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4-2025学年高一语文必修(上)第一单元小说部分强化训练第一人称叙事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喀布尔人
[印度]泰戈尔
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忽然敏妮跑到窗前,喊道:“一个喀布尔人!”街上果然有个喀布尔人走过。他穿着宽大、污秽的喀布尔服装,裹着高高的头巾,背着个口袋,手里拿着几盒葡萄干。
女儿大声叫他:“哎!”那个喀布尔人回过身来抬头看。她看到这光景却吓住了,跑到妈妈那里躲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会面。
可没过几天,我意外地发现敏妮坐在门口的长凳上,和那个坐在她脚边的大个喀布尔人又说又笑。她小纱丽【注】的角上已经塞满了杏仁和葡萄干——喀布尔人用这种有力的贿赂,使两人成了很好的朋友。
他们常说些玩笑。敏妮满脸含笑地坐在喀布尔人面前,小大人似的低头看着这大高个儿:“呵,喀布尔人!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他用山民的鼻音回答:“一头象!”也许这并不可笑,但是这两人多么欣赏这句俏皮话!依我看,这种小孩和大人的对话里,有些非常引人入胜的东西。
喀布尔人也不放过开玩笑的机会:“那小人儿,你什么时候到公公家去呢?”
敏妮对这个问题有点莫名其妙,但她不肯显露,机灵地回答道:“你到那去吗?”
可在喀布尔人这一阶层中间,“公公家”有双关的意思,还能指监狱。“呵,”他向幻想中的警察挥拳,“我要揍我的公公!”听到他这样说,想象到那个狼狈不堪的“公公”,敏妮哈哈大笑。
敏妮的母亲恳求我留心那人。她是个极胆小的女人,只要一看见有人向我们的房子走来,她就立刻断定他们不外乎是盗贼、醉汉、疟疾菌。她对这个喀布尔人也充满了疑虑。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
有天早晨,我听见街上有吵闹声,往外一看,拉曼被两个警察架住带走了。我赶紧跑去问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个街坊欠了这小贩一条围巾的钱,争吵中拉曼把他刺伤了。忽然间,在凉台上,敏妮出现了。她照样喊着:“呵,喀布尔人!”拉曼回头,脸上露出了笑容。今天他胳臂底下没夹口袋,所以她不能和他谈关于象的问题。她立刻问:“你到公公家去吗?”拉曼笑了:“我正要到那去。”看到他的回答没有使孩子发笑,他又举起手说:“可惜我的手被铐住了,不然我就揍那老公公了!”
拉曼被判了刑,再无消息。时间一天天过去,敏妮也长大了,总和朋友们在一起,不像往常那样到她爸爸的房间里来了。又一个秋天,我们把敏妮的婚礼筹备好了。我们家的光明要到她丈夫家去,把她父亲丢到阴影里。
我的敏妮今天要出嫁了。
从清早起,房子里就充满了婚礼的嘈杂和忙乱。我在书房查账,有个人进来恭敬地行礼。原来是拉曼,那个喀布尔人。起先我不认识他——他没有了口袋,没有了长头发,也失去了从前的那种生气。但他微笑着,我又认出他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问。
“昨晚,”他说,“我从监狱里出来了。”
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
“这正在办喜事,”我说,“我正忙。能不能过几天再来?”
他迟疑地说:“我可不可以看看那小人儿呢,先生?只一会儿。”他相信敏妮还像从前那样,会像往常那样跑来,叫着:“呵,喀布尔人!”为纪念过去的日子,他带了一点杏仁、葡萄干,好好地用纸包着。
我说:“家里正在办喜事,你谁也见不到。”
这人露出失望的神色。他走近递过他的礼物,说:“先生,我带了这点东西来,送给那小人儿。您有一个小姑娘,我在家也有一个这么大的小姑娘。我想到她,就带点果子给您的孩子——我不是想赚钱的。”
他伸手掏出一张又小又脏的纸来,小心地打开,在桌上用双手把它抹平。纸上面有一个小小的手印。这个墨迹模糊的手印平平地捺在纸上。当他每年到加尔各答卖货时,自己小女儿的这个手印总在他心上。
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
我把敏妮叫出来。她穿着红绸衣,额上点着檀香膏,打扮成新娘的样子,含羞地站在我们面前。看到这幅景象,喀布尔人显出惊讶——他不能重温他们过去的友谊了。他只是微笑着:“小人儿,你要到公公家去吗?”
但敏妮现在懂得“公公”的意思了,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回答他。她脸红了,在他面前把脸低下去。我想起他和敏妮第一次会面的那天,感慨万千。
她走后,拉曼长吁一口气坐下来。婚礼的喇叭吹起来,秋天和煦的阳光倾泻在周围。拉曼坐在加尔各答的小巷里,却冥想着阿富汗的群山。在悠长的岁月里,他的女儿一定也长大了。我递给他一张钞票,说:“回到你的家乡、你的女儿那里去吧,拉曼,愿你们重逢的快乐给我的孩子带来幸运!”
