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速记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单元速记•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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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目 录
1.思维导图 1-2
2.速记清单 2-12
3.核心考点突破(含典型例题) 12-25
4.答题模板 25-31
5.深化提高(真题对接) 31-46
思维导图
速记清单
【01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原因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类型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2.人民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要求
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调解的类型
项目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主体
人民调解
委员会
国家行政
机关
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
效力
调解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须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性质
诉讼外调解
诉讼调解
优势
主动、简捷、及时、广泛性、情法融合
符合国情、具有专业性、综合性
专业性高、保密性强
素质高、程序规范、法律效力高
缺点
程序不规范、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齐
欠缺独立性、效力不足
一裁终局
程序复杂、周期长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适用
情况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地位
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类型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前提
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特点与
优势
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别提醒 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
类别
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
适用
范围
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资纠纷等问题
与诉
讼的
关系
商事仲裁采取自愿原则,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不经仲裁程序,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劳动仲裁的申请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
【02 解析三大诉讼】
一、诉讼及其特点
1.含义: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3.特点
公权性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程序性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解决纠纷
强制性
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
终局性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不同点
诉讼目的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是否合法
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
案件性质
民事纠纷(民告民)
行政纠纷(民告官)
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官告民;自诉:民告民)
提起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并互有反诉权(不告不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国家干预原则)
举证责任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殊情形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被告的行政机关(行政赔偿诉讼由原告负举证责任)
自诉人或检察机关(公诉人)
适用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相同点
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三、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项目
仲裁
诉讼
管辖方式
协议管辖
强制管辖
仲裁庭或
审判庭组
成方式
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
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审理方式
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实行公开审理
审判制度
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能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03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适用
条件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主要
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特别提醒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适用
民事、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职责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
对象
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设立的
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
方式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除了受委托,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
地位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具有独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干涉
2.申请回避的权利
适用
条件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
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适用
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特别提醒 必须在一审裁判尚未生效前上诉,如果一审裁判生效,就会失去上诉权,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上诉不等于再审。
特别提醒 申诉、上诉和抗诉
(1)申诉: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有两种用法: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刑事、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改判;二是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执法的执法不公或偏差不服,向有关部门申诉,不能将向领导机关的申诉称为上诉。
(2)上诉: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3)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二、寻求法律援助
含义
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
情形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④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程序与要求
①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②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04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一、起诉与应诉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特别提醒 全面理解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项目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一般
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开庭准备:开庭准备是开庭审理的最初阶段,主要内容是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等,目的是确保开庭审理能够顺利进行。
(2)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要在审判人员和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参与下,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为查清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客观依据。
(3)法庭辩论:在这一阶段,各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就案件争议的有关问题阐明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互相进行辩论。
(4)休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可以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就案件性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处理结果作出结论。
(5)宣告判决:当庭或择期公开宣告判决内容。宣判的内容主要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理由与结果、诉讼费用的分担等,并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2.二审程序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特别提醒
1.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1)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用书面形式,又可用口头形式。口头裁定作出后,记入笔录即可。
2.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一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二审
上级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再审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已发生效力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终审
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
【05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作用
(1)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2)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
2.含义: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3.内容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
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收集证据
要求
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原因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的含义
