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基础卷】-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单元速记•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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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第二单元。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要求的) 1.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的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个月给女儿1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自己缴纳学费,购买9000元的电脑和3000元的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500元的生活费。老马没有同意,女儿便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马虽然考上大学,但并未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故法院应当支持其诉求 ②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支持其诉求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 ④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惯子如杀子”。这给父母的警示是( ) ①要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②要为子女成长提供物质保障 ③要切实履行监护之责 ④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张三和李四系合法夫妻,2024年5月张三离世后留有价值310万元的存款。张三的父母均已去世,张三和前妻的儿子小张还在义务教育阶段,张三和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李四肚子里。张三留有一份遗嘱,要给生病期间照顾他的保姆王五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王五就可获得20万元 ③小张可以获得张三75万元遗产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75万元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曹某与H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H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负责曹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将移交H居委会。此后,H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对曹某的照看。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其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②曹某与H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③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H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陈某婚后未生育,收养了女儿陈甲,陈甲长大后成家育有一子亮亮。亮亮5岁时陈甲不幸病逝,亮亮随父亲生活,陈某夫妇由亮亮父亲赡养。陈某夫妇去世后,留有遗产,未立遗嘱。陈某夫妇父母均不在世,唯独陈某还有一弟弟陈乙是与其有血缘关系的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陈某已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陈乙有权继承遗产 ②亮亮可以继承陈某遗产,陈乙无权继承遗产 ③亮亮与陈某夫妇无血缘关系,无权继承遗产 ④亮亮父亲非法定继承人,但仍然可以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王某是一名小说创作者,因车祸意外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7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20万元。妻子蒋某与王某的父母、哥哥因王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哥哥无权继承王某遗产 ②要想便捷经济的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他们可申请仲裁解决 ③妻子蒋某及王某父母有权继承王某的死亡赔偿金 ④王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35万元以及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陈某向沈某借了5万元,把钱偷偷拿去赌博,陈某妻子胡某对此不知情,一个月后两人离婚。半年后陈某因病死亡,留下遗产3万元。沈某找到胡某及陈某儿子小陈要求二人替陈某还款,二人均拒绝。沈某欲将二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如果想要继承陈某的遗产,必须偿还此债务 ②小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陈某遗产的相应份额 ③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小陈如果继承财产,可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其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优先受偿,但是无权予以占有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张父遗产的权利 ③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④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李男与张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在外上班,妻子张女在家操持家务。后来,夫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于是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对婚姻财产产生争议,其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现在价值约150万,其婚后存有工资15万,而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在这一案例中( ) ①现在价值约150万的房屋是李男的个人财产 ②李男婚后存有的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女以个人名义借的2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法院判决离婚,则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陈某和王某2012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二子。2024年2月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其子名下的存款系压岁钱,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压岁钱 ④二子均为无民事权利,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024年8月,民政部全文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 ) ①尊重他人隐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产生强制约束力 ③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宋先生和李女士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双方信息后,拒绝了两人的登记请求。下列可作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拒绝结婚登记的理由的是( ) ①宋先生的年龄不足22周岁                    ②李女士的年龄不足22周岁 ③双方的父母不同意双方结婚                  ④李女士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共55分)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4年7月的一天下午,13岁的王某在一鱼塘中游泳溺亡。该鱼塘系罗某于2022年11月从张某处租赁的水田以改造用于养鱼垂钓,深处1米7左右,但因故被村委会叫停未完成改造。由于没有实际投入经营,罗某未设置防溺水标志、围栏等防护设施。事故发生后,王某父母与张某、罗某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罗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8万余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如何分担。(9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王某夫妻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在夫妻二人去世后,由两个孩子刘甲、刘乙继承其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不久,刘某因病去世,王某再次到公证处变更原遗嘱,将由刘甲、刘乙二人继承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不再分给二人,而是由崔某代为保管,供王某自己使用,但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王某死亡后,刘甲、刘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崔某将该房屋退还二人。