送了这份礼,婚礼的排场就须节省些。但我觉得这婚筵格外光彩。因为我想到,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久出不归的父亲,要和她的女儿重逢了。
(冰心、倪培耕译,有删改)
【注】纱利:印度妇女传统服装,丝绸制的连衣裙。
1.本文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请你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阅读下文, 完成小题。
大雪中的呼喊
牟群
①我又来到了这个让我流下眼泪的逼仄路段。我感谢那日的呼喊,让我的人生醒了过来。
②那日,天空飘着鹅毛雪,嘴里呵出的雾气似袅袅烟雾扩散开去,顷刻之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裸露的双手被冻得没了知觉。算了,还是把双手揣在兜里,头缩进脖子里,暖和些。
③前面是块斜坡,这块斜坡几乎垂直于水平面,可我根本没把它看在眼里。我刚踏上路面,“啪”,屁股与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哎哟,好痛!”我感到骨头与地面来了一场较量,地面无事,只是我有骨裂般的疼痛。双手按在地面上,光溜溜的冰覆盖在上面。我看看后面,我可以抓着一旁的枯草缩回去,再踩着来时的破裂马路退到家里。
④可我不想回去,我要走出这个深深的山沟,沿着破裂的山路走到柏油马路,穿过街道,穿过河流山川,抵达父母打工的地方。
⑤那年我十岁,相信只要自己一直跑就可以成为主宰者。于是,趁周遭安静下来,我蹑手蹑脚地沿着破裂的公路一直跑,直到这斜坡将我绊倒,使我第一次的远行落寞又激昂地收尾。
⑥摔倒后,我直埋怨。可恶,连这烂路也要欺负我?我不愿妥协。继续爬起来,拍了拍屁股,像冲锋的勇士一般直接跑下去。“啪嗒”。这次腿部火辣辣的,一阵热之后便是疼痛。我不能认输!我艰难地爬了起来,膝盖微屈,放慢速度,先用脚尖试探,再慢慢地把整只脚放上去。右脚忽向前奔去,左脚未反应过来,“啪嗒”,又摔倒在地了。
⑦完了,这次我真的起不来了。全身暖乎乎的,我忽然看见耸立的山峰,川流不息的车辆,以及高楼大厦朝我排山倒海而来。我父母模糊的身影也向我走来。“爸爸,妈妈……”我轻缓地叫了两声,随后失去了知觉。
⑧“找到了,找到了,在这里,快来人啊?你快醒醒!”这撕裂的声音伴着剧烈的摇动使我迟缓地睁开了双眼。我好像全身都不能动弹,唯有眼皮可以张开合上。我浑身都在抖动,舌头也不听使唤。
⑨天空飞着猛雪,我的身上还裹了一层。眼前这位梳着“二分头”的青年正跪着将我身上的雪推开。恍然一见,这模样似曾相识。噢,我想起来了。
⑩此前的某日放学回家,我坐在家门口做作业。梳着油亮“二分头”的他从我家门前经过,看着我在学习,就大声地对我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我没敢回应,只是腼腆地笑了笑,但还是受到了一些鼓舞,感觉心里暖暖的。此后,我也常常盼望着见到他,就像期待有人关注我的未来。有时他经过,我就故意弄出声响或者喊叫其他人来吸引他的注意。 不过,他大多是匆忙而过。
⑪现在,他又在我面前叫了一声,不过这次不是鼓舞,而似怒吼一般。这一声喊叫,引来无数手电筒照射过来,我所躺着的位置成了黑夜里最亮的地方,嘈杂声瞬间包围了这里。我的独自远行牵动的竟是整个村庄。沉寂的夜色里,一村子的人聚集于此并喧闹起来。我听见人堆里,吐着各种声音。“这么小就到处跑,长大还得了。”“揍她一顿,长长记性。”“爸爸妈妈没在家里的娃儿就这个样子。”“娃儿就是要多管教。”……
⑫“你们别说了,她现在身体很虚弱,马上送去医院看看。”他发话了,语调虽低。但语气坚定,像头怒吼的狮。
⑬奶奶火急火燎地赶过来,边抹眼泪边说:“幺儿,你怎么样啊?”我紧闭着双眼,无论如何我也不想睁开。
⑭“你们在家里等消息,我带她去镇上看看再回来。”这位青年雷厉风行地当机立断,说着就将我抱了起来。去往医院只能步行。旁人找来一件衣服盖在了我身上,他背起了我,一只手扶着我,一只手打着手电筒,快步地向小镇走去。
⑮我以为自己走了很远,实际上我还未走出自己身处的村庄。
⑯夜色里,只有我们走的地方有光亮,只有我们还在前行。我隐约听到后面传来阵阵嘈杂声,即使渐行渐远,那些声音依旧在我心里留下了疤痕。我虽已离开那里,但讨论从未有过休止,一直伴随到我的梦境里。那些声音听得越多,我越想跑,一直跑,一直跑。跑到了大海边,望着广阔的海面,吹着静静的海风,我从未感到如此轻松,快活。突然,海水涌了上来,随后下起了雹子雨,而且越下越大,叮叮当当,大地似乎正在演奏一支激昂的曲子。我睁开双眼,一看,噢,原来是屋檐上的雪正融化成水往下滴,嘀嗒嘀嗒。