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的归属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对其提出申请的事实提供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特别提醒 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侵权案件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诉讼
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灵魂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规则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核心考点突破
1.正确区分调解与和解
(1)调解是在有关组织、机关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2)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3)调解所达成的法律文书一经当事人签收或签字后,即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与判决、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典型例题
1.王云在一家棉纺织企业上班,因工伤与厂方达成和解协议,厂方一次性补偿给她6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不管王云对该和解协议满意与否,她都必须遵守
②如果王云对该和解协议感到不满意,她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解决问题
③只有对和解协议不满意时,才可以采用其他维权手段
④和解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答案】C
【解析】①:和解协议只具备合同效力,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①错误。②③: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诉讼须先仲裁),②正确,③错误。④:和解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只具备合同效力,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④正确。故本题选C。
2.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仲裁意愿的体现,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以及仲裁庭对仲裁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制度。
(2)或裁或审制度。仲裁与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两者之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或者诉讼中选择其一加以采用。有效的仲裁协议即可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制度。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典型例题
2.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花费288元网购一件T恤,收货后发现T恤布料粗糙且有异味,穿着后造成皮肤瘙痒,多次洗涤后依然无法改变该情况,遂要求平台进行沟通,让店家换货。网店以衣服已经水洗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调换,为此王某提出进行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网店未做到诚信经营,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权
②网店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王某通过平台调解纠纷,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王某不满意仲裁结果,可以提请第二次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从王某穿着后出现的后果看,所购买的衣服存在安全问题,销售存在安全问题的衣服,表明网店没有做到诚信经营,侵犯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①正确。②:生产者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②错误。③:王某通过平台调解纠纷,其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③正确。④:商事仲裁规则是一裁终局,王某不可以提请第二次仲裁,④错误。故本题选B。
3.准确把握仲裁
(1)仲裁的特点
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对外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和调解的共性
①都是非诉讼争议的解决方式。
②都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
③两者的保密性都较好,适用范围广泛,尤其适合民事纠纷的解决。
(3)仲裁与诉讼的不同
①管辖不同。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
②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而法院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③审理不同。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
④制度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不存在上诉或再审,也不得向法院起诉。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典型例题
3.海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方案》,提出要推进仲裁业务开放,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海南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到2025年年底,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海南国际商事仲裁影响力全面提升。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对国际商事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国际商事仲裁是解决各种纠纷的最后途径
③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便捷、经济的优点
④此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对外开放
A.①② B.①④ C.②⑧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③④:之所以要推进仲裁业务开放,允许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在海南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业务,是因为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便捷、经济的优点,也是基于此举可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对外开放,③④正确。①:一般来说,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原则,选择仲裁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若对国际商事仲裁结果不服,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向法院起诉,①不选。②:国际商事仲裁不能解决各种纠纷,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②排除。故本题选D。
4.三大诉讼的侧重点
(1)刑事诉讼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2)民事诉讼旨在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行政诉讼旨在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典型例题
4.某区教育局将学区调整的情况张贴在各学校门口。刘某的住房被划入新的学区,房价随之上涨,但他没有及时了解情况,仍按年初约定价格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刘某后来得知房价上涨的消息,很是后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如认为区教育局公开信息的程序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②刘某有权以意思表示失实为由,解除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
③如该房屋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王某
④如刘某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则必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刘某如认为区教育局公开信息的程序不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①正确。②:刘某没有及时了解情况,不存在意思表示失实,不存在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②不选。③: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如该房屋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则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王某,③正确。④:如果刘某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他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支付违约金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④不选。故本题选B。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甲方)与邓某(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了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意外自行负责”的约定。某日邓某骑电动车前往某小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回公司处交回验收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邓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邓某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区人社局做出了《认定工伤决定书》。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假设该公司不服人社局的认定该如何处理。
【答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意外自行负责”的约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符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所以该条款无效。虽然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公司若对人社局的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分析】背景素材:签订劳动合同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劳动合同约定了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意外自行负责”的约定→可联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关键词②:邓某骑电动车前往某小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回公司处交回验收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邓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可联系虽然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公司若对人社局的认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5.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关系
(1)区别
