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2预防犯罪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1.政治认同: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远离犯罪,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
2.道德修养:树立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防微杜渐,增强防范意识,杜绝不良行为,自觉遵纪守法。
3.法治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防微杜渐,感受法律的尊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4.健全人格:能够判断犯罪行为,能够明辨是非,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
5.责任意识:树立法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
核心素养目标:
教学重点:犯罪与刑罚、加强自我防范 。
教学难点:犯罪的基本特征。
自学指导
自主学习
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
2.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3.刑法的含义及种类?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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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罪与罚
刑法的作用(地位)、内容?P52
作用: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内容: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P53犯罪的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犯罪的基本特征 ①②③?P53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首先看他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如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1.刑法的内容及作用
刑法内容:
刑法是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刑法作用: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定罪
量刑
课堂笔记
刑法是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根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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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紧密相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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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一定是犯罪吗?
关系 一般违法 犯罪
共同点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不
同
点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危害不大
情节轻微 危害大
情节严重
触犯的法律 违法了刑法以外的法律 触犯了刑法
应承担法律责任 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行政制裁 刑罚处罚
联系 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
知识拓展
1.犯罪
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法律标志)
(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
注意:三种特征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
1.犯罪的含义: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1.为什么行为一是一般违法行为,行为二是犯罪行为?
2.对比以上处罚的不同,分析犯罪行为有何特点?
社会危害程度
违反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探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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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1.为什么行为一是一般违法行为,行为二是犯罪行为?
2.对比以上处罚的不同,分析犯罪行为有何特点?
社会危害程度
违反法律
承担法律责任不同
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探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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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罪与罚
八年级学生陈某为了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和他的两个“朋友”多次持刀拦路抢劫、抢夺9名中小学生财物,致使一名学生身受重伤,得赃款4700多元。受害者家属把陈某告上法庭......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样判决他?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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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罚
犯罪的法律后果
刑罚
刑罚的含义:又称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管制、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罚
3.刑罚的种类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知识拓展
管制:不予以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自由,由社区依法实施矫正,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无期徒刑:剥夺罪犯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
死刑:剥夺犯罪分子生命。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适用于贪利型犯罪,如走私、贩毒等。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与整治活动的权利。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所拥有的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有。
驱逐出境:强迫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公民离开我国国境。
02
加强自我防范
2022年11月18日,四川绵阳发生了一起令人愤怒的学校霸凌案件,3名初中生“大姐大”轮番扇另一女生耳光,并踩踏其头部,围殴时间长达10分钟。期间多次对着被打女生说道:“得不得报警”、“得不得给家长说”,还威胁道:“把事情说出去了,我们就把视频发出去,报警没用,我们都没成年”。
辨析:
你如何看待该案例中,打人者所说
的“报警没用,我们都是未成年!”这句话?
4.青少年为什么要加强自我防范?
(1)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2)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
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
年龄小不受刑法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
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实施犯罪行为不要紧。
小明的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1.犯罪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
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P55
四、如何远离犯罪,加强自我防范?
年龄小不受刑法处罚的说法是错误的。
犯罪与年龄无关
结交
损友
经常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学校纪律处分)
经常偷窃财物等(公安机关拘留)
抢劫(多次)
陈某的行为哪些属于不良行为,哪些是严重不良行为?哪些是犯罪?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犯罪
违纪
一般违法
请绘制出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路线图,这说明了什么?
不良行为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这说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很容易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行为。
2.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P55.2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四、如何远离犯罪,加强自我防范?
勿以恶小而为之。-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P56相关链接: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旷课、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刀具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等场
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
多次偷窃
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不良行为
法律知识小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读物等
8、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等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等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等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违背社会公德
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
犯 罪
(严重违法行为)
不加以改正
不加以改正
③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自我防范
弟弟,哥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你。我现在唯一能够做的,是给你留一句话:千万要学好,决不可做坏事,就是很小很小的坏事也不可做。自从我被送进死牢房里,就一直在想,我是怎么落得这样可悲的下场?追根寻源,就是开始干坏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乎,总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就想占大一点的便宜,在后来就想占更大的便宜。偷得多了,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可我表面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得狠了,终有今日的结局。
死囚犯给弟弟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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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远离犯罪,加强自我防范?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
二、加强自我防范
课堂小结
预防犯罪
了解
罪与罚
加强
自我防范
①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刑法的内容及作用
犯罪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刑罚分类(主刑和附加刑)
达标检测
1.有研究数据显示,少年犯在犯罪前,有打架行为的占57.9%,有旷课行为的占49.8%,经常光顾网吧的占44.9%,有赌博行为的占44.3%,看过黄色书籍和淫秽音像制品的占31.9%。这警示我们( )
A.小错难避免,大错不能犯
B.不良行为任其发展一定会导致违法犯罪
C.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之间没有界限
D.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D
2.大学生闫某因捕猎并售卖了十六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sǔn),被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闫某被惩罚是因为其行为( )
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②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
③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
④是行政违法行为,应受行政处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3.2024年9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某某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徐某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徐文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下列对徐某某所受刑罚的说法,认识不正确的是( )
A.有主刑,也有附加刑
B.有期徒刑属于主刑
C.罚金属于附加刑
D.张某某所受的刑罚都属于附加刑
D
4.李某在网上捏造事实,无端诽谤多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下对李某的行为评价错误的是( )
A.李某的行为是缺乏规则意识的表现
B.李某的行为是缺乏网络媒介素养的表现,没有理性参与网络生活
C.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D.李某的行为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犯罪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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