⑰我悄悄地环顾四周,这位青年已经趴在床边睡着了,响起了微鼾声。目光转向窗外,窗外的雪不知何时停了,树枝上被压了厚厚的一层。我试图回想昨晚的经过,印象里只有那些嘈杂声,还有一个勇敢的孩子闯荡世界,被大雪冰封阻拦,全世界都是白茫茫的,我不知去路。
⑱护士走了进来,我赶紧闭上眼睛。这位护士为我换了液瓶,又拍了拍睡得正香的他:“大人要注意娃儿的液体,不要顾着睡觉。”“哦,好。”他猛然睁开双眼,显得局促不安。我督见他的眼里闪着泪光与血丝,我害怕与他对视,眼睛继续看向窗外。
⑲护士出去后,他没说话,跟着走了出去。我感到一阵落寞,他是不是自己回去了?我死死地盯着液体,就像盯着我无人照看的人生,生怕我永远地留在这里。液体一滴一滴地流下,我的心随之提了上来,就在我准备大叫护士时,他回来了。他身上还有雪,脸色通红,疲惫依旧清晰可见。他双手提着冒着热气的饭菜,后面跟着护士。
⑳“醒啦,来吃饭。”“哦,好。”
㉑饭后,液体输完,我跟在他后面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去。有时他很奇怪,踉跄几步,我以为他要摔倒了,一会儿又走稳了。我不知道怎样和人主动交流,我们就这样默默地走到我家。他看着我走进家门,我还是不敢说话。
㉒“好好读书哈!”响亮的一声划破了大雪后的孤寂。
㉓“嗯!”这一声似乎使我得到了久违的释放。
㉔奶奶闻声赶了出来,“谢谢你啊,小伙子,给你添麻烦了,快进屋子里烤火。”
㉕“没有麻烦,不用了。”他的声音依旧那么低沉。
㉖我们朝着各自的方向走去,没有回头。
㉗后来,从家人的谈话中得知,他是当年新来的村支书,于第二年冬日因白血病融进了山林里的泥土中。少年时,我多次去寻找过他,皆挂着两条泪痕而归。只是我不再畏惧寒冷,不再想着逃离。
㉘再次抵达这条路,眼前已不再破烂,不再狭窄。青山如旧,风雪如常,而我再也不曾听见呼喊。
(选自《中国青年作家报》,有删节)
2.本文运用第一人称儿童视角叙事,请赏析其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山地回忆
孙犁
从阜平乡下来了一位农民代表,参观天津的工业展览会。我们是老交情,已经快有十年不见面了。临走的时候,我一定要送点东西给他,我想买几尺布。
为什么我偏偏想起买布来?因为他身上穿的还是那样一种浅蓝的土靛染的粗布裤褂,它使我想起很多事情,想起在阜平穷山恶水之间度过的三年战斗的岁月,使我记起很多人。
阜平的天气冷,那里不种棉花。老大娘们手里搓着线锤,很多活计用麻代线,连袜底也是用麻纳的。就是因为袜子,我和这家人认识了。那该是一九四一年的冬天,我打游击打到了这个小村庄,情况缓和了,部队决定休息两天。
有一天早晨,我登上石头,砸开冰口,正要洗脸,听见下水流有人喊:“你看不见我在这里洗菜吗?洗脸到下边洗去!”
这声音是那么严厉,我听了很不高兴。这冷天,我来砸冰洗脸,反倒妨碍了人。心里一时挂火,就也大声说:“离着这么远,会弄脏你的菜!”
我站在上风头,狂风吹送着我的愤怒,我听见洗菜的人也恼了,那人说:“菜是下口的东西呀!你在上流洗脸洗屁股,为什么不脏?”
“你怎么骂人?”我站立起来转过身去,才看见洗菜的是个女孩子,也不过十六七岁。
风吹红了她的脸,像带霜的柿叶,水冻肿了她的手,像上冻的红萝卜。她穿的衣服很单薄,就是那种蓝色的破袄裤。
十月严冬的河滩上,在寒风里,她抱着一篮子水泅的杨树叶,这该是早饭的食粮。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心平气和下来,“我错了,我不洗了,你在这块石头上来洗吧!”
她冷冷地望着我,过了一会才说:“你刚在那石头上洗了脸,又叫我站上去洗菜!”
我笑着说:“你看你这人,我在上水洗,你说下水脏,这么一条大河,哪里就能把我脸上的泥土冲到你的菜上去?现在叫你到上水来,我到下水去,你还说不行,那怎么办哩?”
“怎么办,我还得往上走!”她说着,扭着身子逆着河流往上去了。登在一块尖石上,把菜篮浸进水里,把两手插在袄襟底下取暖,望着我笑了。
我哭不得,也笑不得,只好说:“你真讲卫生呀!”
“我们是真卫生,你们是装卫生!你们尽笑话我们,说我们山沟里的人不讲卫生,住在我们家里,吃了我们的饭,还刷嘴刷牙,我们的菜饭再不干净,难道还会弄脏了你们的嘴?
为什么不连肠子肚子都刷刷干净!”说着就笑的弯下腰去。
我觉得好笑。可也看见,在她笑着的时候,她的整齐的牙齿洁白的放光。
“对,你卫生,我们不卫生。”我说。
“那是假话吗?你们一个饭缸子,也盛饭,也盛菜,也洗脸,也洗脚,也喝水,那是讲卫生吗?”她笑着用两手在冷水里刨抓。
“这是物质条件不好,不是我们愿意不卫生。等我们打败了日本,占了北平,我们就可以吃饭有吃饭的家伙,喝水有喝水的家伙了,我们就可以一切齐备了。
“什么时候,才能打败鬼子?”女孩子望着我,“我们的房,叫他们烧过两三回了!”