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12分)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天下之大以孝为大,百行之首以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博乐市的努尔金是大家眼中的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也是同事们的好榜样。 努尔金1958年出生,蒙古族,是一名退休教师。丈夫平时工作繁忙,照顾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努尔金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面对这些她没有一声怨言。1979年,20岁的努尔金与丈夫结婚时,她的婆婆已有60岁。婚后,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由于婆婆消化系统不好,努尔金就为婆婆定制养生菜谱。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尔金也没有丢下工作,从事教育行业三十余年,她曾多次荣获各类优秀教师奖项,州市党委政府先后授予她“最美博乐人”“孝老爱亲模范”“博州第六届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 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10分)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曹某(女)与与范某系夫妻,结婚后两人购买房产一套,双方曾就房产签订《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后二人将房屋出价135万元售卖。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且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曹某知晓该情形后,亦就投资事宜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将婚内所得售房款按约定予以分割,给付曹某90万元。 范某辩称,自己未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曹某掌握着范某工资卡,且家庭生活开销通过范某的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因此范某想通过投资股票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投资失败则是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曹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12分)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女士夫妻感情多年不睦。孩子上大学后,她和丈夫协议离婚,但因房产份额分配问题,对方未同意。她正准备向法院起诉时,她妈妈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且病情发展得很快。医生说悉心照料,不刺激病情,发展会慢一点,但康复的可能性很小。 胡女士的外公外婆都还健在,还有两个舅舅。胡女士是独生女儿,母亲由她照顾,父亲在其年幼时已去世。针对如此家庭变故,胡女士就自己能否全额占有母亲遗产咨询了律师。 假如你是一名律师,请回答胡女士的咨询,并说明该案例对类似遗产继承的启示。(12分)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考试时间:90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第二单元。 5.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要求的) 1.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要以法律为准则,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①③正确。②:小甲的母亲并没有非法收集小甲的个人信息,②排除。④: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而不是著作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 2.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的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个月给女儿1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自己缴纳学费,购买9000元的电脑和3000元的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500元的生活费。老马没有同意,女儿便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马虽然考上大学,但并未步入社会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故法院应当支持其诉求 ②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支持其诉求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 ④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老马已经将女儿抚养到了18周岁,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法院不应该支持其诉求,①③说法错误,②说法正确。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因为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3.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惯子如杀子”。这给父母的警示是( ) ①要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②要为子女成长提供物质保障 ③要切实履行监护之责 ④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棍棒底下出孝子与这两句古语无关,①排除。②:材料更强调“教”,这句话更强调“养”,且只强调了物质保障,而忽略了精神层面的教育,②排除。③: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强调了父母要切实履行监护之责,③正确。④:古人云“惯子如杀子”,意味着可对子女进行合理惩戒,使其健康成长,④正确。故本题选D。 4.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 5.张三和李四系合法夫妻,2024年5月张三离世后留有价值310万元的存款。张三的父母均已去世,张三和前妻的儿子小张还在义务教育阶段,张三和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李四肚子里。张三留有一份遗嘱,要给生病期间照顾他的保姆王五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王五就可获得20万元 ③小张可以获得张三75万元遗产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75万元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王五可以成为赠与的主体,②正确。③④:张三的遗嘱中除遗赠外,未涉及其他遗产分配事宜,故剩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首先析产,剩下135万元作为遗产在有继承权的李四、小张、李小四三人之间进行分配,一般是平均分配,故小张不可能获得张三75万元遗产,李小四也不可能继承75万元的财产(此处未出生李小四是否有继承权不影响选择答案),③④排除。故答案选A。 6.曹某与H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H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负责曹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将移交H居委会。此后,H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对曹某的照看。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其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②曹某与H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③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H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曹某的四个子女未丧失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但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曹某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曹某的四个子女不可以继承其遗产,①错误。②:曹大爷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故其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正确。③: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④:被居委会照料多年后,曹大爷去世,居委会尽到了照料曹大爷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正确。故本题选C。 7.陈某婚后未生育,收养了女儿陈甲,陈甲长大后成家育有一子亮亮。亮亮5岁时陈甲不幸病逝,亮亮随父亲生活,陈某夫妇由亮亮父亲赡养。