①含义不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和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这些都被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②对象不同。前者是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③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④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有较大差别。前者具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后者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因为代理人的行为不仅同被代理人在行为上有共同的效力,产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担。
(2)联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相同,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益,帮助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
典型例题
6.某物流公司快递配送员孙某因虚假妥投多次被客户投诉。对此,公司与孙某签订《服务整改确认单》,孙某对前述投诉予以确认。之后孙某继续因虚假妥投被客户投诉。某物流公司以孙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向孙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孙某要求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此案中( )
①孙某若与公司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起诉
②孙某可委托辩护人,请求法庭认定某物流公司违法解约事实
③孙某应遵循诚信原则,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④因为孙某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纠纷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②:此案为民事诉讼,孙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活动,而非辩护人,②错误。③:此案中,孙某应遵循诚信原则,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③正确。④:孙某多次因虚假妥投被客户投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④正确。故本题选D。
7.2024年3月,李某与周某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以100万的价格将李某的房子卖给周某,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在周某支付定金10万元不久后,李某的亲戚叶某也得知该情况,要求李某以同样价格卖给自己。李某碍于情面,把房子卖给了叶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周某得知此事,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假设你是周某的诉讼代理人,请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法律事实:李某与周某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购房合同成立且有效。然而李某违背全面履行原则和诚信原则。将房子卖给亲戚叶某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房屋的所有权转给叶某。该案件事实清楚,不存在免责情况,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主张:要求李某返还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1万元。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与周某之间购房协议产生的纠纷
考点考查:违约和违约责任的承担、民事讼诉等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需要运用违约和违约责任、民事讼诉等相关知识,结合案例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与周某签订购房协议,约定以100万的价格将李某的房子卖给周某,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周某支付定金10万元→可联系法律事实:李某与周某双方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购房合同成立且有效。
关键词②:李某碍于情面,把房卖给了亲戚叶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可联系李某擅自将房卖给第三人,无法履行与周某的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关键词③:李某与周某双方约定,以100万的价格将李某的房子卖给周某,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可联系诉讼主张:李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收受定金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1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正确认识法律援助
(1)含义: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要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都要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援助。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4)条件:我国律师法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的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5)形式: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典型例题
8.某人向《今日说法》进行法律咨询,以下是咨询内容:
我在某公司就职,干了六个月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经多次协商,老板欠我的工资仍拖着不还。我如果打官司,经济上又负担不起。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你是律师,可作出如下回应( )
①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考虑成本,可以选择仲裁
②一般情况,不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劳动关系,要积极维权
④基于你的经济困难,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国家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商事仲裁和诉讼只能二选一,考虑成本,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如果选择诉讼解决的话必须仲裁前置,①错误。②:劳动争议一般情况,不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③: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劳动关系,要积极维权,③正确。④:基于你的经济困难,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帮助解决诉讼问题,并不是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国家赔偿,④错误。故本题选C。
9.19岁的郭某职业高中毕业后,到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求职。郭某如实填写了求职人员登记表,经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核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安排郭某从事营业员工作,并约定了劳动报酬和时间等内容。第二年,郭某因父母生病,生活困难,向公司讨要拖欠了2个月的工资,但遭到拒绝。于是,郭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公司辩称:郭某不具备招聘简章中要求的大专以上学历,合同主体不适格,所以郭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郭某与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若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能否申请法律援助?请说明理由。
(3)从劳动法的相关角度回答,这家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1)①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②郭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已年满18周岁,合同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意见一致。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郭某如实填写了求职人员登记表,合同有效。
(2)①能申请法律援助。②理由:在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郭某已提起诉讼,个人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
(3)公司要承担的责任有:支付劳动报酬,赔偿损失。
【分析】背景素材:郭某与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心中有数上职场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说明郭某与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19岁的郭某到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求职。郭某如实填写了求职人员登记表,经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审核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说明若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能否申请法律援助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郭某因父母生病,生活困难→可联系教材知识在民事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郭某已提起诉讼,个人生活困难,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故郭某能申请法律援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从劳动法的相关角度回答这家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考生可以调用心中有数上职场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劳动报酬和时间等内容;郭某向公司讨要拖欠了2个月的工资,但遭到拒绝→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者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故公司要承担支付劳动报酬,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7.管辖
(1)法院的级别划分。我国的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2)含义: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3)分类: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因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离婚、继承以及侵权等纠纷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这一范围。
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③刑事诉讼主要解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方面的权限或职责划分,确定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哪些案件不需要侦查而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审理。
(5)法院确定管辖的原则
第一,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原则。
第二,方便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三,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原则。