“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八年。可是不管三年五年,十年八年,我们总是要打下去,我们不会悲观的。”我这样对她讲,当时觉得这样讲了以后,心里很高兴了。
“光着脚打下去吗?”女孩子转脸望了我脚上一下,就又低下头去洗菜了。
我一时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问:“你说什么?”
“说什么?”女孩子也装没有听见,“我问你为什么不穿袜子,脚不冷吗?也是卫生吗?”
“咳!”我也笑了,“这是没有法子么,什么卫生!从九月里就反“扫荡”,可是我们八路军,是非到十月底不发袜子的。这时候,正在打仗,哪里去找袜子穿呀?”
“不会买一双?”女孩子低声说。
“哪里去买呀,尽住小村,不过镇店。”我说。
“不会求人做一双?”
“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做去呀?”
“我给你做。”女孩子洗好菜站起来,“我家就住在那个坡子上,”她用手一指,“你要没有布,我家里有点,纺了半年线赚的,还够做一双袜子。”
我看了看我那只穿着一双“踢倒山”的鞋子,冻的发黑的脚,一时觉得我对于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
第五天,我穿上了新袜子。
和这一家人渐渐熟了。女孩子的父亲是个生产的好手,现在地里没活了,他正计划贩红枣到曲阳去卖,我去帮忙。一天女孩子说:“半月了,你们赚了多少钱?”一数票子,赚了五千多块钱。女孩子说:“够了,你们在曲阳给我买架织布机回来吧!”
这以后,女孩子就跟着八路军女同志学习纺织的全套手艺了:纺,拐,浆,落,经,镶,织。
当她卸下第一匹布的那天,我出发了。从此以后,我走遍山南塞北,那双袜子,整整穿了三年也没有破绽。
开国典礼那天,我同大伯到百货公司去买布,送他和大娘一人一身蓝士林布,另外,送给女孩子一身红色的。大伯看着这样鲜艳的红布,对我说:
“多买上几尺,再买点黄色的!”
“干什么用?”我问。
“这里家家门口挂着新旗,你给我一张国旗的样子,一块带回去,叫女孩子给做一个,开会过年的时候,挂起来!”
(有删改)
3.本文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样设置的好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最后的运动会
[日本]岛田洋七
我在佐贺的第八次运动会临近了。
对打算“初中毕业后一定要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我来说,这是在佐贺的最后一次运动会。
上初中以后,我每年必定写信给母亲,跟她说:“今年一定要来看我的运动会。”
今年我也不抱什么希望地写了信,想不到母亲回信说:“今年会去看,我很期待。”
我看到信时,还以为哪里搞错了。
好几次做过这样的梦,我怀疑这是梦,还捏捏脸颊看是不是做梦。
是真的呢。
母亲给外婆的信上也说要来佐贺。
想到母亲真的要来看运动会,我就忍不住想绕整个佐贺跑一圈。
第二天早上,我慎重地把信放进书包,然后上学去。
第一节是社会课,我当然又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打开有花纹的信笺。
“德永,那是什么?”
“我妈妈的来信。”
“哦?”
老师很感兴趣地看着我的信。
“什么?要来看运动会……”
“啊,老师,不要再看啦。”
我假装不高兴地收起信不让老师看。
我不厌其烦地每节课都拿出信来看看。
就像展示蜡笔和钉鞋一样,我向大家炫耀着。我总是想听大家说:“太好了!德永。”
初中运动会的重要项目是长跑比赛。
男子组的路线是出校门,沿着护城河绕一圈,经过城内,再回到学校,全长七公里,十分吃力的赛程。
可是这在每天辛苦练习棒球的我们眼中,不算什么。实际上我连续两年都拿了冠军,但因为今年觉得非拿冠军不可,稍微感到一点压力。
越接近运动会,我越担心那天会不会感冒,会不会拉肚子。脑子里老是浮现这些无谓的妄想,这在我很少有。
结果,我既没有感冒,也没有拉肚子。
但是遇到更糟糕的状况——我等了又等,预定运动会前一天该到的母亲一直没来!
“她说会早早做完工作搭火车来,一定是晚了,没赶上火车,明天早上就会来,别担心,去睡吧!”
外婆催我上床,可是我一点也睡不着。
迷迷糊糊中看到母亲来了,醒来发觉是梦,非常失望。我又迷迷糊糊地梦见运动会都结束了,母亲还是没来,醒来发觉是梦以后,反倒摸着胸口松一口气。
就这样反反复复,似睡非睡,折腾到天亮。
外婆去上工时,我站在河堤上等母亲来。
火车早上从广岛出发,应该不会那么早抵达,可我就是无法安心地躺在床上。
到了上学时间,我满心不安,但还是不死心。
母亲清清楚楚地在信上写着“会去看”,我相信她一定会来。
到了下午,比赛进行到长跑项目。我站在起跑线后,还在观众群中搜寻母亲,可是到处也不见母亲的踪影。
长跑比赛开始了。
我按照自己的步调轻松起跑,骑摩托车做先导的是棒球队的田中老师。
我跑了一二十分钟后,呼吸开始有点急促,同时拉开和后面那群人的距离。
这个比赛在当地很有名,即使自家子女没有参赛,还是有很多人沿途观看。
“那孩子跑得好快。”
“真的好快。”
我听到这些声音。
我和第二名离得很远,每分每秒地只想着向前跑。如果不这样,我就会想还没有来的母亲,可能影响我的速度。
我的心跳加速。
长跑路线也经过外婆家前面。
马上就到我们家了。
“怦、怦、怦、怦”,我的心脏都快震破了。
我想快点通过家门前,母亲一定在那里!