陈某夫妇去世后,留有遗产,未立遗嘱。陈某夫妇父母均不在世,唯独陈某还有一弟弟陈乙是与其有血缘关系的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陈某已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陈乙有权继承遗产 ②亮亮可以继承陈某遗产,陈乙无权继承遗产 ③亮亮与陈某夫妇无血缘关系,无权继承遗产 ④亮亮父亲非法定继承人,但仍然可以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陈甲是陈某夫妇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亮亮代位继承也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陈乙不能继承,故②符合题意,①表述错误。③④:血缘关系不是判定继承权的唯一依据,养子女与生子女在法律关系上有同样的继承关系,亮亮作为陈甲的儿子,在陈甲先于陈某夫妇死亡的情况下有权代位继承陈某夫妇的遗产,亮亮父亲作为女婿在陈某夫妇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④符合题意,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D。 8.王某是一名小说创作者,因车祸意外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7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20万元。妻子蒋某与王某的父母、哥哥因王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哥哥无权继承王某遗产 ②要想便捷经济的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他们可申请仲裁解决 ③妻子蒋某及王某父母有权继承王某的死亡赔偿金 ④王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35万元以及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王某生前未立遗嘱,其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王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无权继承王某遗产,①正确。②: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②错误。③: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妻子蒋某及王某父母无权继承王某的死亡赔偿金,③错误。④:婚后存款7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遗产时应把王某那部分析出,因此其中35万属于妻子蒋某;王某婚前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所以王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35万元以及小说版权收益10万元,④正确。故本题选B。 9.陈某向沈某借了5万元,把钱偷偷拿去赌博,陈某妻子胡某对此不知情,一个月后两人离婚。半年后陈某因病死亡,留下遗产3万元。沈某找到胡某及陈某儿子小陈要求二人替陈某还款,二人均拒绝。沈某欲将二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如果想要继承陈某的遗产,必须偿还此债务 ②小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陈某遗产的相应份额 ③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小陈如果继承财产,可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其父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本应由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陈某的遗产共3万元,但债务5万元,超过继承的遗产范围,不用全部偿还其债务,并且陈某死亡时,二人已经离婚,离婚以后胡某则没有继承权,因此不可以继承陈某的遗产,①错误。②: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小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陈某遗产的相应份额,②正确。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陈某向沈某借了5万元,把钱偷偷拿去赌博,陈某妻子胡某对此不知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小陈如果继承财产,可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其父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10.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优先受偿,但是无权予以占有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张父遗产的权利 ③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 ④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11.李男与张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在外上班,妻子张女在家操持家务。后来,夫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于是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对婚姻财产产生争议,其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现在价值约150万,其婚后存有工资15万,而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在这一案例中( ) ①现在价值约150万的房屋是李男的个人财产 ②李男婚后存有的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女以个人名义借的2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法院判决离婚,则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婚前购买的房屋及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李男的个人财产,婚后存有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①②说法正确。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说法错误。④: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超出期限,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没有法律依据,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12.陈某和王某2012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二子。2024年2月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其子名下的存款系压岁钱,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压岁钱 ④二子均为无民事权利,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其子名下的存款系压岁钱,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①正确。②:父母是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且父母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②错误。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属于孩子所有的压岁钱,③正确。④: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二子依法享有民事权利,④错误。故本题选B。 13.2024年8月,民政部全文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 ) ①尊重他人隐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②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产生强制约束力 ③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尊重他人隐私即使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①正确。②:结婚会对男女双方的人身产生强制约束力属于结婚的意义,与题意无关,②不符合题意。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在婚姻登记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作出上述规定是基于公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③正确。④: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必经的法律程序属于结婚登记的必要性,与题意无关,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4.宋先生和李女士到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双方信息后,拒绝了两人的登记请求。下列可作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拒绝结婚登记的理由的是( ) ①宋先生的年龄不足22周岁                    ②李女士的年龄不足22周岁 ③双方的父母不同意双方结婚                  ④李女士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宋先生的年龄不足22周岁,因此拒绝结婚登记,①符合题意。