑,未成年人等) 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二、本课考点梳理: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与应诉 起诉 立案 登记 应诉 ①含义与地位: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②原则:民事与行政:不告不理;刑事: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③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注:起诉一律接收,符合当场立案,诉讼成立;反之,不立案,诉讼不成立)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起诉的一方成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①诉状送达: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提交答辩状: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注:此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拓展:关于起诉 (1)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管辖。 (4)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 被告:xxx 诉讼请求:此去省去100字 事实与理由:此去省去200字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         ×××          年  月  日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拓展2:诉讼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一般 原则 确定上下级(纵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 同级(横向)法院之间 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多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各级人民法院都能受理第一审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大多数普通案件(县、不设区的市、市瞎区)。 (2)中级人民法院: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内(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3)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内(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2、审理与判决 开庭审理 (一审) 上诉 与二审 再审 ①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②五阶段: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重心)、法庭辩论、休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 ①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二审终审制) 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程序) 【注意】: ①再审 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不是必经程序。 ③终审: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②二审法院处理结果:根据不同情形,可分别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等。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09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诉意见》121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拓展:关于当事人不到庭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拓展:相关链接P93: 1、刑事公诉案件的阶段与审理过程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等) 提起公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 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拓展2:公开审判制度 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党政军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等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拓展3:未成年被告人特殊保护---相关链接P93: ①我国设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 ②少年法庭在审判方式方法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③不公开审理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③询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 ④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 ⑤出示、辨认证据; ⑥调取新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审理过程: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二审裁判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拓展:二审法院的处理结果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1、含义: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2、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 3、启动场景: 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 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 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拓展:审判监督程序(来源百度百科)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知识拓展: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 (无须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二、本课考点梳理: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含义 作用 类型 收集与 保存 1、证据的基本知识: 即证明的根据,即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法律事实≠生活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①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②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③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①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②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 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拓展1:各类诉讼法对证据的种类与要求 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取得)的特征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① 物证——实物或痕迹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② 书证——思想内容 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说明书等。 ③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④ 电子数据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如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拓展2:常见的几种证据区分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2、各类诉讼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注意:≠ 原告举证, 抗辩(主张新的事实)需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①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①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法律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这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注意:结合侵权归责原则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1)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链接P97: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3、举证的基本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原告 被告 加害行为 损害后果 因果关系 过错 (故意或过失) 主张积极事实√ 消极事实 当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都成立时,侵权才成立。只要四者之一无法证明,侵权都无法成立,被告也就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打我了 没打 我受伤了 没受伤 存在因果关系 不存在因果关系 被告打我是故意的 没有故意或过失 (意外事件)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难点部分图示解析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难点部分图示解析 对污染环境案情分析正确的是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 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 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C 主张积极事实(采摘园主) 主张消极事实(化工公司)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难点部分图示解析 THANK YOU 2024/12/18 钱小琳中学思政骨干教师提升高层次名师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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