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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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01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BC509年 BC450年 BC27年 BC8世纪 罗马建城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成文法 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①背景:贵族随意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②目的: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③颁布: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内战停止,国土继续扩张,各地交通发展起来,人口流动加剧,民族人民之间联系加强,罗马的商业和手工业极其兴盛,出现了许多新兴的大城市。希腊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也在罗马境内流行起来。 ——郭守兰 等 《西方法文化史纲》 十二铜表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十二铜表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注重诉讼程序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第八表第二条 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取得和解时,则伤人者应遭受同样的伤害。 第八表第十二条 如果于夜间行窃被杀,则杀死行窃者应认为是合法的。 第八表第三条 折断自由人的骨头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第九表第一条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十一表 禁止平民和贵族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⑤评价: 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一定程度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保留了一些较野蛮的习惯法,根本维护的是贵族的利益 ④特点: 保留了落后习俗 保护私有财产 维护奴隶主特权 具有明显的阶级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罗马帝国建立者屋大维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就在于人口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完全不同的各色人等。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统治起来困难至极”。 屋大维 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罗马帝国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万民法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公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BC27年 476年 1453年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罗马帝国时期 东罗马帝国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罗马民法大全》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①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②颁布: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③意义:标志罗马法体系的完备,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10 材料一: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材料二: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的一般公式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中,由自然法所支配,享有各种自然权力: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这直接导源于罗马法学家——“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结合材料,谈谈你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为近代西方法律提供了现成形式 是近代资产阶级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 ④罗马法发展的趋势 1.法律的表现形式:习惯法到成文法 2.法律的适用主体:公民法(市民法)到万民法 3.自然法精神的提出,使得罗马法有了新的法律境界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材料一:“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十二铜表法》 材料二: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来平等……为别人制定的法律,自己也必须遵守。 材料三: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民法大全》 ①保护私有财产 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③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实质: 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日耳曼法 教会法 以基督教神学《圣经》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罗马法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 当时欧洲的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法律制度仍然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罗马法私法发达,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日尔曼法律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等级色彩浓厚。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创建了纠问式诉讼。所谓纠问,也就是一问一答,我问你答,当事人完全成为审问对象,施以刑讯逼供,毫无诉讼权利,整个社会进入了司法专横和黑暗时代。实行政教合一,接受基督教教会法神明裁判方式。 教会法 中世纪欧洲国家奉行的神明裁判认为司法裁决的职能不是掌握在人的手里,而只能掌握在神的手里。判决的结果因此得到遵守,无论它显得多么荒唐可笑。   如:在一起疑难的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担任法官的神父给烧红的铁块洒上“圣水”,祈祷道:“圣父圣子圣灵,请降临到这块热铁上,显示上帝的正确裁判吧。”然后,被告人手持热铁走过九英尺的距离。他的手会被洁白的纱布包扎好。三天之后验伤,化脓则被判有罪,反之则无罪释放。显然,这让现代人觉得瞠目结舌;可在那个年代又显得理所当然。 背景:11世纪,诺曼王朝,王室设立法院,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系) 形成:12世纪,在习惯法基础上,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普通法” 发展:13世纪,《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 13世纪,王权加强,在罗马法基础上,法国统一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完善:17世纪,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1789年大革命爆发后,制定一系列受启蒙思想和大革命影响的法律 1804年以来,颁布“拿破仑法典”。 