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2025-03-10
| 91页
| 92人阅读
| 0人下载
教辅
山东一帆融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进店逛逛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薪火相传有继承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80 MB
发布时间 2025-03-10
更新时间 2025-03-10
作者 山东一帆融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新课程学案·高中同步导学
审核时间 2024-10-17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48023846.html
价格 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二框 CONTENTS 目录 1 2 3 4 理清主干知识 释解核心要点 框题跟踪检测 即时训练评价 理清主干知识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与继承关系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__________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在继承关系中,_____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_______;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________权利称为继承权。 合法财产 死者 遗产 财产性 2.遗产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_____共有财产或者_____共同财产中析出,____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3.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的关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______,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______。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____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_____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家庭 夫妻 析产 遗产 债务 遗产 不负 4.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_________,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___________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 5.法定继承 (1)范围和顺序 ①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______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_______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______、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________、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_______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无效 亲疏 子女 祖父母 赡养 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__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微点拨 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  ①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③非婚生子女和生父母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非婚生子女继承生父母的应继份额与婚生子女的相同。 ④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含 义 遗嘱是遗嘱人_____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_______意思表示 地 位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_______ 生前 单方 意愿 2.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方式 (1)方式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______、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______、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嘱 继承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__________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_______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_________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国家 (2)限制: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__________又没有__________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组织 法律效力 继承人 生养死葬 劳动能力 生活来源 3.遗嘱的类型 类型 有___________、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____________六种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___________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_____的遗嘱为准 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 利害关系 最后 微点拨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4.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_______,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_______,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尊重 分歧 微点拨 遗嘱有效的条件 ①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②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③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④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⑤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释解核心要点 [议题材料] 材料一:张先生夫妇早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张先生名下。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与张先生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老伴去世后,张先生经过慎重考虑,想把所居住的房子只留给小儿子。 材料二: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电话联系独居在家的退休教师张某某(时年80岁),谎称自己是医务工作者,并经常在电话中对张某某“嘘寒问暖”。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王某某以自己推销的特效保健品可以治疗张某某的慢性病为由实施诈骗,后又以申请老年慢性病补贴需要缴纳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身体检查费等名义对张某某继续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32.48万元,所得钱款均被王某某花费。2023年10月,该案依法审判。 [问题探究] 1.张先生能否实现自己的愿望?结合材料一,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帮助张先生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儿子。 提示:张先生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因为他只占有75%的房产份额。首先,对房子所属于妻子的部分进行遗产分割,明确自己的个人房产份额。其次,可通过赠与或买卖的形式,与小儿子签订合同,将自己的房产份额所有权转移给小儿子,或订立合法遗嘱,将合法房产份额留给小儿子。 2.结合材料二,运用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作为晚辈的我们应如何帮助家中老人避免类似情况。 提示:①要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②积极进行普法行动,帮助老人学习一定的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识破诈骗行为的能力。③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老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可以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认知生成 1.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 二者 的 主体 不同 意定监护人可以是继承人,比如被监护人有多个子女,其可以选定其中一个或两个最信任的子女担任自己的监护人,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遗赠扶养人只能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续表 职责 产生 方式 不同 意定监护是基于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即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意定监护协议(即委托合同)所产生的代理权,监护人的职责是产生于意定监护协议中的明确约定 遗赠扶养人所承担的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当然具体约定需要在遗赠扶养协议中体现 是否 有偿 方面 不同 《民法典》对于意定监护人是否可以获得相应报酬未作规定,因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报酬,也可以是无偿的 对于遗赠扶养,《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受遗赠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在受遗赠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其遗产归受遗赠人所有 2.