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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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原则: 3、合同内容: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违约责任: 2、承担方式: 3、违约免责: 课前回顾 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类型: “无救济则无权利”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违约责任(合同履行)3课 民事责任 3 目题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为什么) 2、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 3、诉讼时效多久 目题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目 录 CONTENT 4 小壮和小杰是初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 (1)小壮的父母; (2)学校; 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是其监护人,对孩子要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管理不善的责任 探究与分享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P32-1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重点) P32-1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实际损害数额) 目的: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财产权)、赔偿损失(人身权和财产权、最常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人身权)。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注意: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还在) 是否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8 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 侵权内容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损害他人财物的 【特别提醒】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相关链接:P33 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探究与分享】 君子报仇,十年真的不晚吗?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P33-1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一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诉讼时效含义: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的法律制度。。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案例分析: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补充)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情形。 第一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议题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4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P33-2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侵权责任(一般规定) 规定 构成要件 客观 主观 必备要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损害是发生侵权责任的前提);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主观过错 (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即谁主张谁举证)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18 以案释法: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分析: 20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如:甲不顾狗主人的劝阻,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则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题外话: 是不是只要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其饲养人、管理人就一定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呢?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记忆口诀: 1.过错推定责任: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折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2.无过错侵权: 用人单位、监护人、饲养动物主人、机动车主,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P34末段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课时作业7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方某因在小区电梯内吸烟,被身为医生的邻居吴某好言劝阻,二人发生语言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吴某赔偿1.5万元。一审宣判后,当事人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杨某的行为方式平和、并无不当,与老人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一审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与生活》中侵权责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法院作出上述二审判决的理解。 案例 分析 ①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方某在小区电梯内吸烟,污染公共环境,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吴某对方某进行劝阻,自觉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民法基本原则是应当鼓励的行为。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身为医生的吴某好言劝阻与方某出电梯后的猝死结果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当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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