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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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法律 教化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具有强制约束力 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二者相辅相成。 儒家 社会引领者 法家 社会督促者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教化重视对民众的道德引导,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 夏 商 西周 春秋战国 德治与 法治之争 秦朝 引经决狱 汉朝 以经注律 魏晋 唐 约律合流 宋 元 明 清 法律儒家化 礼法对立 礼法结合 习惯法 →成文法 汉:礼法 开始结合 魏晋: 进一步推动 唐: 礼法结合的典范 律令儒家化 引经注律 《汤刑》 《禹刑》 《九刑》 以法治国 秦律 《唐律疏议》 礼法结合 《九章律》 律例合编《宋刑统》 《大清律例》 基层教化 乡约 法律 教化 重视家训 宗法 礼制 时空坐标 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是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并列的五大法系之一。 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导致社会矛盾尖锐,所以西周统治借鉴殷商灭亡的教训,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什么是礼制,《礼记》中是这么记载的:“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所谓礼,是用来判定亲疏关系,解决误会,区别同和不同,辨明是非(的一套原则)。行为有修养,说话有道理,这就是礼的本质。可见,礼制是人与人之间相处交往需要遵循的行为规范与仪式。这就为后面的道德教化奠定基础(用礼制来区分贵贱,明确等级,维护统治秩序。) 西周还提出“敬天保民”思想反映了西周时期统治思想在重视天的前提下强调保民的重要性,(重视民众的力量以及民众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这一思想实际上开启了后代重民思想的先河。)比夏商时代有了重大进步。 由此可见,西周出现了什么思想?(礼仪,规范,保民)出现了德治思想。 《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说明了什么?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这也是法治思想的渊源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指在夏王朝时,因为社会混乱,所以当时的统治者禹制定了一部刑法,被称为禹刑) 这则材料说明早期法律有什么特点?(判别有罪无罪是根据习惯去甄别),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习惯法。这样的话,法律容易被谁利用?贵族掌握了法律的解释权,导致社会矛盾尖锐,这一情况在什么时候出现变化?(春秋战国时期) 夏朝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 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商朝 西周 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德治 法治 材料1:《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 材料2:商代的人祭之风很盛,人牲和兽牲用于祭祀祖先神;用人和犬牲进行奠基等等。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忍,后人无法想象。 材料3:《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鲜鳏寡;《立政篇》重农与慎狱尤为重要……要永命必须保民。 材料4:天命观:天命无常,惟德是亲,君主有德,天命所归。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制作礼乐的周公 夏朝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 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商朝 西周 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德治 法治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已经有了法律 材料5: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材料6: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墨、劓、刖、宫、大辟、 赎、鞭、扑、流 特点: 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由贵族掌控,有明显的阶级性。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德治与法治的起源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2.春秋战国时期:第一次德治法治之争 子产 VS 叔向 德 治 法 治 子产 思考:叔向反对“铸刑书”的实质,以及 “铸刑书”的历史影响 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解释法律的特权。 影响:①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刑书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主张 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特点 治国手段及结果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仁政,省刑罚,薄税敛②民贵君轻 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有其积极意义,但不适应兼并战争的需要,无助国君实现抱负,遭冷落;但在汉代成为占统治地位的主流思想。 人 性 善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奉令。 人 性 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符合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满足了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以礼为主(王道) 以刑为主(霸道) 2.春秋战国时期:第二次德治法治之争 儒家VS法家 先秦时期的儒法之争,即“德治”和“法治”之争,其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德治即注重教化,治国时偏重人的作用,强调道德感化,实行“仁政”,反对暴政,体现了一定的民本思想;法治强调法的作用,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 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从根本上讲目的是一致的。 韩非的“法治”思想不等于现代的“法治”思想。 韩非的“法治”思想主张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法治”是强化专制王权的一种手段。而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它否定任何特权,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知识拓展:“德治”和“法治”之争 (一)秦朝时期:律令并行,礼法对立 1、法律: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朝廷颁布法律文告“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坚持轻罪重罚,严刑酷法。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为城旦”。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江陵张家山汉简 2、教化:“设三老以掌教化”,这是对民众实施的普遍的思想教化政策。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律特点:以法家思想制定法律;条文繁多,量刑极重。 (二)汉朝时期:礼法结合,外儒内法 1、法律:汉承秦律,制定《九章律》。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律令逐渐儒家化。(开端) “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或“引经决狱”遇疑难案件则以儒家经义《春秋》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将儒家的“礼“引入法律之中,是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开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以经注律”:经学家用儒家经典来解释现法律条文 2、教化: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1: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特点:外儒内法(儒表法里)。