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经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①依据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②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续表 继 承 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效力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即时训练评价 一、微点澄清判断 (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 提示: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 (2)法定继承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提示:法定继承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3)根据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少量遗产。(  ) 提示:根据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4)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提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5)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 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 为准。 × × 二、教材资源发掘 1.(教材P45“探究与分享”改编题)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价值十万元的存款,以及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下列对小潘的行为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潘有权获得遗产,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小潘可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③按法律规定,小潘必须承担超过遗产部分的债务的清偿责任 ④小潘诚实守信,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③ B.①② C.②④ D.③④ √ 解析:小潘可以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②正确,①③错误。小潘还清了全部债务,是其诚实守信的体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正确。 2.(教材P48“探究与分享·材料1”改编题)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②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③黄乙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 ④黄丙属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黄乙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是遗嘱继承,①正确,③排除。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说明黄丙属于受遗赠人,②正确,④排除。 √ 3.(教材P48“探究与分享·材料2”改编题)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22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3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有效,按口头遗嘱处理遗产 ②大儿子享有继承权,应按自书遗嘱处理遗产 ③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④大儿子如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但不能不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所以谢某的遗产应该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处理,①③符合题意,②排除。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排除。故本题选A。 三、情境迁移应用 4.孙某独立抚养一儿一女长大成人后,女儿常年在外工作,孙某与儿子同住。2018年孙某立下遗嘱,后续发展如下: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自书遗嘱为准,故孙某的儿子应该继承遗产 B.因孙某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故以上遗嘱均无效,孙某的儿女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 C.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的最后遗嘱,故孙某的女儿应该继承遗产 D.打印遗嘱时有社区干部在场,故该遗嘱有效,孙某的侄子应该继承遗产,老张可以找孙某的侄子讨回借款 √ 解析: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并且口头遗嘱是孙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三位医生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的最后遗嘱,故孙某的女儿应该继承遗产,但并不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A、B错误,C符合题意。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打印遗嘱时只有社区干部老张一人在场,见证人人数不足,故该打印遗嘱无效,孙某的侄子最后无法得到遗产,因此老张不能找孙某的侄子讨回借款,D排除。故本题选C。 5.(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即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案例中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 6.(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 框题跟踪检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A级——夯基础·重综合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一规定(  ) ①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界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 ③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④意味着成年子女的赡养义务就是在经济上供养父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15 16 17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民法典》中的这一规定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未成年子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①③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未体现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子女成年并独立生活,②不符合题意。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④说法过于绝对,错误。故本题选B。 1 2 3 4 5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王大妈今年60多岁,生有3子,最小的儿子小张一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因为丈夫生前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两个儿子又生意失败,生活拮据。王大妈得过脑梗,生活难以自理,靠向亲戚借钱勉强维持生活。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王大妈对小张未履行抚养义务,故小张对王大妈也不存在赡养义务 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如果某人被他人合法收养后,并经过正规程序办理了收养关系,那么,子女虽然和亲生父母有血缘关系,但是与亲生父母的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没有赡养义务。因此,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不存在赡养义务,但是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存在赡养义务,D正确,A错误。小张是否赡养王大妈,不是看二人是否有血缘关系,也不是看王大妈对小张是否履行了抚养义务,而是看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没有合法的收养关系,B、C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上述规定(  ) ①确定监护人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鼓励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约束和惩戒,促进其健康成长 ③要求监护人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 ④把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将不利于家庭传统美德的传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材料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这确定了监护人拥有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符合题意。父母有权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不鼓励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惩戒,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②说法错误。材料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要求监护人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更好发挥家庭教育效能,③符合题意。把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有利于家庭传统美德的传承,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 3 4 4.