第四,尽可能均衡各级人民法院工作负担的原则。
第五,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第六,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典型例题
10.刘某某饲养了一只阿拉斯加犬,按照其所在城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该犬属于市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2024年2月,7岁的徐某某跟随祖母王某某在该市某小区内玩耍,偶遇刘某某牵领该犬出行。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时,该犬突然抓伤徐某某面部。徐某某被家人送至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徐某某家人与刘某某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徐某某提起诉讼。对刘某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抓伤因王某某和徐某某逗犬导致,可减轻刘某某责任
②该诉讼案由当地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属于地域管辖
③徐某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逗犬无过错
④刘某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④: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④正确。①:本案中刘某某饲养的阿拉斯加犬属于该市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该犬将徐某某抓伤,虽然徐某某逗犬有过错,也不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①错误。③:八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徐某某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错误。故本题选D。
8.再审程序
(1)意义:可依法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有利于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分子,充分体现和贯彻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有利于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审判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
(2)条件: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行使审判权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必须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组织作出裁定书以决定再审,方能启动再审程序。
典型例题
11.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并不排除再审。下列说法对再审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司法机关不得主动启动再审程序
②审判监督程序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④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④: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所以司法机关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①错误,④正确。②: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生效裁判错误的特殊补救程序,不是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②错误。③: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的,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③正确。故本题选D。
9.全面把握诉讼活动中的举证责任
(1)含义: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的归属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是公诉案件,承担举证责任的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如果是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典型例题
12.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购买了3瓶茅台酒,共付货款8400元。后在饮用过程中发现与以往口感不同,李某遂向本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该茅台酒为假酒,该局申请鉴定的结论为:送辨样品与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依据材料信息可知( )
①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所生产,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②李某可以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李某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作为物证
④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陈某需要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A.①④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答案】A
【解析】①: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购买3瓶茅台酒,共付货款8400元,李某、陈某之间就涉案茅台酒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而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所生产,故陈某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①符合题意。②:商标权受到侵害的主体是茅台酒公司,李某不是商标侵权案件的适格主体,无权提起诉讼,②错误。③:李某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作为书证,而不是物证,③错误。④:涉案茅台酒非指定公司所生产并不能得出该酒必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一结论。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陈某如能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则李某要求陈某支付三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3.王某下班回家经过某小区,突然从小区楼上飞出一个苹果,正砸中王某额头,造成王某左眼受伤,幸好送医及时,并无大碍。王某因左眼包着绷带,被人嘲笑为独眼龙,王某很痛苦。在调查中,该栋14楼住户李某嫌疑最大。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疗费及精神损失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如果李某否认侵权责任,他应该如何自证清白。如果苹果确实是李某所抛,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在民事诉讼的有些情况下,当事人提起诉讼主张时,如果对方否认,由对方负责任举证,这叫做举证责任倒置。因此,李某需要证明苹果不是自己所抛,并拿出合法证据。王某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符合法定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所以李某否认就应当对自己不是侵权人进行举证。
②法院会支持王某支付医疗费的诉求,不支持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根据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王李某抛物造成王某左眼受伤,侵犯了王某的健康权。理当赔偿医疗费,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李某不是王某被嘲笑而名誉受损的直接侵权人,属于法院不会支持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高空抛物引发的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如果李某否认侵权事实,他应该如何自证清白。如果苹果确实是李某所抛,法院会支持王某的诉求吗?需要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和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突然从小区楼上飞出一个苹果正中王某额头,造成王某左眼受伤→可联系高空抛物致王某受伤,王某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符合法定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关键词②: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可联系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关键词③: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可联系法院会支持王某支付医药费的诉求,不支持王某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关键词④:在调查中,该幢14楼住户李某嫌疑最大,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根据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关键词⑤:王某因左眼打着绷带,被人嘲笑为“独眼龙”,很痛苦→可联系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李某不是王某被嘲笑而名誉受损的直接侵权人,所以法院不会支持王某要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失费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0.比较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承担举证责任的应该是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
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典型例题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甲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乙种业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甲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小麦品种W的被许可人,其代理人与公证人员两次购买乙种业有限公司销售的W。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故诉请法院判令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乙公司辩称,其销售的是小麦商品粮,并未销售小麦种子。
【裁判结果】
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依据甲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乙公司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且被诉侵权产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年小麦商品粮价格,应当认定其销售的是W小麦种子,故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种子,赔偿甲种业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乙公司在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亦承认销售了被诉侵权种子,销售的品种、单价、数量与两份公证书记载的一致,乙公司销售的被诉侵权种子价格明显高于当年小麦商品粮的价格,一审法院认定其销售的是W小麦种子的判决结果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有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结合乙公司败诉的原因,从诉讼角度,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句话?
