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探究与分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分析:“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分析: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重要性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法律规定财产权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②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3)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赔偿
补充:补偿带有补充性,赔偿带有惩罚性;补偿是无过错形态下出于公平原则进行的,赔偿涉及到过错责任;补偿由合法行为引起,赔偿由违法行为引起
1、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4)财产权的含义
除此之外,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提示】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物权
(1)含义与分类: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补充)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不受他人干涉
名词点击---不动产和动产
①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
②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手机、车)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政治课本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
√
√
√
√
√
3.所有权
(1)含义: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联系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2)分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3.所有权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国有资产)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房、车、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所有权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情景1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相关链接】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①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②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情景2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以上案例中陈某能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民法典311条》【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并对该财产完成交付或登记,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易错提醒】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公式=无权处分人处理他人财产(动产或不动产)+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理有偿+完成交付或登记(仅供参考)
(练一练)1.2024年8月1日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朋友乙保管。8月5日,乙将其拿至旧货市场以市场价卖给丙并交付。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笔记本电脑原系甲所有,而被乙偷偷卖掉的事实。丙买回家后第三天,将该笔记本电脑赠与不知情的戊。对于该笔记本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有权向丙追回 ②8月5日丙已经善意取得
③甲无权向丙追回 ④8月7日戊已经善意取得
A.①④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练一练)2.张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林某并完成了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两天后,张某以外出用车的名义向林某借得该车,然后将该车抵押给不知情的吴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与张某有债务纠纷的王某得知后,以张某债权人的身份扣下该车。此时,该汽车的所有权属于( )
A.张某,因该车仍登记在其名下 B.林某,因其买下该车并完成了交付
C.吴某,因为该车已经抵押给吴某 D.王某,因其实际占有了该车
B
B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补充】《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共有财产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探究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b.类型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1.他物权
【注】用益物权不是一种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即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享有的以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相关链接】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2、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将宅基地使用权出卖或者转让,不过本农村集体成员之间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受到法律保护,司法实践中得到了普遍认可。
注意: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用益物权是,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租房子是一种租赁权,而租赁权存在的基础是租赁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说,租赁权具备了用益物权的某些特征如占有、使用及收益,但从法律属性角度讲,它始终被认定为债权,而非物权。
思考:租赁权属于用益物权吗?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注意:三权分置——承包权可转让,经营权可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练一练)3.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下列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认识正确的有( )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担保物权,是业主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利用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建造房屋或其他附属设施
③产权自动续期后,业主继续合法享有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④在生活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与房屋使用权相联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练一练)4.从2023年开始,我国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将相继到期。中央决定,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决定( )
①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②有利于激发农民群众增加农业投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③有利于形成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
④保障农民依法自由流转土地所有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D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补) 等
(2)类型: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不动产和动产均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补充】③留置: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权留置该动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区别:质押是主动进行的,双方当事人合意而成立,留置债务人则是被动的。
3、担保物权
注意: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
抵押、质押 债务人
【易混易错】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车、货物等),而质权的对象仅仅只是普通的动产或某种权利。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4)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协议一致后直接变卖。
名词点击:质押与抵押(P17)
26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连一连,练一练
(练一练)6.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出租土地获得收入充分实现了物的交换价值
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C.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会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农业生产用途
D.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可采取质押方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练一练)5.3月27日,李先生雇人用铁皮焊条作为围挡将蹭车位的白色车辆封堵在自己的车位内。李先生表示,此前自己的车位多次被该白车占用,白车车主态度非常不友好,报警也未处理好。3月29日,白车车主在业主群发消息称:“你现在封堵我的车辆已经超过24小时,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当晚白车车主强行拆除焊条,将车辆开走。以下分析不合理的是( )
①李先生对自己的车位享有用益物权,有权采取保护措施
②白车车主擅自强行拆除焊条,侵犯了李先生的财产权益
③李先生将白车封堵超过24小时,侵犯了白车车主的合法权益
④白车车主在考虑自己方便的同时应当照顾到李先生的利益
A.①③ B.①④ C.③④ D.②④
A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但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经发包方同意后,则可以抵押。
记笔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但不能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得抵押的。这意味着,农民不能将宅基地作为抵押物来获取贷款。此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防止因债务问题而失去宅基地,从而影响其基本生活。
记笔记: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也不可以质押!
记笔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不可以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但不能用于质押。这是因为质押要求转移占有,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种不动产权利,不能满足这一要求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含义
分类
保护原则
实现方式
联系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押权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本课小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