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5.2 预防犯罪
1
1
1.政治认同: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远离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
2.道德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防微杜渐,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3.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4.健全人格: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5.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犯罪与刑罚、加强自我防范 。
教学难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1、刑法的作用和内容是什么?
2、犯罪的含义是什么?
3、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各自地位是什么?
4、刑罚的含义及种类是什么?
5、如何加强自我防范?
6.不良行为有哪些?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
自主学习
3
了解罪与罚
01
4
你在日常生活中经历过高空抛物吗?
高空抛物危害大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①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②内容: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罪
罚
刑法
刑罚
犯罪
规定
后果
课堂笔记
7
张三因事业、家庭不顺而内心积怨,蓄意伤害中小学生,在大庭众之下持刀伤人,致22名中学生死伤,其中,10人致死,5人重伤、还有几人轻伤,其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张三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判处张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三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并说明理由。
张三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罪之果
02
刑罚的含义?分类?
思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文与被害人小辉之间的矛盾系由同学间口角引发,被告人小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应认定小文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以故意份書罪判处被告人小文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文、其法定代理人及所在海城市某中学对被害人小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有期徒刑三年......”属于哪类刑罚?刑罚有哪几种?
刑罚的含义?分类?
含义: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分类:
附加刑
主刑
拘役
管制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附加刑既能独立使用也能附加使用
刑罚
罚款
(行政处罚)
拘留
行政处罚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不关押,限制自由,人民和群众监督改造
1-6个月就近关押
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监狱
没收财产
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
驱逐出境
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
思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文与被害人小辉之间的矛盾系由同学间口角引发,被告人小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应认定小文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以故意份書罪判处被告人小文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小文、其法定代理人及所在海城市某中学对被害人小辉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相对比一般违法行为,犯罪有哪些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严重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的含义?基本特征?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法律标志
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含义
基本特征
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罪之警
03
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本案中,小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小辉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本案法律程序己经
结束。但该起事件给小文、小辉及他们的家人带来的份痛却没有结束。
小辉在该起事件中脾脏破裂被摘除,住院治疗后虽生活能够自理,但再也没有了曾经健康的体魄,再也不能像同龄人一样进行体育活动,免疫系统受到破坏,日后要长期承受并发症的困扰。
小文也受到了法律制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小文的妈妈对此也感到十分的难过自责,且觉得小文年龄还小,不应该承担刑罚处罚,你认为呢?
思考:
观点辨析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思考:1.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2.陈某的经历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最开始交友不慎,染上一些恶习。然后从旷课等不良行为发展到偷东西、打骂同学等一般违法行为,但是却仍然不思悔改,没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最终发展成为犯罪。
违纪、一般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不加以阻止,就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绘制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
交友不慎
不良行为
违法
犯罪
不良行为
违纪
法律知识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
读物等
8、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等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等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普法小贴士
违德、违纪和轻微违法的行为
—— 不良行为
—— 犯罪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个人: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薄弱;不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交友不慎等;
家庭: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的溺爱等;
学校:学校管理宣传不到位,对学生不够关爱等;
社会:存在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法制宣传不到位,对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不够等。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新知讲解
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犯抢劫罪被判刑
被公安机关拘留
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纪律处分:违纪行为
判刑:犯罪行为
拘留:一般违法行为
陈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知识拓展
目标导学二 加强自我防范
1.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法律意识;
3.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及时发现他们的不良行为,并给予教育引导;
2.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
4.社会应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对不良行为的矫治方法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P55-56)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更应该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犯罪基本特征
社会危害性(严重)
刑事违法性(触犯刑法)
刑罚当罚性(受刑罚处罚)
必然结果
刑罚
主刑
附加刑
了解罪与罚
加强自我防范
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杜绝不良行为
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预防犯罪
促进
课堂小结
刑法
1.图示反映的关系,正确的一组是( )
B
2.被告人温某为发泄个人情绪,故意驾车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必然后果
②死刑为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为附加刑
③任何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④犯罪害人害己害社会,我们应自觉远离犯罪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D
随堂练习
广西德保县政协原副主席亚兵曾被通报“工作期间饮酒,醉酒后又驾驶机动车辆并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贵任,并要加重处罚
②触犯刑法,是公职人员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③公职人员不按法定程序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力
④公职人员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A.②④ B.①③ C.①② D.③④
解析
①: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不是要加重处罚,故排除①;②: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故排除②;故本题选D
课堂小练习
4.李某在网上捏造事实,无端诽谤多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下对李某的行为评价错误的是( )
A.李某的行为是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
B.李某的行为是缺乏网络媒介素养的表现,没有理性参与网络生活
C.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李某的行为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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