【答案】①证据是证明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一审中,甲公司提供了乙公司侵权的证据材料,所以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提出上诉后,需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但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所以二审仍然败诉;③从诉讼角度,“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话是一种误解,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
【分析】背景素材: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考点考查: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一观点的看法,属于评析类试题,需要调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该观点的正误,然后从合理性和不合理性两个角度进行阐释。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观点正误判断:该观点不科学或片面。
论据①:依据甲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乙公司销售了被诉侵权产品,且被诉侵权产品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年小麦商品粮价格,应当认定其销售的是W小麦种子,故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种子,赔偿甲种业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从合理性角度分析:有理看到了证据的重要性。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提供了乙公司侵权的证据材料,乙公司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所以乙败诉。
论据②:从诉讼角度,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从不合理性角度分析:有理没有证据未必走遍天下,无理证据充足未必寸步难行。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某通过购物网站在某采购中心店铺购买一台洗碗机供其父母使用,成交价款为2499元。采购中心在其网络店铺商品展示页面的商品名称及说明位置标明“全自动洗碗机”“家用独获两用式消毒烘干”字样。后胡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洗碗机并不具备室称的烘干功能,达不到烘干效果。经胡某与某采购中心店铺的客服沟通,客服回应称该洗碗机系“余湿烘干”“烘不太干”。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理由: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属于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胡某因被商家虚假说明误导而导致错误判断,购买该产品,致其权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法院判决某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
举证原则: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胡某需要就其购买并使用了产品、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
②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某采购中心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网站购物引发纠纷
考点考查: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举证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需调用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可调用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②: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可调用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答题模板
(一)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试题的解法
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民事纠纷案例为背景,分析应该如何解决这一纠纷
解题方法
第一,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解决方式作出选择;
第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答题模板】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通过合法手段,理性维权。
(1)协商和解
(2)以和为贵选调解。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3)便捷经济选行裁:类型: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
①劳动仲裁:木经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
行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与诉论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师裁协议为前提。【注意:商事仲裁不是诉讼必经步骤]
③不能仲裁的情形:婚姻、收券、监护、扶券、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④仲裁的优点:程序比较灵活,仲载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载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4)诉论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决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5)向行政机关投诉,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与诉讼相关的试题的解法
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以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出现争议的原因,并提供合理化建议
解题方法
①通读材料,理清材料讲述的事件大概;
②联系所学关于诉讼、调解、仲裁的相关知识,判断该题是否属于诉讼。重点明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③结合材料,联系诉讼的知识作答
【答题模板】
①人民调解不同于当事人自行和解,也不同于诉讼调解,只有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才属于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调解不是当“和事佬”“和稀泥”。
②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
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三)与诉讼权利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结合具体案件要求学生对当事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辨别或有针对性地分析
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当事人诉讼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辨护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第二步,朋确当事人所享有的这些机利的具体适用情况及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步,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当事人有无相应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答题模板】
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或辩护人(刑事案件中)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特别提醒: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与证据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法解题通法
题型特点
此类试题往往是以某一具体案件为背景材料,要求学生分析证据在此案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解题方法
第一步,会辨别证据的类型;
第二步,能理解因证据不足或证据充分对案件的影响;
第三步,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认识到证据对保护当事合法权益的意义,对公平正义的意义
【答题模板】
举证责任:
①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与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过错推动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②行政诉讼: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刑事诉讼: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深化提高——真题对接
第I卷(选择题)
一、选择题
1.(2024·江西·高考真题)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故本题选C。
2.(2024·吉林·高考真题)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错误。②: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②错误。 ③:订立合同有效必须合法,自愿订立但是内容不一定合法,因此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③正确。 ④: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虽然是经营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④正确。故本题选D。
3.(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
