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 不 可 违
第五课 做守法公民
1
01 知法律作用
02 析违法类别
03 警违法行为
04 遵法律法规
2
01
违法无小事
知法律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法律的作用:①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规范/指引作用)
知法律作用
判一判:
以下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的作用:②法律还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是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准绳。
(评价作用)
法律的作用:③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强制作用)
法律明确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
法律还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
法律的
指引作用
法律的
强制作用
法律的
评价作用
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1.法律的重要性(作用)P46
镜头一
朱某在学校操场拾到苏某丢失的手表,拒绝归还。苏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苏某限期归还手表。
我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教学目标
探究与分享
民事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民事违法行为
(1)民事侵权行为(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行为)
(2)民事违约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人身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股权等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不告不理 可以单独使用,可以合并使用。
一般发生在公民之间、企业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
镜头二
李某等人在体育馆观看比赛时,起哄、打闹、向场内掷矿泉水瓶、展示不文明标语。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工作人员找来民警将这他们带走。公安机关给予李某等人警告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行政违法行为
一般发生在公民与国家之间,轻微违反国家管理
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裁,包括:
(1)行政处分
(2)行政处罚
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包括: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 开除等。
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给予的一种惩罚措施。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镜头三
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介绍杨某向某吴某等人(均另案审理)非法收购走私入境的马来穿山甲。经人民法院审理,陈某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临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予以定罪处罚。
刑事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的分类
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常见的犯罪行为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5、侵犯财产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10、军人违反职责罪
含义:
产生原因:
分类: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缺乏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个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轻微)
严重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犯罪)
✯
①根据
违反法律的类别分
②根据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
2.违法行为的含义、产生原因、分类?P48
不同点 三种违法行为的区别和共同点
违反的法律 社会危害性 法律责任 实例
共同点
民事法律规范
民法典
相对轻微
(一般违法)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侵犯财产权;泄露他人隐私;没履行合同义务
相对轻微
(一般违法)
行政制裁: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和开除;行政处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公共设施、谎报险情、酒驾、偷税漏税欠税等
最严重
(犯罪)
刑罚处罚: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绑架、贩毒、泄露国家秘密、贪污受贿等
行政法律规范
刑法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都违反了法律,
都是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严重违法行为)
14
(1)联系: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2)区别: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违法行为
犯罪
行为
3.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
判断违法行为的方法:
1、一看违反的法律类别(行政法、民事法、刑法)
2、二看违法行为的危害(轻或重)
3、三看违法者的被处罚结果
(1)行政违法行为:拘留、罚款、开除、记过
(2)民事违法行为:赔偿、赔礼道歉、返还钱财
(3)刑事违法行为(犯罪):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判断下面情形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①小王因疫情期间散步谣言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②某公司因擅用李某照片进行商业宣传被判赔偿500元。
③聂某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
④小强的爸爸因酒后驾驶被交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⑤影楼私自将别人的照片放大并展出。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二、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依法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予以从重处罚,规定了责令限期改正,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执法监督制度。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生活中,最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等形式。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而制定的。
A
以暴制暴
与对方互殴,导致对方受伤,顺丰小哥被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并面临大额经济赔偿。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赔了夫人又折兵
行政违法行为
谎报灾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破坏铁路封闭网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盗窃:金... text has been truncated due to evaluation version limitation.
22
环节三:警违法行为
3.身边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②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或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
违反合同法,侵犯他人的财产
违反民法,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违反著作权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环节四:遵法律法规
议一议
当地居民对此事反应强烈,普遍对市场的乱象感到愤慨。一些市民表示,下次再遇到这种缺斤少两的商家,直接采取暴力解决,把他的店铺砸了。
议学提示:不可行。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结合议学情境,请你谈谈市民的这些想法是否可行,并说明理由。
4.如何做到遵章守法
①遵章守法是社会和谐的保证。我们要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在社会生活中,要分清是非,增强守法观念,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
③在社会交往中,我们要依法从事民事活动,积极防范民事侵权行为和合同违法行为,既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课堂笔记
违法无小事
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法不可违
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认识身边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
自觉做到遵章守法
法律有什么作用?
规范
评价
强制
课堂总结
26
1.下图是八年级(1)班小君同学画的“违法与犯罪的关系”图。依据图示,你认为小君对违法和犯罪的关系的理解是( )
A.错误的,违法与犯罪之间的界限是十分分明
B.错误的,违法行为包含一般违法和犯罪行为
C.正确的,违法就是犯罪,犯罪也就是违法
D.正确的,犯罪不一定违法,违法不一定犯罪
B
随堂检测
27
随堂检测
2.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楼房、购买汽车、签订合同、结婚等等。较为典型的民事违法行为有( )
①侵犯他人民事权利 ②欠债不还 ③扰乱社会治安
④谎报险情 ⑤不履行合同义务
A.①②⑤ B.①②③ C.①③⑤ D.②③⑤
③④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政违法行为
A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