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讲义 --2024-2025学年高二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一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的一处遗址中,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
思考:为什么把罗马法视为西方法律的源头,而不是古希腊的法律?
①古希腊小国寡民,政治不统一,城邦的法律影响不大;
②古罗马统治地区逐渐扩大,并且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1、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目的:为了缓和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2)标志: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思考:根据以下材料,归纳《十二铜表法》的特点,评价《十二铜表法》
特点: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同态复仇;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一定程度上限制贵族权力;具有阶级性,维护贵族利益
(3)评价:
进步性:
①标志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
②限制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③一定程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限制贵族权力。
局限:
①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
②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民法: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
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1)背景:版图的扩展,国际交往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
(2)标志: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颁布敕令,授与帝国境内全体自由居民获得罗马公民权。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的身份差别消失,万民法与公民法合二为一)。
3世纪,万民法成为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从零散到体系——《罗马民法大全》
(1)背景: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2)标志:公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3)评价:
积极: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完成,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局限: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探究: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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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 | 近代西方的法律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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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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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不理”审判原则 | 资产阶级以立法的形式确认“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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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教会法
罗马法的传播;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传播原因:罗马法私法(关于个人事务与财产关系)发达,适应了当时欧洲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形成体系
1、两大法系: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设立法院,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起点:12世纪前后,建立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的普通法形成。
形成: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发展:17世纪光荣革命后颁布《权利法案》,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完善:美国等国以英国法律为基础制定本国法律,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
扩展:
(2)大陆法系(民法系):
背景:①13世纪以后,王权加强,法国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18世纪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推动。
代表:1804年, 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7年《刑事诉讼法典》
1810年《刑法典》
形成:《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
拓展: 此后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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