李某早年丧妻,膝下有一子一女。李某欲与王某再婚,但儿子、儿媳极力阻挠,李某放弃再婚,日常生活由女儿照顾。后女儿不幸离世,女婿张某仍坚持照顾李某。在张某出差期间,李某突然发病住院,由王某照顾。李某病危期间立下遗嘱:自己名下的住房留给女婿,存款留给王某,取消儿子的继承份额。李某去世后,李某的儿子就遗产分割提出异议。在这场遗产纠纷中(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①李某的儿子因阻挠李某再婚而丧失了继承权 ②李某的女婿尽到了赡养义务,有权通过遗嘱继承李某的遗产 ③王某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李某的遗产 ④李某的儿子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享有优先继承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女婿张某在李某的女儿去世后仍坚持照顾李某,尽到了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继承李某的遗产;王某未与李某登记结婚,不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是李某的遗嘱中有遗产赠与,所以王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李某的遗产,②③符合题意。李某的儿子不会因阻挠李某再婚而丧失继承权,①错误。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5.小李常年在外经商,对年老体弱的父亲老李不管不问,也没有任何精神上的关心。老李的生活起居一直由他一个去世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感谢其多年的照顾,老李将自己的房子赠与江某,并签订了赠与合同。后来老李去世,小李得知房子被父亲赠与江某后,认为江某肯定是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想要回房产,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①在本案赠与活动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子  ②江某对老李履行了赡养义务,有权获得该房屋 ③老李按照自己的意愿将房子赠与江某符合民法基本原则 ④小李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通过诉讼要回房子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在本案赠与活动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房子,①正确。江某不属于老李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江某对老李没有赡养义务,②错误。老李按照自己的意愿将房子赠与江某符合民法基本原则,③正确。老李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小李没有证据证明江某是通过欺骗或者胁迫自己父亲签订的合同,则其通过诉讼要回房子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④错误。故本题选C。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6.李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两子,大儿子对父母不闻不问,二老一直是由小儿子在家悉心照料。二老有一套婚后房产和60万元存款。李老先生临终前,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口头遗嘱,交代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口头遗嘱属于无效遗嘱,所有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 ②由于大儿子对李老先生不闻不问,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财产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财产继承 ④房产和60万元存款应该由老伴、大儿子、小儿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本案中的老伴、小儿子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小儿子比大儿子可能得到更多的财产继承,①③正确,④错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7.甲的妻子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且村委会全面履行了协议。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及丙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②应由侄子丙继承甲的遗产 ③乙、丙按一定比例分配甲的遗产 ④乙作为养子是甲的法定第一顺序 继承人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大于遗嘱或遗赠的法律效力,遗嘱或遗赠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题中,甲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村委会全面履行了协议,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而不是由侄子丙继承甲的遗产,也不是乙、丙按一定比例分配甲的遗产,①正确,②③错误。子女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乙作为养子是甲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正确。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8.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年事已高且时有病痛。他在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养老送终并处理其动产及不动产。曹大爷去世时,却冒出4名子女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为妥善处理纠纷,居委会起诉至法院。据此,以下对应正确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无效——见证人与曹大爷系亲属关系 ②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曹大爷的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曹大爷的子女继承遗产——居委会未对曹大爷尽到照料义务 ④居委会接受遗赠——曹大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居委会履行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根据材料和民法典的相关法条可知,曹大爷生前与居委会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其签订不需要见证人,且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则遗赠扶养协议有效,①②说法错误。若居委会未对曹大爷尽到照料义务,则居委会没有接受遗赠的权利,那将由曹大爷的子女继承遗产,③正确。曹大爷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居委会履行约定,那么居委会接受遗赠,④正确。故本题选D。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9.(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某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某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江某去世后,其5间旧房由赵某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某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A.赵某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抚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某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即遗赠扶养协议,这体现了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0.(2024·长春高三质量监测)刘某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汽车留给儿子小光,将字画留给女儿小丽。刘某去世后,其遗产除了汽车和字画外,还有存款若干,同时其欠他人的债务30万元尚未偿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光应当对刘某的债务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 ②小光如果放弃继承,则汽车成为无主财产 ③小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 ④刘某的存款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案中刘某儿子小光和女儿小丽应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刘某的债务,而不是承担无条件的清偿责任,③正确,①错误。在本案中,刘某的存款在其遗嘱中没有分配交代,应按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④正确。继承人放弃继承,则财产归属于其他继承人,本案中小光若放弃继承,汽车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不会成为无主财产,②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上海市宝山区一位老人的老伴和独生儿子(独生儿子未留有子女)均已去世。从2017年开始,这位独居的老人一直由水果摊摊主小游一家照顾,因此老人决定把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小游,其中包括自己价值300万元的房产,老人与小游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2021年老人去世,小游处理完老人的后事,老人的妹妹等家属对遗产分配提出异议,双方对簿公堂。庭审时,小游提供了老人的三封书信,均表达了老人想要赠予遗产的意愿。2023年12月14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水果摊摊主小游所有。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解析: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解答时,要调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有关知识说明法律依据,并结合材料提供的信息,从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的角度进行分析。