不,我不想到达那里,我不想失望!
两种心情在我心中交杂。马上就到我们家了。眼看就要到家门前时,我低头不敢看。
我盯着脚尖默默地跑。
“昭广,加油!”
突然,耳边响起了母亲的声音。我不曾听过那么大的声音。
我抬起头,家门前拼命呼喊挥手的人,确实是母亲。
“昭广,加油!”
外婆也在旁边笑着挥手。
我又低下头。
越接近家门前,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终究做不出电视剧里那种含笑挥手致意的动作。
“喂!德永,看着你母亲!不要低头,抬头挺胸地跑!”
田中老师从摩托车上对我喊。
我抬起头,直视前方。
“昭广,昭广,加油!”母亲拼命地挥手。
我向母亲大喊:
“妈,我很快!我读书不行,可是跑得很快!”
母亲哽咽着回答:
“你的腿像妈妈,脑子像爸爸!”
经过家门后不久,我听到像是抑制不住的呜咽,仔细一看,是田中老师在哭。他一边骑着摩托车做前导,一边憋着气呜呜哭着。
“德永,太好了!你母亲来了。”
田中老师那汗水淋漓的黝黑脸颊上满是泪水。
我把挂在脖子上的毛巾递给老师。
我看着田中老师擦掉泪水,发现自己的脸颊也是湿热的。
“你擦吧。”
田中老师泪中带笑地把毛巾还给我。
“老师,你擦。”
“不用,你擦。”
“老师,你擦。”
“不用,你擦。”
几度推辞后,田中老师说:“现在是哭的时候吗?再快一点!加油!”
说完,把毛巾扔给我。
我胡乱地擦掉眼泪,又全神贯注地向前冲。
向前冲,向前冲。
我比谁都快,因为有母亲帮我加油。
第一个抵达终点的我,超过第二名二百米,据说这是学校有史以来最快的纪录。
(节选自《佐贺的超级阿嬷》)
4.小说采用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第一人称单数
[日]村上春树
我平时几乎没有机会穿西装,之所以不穿,是因为遇不到非穿成那样不可的场合。可有时候,明明没有非穿不可的必要,我却会主动穿上西装,系好领带。为什么呢?打开衣橱,看着那些买来后几乎没上过身的西装,不禁觉得对不住这些衣服,便将它们拿来试穿。而当整套行头穿戴完毕,我又会想:费了这么大劲穿上,立刻脱掉也未免太无趣了,不如就去外面走走。这是一项无害的——起码不至于让我有罪恶感的——秘密仪式。
那天,我在镜前打量穿戴完毕的自己,情绪中似乎暗含着一丝负疚。负疚?该怎么形容呢……也许和那些惯于给自己的履历添油加醋的人的罪恶感差不多。即使不和法律相悖,也是伦理道德上的欺诈。不过,我迈入成年人的行列已久,除了违反交规没犯过别的法。如今穿在身上的衣服,也都是通过合法的劳动所得买来的。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担负这种罪恶感呢?
我决定不再多想,穿着西装走上街头。那是一个让人心情舒畅的春日夜晚,我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决定去地下酒吧喝杯酒。我坐下点了杯酒,从口袋里取出推理小说读,情节不太吸引我,而且读着读着,我就搞不清楚人物关系了。尽管如此,我还是读了下去,一半是义务性的,一半是习惯使然。我一向这样,一旦开始读一本书,就不愿半途而废,想着也许到最后会突然有意思起来呢——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低。
我读了二十页左右,奇怪的是,难以集中精神。吧台对面的大镜子,正映着我的身影。我凝视着那影像,镜中的我自然也凝望着现实中的我。一种感受忽然击中了我——也许我在某一时刻选错了人生的路。我越看越觉得那不是我,而是一个没见过的旁人。迄今为止,我的人生有几个重要的分水岭,向左或向右,往哪边都可以走。面对这样的时刻,我有时选左,有时选右,然后才有了如今的我。就这样,第一人称单数的我实实在在地出现在这里。要是我在其中任何一处选择了不同的方向,也许就没有今天的我了。这面镜子里映出的人究竟是谁呢?
回过神时,一个女人坐在我右边,我假装看书,暗中观察镜子里的她。她五十岁上下,身材娇小,穿着时尚,有一抹完美收官的从容氤氲其中。
“不好意思——”她突然向我打招呼。
“我看你很专注,可否容我打搅片刻?”嗓音中听不出一点善意,也感受不到一丝魅惑。
“好啊,反正这书也没什么意思。”我合上书。
“干这种事,好玩吗?”她问。
我不太理解她说什么。
“这种事?”我反问。
“打扮得仪表堂堂,独自坐在酒吧,喝着酒,沉默地读书。”
我无法理解她到底想说什么,唯一能够感知的是,她的话中多少带有恶意,或者是类似敌对意识的东西。也许我应该直接结账,尽快离开。这个女人因为某种缘由在无理取闹,多半是在向我挑衅。可我却不知为何没有这样做,有某种东西阻止了我。
“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你是不是把我认成其他人了?”
