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概念:
法律 与 教化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相辅相成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
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先学后讲
按图索骥P45-49
本单元时间轴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壹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作刑书
法治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叔向
从唯物史观角度思考,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德法之争P45-46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治
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一民之轨,莫如法。 属官威民,退淫殆,止诈伪,莫如刑。
——《韩非子·有度》
◎韩非子
材料一:孔子对晋国铸刑鼎予以猛烈抨击:“乎,失其度矣!”——《孔子家语》
材料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篇》
材料三: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①儒家: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仁政与法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②法家: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③结果:在法家思想指引下,秦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
材料一: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
材料二: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
——均摘编自《史记》
【课堂探究】根据材料,结合所学,如何评价儒家与法家的德法之争?
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商鞅、韩非子
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代表人物:孔子、孟子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贰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秦汉朝廷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云梦睡虎地秦简
◎江陵张家山汉简
律,均布也。令,发号也。
——《说文解字》
1.睡虎地秦简中有一个案例:“某里士五(伍)甲告曰:甲亲子同里士五(伍)丙不孝,谒杀,敢告。即令令史己往执。”材料主要表明,当时( )A.法律遵循轻罪重罚原则 B.连坐制度影响深远C.国家法治渗透伦理观念 D.开启礼法结合先例
材料的大意是父亲甲控告儿子丙不孝,请求将丙处以死刑,官府受理后礼记把甲的儿子丙抓了起来,这体现了“孝”的伦理观念对法律的影响,C项正确;材料没有体现对丙的处罚结果,不能反映轻罪重罚,排除A项;材料没有体现连坐,只涉及甲和甲的儿子,排除B项;先秦时期的荀子就主张礼法结合,排除D项。故选C项。
C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魏晋时期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更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
儒法合流,形成“德主刑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材料一: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 ——《春秋繁露·精华》
材料二: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材料三: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董仲舒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魏晋时期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以经注律),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材料一: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tiāo]之正统。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材料二: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2.汉代名臣黄霸在任职颍川太守期间“力行教化而后诛罚”。治颍川八年“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养视鳏寡,赡助贫穷,狱或八年亡重罪囚”。据此可知,汉代A.社会治理渗透德治教化思想
B.确立了礼法结合的治国理念C.地方治理形成了统一的标准
D.社会道德伦理水平普遍提高
A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3.唐朝
(1)编纂《唐律疏议》
①过程:
②影响: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③特点: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P47第三段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3.唐朝
材料一: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大唐开元礼》
◎《颜氏家训》
(2)提倡礼治
(3)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3.对于礼法关系,《唐律疏议》解释道:““以刑止刑,以杀止杀。'刑罚不可驰于国,答捶不得废于家……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尤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这表明A.疏议形成了完整的法典体系
B.德礼和刑罚具有同等的地位C.社会秩序利于君主权威确立
D.礼法都是维持社会秩序手段
D
叁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的沿革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由于朱元璋制定的《大明律》不可更改,在实行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法律与现实脱节的情况。为适应社会的需要,矫正《大明律》不可更改的弊端,在明朝中期以后,条例成为一种被广泛运用的法律形式。随着问刑条例地位与作用日渐重要,条例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出现了前后混杂矛盾之弊,需要对条例进行整理和修订。于是在弘治13年(1500年)整理修订了279条条例,颁行天下,“永为常法”,这就是《问刑条例》。
——曾代伟主编《中国法制史》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教化的演进?(阅读教材P47第二、三段)
◎朱熹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理学渗透的方式?
A.社会层面:通过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B.乡里层面: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C.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教化的演进
(2)宋朝以后教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有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明朝
北宋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清朝
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圣谕广训
◎圣谕十六条
每月朔望日,择宽洁公所,设香案。届时县中文武官俱至,衣莽衣,礼生唱,序拜,行三跪九叩首礼。兴,退班,齐至讲所,军民人等,环立肃听。礼生唱,恭请开讲,司讲生诣香案前,跪,恭捧圣谕登台,木铎老人跪,宣读毕。礼生唱,请宣讲圣谕第一条(康熙“圣谕”及《大清律例》),司讲生按至讲毕而退。
——清《仁寿县志》
2.教化的演进
(2)宋朝以后:
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思考:结合材料分析,从宋朝到清朝, 乡约形式和内容有何变化?
宋朝:由儒学士人发起,注重德和礼,道德教化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强调互勉。
明清:改为宣讲皇帝圣谕,强调顺从,与法律合流,具有约束力,成为教化工具。
质疑讨论
4.明朝时,朝廷规定了由地方府、州、县举行“乡饮酒的内容和程序”,既要宣讲“为臣端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等内容,也包含“为民读律”的环节。由此可见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A.辩论德治与法治的优劣
B.总结礼仪制度并编制法典C.鼓励宗族内的扶贫济困
D.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
D
总结
材料一: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所谓“往昔律书体裁虽专属刑事,而军事、民事、商事以及诉讼等项错综其间”,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思考:结合材料分析,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
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刑法、民法、行政诸法合一,司法行政不分。
以礼法并用的方式,把“天理、人情、国法”有机融合在一个法律体系之中。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范围的司法官员。
质疑讨论
5.中国古代的“三复奏”制度形成于北魏,发展于隋,完善于唐。内容为死刑核准以后、执行前还有一个复核程序,由皇帝在死刑犯人的名字上勾决才能执行。这种核准复奏的程序一共要履行三次。这体现了A.皇帝掌控所有司法程序
B.民为邦本的有效保障
C.司法程序的严格、严谨
D.礼法并用的法治理念
C
6.明清时期,“善书”在民间广为流行,这类书籍多由士绅编撰,内容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以奉劝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书”的流行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C.阻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
D.冲击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
B
本课思维导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治理
成文法的诞生
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秦汉的法律
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
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
宋代的教化
乡约的发展
归纳总结
时期中心 内容 特点(变化) 影响
礼法之争德治与法治
(先秦)
德:西周的____;敬天____;
孔子主张_______。孟子主张施仁政于民
法:子产的“______”(最早的成文法)
韩非子主张________
礼法结合
(秦---唐) 秦___; 汉《______》;
魏晋:_____儒家化;
唐:《________》: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标志中
华法系确立;
《_________》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礼法完善
(宋----清) 宋:《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小学》
明:《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清:《大清律例》;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儒学向基层渗透,表现为乡约教化,并与法律结合,具有约束力,标志着礼法结合的完善。
德治与法治之争;
但更重视刑法
以法为教,以官吏为师
礼制
铸刑书
为政以德
礼法结合;
中华法系确立;
强化基层教化
重视家训
保民
律
九章律
律令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约束了人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
巩固统治;
为后世创制法律提供借鉴;
结合选必1,P44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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