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答案示例: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老人与小游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小游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小游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协议内容,老人的房产及房屋内财物应归小游所有。②根据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小游优先于老人的妹妹等家属继承老人的遗产,因此,法院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判决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小游所有。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2.(2024年1月·江西适应性演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人甲,无儿无女,一直独自居住,有一同胞弟弟乙甚少往来。邻居丙常到甲家中为其做饭、陪其聊天,两人关系越来越好。经协商,甲与丙订立书面监护协议,约定丙作为甲丧失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2022年8月甲因病住院,丙一如既往关心照顾甲,6个月后甲去世,丙在整理甲遗物时发现甲于2019年3月30日亲笔书写并签名的遗嘱,其内容为甲去世后将其自有房屋赠与丙。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023年2月,乙得知甲去世并将房屋赠与丙的消息后,便主张该房屋继承权并提起诉讼。乙认为,自己作为甲之胞弟,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遗嘱无效,丙无权取得该房屋。丙辩称,遗嘱有效,自己愿意接受遗赠,该房屋应归自己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分析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根据案例可知,本题需调用继承、遗嘱、遗赠的有关知识。解题时,首先需明确乙、丙的说法分别是什么。然后,审读材料,结合继承、遗嘱、遗赠的有关知识,判断乙与丙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具体思路如下: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答案示例:乙的说法错误,丙的说法正确。理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甲留下的遗嘱是亲笔书写并注明时间,符合自书遗嘱构成要件,遗嘱是有效的。丙在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所以丙有权得到该房产。法律尊重逝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本案所涉房屋按遗赠处理,乙无权得到该房产。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B级——通应用·融创新 13.某市地铁站里有一名六年级小女孩独自哭泣。原因是女孩经常撒谎不写作业,全职陪伴孩子读书的母亲一怒之下,在送孩子去辅导班的路上将其丢下。后来,在警方反复劝说下,女孩的母亲才愿意接孩子回家。该起事件告诫我们(  )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①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甚至一定程度的体罚  ②父母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更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 ③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 ④父母应帮助孩子解决其在学习中的问题,而不是一味责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母亲因女孩经常撒谎不写作业将其丢在路上,实质是没有尽到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说明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需要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孩子,帮助孩子解决其在学习中的问题,而不是一味责备,③④符合题意。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材料主要是说明父母教育子女应该采用合理的方式,①不符合题意。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主要表现为女性未成年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材料既不体现歧视女性未成年人,也不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选。故本题选D。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4.离异的李某嫁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的大儿子非张某亲生,但是一直与张某和李某一起生活。张某在施工中意外死亡,获得50万元的赔偿金。张某死亡时他的老母亲痛不欲生,而李某腹中已经怀有他的孩子。下列关于此案例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大儿子与张某构成扶养关系,享有法定继承资格 ②腹中的孩子和张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份额 ③李某和其大儿子、腹中的孩子、张某的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 ④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李某不享有继承资格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离异的李某嫁给了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李某的大儿子与张某未构成扶养关系,所以李某和其大儿子不享有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张某的母亲是张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腹中孩子同样享有张某的继承份额,②④正确,①③错误。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代位继承是指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因主客观原因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按照该继承人的继承地位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 3 4 √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解析: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的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遗嘱继承,①③入选。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排除。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故应当按照余老伯的遗嘱处理遗产,即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为余老伯的女儿,④排除。 2 3 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6.(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2 3 4 √ 1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解析: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2 3 4 1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文明,法律守护。 ◆子欲养,亲不待 高尔基说:“时间的流逝,许多往事已经淡化了。可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亲情。时间可以让人丢失一切,可是亲情是割舍不去的,即使有一天,亲人离去,但他们的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灵魂的最深处。”《孔子家语卷二·致思第八》:“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得见者,亲也。” 2 3 4 1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运用“敬老是义务”的知识,以“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人生遗憾”为主题写一篇演讲稿。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③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解析: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考生可综合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围绕主题,从赡养父母既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子女应如何做等角度分析作答。 2 3 4 14 15 16 17 1 5 6 7 8 9 10 11 12 13 答案示例:赡养父母既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父母养育之恩,一生难以报答,血浓于水的亲情,难以割舍。成年子女不仅要给予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也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更要关心年老父母的精神需求,常回家看看,给予他们心理的安慰。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父母陪我们长大,我们也要陪父母变老。趁我们还有时间,趁他们还未老去,珍惜现在,关爱父母,不留遗憾。 2 3 4 14 15 16 17 本课结束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www.zghkt.cn $$

资源预览图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1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2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3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4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5
第5课 第2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件PPT)-【新课程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统编版2019)
6
所属专辑
相关资源
由于学科网是一个信息分享及获取的平台,不确保部分用户上传资料的 来源及知识产权归属。如您发现相关资料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学科网,我们核实后将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