她冷冷地轻笑道:“你肯定希望是这样吧?”
“这件西装不错嘛,”她说,“就像借来穿似的。领带配那西装也差点意思,它们俩有点互相看不顺眼。”
我想告诉她穿西装打领带的原因,又改变了主意。即使我向她解释了这一切,她对我的攻击性大概也不会减弱。我安静地下了吧台凳,这是结束对话的好时候。
“我想你大概不认识我。”她说。
我默默点头。
“不直接认识。”她说,“我们以前只见过一面。我是你朋友的朋友,你那位亲近的朋友,或者应该说,曾经亲近的朋友,现在对你很反感,我也和她一样反感你。你肯定心里有数。仔细想想,三年前,在一处水边发生的事。想想你自己做得多过分,多让人讨厌。简直没脸没皮!”
够了。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抓起书,塞进口袋,迅速结账,离开酒吧。
我一面沿台阶走,一面试图整理思绪。我刚才应该反驳什么吗?可不知为何,我没能这样做。为什么呢?也许是害怕吧。害怕看清楚那个不是自己的自己,究竟曾在三年前,在“一处水边”,做过怎样令人讨厌的事。我身体里的某些有别于自我的东西,恐怕也会被拽到看得见的明面上来。
不过,“水边”到底是指哪呢?它究竟指的是海,是湖,是河,还是更为特殊的水的集合体?三年前,我曾在哪待过吗?记忆无从探寻。迷茫与困惑的浪潮将其他的情感和思绪冲刷得不知所终——至少暂时如此。
我爬完台阶来到建筑物外面时,季节已经不是春天了,眼前不再是我熟悉的街道。两旁的树木也很陌生,每棵树上都装饰着活生生、滑腻腻的大蛇,它们蠢蠢欲动。耳边传来大蛇鳞片摩擦出的咔嚓声。人行道上的灰堆到脚踝,白花花的。路上的男人和女人全都没有脸。空气像冻住了似的,冷到彻骨。我竖起了西装上衣的领子。
“简直没脸没皮!”那个女人说。
(有删改)
5.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有何好处?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蓝袍先生(节选)
陈忠实
我爷爷徐敬儒,是清帝的最末一茬秀才,因为科举制度的废止而不能中举高升,爷爷只好穿上蓝袍在杨徐村坐馆执教,教的是他的“四书五经”。我爷爷把门楼上那副“耕读传家”的题匾挖掉了,换上一副“读耕传家”的题匾,把“耕”和“读”的位置做了调换。我父亲初看时,还以为我爷爷笔下失误,问时,爷爷一拂袖子,瞪了父亲一眼,没有回答。我父亲不敢再问,却明白了是有意调换而不属于笔误,该当慢慢地去体味,低下头小心翼翼地凿刻起来。
爷爷瞑目前,选定我父亲做他的接班人,父亲穿上了爷爷留下的蓝袍去私塾坐馆执教。后来因为家庭内部变化,在我刚满十六岁的时候,父亲让我做他的替身去坐馆执教……
过罢正月十五,私塾又开学了。我也穿上了蓝布长袍,第一次去坐馆,心里怎么也稳实不下来。走出我家那幢雕刻着“读耕传家”字样的门楼,似乎这村巷一夜之间变得十分陌生了,街巷里那些大大小小的树木,一搂抱粗的古槐,端直的白杨,夏天结出像蒜苔一样的长英的楸树,现在好像都在瞅着我,看我这个十六岁的先生会不会像先生那样走路!那些拥拥挤挤的一家一户的门楼里,有人在窥视我的可笑的走路的姿势吧?不管怎样,我已经走出街门了,没有再退回去的余地了,只有朝前走。这时候,我想到了父亲走路的姿势……我抬起头,像父亲那样,既不仰高,也不低垂,两目平视,梗直脖根,绝不左顾右盼,努力做到不紧不慢,朝前走过去。
走进学堂的黑漆大门,三间敞通的瓦房里,学生们已经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摆满了学生自己从家里搬来的方桌和条凳,排列整齐,桌子四周围坐着年龄差别很大的学生,在哇啦哇啦背书。除了新添的几个启蒙生,教室里坐着的全是那些春节以前和我同窗的本村的熟人、同伴、同学,有的个子比我长得还高还壮实,我今天看见他们,心里却怯了,我完全知道他们和我父亲捣蛋的故伎,尤其是杨马娃和徐拴拴两人,念书笨得很,却尽出鬼点子捣蛋。我一进门就瞅见他俩的诡秘的脸相,倒有点怯场了,那些不怀好意的脸相!