4.(2023·北京·高考真题)“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B: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B符合题意。A: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两个并行的法律救济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度,是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的。而行政诉讼是司法救济,由人民法院作出诉讼裁决,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表述不准确,B说法错误。C:《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C说法错误。D:依据仲裁法的规定,离婚纠纷不适用仲裁法规定,所以不能申请仲裁解决纠纷,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5.(2023·浙江·高考真题)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答案】B
【解析】A: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已经影响到相邻关系的学习和生活,A错误。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B正确。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构成侵权,C错误。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而不是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D错误。故本题选B。
6.(2022·山东·高考真题)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故本题选A。
7.(2024·北京·高考真题)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名誉作为一种社会评价,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品德、才干、信誉、资历,声望和形象等方面的客观评判。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故本题选C。
8.(2024·安徽·高考真题)甲公司在生产一款美容产品时,未经许可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该产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当地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甲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甲公司( )
①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
②侵犯了乙公司的名称权
③如不服处罚,可提起民事诉讼
④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④:材料中指出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允许使用了乙公司的注册商标,且甲公司商品包装盒上的色彩和图形设计也与乙公司的同款产品相似,在本案中,甲公司实施了混淆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①④正确。②:企业名称权则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而题干甲公司侵犯的是乙公司的知识产权,②不选。③:材料中指出当地监管部门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如不服处罚,可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③不选。故本题选B。
9.(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作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正确。②: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③: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正确。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④错误。故本题选B。
10.(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故本题选C。
11.(2022·辽宁·高考真题)某区在下辖乡镇打造多家“和顺茶馆”,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当居民、商家、游客发生利益纠纷时,调解员以茶馆为载体,为其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 )
①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
②充分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
③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④创设了舒缓环境,使社会治理有温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材料体现的是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并没有体现法律援助的知识,①不选。②④:“和顺茶馆”的建立,让矛盾双方,可以在专业调解员的调解下,有效解决矛盾,使社会治理更加有温度,同时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便捷、专业的矛盾处理,也有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②④入选。③:该区在乡镇打造“和顺茶馆”,为矛盾的解决提供专业人员和地方,但这并不是基层群众自治,没有体现自治,③不选。故本题选D。
12.(2022·北京·高考真题)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答案】D
【解析】A: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A不选。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B不选。
C: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C不选。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故本题选D。
13.(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故本题选A。
14.(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故本题选C。
15.(2022·浙江·高考真题)吴某家住西城区,在东城区经营一家炒货店,经调查认定,吴某在经营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据此,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本案既可以由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西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④吴某如果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例中东城区市场监督局对吴某作出行政处罚,应由东城区市场监督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①正确。②:行政诉讼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指定,或受当事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为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但其诉讼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受的的人。《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因此,吴某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③:本案应由东城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③错误。④: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④错误。故本题选A。
16.(2024·浙江·高考真题)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梁某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并未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②正确。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故③排除。④:在民事诉讼中,在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17.(2024·浙江·高考真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②: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②正确;③: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④: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故选A。
18.(2024·全国·高考真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②: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说法错误。③: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④:并不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诉讼都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9.(2024·北京·高考真题)“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C
【解析】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故本题选C。
20.(2023·全国·高考真题)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甲餐厅员工未经夏某同意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将照片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构成对夏某肖像权的侵害,故选项②正确。④: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故选项④正确。①:甲餐厅的行为不涉及对夏某荣誉的诋毁、贬损,故选项①错误。③:在诉讼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为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物证是以自己存在的外形、重量、质量、损坏程度等标志和特征证明待证事实的物品和痕迹。例如,受到损坏的物品,受到伤害的身体等。本题中的照片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不属于物证,故选项③错误。所以,正确答案为D。
21.(2023·河北·高考真题)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了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这方面并没有虚假宣传,①错误。②: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③: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③错误。④: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才能依法维权,④正确。故本题选C。
