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速记清单】-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单元速记•巧练(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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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目 录 1.思维导图 1-2 2.速记清单 2-7 3.核心考点突破(含典型例题) 7-17 4.答题模板 17-18 5.深化提高(真题对接) 18-26 思维导图 速记清单 【0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父母的 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的 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的 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特别提醒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二、敬老是义务 赡养 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 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特别提醒 (1)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3)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范围和 法律 效力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种类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03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婚姻的 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婚姻的 要求 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婚姻制 度的基 本原则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②一夫一妻。③男女平等。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结婚的 法定 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登 记程序 ①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②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③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特别提醒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重婚),或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未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请求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离婚要慎重 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方式 协议 离婚 ①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 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子女 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名词点击 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况。 【04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夫妻平等 含义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体现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方法 夫妻 共同 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夫妻 约定 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特别提醒: (1)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3)“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5)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核心考点突破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从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对子女的全面培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责任。 (2)父母对子女的抚育应当是从精神上、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尽养育和照顾之责,这种养育和照顾是子女赖以生存、成长的基本保障,缺少了这种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长的。 典型例题 1.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要以法律为准则,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①③正确。②:小甲的母亲并没有非法收集小甲的个人信息,②排除。④: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而不是著作权,④排除。故本题选B。 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4年7月的一天下午,13岁的王某在一鱼塘中游泳溺亡。该鱼塘系罗某于2022年11月从张某处租赁的水田以改造用于养鱼垂钓,深处1米7左右,但因故被村委会叫停未完成改造。由于没有实际投入经营,罗某未设置防溺水标志、围栏等防护设施。事故发生后,王某父母与张某、罗某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罗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48万余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如何分担。 【答案】①罗某承担一般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可替),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罗某对鱼塘未采取任何警示、告知等安全措施,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且与王某溺亡有因果关系。②父母承担一定的责任,13岁的王某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安全教育的义务。③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已将水田流转给罗某,对事故发生无过错。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本案中的侵权责任如何分担,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育小职责大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罗某未设置防溺水标志、围栏等防护设施→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罗某承担一般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13岁的王某在一鱼塘中游泳溺亡→可联系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安全教育的义务。 关键词③:该鱼塘系罗某于2022年11月从张某处租赁的水田以改造用于养鱼垂钓→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张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已将水田流转给罗某,对事故发生无过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因迫索取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例题 3.张女士生下女儿小米(化名)不到一年便离家,未对女儿尽过抚养义务。22年后,小米再听闻母亲的消息时,竟是被母亲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被索付赡养费,小米表示拒绝。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 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张女士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③张女士有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法庭会判决其承担责任 ④若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上述案件中,张女士和小米都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也忽视了传统美德,因此促进家庭关系和谐,需要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则,①正确。②④:如果张女士体弱多病或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小米履行赡养义务,小米不能拒绝赡养张女士,②排除,④正确。③:题干反映张女士提起诉讼,要求小米给付赡养费,民事诉讼实行民不告、官不理原则,案件不涉及小米提起遗弃未成年子女诉讼,因此不会被判决承担责任,③排除。故本题选B。 3.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典型例题 4.2021年贾某与李某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双方生育一女,取名贾小小。二人因性格不合解除同居关系,贾小小随李某生活并改姓李,李某拒绝贾某探视。2024年,贾某与他人结婚,并生一对双胞胎儿子,李某也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双方未生育子女,李某要求贾某给付李小小抚养费,贾某认为李某经济条件也比自己好,拒绝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用。现李小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贾某支付其抚养费。关于该案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小为非婚生子女,已改姓,且李某拒绝贾某探视,故贾某不应支付李小小抚养费 ②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故贾某应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 ③李小小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由其母李某作为其监护人代为诉讼 ④贾某经济条件不如李某,故贾某应免除支付李小小抚养费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贾某与李某举办婚礼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贾小小(后改名李小小)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故贾某应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①说法错误。②:贾小小(后改名李小小)为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贾某应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②说法正确。③:李小小是未成年人,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其母可作为诉讼代理人,③说法正确。④:贾某虽经济条件不如李某,但是李小小是其亲子女,贾某有义务支付李小小的抚养费,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法律责任 (1)主要行为 ①遗弃: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 (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②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上、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这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③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2)法律责任 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典型例题 5.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人既当爹又当娘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③遗弃父母的行为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答案】C 【解析】②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张大爷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是错误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④符合题意。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符合题意。③:材料中张某夫妻的行为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5.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典型例题 6.林大爷晚年得到保姆李阿姨的细心照料。他去世后,李阿姨出示其遗赠信,表明林大爷将一处房产赠予她。此举引发家族争议。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阿姨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     ②李阿姨可以通过遗赠获得该遗产 ③李阿姨可通过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④李阿姨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遗赠和遗嘱继承不同,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保姆李阿姨不是林大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李阿姨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获得该房产,但根据材料“李阿姨出示其遗赠信,表明林大爷将一处房产赠予她”,说明李阿姨可以通过遗赠获得遗产,①②正确。③:扶养关系是特定亲属间一方对他方承担生活供养责任的法律关系,林大爷和李阿姨不存在扶养关系,③错误。④: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阿姨不符合上述规定,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故本题选A。 6.夫妻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 (2)夫妻人身自由权把社会、家庭和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夫妻法律地位平等的标志,又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典型例题 7.