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伦理道德高于法律。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并用、德主刑辅(重教化,轻刑罚)的法律指导思想。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 ——律令儒家化 1、概况: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材料2:《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三)魏晋时期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特点:律令儒家化 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教化:重视家训(开先河)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四)唐朝——法律儒家化的完成(礼法结合) 1、法律: (1)过程: 编纂《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典范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 即《唐律疏议》 (3)影响: 《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是历代王朝创制法律的蓝本,也标志着律令儒家化的完成。(唐代法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推动民间礼俗的成文法化。) (2)特点: 礼法结合的典范,注重忠孝等儒家道德伦理观念 材料3: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材料4: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四)唐朝——法律儒家化的完成(礼法结合) 2、教化: (1)唐朝提倡礼治: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2)强化基层教化: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5: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材料6:唐朝宰相崔祐甫云:“能君之德,靖人于教化,教化之兴,始于家庭,延于邦国,事之体大。” 韩愈劝诫子弟:“金璧虽重宝,费用难贮储;学问藏之身,身在则有余。” 元稹训诫子侄,“吾家世俭贫,先人遗训,常恐置产怠子孙,故家无樵苏之地”。 ——来自互联网 朝代 法律教化成果 统治手段 礼法关系 秦代 秦律 严刑峻法 西汉 《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魏晋南北朝 ——— 设律博士,推动律令儒家化 唐代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以礼入律,法律儒家化 任务:阅读上述表格,结合教材内容,思考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礼教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进程? 总结归纳: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简表 礼法对立 德主刑辅,霸王道杂之,礼法融合 律令儒家化 德礼为本,刑罚为用,礼法结合成型 从对立到结合再到融合发展 共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 材料1: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材料2: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孔子本人还做过鲁国的最高司法长官司寇。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 ——《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第113页 材料3: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汉书·董仲舒传》 儒学和法家各有侧重,具有互补性 儒学的多面性,适应统治阶级需要 儒学被确定为主流,向法治渗透 问题探究: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秦朝严刑酷法二世而亡的教训。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沿袭《大明律》,同时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1.法律 “律”与“例”:例是律的补充,同律一样,也是审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不同在于律的纂修比较慎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例则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例的数量大大多于律条。在司法实践中,例的法律效用大于律。 背景:宋朝儒学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表现:①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家礼》书影 2、教化 (1)理学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7 ①创立: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肃政教,......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 业谓......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吕氏乡约》 《吕氏乡约》书影 《吕氏乡约》是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对明清的乡村治理模式影响很大。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是民间儒学士人自发的道德教化组织,是理 学向基层渗透的一种新形式。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教化 乡约的职能: (1)教化职能:通过奖善惩恶的手段,用封建宗法思想和儒家的伦理纲常对乡民进行教化。 (2)救助职能:强调乡约与社仓、保甲、社学等结合。 (3)法律职能:乡约逐渐官方化后凸显法律职能,在调解民间纠纷和调查取证等方面发挥作用。 18 ②发展: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不守乡约的百姓要受到惩罚,甚至送到官府认罪。 明太祖朱元璋 ③延续: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清康熙帝玄烨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④影响: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约律融合 约为律用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2、教化 19 思维开拓:中国古代社会教化的途径及方法 (1)强调示范,树立榜样:我国古代实施社会教化基本上采用的是儒家提出的这一办法,即所谓“上行下效”。 (2)设官教民:是“官师合一”的一种教育形式,是实施教化的又一条途径。 (3)依靠族规乡约以化民成俗:在古代中国,依靠乡里、宗族与家庭的力量来施行社会教化是一条非常深入有效的施教途径。 (4)依靠各类道德教育读本推行社会教化:我国古代曾经保留下来许多通俗道德教育读本。它们既不属于家庭教育范畴,也不是学校教育的课本,但却在整个社会教育中起过十分巨大的作用。 (5)注重学风与世风的密切关系:古代教育家很早就认识到学校教育对整个社会教化的建设作用,即学风与世风的关系。与学校教育直接有关的取士考试制度,更加直接地起到社会教化的作用,成为影响世风的一个重要手段。 (1)自成体系:中国古代法律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2)国家主义: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皇帝 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法外特权: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封建帝王享有法外特权。 (4)德主刑辅: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德主刑辅,以礼入刑” (5)诸法合一: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重刑轻民。 归纳总结: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实质:法律出于皇权,是维护皇权的工具,人治色彩浓厚。