我立即走向那张四方教桌,偏不注意那几个扮着怪相的脸。我在父亲坐过的那把直背黑漆木椅上坐下来,腰似乎自然地挺直了,父亲就是这样挺着身坐。桌子角上压着一沓打好了格子的空影格纸,那是学生们递上来的,等待我在那些空格里写上正楷字,他们再领回去,铺在仿纸下照描,我取下一张空格纸,从铜笔帽里拔出毛笔,蘸了墨,刚写下一个字,忽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蓝袍先生——”
我的脑子里轰然一声爆响,耳朵里传来学堂里恣意放肆地哄笑的声浪。我转过头,看见一张傻乎乎愣笑着的脸,这是村子里一个半傻的大孩子。他的嘴角吊着涎水,一只手在背后抓挠着屁股,得意地傻笑着,我立即追问:“谁叫你这么称呼我?”
教室里的笑声戛然而止,静默中潜伏着许多期待。
我从桌上摸过板子,那块被父亲的手攥得把柄溜光的柳木板子,攥到我的手里了,心里微微忐忑了一下,我就毫不退让地说:“伸出手来!”
傻子脸色立时大变,眼里掠过惊恐的阴影,把双手藏到背后去了。
我从他的背后拉过一只左手,抽了一板子,傻子当下就弯下腰去,用右手护住左手嚎啕起来:“马娃子!你教我把人家叫‘蓝袍先生’,让我挨打……呜呜呜呜……”
我立即站起,一下子揪住杨马娃,这个暗中专门出鬼点子捣乱的“坏头头”。不压住这个杨马娃,我日后就难得在这张椅子上坐安稳。我命令:“杨马娃,到前头来!”
杨马娃虎不失威,晃一下脑袋,走到前头来了。他个子虽不高,年岁不小了,也是个老学生。他应付差事似的朝我草草鞠了一躬,就站住了。
我早已不能忍耐这种恶作剧还在继续往下演,“伸出手——”
杨马娃伸出手来。他的眼里滑过一缕冤枉的无可奈何的神色,既不看我,也不看任何人,漫不经心地瞅着对面的墙壁。
我抽一下板子,那只手往下闪了一下,又自动闪上来,没有躲避,也听不到挨打者的呻唤,更听不到求饶声了,我突然觉得那只手在向我示威,甚至蔑视我。教室里很静,听不到一丝声响。我感到了两方的对峙在继续,我不能有丝毫的动摇,不然就会被压倒,难得起来。我也不吭气,谁也不看,只看着那只要击中的手。我记得父亲打板子的时候就是这样,从来不看被打者的脸,更不听他们的呻唤和求饶,只是打够要打的数字。我抽下五板子了……
傻子突然跪倒在地,抱住我的板子,哭喊说:“先……先先先生!马娃叫我叫你‘蓝袍先生’,我说你要打手的,他说不会,你和俺俩都是在一块念下书的,不会打手的。他就叫我跟你耍玩,叫‘蓝袍先生’……我往后再不……”
我似乎觉得胳膊有点沉,抬不起来了,再一想,如果马娃一直不开口,我能一直打下去吗?倒是借傻瓜求情的机会,正好下台,不失威风也不失体面。
傻瓜先爬起来,深深地鞠了一躬,跑下去了,杨马娃则不慌不忙,文质彬彬地鞠了躬,慢慢走回到座位上去了。
我重新坐好,提起毛笔,题写那张未写完的影格儿,手却在抖。我第一次执板打人,心里却没有享受打人的畅快,反倒添加了一缕说不清的滋味……
就这样,我穿着蓝袍,像爷爷,像父亲,做起了先生……人们说,我活脱就是二十年前我爸的原样儿!连脾气也跟我爸一模一样了。
杨徐村解放了,人民政府废止了我的课程,让我到城南的师范学校去进修。我来到了师范学校,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我脱掉蓝袍,穿上了“列宁装”。无论如何,我感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我像卸下了钢铸铁浇的铠甲,顿时感到浑身舒展了。我挺直了脊背,向前走去……
(选自《蓝袍先生》,有删改)
6.小说运用第一人称“我”这一有限视角来叙事,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1. ①“我”作为讲述者串起整个故事,使读者跟着“我”旁观喀布尔人拉曼和敏妮的交往,情节自然流畅。②“我”所知有限,使小说叙事集中到喀布尔人拉曼和敏妮的交往上,省略其他次要部分,情节详略分明。③便于抒情(或进行心理描写)。“我”对拉曼的欣赏、反感、同情的态度变化细致具体,情感真挚动人(或读来具有代入感,拉近读者与作者的距离)。④“我”的身份与作者相同恰好也是一名作家,使小说故事读来仿佛是真实发生的,十分可信(或仿佛是泰戈尔借“我”之口叙事言情)。⑤能突出人物形象,凸显主题。通过“我”对拉曼的情感、态度变化,更加突出了拉曼的善良与友好,也表现了作者对父爱的理解与歌颂。
本题考查学生鉴赏作品的艺术魅力的能力。
本文采用的是叙述者的叙述视角,即以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整个故事从“我”的口中讲出来,使人感到亲切自然,与读者拉近距离,便于直接抒情,使人有更真实的感受。从“我五岁的女儿敏妮在我书桌旁,用手轻轻敲着膝盖玩。我正专心地写小说的第十七章”“眼泪涌到我的眼眶。 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可知,使用第一人称使人有真实的感受,这增加了文章的可信度;
从“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喀布尔人和敏妮的亲密友谊便不受约束地继续着”“我觉得这话听起来很刺耳。碰巧他今天来,这不是个好预兆”“眼泪涌到我的眼眶。我忘了他是个穷苦的喀布尔小贩,而我是——不,我又哪比他强呢?他也是个父亲啊”等内容可知,使用第一人称,诗“我”对拉曼的欣赏、反感、同情的态度变化细致具体,拉近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更便于抒情;
从“我总是笑笑,辩解说拐卖一类的事多半不会发生”可知,第一人称使情节发展自然流畅,所有的故事都是由“我”来讲述,“我” 起到了线索作用,使文章情节更加连贯;
