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024-11-03
| 32页
| 73人阅读
| 0人下载
普通

内容正文:

新课导入 人物 小辉:初二学生,因其体态较胖,性格又比较内向,经常受到其他同学的欺辱。 小文:同班同学,脾气火爆、做事冲动,经常同校外人员有所往来,甚至打架斗殴。 故事背景 2023年5月的一天,晚上放学时,在学校大门外小文嘲笑小辉太胖,并用语言刺激小辉,双方因此发生口角,继而小文冲上去殴打小辉,被学校保安人员及时拉开,但小辉仍然受到轻微伤害。 思考 通过以上材料得知,小文构成了什么违法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般违法行为 属于 违反 殴打他人而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 触犯 属于 犯罪行为 刑 法 一般违法可能会发展为犯罪 新课导入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二框 预防犯罪 部编版八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 3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法治观念:通过案例分析,感受法律的尊严,能够明辨是非,增强法治观念,自我约束,远离不良行为,防微杜渐。 责任意识:通过《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的了解,增强责任感,做负责任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教学重点: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教学难点: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3.刑罚的含义及分类?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4.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5.区别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自主学习单:阅读课本52-57页,思考下列问题: 罪之始 01 刑法的作用?内容? 第二天下早自习,因前晚的矛盾,小文约上同学小海在操场上找到小辉后, 用语言向小辉挑衅,小辉再次被小文激怒,在小文的提议下,相约一起来到该校厕所,因厕所没有监控设备,两人厮打在一起,这次打架就像导火索,将小辉内心积压已久的屈辱、愤怒全部激发出来。情急之下,小辉不小心把小文推到在地,却不想小文为了报复,掏出身上的折叠刀,向小辉胸、腹部扎去。当小文被路过的同学拉开,此时小辉已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之中。经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辉胸部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胸、腹部及左上肢体体表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小辉胸部损伤伤残程度为十级。 刑法的作用?内容? 思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文与被害人小辉之间的矛盾系由同学间口角引发,被告人小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应认定小文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最判处被告人小文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文、其法定代理人及所在海城市某中学对被害人小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院对小文的定罪依据和判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的作用?内容? 作用: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内容: 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含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 犯罪 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法律标志)、 应受刑罚处罚性(必然法律后果) 知识归纳 11 崔茂虎受贿案 思考:1.崔茂虎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判断依据? 2.判决结果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2024年7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对被告人崔茂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3万元,受贿数额巨大,给社会及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①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②种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 附加刑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3、刑罚的含义与种类?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刑罚 主刑:只能独立使用 附加刑:可独立使用,也可附加使用 主刑 (只能独立使用,不能并用) ◆管制:是对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最烦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知识拓展 附加刑 (与主刑同时使用、独立使用)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得接受采访或参加演讲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知识拓展 易混知识点 1.拘留与拘役,罚款与罚金的不同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刑罚———犯罪(刑事违法/严重违法) 2.刑法与刑罚的不同 刑法———法律名称 刑罚———是对违法刑法的处罚 02 加强自我防范 思考:小莉的观点正确吗?请说明理由。 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 不正确。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1)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2)类别: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3.刑罚的含义、种类 ❶ “罚金”与“罚款”相同吗? ❷ “拘役”与“拘留”相同吗? ❸“刑罚”与“刑法”相同吗?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刑 罚------刑事违法(严重违法/犯罪) 刑法------法律名称 刑罚------是对违法刑法的处罚 刑法 规定 犯罪 后果 刑罚 区分几组概念 有人说:犯罪离未成年人很遥远,你是否同意这一观点? 材料: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 3人被安排关进派出所后,竟然还在翘二郎腿,面对拍摄镜头还露出不知所谓的笑容,丝毫不将眼前的警察放在眼里,并说道:“我们可是未成年,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22 相关链接(P55):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4.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相关链接: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陈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一天傍晚,初中生何伟在某学校门口碰到小学生晓刚放学回家,他便尾随其后,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逼着晓刚要钱,晓刚害怕何伟伤害他,从兜里掏出仅有的1元钱交给了何伟。何伟看到在晓刚身上再也弄不到钱了,就向晓刚的脸部打了一拳,拿着1元钱扬长而去。 何伟以暴力手段抢劫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因何伟系未成年人,海伦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6岁的何伟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元。 庭审中,何伟和家人都不认为自己犯了法。并觉得他未成年人不应该被判刑。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自我防范 笔记区 ※6.加强自我防范,如何远离犯罪?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课堂小结 预防犯罪 了解罪与罚 犯罪的含义及其特征 刑法的作用和内容 加强自我防范 认清危害并远离犯罪 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刑罚的含义及其分类 中考链接 1.预防违法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下列最能符合这一意思的是 (   ) A.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B.罪孽本自微末始,陷身囹图悔方迟 C.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D.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然未报,时间没到 B 中考链接 2.某中学八年级(1)班的同学围绕“不良行为、违法、犯罪”进行了讨论,其中你认为正确的观点是(  ) ①同学甲: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行为 ②同学乙: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 ③同学丙:违法行为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同学丁: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就是触犯了刑法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②③④ A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条款表明( ) A.学校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要依法严厉惩处 B.平时考试作弊都要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 C.只有在国家组织的考试中才不能作弊 D.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是犯罪行为 D 中考链接 31 中考链接 4.9月23日,“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一审公开审判,被告人陈继志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②有期徒刑属于附加刑,罚金属于主刑 ③是应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社会危害行为 ④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之一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

资源预览图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1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3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4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5
5.2 预防犯罪 课件-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6
相关资源
示范课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