22.(2023·辽宁·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23.(2023·北京·高考真题)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
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答案】C
【解析】A:化学原料泄露是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表述错误。B:该案属于污染环境,适用无过错侵权,故不需要化工公司证明自己有没有过错,故B表述错误。C: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歉收无因果关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故C表述正确。D: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草莓采摘园主不提供任何证据,主要证据由化工公司提供,故D表述错误。故本题选C。
24.(2023·山东·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故本题选A。
25.(2022·辽宁·高考真题)“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排除。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故本题选C。
26.(2022·浙江·高考真题)陈某在H市白沙区某超市挑选了些糖果准备付款,由于找不到收银台,想找超市员工询问,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超市门口。保安却以为他偷窃,把他抓了起来,并挂上“小偷”的牌子当街示众。关于本事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已获得糖果所有权,带到超市门口不构成偷窃
B.超市侵犯了陈某的隐私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C.陈某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D.陈某既可以在白沙区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A:交易并未完成,陈某并未获得糖果所有权,A错误。BC:本案中超市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而没有侵犯陈某的隐私权,陈某应以名誉权受到侵害提起诉讼,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B错误,C正确。D:法律规定,对于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中陈某不能在H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D错误。故本题选C。
27.(2024·福建·高考真题)“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本案属于商标权纠纷,且A公司为原告,并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①排除。②:“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因此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故B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②排除。③④:A公司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意图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28.(2024·全国·高考真题)行政复议是通过行政复议机关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法定救济途径和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制度。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方面增加了申请人的参与权和自主权。上述修订旨在( )
①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②助力行政复议机关高效履行行政职责
③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参与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
④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扩大了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在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方面增加了申请人的参与权和自主权。上述修订旨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①④正确。②:材料强调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未涉及行政复议机关高效履行行政职责,②错误。③:行政复议是“民告官”,申请人是在进行民主监督,而不是参与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③错误。故本题选B。
29.(2023·辽宁·高考真题)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符合题意。②: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作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与题意不符。③: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与题意不符。故本题选B。
第II卷(非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
30.(2024·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H公司是国内某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李某是一家网店的经营者,明知H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假冒H公司品牌的服装千余件,销售额超10万元,对H公司品牌造成恶劣影响。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李某的行为,并指出H公司解决纠纷的两种可行方式。
【答案】李某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商标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违背市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可能使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H公司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解决纠纷。(答出两点即可)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诚信经营、社会争议的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法律评析类试题,要求评议材料中李某的侵权行为,并提出解决方式,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H公司是国内某知名品牌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李某明知H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假冒H公司品牌的服装,造成恶劣影响→可知李某侵犯了H公司商标权,违背了依法经营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有效信息②: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结合所学可知解决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1.(2023·全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答案】(1)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2)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分析】背景素材:父子借款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小张以父母有帮助扶持自己的义务为由拒绝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关键词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张以一定要还款就不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关键词③: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联系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逻辑,体现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32.(2023·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预制菜是以农、畜、禽、水产品为原料,经过分切、搅拌、腌制等环节加工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广东省作为预制菜的策源地,针对行业痛点制定对策(见下表),产业发展卓有成效,在2022年《中国预制菜产业指数省份排行榜》中位居第一。
预制菜行业痛点和广东省主要做法
行业痛点
主要做法
涉及食材种类多,企业生产工艺良莠不齐
出台《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制定《预制菜冷链配送规范》《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
农林牧渔产品的价格受自然条件影响大
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订单;加强中央厨房建设,实行统一采购
冷链运输损耗大
研发与营养保持、菜品保鲜、冷链物流相关的关键技术;支持建设仓储物流设施
品牌知名度低
开发招牌菜和地方特色菜,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支持出口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1)结合材料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知识,说明广东省预制菜产业发展卓有成效的原因。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1)①实施产业政策,出台产业发展措施,制定地方标准,完善市场准入规则,规范市场秩序,规范指引着预制菜行业实现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②创新生产经营模式,促进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推动了科技创新,支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优化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降低了冷链运输成本。④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品牌建设。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开放理念,对外出口,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2)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②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分析】背景素材:预制菜行业发展与纠纷