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礼不下庶人 礼法并存 刑礼分野 商朝 《汤刑》 西周 《九刑》 敬天保民、礼制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尊崇儒术、以经注律 德主刑辅 礼法合一 魏晋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 唐 刑罚为用《唐律疏议》 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 宋 《宋刑统》《天圣令》 《吕氏乡约》《家礼》 约律分立 明 《大明律》、律例合编 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归纳总结:中国古代的法治、教化及二者关系的演化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 西周: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 春秋战国:儒家的仁、礼思想 法治 春秋:铸刑书 战国:法家的法、术、势思想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汉朝:礼法结合,法律儒家化的前提 魏晋:律令儒家化 唐朝:礼法结合 秦朝:改法为律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明清律例合编 教化:宋明乡约 本课小结 礼法并立 礼法对立 礼法结合 约律分立 约律合流 23 高考真题 1.B【详解】根据材料“明嘉靖中,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宣讲”“清朝在湖南永绥、粤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开设义学,宣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然后课以经书。”并结合所学可知,明清时期,圣谕宣讲与儒学“民间化”(庶民化)相伴相随,是贯穿明清两代的社会教育运动。明代中期以后,圣谕宣讲常常与乡约相结合,宣讲之时,老少咸集,儿童除充当礼生歌诗之外,亦需环列听讲,儿童成为圣谕宣讲的基本参与者,从事于歌诗习礼。由此可见,明清儿童礼教逐渐兴起,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B项正确;宋朝时期,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排除A项;材料未涉及边疆局势的内容,排除C项;“宣讲圣谕”是指内乡县衙依清制,每月朔(初一)、望(十五)日,各地方官员都要召集官民,定点宣讲《圣谕十六条》,并举行隆重的仪式,以示统治者对教化的重视,材料未提及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的内容,排除D项。故选B项。 1.(2024·浙江·高考真题)明嘉靖中,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宣讲,“庶一社之长幼卑尊皆惕然以省,翕然以悟,而无悖德悖礼者也”。雍正十年(1732)以后,清朝在湖南永绥、粤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开设义学,宣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然后课以经书。这可以反映出明清时期(    ) A.儒学开始渗透基层 B.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 C.边疆局势日趋稳固 D.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 2.(2024·重庆·高考真题)明清时期,宋代女子吴妙静的故事在岭南地区广为流传。她最初仅因为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可见当时(    ) A.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 B.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C.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D.官绅阶层思想趋于创新 2.A【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推断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清时期(中国)。据题干“她最初仅因为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明清时期,地方仕宦出于教化需要,不断发掘有关吴妙静的传说故事,在其建造的桥上竖立了“贞女遗芳”牌坊,将其塑造为节孝双全的女性形象,成为地方社会重要的文化资源,仕宦对其形象进行塑造的目的是借此在地方推行王朝教化,强化人们对王朝统治的认同感,从而将地方文化逐步整合到统一的中国文化之中,可见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A项正确;社会地位是指政治、经济地位,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并未得到显著提升,排除B项;材料的主旨信息是借助对吴妙静形象的塑造,加强社会教化,并非公益事业的发展,排除C项;官绅阶层仍然维护传统的儒家思想,其思想并非趋于创新,排除D项。故选A项。 3.(2024·北京·高考真题)“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3.C【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唐代(中国)。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其作者张鷟在吏部参加铨试(选拔官员的考试)时“凡四恭选判,荣为铨府之最”。由于判词考查在选官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所以像《龙筋凤髓判》之类的优秀“范文”被应试举子奉为圭臬。这本书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反映出唐代注重通过判例解读来提升官员的司法素养,C项正确;唐朝重视道德礼义,编制了《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排除A项;材料中主要强调的是通过判例集提升官员司法素养,与家训以及教化渗透至基层无关,排除B项;明朝的法律开创了律例合编体例,排除D项。故选C项。 4.(2024·江苏·高考真题)据广东《博罗县志》记载,明嘉靖、隆庆年间,该县出现源自乡约的“约”字地名,如安山约、大连约等,一约辖一村或数村。知县往往“慎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一记载反映出该县(    ) A.乡约与法律合流 B.注重对农民的军事训练 C.保甲制形同虚设 D.重视对基层社会的治理 4.D【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朝时期(中国)。根据材料可知,博罗县下辖的村里面很注重乡约的作用,地方长官也很慎重选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说明该县很重视乡约在基层的教化和治理的作用,D项正确;材料并未体现法律的内容,无法得出乡约与法律合流,排除A项;材料只提到“乡约之长” 负责当地保卫事宜,不是对农民的军事训练,排除B项;保甲制形同虚设,不符合史实,排除C项。故选D项。 5.(2023·重庆·高考真题)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5.B【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根据设问词可知是本质题,本题时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根据材料内容可知,公主遭驸马殴打流产,朝廷两方持不同意见,一方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一方坚持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选择判处死刑,说明法律这一时期并没有完全遵从儒家伦理道德,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B项正确;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最终的结果依然是皇帝决定,并没有体现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排除C项;皇帝支持门下省意见,只能说明皇帝个人倾向是判处死刑,不能由此说明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排除D项。故选B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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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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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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