②:我国女性满二十周岁即达到结婚年龄,②不符合题意。③:我国坚持婚姻自由,双方父母的意见不能作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拒绝双方婚姻登记的理由,③不符合题意。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符合一夫一妻制。李女士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不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15.2024年5月17日,山东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样一则案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女孩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后常某诉至法院,提出判决二人离婚。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是因为( ) ①通过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没有抚养的义务 ④不同意抚养女儿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常某与王某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的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②④正确。①:法院对原告常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这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无关,①排除。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③错误。故本题选C。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共55分) 16.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4年7月的一天下午,13岁的王某在一鱼塘中游泳溺亡。该鱼塘系罗某于2022年11月从张某处租赁的水田以改造用于养鱼垂钓,深处1米7左右,但因故被村委会叫停未完成改造。由于没有实际投入经营,罗某未设置防溺水标志、围栏等防护设施。事故发生后,王某父母与张某、罗某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罗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8万余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如何分担。(9分) 【答案】①罗某承担一般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可替),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罗某对鱼塘未采取任何警示、告知等安全措施,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与王某溺亡有因果关系。②父母承担一定的责任,13岁的王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安全教育的义务。③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已将水田流转给罗某,对事故发生无过错。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如何分担,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罗某未设置防溺水标志、围栏等防护设施→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罗某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13岁的王某在一鱼塘中游泳溺亡→可联系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安全教育的义务。 关键词③:该鱼塘系罗某于2022年11月从张某处租赁的水田以改造用于养鱼垂钓→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已将水田流转给罗某,对事故发生无过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王某夫妻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在夫妻二人去世后,由两个孩子刘甲、刘乙继承其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不久,刘某因病去世,王某再次到公证处变更原遗嘱,将由刘甲、刘乙二人继承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不再分给二人,而是由崔某代为保管,供王某自己使用,但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王某死亡后,刘甲、刘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崔某将该房屋退还二人。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12分) 【答案】①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立遗嘱人也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无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则继承。 ②本案中刘某、王某生前共同留下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刘某死后,刘甲、刘乙依据遗嘱可分得相应份额的遗产;王某新修改的公证遗嘱表明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再分给刘甲、刘乙,是其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故应当按新遗嘱处理;但新遗嘱仅撤销了刘甲、刘乙对王某自己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王某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崔某也未履行扶养义务,因此,该部分财产在王某死亡后需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故法院应该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处理问题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的有关知识,分析法院是否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王某夫妻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在夫妻二人去世后,由两个孩子刘甲、刘乙继承其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套→可联系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立遗嘱人也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无遗嘱,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定继承规则继承,本案中刘某、王某生前共同留下合法有效的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刘某死后,刘甲、刘乙依据遗嘱可分得相应份额的遗产; 关键词②:刘某因病去世,王某再次到公证处变更原遗嘱→可联系王某新修改的公证遗嘱表明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再分给刘甲、刘乙,是其合法有效的意思表示,故应当按新遗嘱处理; 关键词③:王某再次到公证处变更原遗嘱,将由刘甲、刘乙二人继承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不再分给二人,而是由崔某代为保管,供王某自己使用,但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可联系新遗嘱仅撤销了刘甲、刘乙对王某自己遗产份额的继承权,王某并未与崔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且崔某也未履行扶养义务,因此,该部分财产在王某死亡后需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关键词④:结论→法院应该支持刘甲、刘乙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天下之大以孝为大,百行之首以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博乐市的努尔金是大家眼中的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也是同事们的好榜样。 努尔金1958年出生,蒙古族,是一名退休教师。丈夫平时工作繁忙,照顾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努尔金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面对这些她没有一声怨言。1979年,20岁的努尔金与丈夫结婚时,她的婆婆已有60岁。婚后,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由于婆婆消化系统不好,努尔金就为婆婆定制养生菜谱。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尔金也没有丢下工作,从事教育行业三十余年,她曾多次荣获各类优秀教师奖项,州市党委政府先后授予她“最美博乐人”“孝老爱亲模范”“博州第六届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 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10分) 【答案】论文要点列举: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努尔金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都考上大学并成家立业,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努尔金在经济上供养婆婆,生活上照料婆婆,让婆婆安享晚年,尽到了作为子女的义务。 ③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每个人都要身体力行地去践行,希望能把敬老爱亲的美德一代代传承下去。(本题具有发散性,考生围绕主题,正确运用学科术语,言之成理即可) 【分析】背景素材:努尔金孝老爱亲的事迹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属于开放论述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来进行写作论述。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努尔金在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同时也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关键词②: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消化系统不好的婆婆。→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关键词③:“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联系孝老爱亲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曹某(女)与与范某系夫妻,结婚后两人购买房产一套,双方曾就房产签订《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后二人将房屋出价135万元售卖。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且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曹某知晓该情形后,亦就投资事宜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将婚内所得售房款按约定予以分割,给付曹某90万元。 范某辩称,自己未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曹某掌握着范某工资卡,且家庭生活开销通过范某的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因此范某想通过投资股票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投资失败则是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曹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12分) 【答案】能得到法院支持。理由: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出售房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范某在获取款项后,应与曹某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范某在隐瞒获取事实后擅自支配,该行为已侵犯了曹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范某在明知曹某反对投资性处理行为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大额炒股投资,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且该财产处理行为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产生的正常开支范畴,严重侵害了曹某作为范某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曹某与范某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系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法院支持曹某诉求有利于弘扬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因财产引发的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夫妻共同财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曹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结论:能得到法院支持。 有效信息①: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法理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本案中出售房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范某在隐瞒获取事实后擅自支配,该行为已侵犯了曹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 有效信息②:范某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曹某知晓该情形后,亦就投资事宜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法理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本案中范某在明知曹某反对投资性处理行为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大额炒股投资,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且该财产处理行为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产生的正常开支范畴,严重侵害了曹某作为范某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有效信息③:曹某(女)与与范某系夫妻,结婚后两人购买房产一套,双方曾就房产签订《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后二人将房屋出价135万元售卖→法理依据:夫妻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说明本案中曹某与范某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法院会支持曹某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夫妻平等的财产权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女士夫妻感情多年不睦。孩子上大学后,她和丈夫协议离婚,但因房产份额分配问题,对方未同意。她正准备向法院起诉时,她妈妈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且病情发展得很快。医生说悉心照料,不刺激病情,发展会慢一点,但康复的可能性很小。 胡女士的外公外婆都还健在,还有两个舅舅。胡女士是独生女儿,母亲由她照顾,父亲在其年幼时已去世。针对如此家庭变故,胡女士就自己能否全额占有母亲遗产咨询了律师。 假如你是一名律师,请回答胡女士的咨询,并说明该案例对类似遗产继承的启示。(12分) 【答案】胡女士不能全额占有母亲的遗产。胡女士母亲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无法正常通过遗嘱形式将遗产全部交给胡女士。若胡女士母亲先于胡女士的外公外婆去世,胡女士及其外公外婆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三者共同分割胡女士母亲的遗产。将来胡女士外公外婆去世后,胡女士两个舅舅通过继承可得到其中一部分的遗产;若无特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胡女士继承的母亲遗产属于胡女士和丈夫的共同财产。 启示: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全额继承父母的遗产,按照民法典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的遗产有可能通过亲属关系、血亲关系、婚姻关系向外继承;独生子女父母只有订立遗嘱才能确保孩子全额继承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需要调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关知识,先对案例进行剖析,然后从启示角度提出措施。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胡女士的外公外婆都还健在,还有两个舅舅。胡女士是独生女儿,母亲(被诊断为阿尔兹海默症)由她照顾,父亲在其年幼时已去世→可联系教材知识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可推知胡女士不能全额占有母亲的遗产。 关键词②:胡女士夫妻感情多年不睦。孩子上大学后,她和丈夫协议离婚,但因房产份额分配问题,对方未同意→可联系教材知识夫妻共同财产。可推知女士继承的母亲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案例启示→可联系订立遗嘱的重要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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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基础卷】-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单元速记•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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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基础卷】-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单元速记•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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