考点考查:经济与社会的相关知识、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找出做法,联系原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出台产业发展措施、制定地方标准→可联系实施产业政策,完善市场准入规则,规范市场秩序,规范指引预制菜行业实现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②: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与农户签订订单;加强中央厨房建设,实行统一采购→可联系创新生产经营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关键词③:研发关键技术;支持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可联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支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优化冷链物流配送体系,降低冷链运输成本。
关键词④:开发招牌菜和地方特色菜,开展直播带货等活动;支持出口→可联系结合自身优势,加强品牌建设。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开放理念,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简单,找法律依据分析下结论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联系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关键词②:合同签订后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未履行合同义务→可联系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双方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可联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3.(2023·山东·高考真题)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民声]
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
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④ 。
各方当事人:⑤ 。
【答案】(1)①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村委会: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的口头合同有效,村委会未全面或积极或诚信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可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②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法律依据——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或侵犯了张某财产权,或与车辆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过错推定或主观过错,结果受损、因果关系三个构成要件至少两个);承担民事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侵权纠纷(或侵犯相邻权);民事责任——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或挪树,或停止侵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2)调解员: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正当利益;其他各方: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公序良俗,团结互助(团结或互助或友善)。
【分析】背景素材:Z村相邻权纠纷、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和义务、合同、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相邻关系、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原因、意义和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可联系村委会的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
关键词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可联系谭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给予赔偿。
关键词③: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可联系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消除障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调解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的要求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相邻权纠纷、合同纠纷→可联系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方当事人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4.(2022·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郭某因装修参加了某家居馆促销活动,支付定金2000元,并收到家居馆开具的收据。后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1)指出郭某侵犯家居馆何种权利,及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
(2)运用“全民守法”知识,分析此案例对消费者有何启示。
【答案】(1)①名誉权。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③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消费者应当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的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诉讼权利、全民守法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可联系教材知识郭某侵害了家居馆的名誉权,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郭某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发布视频给某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消费者应当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5.(2024·甘肃·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我国西部农牧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农牧民因农牧场地界、牛羊走失、邻里、婚姻等矛盾到法院打官司存在诸多不便。有些矛盾若不能及时化解,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种状况,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法官走出法院大楼,背上国徽骑马下乡,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被群众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
材料二 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900元,微信红包2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结合材料一,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相关知识,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答案】(1)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通过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解决民众的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但未提供证据。最后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分析】背景素材:“马背法庭”、借款纠纷
考点考查:公正司法、主张权利靠举证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分析“马背法庭”是如何体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需要 调动教材公正司法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证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帐篷前、毡房里,及时受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相关纠纷,实行巡回立案,就地质证认证、就地调解审判、就地解决纠纷;办案法官还结合农牧区常见多发纠纷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作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牧区常见法律问题手册》,借巡回审理案件之际发放给群众→可联系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体属于说明类试题,调动教材主张权利靠举证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36.(2023·浙江·高考真题)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违约有责、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首先应表明态度。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可联系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材料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可联系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相关知识展开论述。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案例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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