征服者威廉 1804年《法国民法典》 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10年《刑法典》 拿破仑法典 拿破仑 遵循先例 工于立法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形成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诺曼王朝派出法官巡回。根据从大陆带来的罗马法和英国当地习惯法进行审判。 在司法实践中遵照先例或创造新规则,并且将判例带到其他地方。 王权加强,打击封建主,融合日耳曼法(北)和罗马法(南),建立全国统一的法律 判案依据 思考: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1.法国大革命的胜利,推翻君主专制制度,为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2.法国大革命中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文件,充分体现了自由平等、主权在民、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3.其中的《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成果(实质),逐渐形成了“大陆法系” 我一生四十次战争胜利的光荣,被滑铁卢一战就抹去了,但我有一份功绩是永垂不朽的,这就是我的法典。 ——拿破仑 从形成背景、法律本质等角度分析两大法系的相同点。 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异同 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民法系) 美国等国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本国法律,构成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又称为民法系 法律渊源 基本原则 法官作用 主要国家 判例法 成文法 遵循先例 宪法根本 制定,解释,执行法律 仅执行法律 英美加澳 法德意日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精于司法 -工于立法 相同点: ①渊源:一定程度上受到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的影响,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②本质: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16 0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沙俄尼古拉太子遇刺案(1891) 1891年5月11日,访问日本的俄国皇太子尼古拉·亚历山德罗维奇·罗曼诺夫——也就是后来的尼古拉二世,在滋贺县大津町被人行刺刺杀。此事震惊世界,对待刺杀者津田三蔵的态度各不相同—— 天皇:速处惩暴行者,勿毁伤善邻之好意! 政府:必须判处死刑! 老百姓:举国沸腾! 大津地方法院:按普通伤人案处理 大审院(日本最高裁判所)院长:“不论内阁如何讨论、决议,如曲解法律精神者,断然不予接受!”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①立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材料一: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①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 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 既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法律和私有财产的设定是不平等的第一阶段。——卢梭 法律的运用比法律本身还要不人道得多;法律压迫穷人,富人管理法律和对于穷人是一条法律,对于富人是另一条法律——这是两句早已家喻户晓的至理名言。 ——恩格斯 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马丁·路德·金 ◎美国黑人运动 评价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1.积极: ②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 ③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消极: ②私有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存在等级性; ③黑人、原住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①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实质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①利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03 宗教伦理 与教化 公元1世纪 313年 392年 395年 476年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基督教的发展演变 18世纪教皇用过的三重冠,现藏于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 三重王冠代指地狱、人间、天堂三个地域,代指教皇“基督在世代表”的崇高身份。 2。教皇是天主教会最高领袖,是所有教徒的首领,也是所有世俗国王的领袖。 基督教诞生于耶路撒冷; 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承认基督教的合法性; 成为罗马帝国国教; 罗马帝国分裂,基督教随之分裂,形成东西两派; 西罗马帝国灭亡。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都接受了基督教。 1)圣洗(也称洗礼)。为天主教教徒入教仪式。按教会习惯,教徒的小孩生下八天内就得领洗。(2)坚振。是坚定教徒信念的礼仪。(3)告解(也叫忏悔)是一种赦罪仪式。(4)圣体。把面饼和葡萄酒由主礼者在弥撒中祝圣即为耶稣的肉体和血。教徒向神甫办过告解(忏悔)后,或自己认为没有大罪在身才能去领圣体。据说教徒领了圣体后,就吸收了耶稣的血和肉和耶稣相结合,就能得到天主的宠光。(5)终傅,主礼者为垂危病人施行的礼仪。由神甫在病人身上抹圣油,念经文,要病人忏悔帮助他灵魂得救。(6)神品,也称圣秩,就是修道生升为神职人员的礼仪。神品分七级,神甫级为七品。主教级为完满的七品。(7)婚配。即由神甫为证人的结婚礼,婚配圣事的主体为新郎和新娘两人。 (2)教化手段: ①保存古典文化,宣讲教义;②开办学校 ;③深入日常生活 材料一:基督教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是: 1.要爱主;2.要顺服、忍辱、勿抗恶;3.要爱人如己;4.要经常忏悔罪恶。 ——范立民《基督教与中世纪教育》 材料二: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恩格斯 ①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培养了人们的道德;②推动了文化教育的发展;③推动了西方法律的发展。④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3)评价: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前 (1)背景: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新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基督教会的支持,逐渐的接受了基督教。 作用: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 ②教士们宣讲教义,开办学校,虽然都以宗教为目的,但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③教会时刻不忘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忍受人间的痛苦等。 ④总之: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1)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 (2)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积极作用:适应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思想解放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宗教改革后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 生逢这样的年代:内乱频仍,无法无天,令人不可置信的暴行随处可见。当前我们天天亲历的过激行为,在古代史上找不到可以与之相比的事例。仅因为这个人提出某种猜测就把他活活烧死,让人为此付出的代价太高了 —蒙田(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怀疑论者) 法国南部的大封建贵族信奉加尔文教,企图利用宗教改革运动来达到夺取教会地产的目的。他们与北方有分裂倾向的信奉天主教的大封建贵族有深刻利害冲突,最终演变成长期内战。连续八次的天主教和新教的激烈对抗,对16世纪的法国造成破坏 ③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①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枷锁。 ——马克思 局限性: ◎残忍迫害异见教徒 27 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发展趋势 (1)由封建时代以宗教伦理为主,到资本主义时代以法律体系为主; (2)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宗教伦理不断发展,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宗教改革对资本主义的促进:1.肯定了发财致富的合理性。2.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推动民族国家成长。提升资产阶级政治地位。 3.传播和发展了人文主义,解放了思想 结合课本P52的学思之窗,思考基督教在中世纪的欧洲发挥了怎么样的作用? 1.基督教为统治阶级提供了现实的统治思想,成为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2.在客观上起到了保留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的作用。 3.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4.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材料 鸦片战争前,一些具有反封建民主思想的人士,如顾炎武、吴敬梓、曹雪芹等人开始对科举制度进行大胆、辛辣的批判;鸦片战争后,受西方民主启蒙思想影响的人士对科举制进行了更猛烈更深入的批判。19世纪末,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对科举制的批判尤为激烈,称其“箍人心”,“坏人才”,“毁实业”。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清政府于1905年正式废除了科举制。此后一个世纪,对科举制的上述评价一直是史学界的主流观点。近年来,史学界对科举制重新评价的观点抬头,并且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新观点认为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的伟大创举,它不仅对古代中国的政治、教育、文化等多个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且对近代以后的中国和世界的文明进步产生了推动作用。科举制实际上是近代欧洲兴起的文官制度(即公开考试选拔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源头。现在我国实行的高考制度某种意义上也是古代科举制的继承和发展。评论材料中有关科举制度的观点。(要求:围绕材料中的一种观点展开评论;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10分) 赞成第二种观点: 观点:科举制度对历史发展起积极作用。 理由: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它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它把读书、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扩大官吏人才来源,提高官员文化素质。科举制促进了唐诗的繁荣;促进了古代儒学教育的发展,弘扬了重文重教的社会风气;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近代欧洲兴起的文官制度和现在我国实行的高考制度具有借鉴作用。 结论:科举制是伟大的时代创举,对中国和世界历史发展都产生了重要价值。 指出材料一中,中国古代加强君主专制的主要措施及其发展趋势。(4分) 【正确答案】 措施: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三分相权加强皇权;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强化君主专制;清朝设立军机处,君主专制达到顶峰。 趋势: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削弱。 材料二:苏格拉底批判说:“(雅典民主政体的根本缺陷)在于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不需要国家管理者具有专长,不要求他们具有真知灼见。一个国家应当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治理,统治者不是有王芴的人,不是偶然选中的人,不是攫取财富的人,不是使用强大骗术的人,而是有统治知识的人。” 根据材料二,概括苏格拉底的主张。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指出雅典民主制度的局限性。(6分) 【正确答案】 主张:国家应当由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治理。(精英政治) 局限性①范围:仅仅是少数人的民主、男权民主。②性质:原始的直接民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③方式:抽签选举和轮流坐庄,容易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误用。 法律渊源及发展 近代法律基本特征 宗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大陆法系: 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民法大全》 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法律内容上: 司法实践中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三权分立,权力制衡 无罪推定原则 中古时期基督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新教伦理与教化 局限性(实质) 渊源 程序公正:律师制度、陪审团制度 本课小结 英美法系: 以罗马法为基础、《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公民法到万民法 35 罗马自然法的代表人物是西塞罗,是公元前一世纪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继承古希腊理性思想,进一步发展了斯多亚学派思想,奠定了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1.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2.西塞罗认为,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思想,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3.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这种人类自然平等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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