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预防犯罪 课件-2024-2025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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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法治观念 知道犯罪的基本特征、刑罚的含义和刑罚的种类。 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健全人格 能够自主调控情绪波动,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道德修养 形成初步的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够明辨是非善恶; CONTENTS 自主学习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p52 2.犯罪的含义及特征p53 3.刑罚的含义及种类p54 4.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p55-56 01 了解罪与罚 今日说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5 ①含义: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②作用: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定罪、量刑) 1.刑法的含义和作用?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A.刑法的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B.刑法的内容:刑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一、了解罪与罚 一般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 1、社会危害性不同 危害程度较轻 危害程度严重 2、违反的法律不同 刑法以外的法律 刑法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承担行政制裁或者民事责任 接受刑罚处罚 区别 思考:以上案例中同样是殴打他人,定性为什么不相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探究与分享 殴打他人,致人死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范某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殴打他人,致轻微疼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学生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200元的行政处罚。 犯罪(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了解罪与罚 案件再现 在山东省潍坊市某职业学院内,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校园欺凌案件进行了宣判,虽然他们都是未成年人,且被告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但鉴于她们随意殴打辱骂他人致伤,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最后五人分别被判处1年及11个月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案件中五名女生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严重社会危害性 触犯了刑法 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犯罪 犯罪的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 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最本质特征 法律标志 必然法律后果 三个基本特征的关系: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他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2.犯罪的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12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郑某、郑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郑某、李某、郑某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同班同学,2024年7月,因王某值日但未打扫,郑某便以此为由与王某发生口角,后郑某、李某、郑某某某使用了木棒、木质扫帚把、钢板等作案工具,造成了王某头部重伤,后经求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的刑罚。 严重社 会危害性 刑事 违法性 应受刑 罚处罚性 11 王雪峰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属于犯罪行为 王雪峰受到什么处罚?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分)。 主刑:无期徒刑。 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含义: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是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种类: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驱逐出境 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3.刑罚的含义和种类 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整治活动的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多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金融诈骗罪等。 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我国国境。 知识拓展 ❶ “罚金”与“罚款”相同吗? ❷ “拘役”与“拘留”相同吗? ❸“刑罚”与“刑法”相同吗? 罚款、拘留------行政处罚------行政违法(一般违法) 罚金、拘役------刑 罚------刑事违法(严重违法/犯罪) 刑法------法律名称 刑罚------是对违法刑法的处罚 刑法 规定 犯罪 后果 刑罚 区分几组概念 PART 02 加强自我防范 材料: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 3人被安排关进派出所后,竟然还在翘二郎腿,面对拍摄镜头还露出不知所谓的笑容,丝毫不将眼前的警察放在眼里,并说道:“我们可是未成年,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18 材料: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3人作案时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故意杀人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 19 15岁的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他开始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他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悔改。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陈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经常偷窃财物 抢劫 交损友 监狱 犯罪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轨迹,说明了什么? 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②要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③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 ,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怎么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人身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1.吸烟、饮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5.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6.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7.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8.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 1.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2.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3.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4.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5.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已属违法行为) 4.如何预防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标示了生活中的“雷区”。 怎么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抽烟 校园霸凌 有的同学认为,上面的行为都是一些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看?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怎么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1.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3.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4.一失足成千古恨,贪小便宜吃大亏。 5.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6.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Don’t Forget 名言警句 预防犯罪 2.犯罪的含义、三个基本特征 4.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②预防犯罪,杜绝不良行为 1.刑法含义、作用 ①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3.刑罚的含义与种类 ③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④从小事做起,自觉遵纪守法 本课小结 ⑤做到行己有耻,树立底线意识 是什么 怎么做 1. 2023年6月15日,苏州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行动”,突出合力攻坚,形成打击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大合力,坚决打掉犯罪分子嚣张气焰,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障群众财产安全。诈骗犯罪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  ) A.罪责自负性 B.应受刑罚处罚性 C.刑事违法性 D.严重社会危害性 D 习题巩固 2.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下列古语表达的意思与此相近的是(  )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B.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C.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D.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 C 习题巩固 3. 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当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被告人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是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由此可知,徐某某的行为(  ) A.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B.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C.对社会的危害轻微 D.触犯了民事法律法规 B 习题巩固 4.李某在网上捏造事实,无端诽谤多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下对李某的行为评价错误的是(   ) A.李某的行为是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 B.李某的行为是缺乏网络媒介素养的表现,没有理性参与网络生活 C.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李某的行为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 D 33 下节课见~ 34 学科网 rbm.xkw.com rbm.xkw.com rbm.xkw.com Lavf57.83.100 学科网版权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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