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2024-11-18
| 50页
| 368人阅读
| 95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第一部分 河南中招考点梳理篇 八年级下册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知识框架★知脉络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目录 CONTENTS 1 知识框架★知脉络 2 核心观点★精提炼 3 考点清单★全梳理 知识框架★知脉络 1 知识框架★知脉络 知识框架★知脉络 知识框架★知脉络 知识框架★知脉络 2 核心观点★精提炼 知识框架★知脉络 核心观点★精提炼 核心观点★精提炼 核心观点★精提炼 3 考点清单★全梳理 知识框架★知脉络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考点清单★全梳理 谢 谢 观 看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1.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认识民法典对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意义。 法治观念 1.公民的基本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 公民的基本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劳动、受教育等。 劳动、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2.公民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3.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易错点】 4.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5.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高频句】 6.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可采用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进行。 注意:诉讼是最后一道屏障,如果已依法提起诉讼,就不需也不能再采用前三种方式解决纠纷。 7.公民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复习建议:可与八上四单元联系在一起复习,加深印象。 【高频考点】 8.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9.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具有一致性。【高频句】 10.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做法】 11.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第三课 公民权利 考点1 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哪些?(P35—P41) (1)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4)其他权利。包括: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P35—P36)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重要性: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3)监督权: ①内容: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只要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没有其他条件限制,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观点错误。理由:必须是我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而且是没有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其他条件限制是指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限制。 3.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4)参加听证会、论证会。 4.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是什么?(P36)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5.人身自由。(P36—P37)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6.人身自由不受侵犯。(P37)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7.人格尊严不受侵犯。(P38) (1)原因: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内容: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包括公民享有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8.住宅不受侵犯。(P38) (1)原因:住宅是公民享有安宁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2)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P38)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0.我国公民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哪些内容?(P39—P41) (1)财产权: ①重要性: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及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财产。 ②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③内容: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并依法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 (2)劳动权: ①含义: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③重要性: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3)物质帮助权: ①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②保障措施:国家发展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4)受教育权: ①含义: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②重要性: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③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制定资助政策。 (5)文化权利: 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②保障措施: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予鼓励和帮助。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内容 含义 表现 占有权 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拥有自己的财物;拥有自己的专利等 使用权 财产所有人根据财产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 购买的房屋用于居住、开超市等 收益权 财产所有人在其经营、使用的财产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如出租自己的房屋、汽车获得的租金 处分权 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其财产的权利 事实上的处分(如吃掉、用掉)和法律上的处分(如财产赠给、送给、卖给他人) 生命健康权的内容、重要性(地位)及法律规定。 (1)内容: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组成。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和精神健康权。 (2)重要性(地位):生命的存在和生命的享有,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精神,是我们保持劳动能力、行为能力和快乐生活的条件。 (3)法律规定: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格尊严的内容及其内涵、法律规定、侵权表现。 内容 内涵 法律规定 侵权表现 名 誉 权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公民的名誉代表公民的人格尊严 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侮辱(公然谩骂他人,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水”,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等)、诽谤(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 荣 誉 权 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非法剥夺和侵占他人的荣誉;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等等 肖 像 权 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等 姓 名 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等 如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请你为解决消费安全问题建言献策) (1)国家: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②加强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健全社会信用体系。④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生产经营者:①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规范自身行为。②增强社会责任感。 (3)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消费知识,积极同各种侵权行为作斗争。 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专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2)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个人信息得到保护权、监督权等多项权利。 (3)提高维权能力: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者的知识,这些知识包括有关商品、服务、市场的信息,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获取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我们作出正确的选择,而且有利于我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4)增强维权意识:我们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如果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视具体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2 依法行使权利 1.公民应如何依法行使权利?(P43—P44)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3)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2.维护权利守程序的作用和要求是什么?(P44) (1)作用:遵守正当的程序,有利于公民实际享受权利,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 (2)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过正确的途径和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3.公民权利受到损害时应该怎么做?(P44) 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权利。维护权利的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4.和解。(P44) (1)含义: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适用情形:一些常见的消费、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纠纷等。 (3)实施方法: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据法律,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5.调解。(P45) (1)含义: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2)实施方法:调解人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方式: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 6.仲裁。(P45) (1)含义: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2)适用情形:公民与其他个人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时,可以申请仲裁。 (3)实施方法: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判约束。 7.诉讼。(P46) (1)实施方法: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2)方式: ①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③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方式只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种。 观点错误。理由:公民遇到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对于某些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是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维权方式有以下几种: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课 公民义务 考点3 公民基本义务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P48—P52)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维护国家利益。 (3)依法服兵役。 (4)依法纳税。 (5)其他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及表现。(P48)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应如何遵守宪法和法律?(P48) (1)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3)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4.维护国家利益的表现。(P48—P49)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5.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P48—P49) (1)原因: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做法: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6.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P49) (1)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等。 (2)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4)重要性: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7.依法服兵役。(P50—P51) (1)原因: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2)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3)分类: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8.依法纳税。(P52)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违反依法纳税义务的表现及其后果: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中学生,税收与我无关。 观点错误。理由:(1)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2)国家征税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我们中学生在校上学免收学杂费等,都是由税收形成的财政收入支撑的,因此税收与你我紧密相关。 (3)个人所得税是公民获得报酬时必须缴纳的税款,不以公民年龄为依据。未成年人通过稿酬、片酬以及中奖等形式所得收入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考点4 依法履行义务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P54)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特别提醒】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什么意义?(P54) (1)行使权利: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3.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55) (1)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2)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4.为什么必须履行法定义务?(P56) (1)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5.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57) (1)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2)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6.什么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P57) 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没有实施法律要求做的行为。 7.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怎样的责任?(P59) 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违反民事法律,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违反行政法律,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3)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有关权利与义务的错误认识和正确认识。 错误认识 正确认识 权利即义务;义务即权利。 权利与义务有严格的界限,不能等同。 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 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不能将二者割裂。 先享有权利,后履行义务。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享有权利比履行义务更重要。 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 享有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 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不可能完全等量。 $$

资源预览图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1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2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3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4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5
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复习课件-2025年河南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
6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