“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符合这一核心要求的是( ) ①妻子遵循传统,让孩子随父姓             ②丈夫极力主张男主外女主内 ③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④夫妻平等协商对共同财产的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夫妻双方人格独立,都有让孩子使用自己姓氏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①不选;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②不选。③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表现为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平等,这就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夫妻平等协商对共同财产的处理,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7.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的内容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典型例题 8.李男与张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在外上班,妻子张女在家操持家务。后来,夫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于是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对婚姻财产产生争议,其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现在价值约150万,其婚后存有工资15万,而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在这一案例中( ) ①现在价值约150万的房屋是李男的个人财产 ②李男婚后存有的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女以个人名义借的2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法院判决离婚,则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婚前购买的房屋及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李男的个人财产,婚后存有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①②说法正确。③: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说法错误。④: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超出期限,一审判决就会生效,“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没有法律依据,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9.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小花与小赵系夫妻关系。小美系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小赵在该公司网络平台注册会员,并转账充值用于打赏主播小美。截止到小花发现时,小赵已向小美打赏80万元,向小美转账5万元,通过快递给小美邮寄价值5000元的礼物。小花认为小赵未经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遂诉至法院,要求小美返还合计85.5万元及利息。小美认为,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小赵为其充值消费,自己只是公司主播,获得的报酬系传媒公司按业绩发放,故该款不应由其返还。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同时要求小美退还5万元以及价值5000元的礼物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合理性。 【答案】①小赵在传媒公司网络平台注册充值成为平台会员,即与平台所属公司产生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小赵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网络平台充值并向主播打赏的行为是自主行为,且意思表示真实,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公司是打赏的直接收款人,故打赏不直接产生向小美赠与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②小赵向小美转账5万元以及赠与小美的价值5000元的礼物款,该款产生在与小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既未征得小花同意,又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有违公序良俗,不具正当性,应属无效,小花有权要求返还。 【分析】背景素材:打赏主播引发的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合理性。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其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对小花要求小美退还充值费用8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可联系合同有效要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关键词②:要求小美退还5万元以及价值5000元的礼物款→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公序良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材料等有机结合。 8.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1)男女平等: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一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对于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典型例题 10.臧某在购买了一张彩票并中了数百万的大奖后,立即向妻子冯某提出离婚。离婚后,臧某兑现了相应奖励。冯某得知相关信息后,要求平分奖金。冯某的要求( ) A.合法,因为奖金是两人的共同财产 B.不合法,因为奖金为婚后兑取 C.合法,因为两人曾经存在夫妻关系 D.不合法,因为彩票是臧某购买 【答案】A 【解析】ABCD: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票是臧某和冯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并中奖的,奖金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故冯某有权要求平分奖金,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后,住进了甲男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超市。甲男要求乙女经营超市,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为此,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乙女深感痛苦。乙女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甲男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指出甲男所侵犯和干涉乙女的合法人身权利和自由。 (2)判断乙女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1)夫妻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甲男侵犯了乙女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2)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商品房是甲男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夫妻关系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平等的人身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甲男要求乙女经营超市,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可联系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平等的财产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乙婚后一同经营一家超市→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知识。本案中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关键词②:甲男婚前单独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可联系夫妻个人财产的相关知识。本案中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的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9.夫妻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地位: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4)要件 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典型例题 12.2022年张铭与刘娟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铭所有。2024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铭用12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刘娟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3年6月张铭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刘娟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刘娟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娟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②在2024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张铭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和租金5万属于张铭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刘娟是其母亲的法定继承人,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①错误。②: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应采用书面形式上,口头约定无效,2023年6月张铭发表了一篇文章,2024年1月两人离婚,所以稿费4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③符合题意。④:张铭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属于张铭个人财产,租金属于共同财产,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题模板 (一)关于继承类试题的答题模板 【答题模板】 (1)含义: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2)继承权原则 ①贯彻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婚生子 女和非婚生子女都有合法继承遗产的权利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 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木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儿媳或者女婿与公婆或岳父母没有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关系,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有继承权,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类试题的答题模板 【答题模板】 地位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含义 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多个方面 主 要 体 现 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财产关系 含义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内容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离婚分一半”适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 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深化提高——真题对接 第I卷(选择题) 一、选择题 1.(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2.(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 3.(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 4.(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5.(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6.(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7.(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8.(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9.(2024·山东·高考真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B。 10.(2024·湖北·高考真题)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②: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④: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故本题选B。 11.(2022·浙江·高考真题)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答案】D 【解析】A: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A错误。B: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所有,B错误。C: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C错误。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故本题选D。 第II卷(非选择题) 二、非选择题 12.(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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