同时,以第一人称为叙述角度,也就意味着文章的叙述视角会受到限制(不能像第三人称那样全知),这就使得小说叙事集中到喀布尔人拉曼和敏妮的交往上,其它情节只能省写,这样就使小说情节安排有详有略,做到详略得当,还有适当的悬疑,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另外,“我” 作为次要人物,对于主要人物还可以起到侧面衬托、突出主要人物形象的作用,通过“我”对拉曼的情感、态度变化,更突出了拉曼的善良与友好,也表现了对父爱的理解与歌颂,这样就凸显了小说主题。
2.①全文以“我”摔倒为中心事件,组织情节,突显人物,尤其是“二分头”鼓励、关心他人的形象,在“我”的直观见证下,得到显现。②便于自由表达思想感情,文中流露出“我”对“二分头”的感激与遗憾,还有对社会人心的思考,都通过“我”的视角直接表达与抒发。③拉进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文中的事件都是“我”这个乡村儿童的亲身经历和感悟,让读者近距离地感受文中呈现出的人和事,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
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的叙述人称的效果的能力。
①全文地情节较为单一集中,以“我”这个乡村儿童一次摔倒为中心事件,来组织情节,在“我”摔倒整个事件中,“二分头”的人物想象得到突显,他鼓励、关心他人的形象,在“我”的直观见证下,得到显现。
②以第一人称视角叙事,更便于自由表达思想感情,文中流露出“我”对“二分头”的各种感情,有感激,有遗憾,有感叹,还有对社会人心的思考,都通过“我”的视角直接表达与抒发。
③以第一人称视角叙事,还能拉进与读者之间的距离,文中的事件都是“我”这个乡村儿童的亲身经历和感悟,让读者近距离地感受文中呈现出的人和事,这些人和事都是当前乡村社会客观存在的映射,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
2. ①使文章真实亲切,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我”既是故事的讲述者,也是亲历者,整个故事都是“我”的回忆,让故事真实可信。②便于抒发自己的情感。“我”被呵斥了生气,在交谈中逐渐平静下来,听说要给“我”做袜子感动,对女孩子一家的感激敬佩之情都在“我”的叙述中得以表达。
本题考查学生对叙述人称作用的把握能力。
文章写到“我”回忆自己在阜平穷山恶水之间度过的三年战斗的岁月,写到女孩子与“我”因在河中洗脸、刷牙引发的关于卫生问题的争执,女孩子给“我”做袜子,“我”帮女孩的父亲去曲阳卖枣,“我”同大伯去百货公司买布。“我”既是故事的讲述者,也是亲历者,整个故事都是“我”的回忆,让故事真实可信,同时也拉近了和读者的距离。
文章写到“我”回忆自己在阜平穷山恶水之间度过的三年战斗的岁月,并且记起很多人,说明这段岁月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写到女孩子与“我”因在河中洗脸、刷牙引发的关于卫生问题的争执,“我”很愤怒,在交谈中,“我”逐渐觉得女孩子人很好,心里很高兴,后来女孩子说给“我”做一双袜子,自己觉得自己对于面前这山,这水,这沙滩,永远不能分离了。然后,又写到“我”和这家人熟悉之后,帮忙去曲阳卖枣,给女孩买织布机,女孩子将纺织的全套手艺全学会了。文章最后写买布要送给大伯一家人,“我”对女孩子一家的感激敬佩之情都在叙述中得以表达,所以,以第一人称叙事,便于抒发自己的情感。
4.①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②有利于展示主人公的内心世界,便于作者抒发感情;③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增强对主题的理解;④有利于贯通故事情节,使故事叙述杂而不乱。
本题考查小说中第一人称叙事的作用。
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作者以亲历者“我”的口吻来叙述参加最后一次运动会的过程,使读者感觉更加真实可信,增加了文章的可信度。
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有利于展示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小说中心理描写较多,如“我想快点通过家门前,母亲一定在那里!不,我不想到达那里,我不想失望!”“两种心情在我心中交杂。马上就到我们家了。眼看就要到家门前时,我低头不敢看。”第一人称使这种展示更加自然顺畅,便于作者抒发情感。
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如“我看着田中老师擦掉泪水,发现自己的脸颊也是湿热的”“越接近家门前,我越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终究做不出电视剧里那种含笑挥手致意的动作”,第一人称更容易使读者进入情境,体会作者对母亲到来的真切期盼以及作者想要夺得冠军的迫切心情,增强对主题的理解。
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有利于贯通故事情节,“我”串起了运动会的全过程,展示了复杂的内心世界,使故事叙述杂而不乱,稳中有序。
5. ①故事的讲述者。小说故事由“我”讲述,有限视角让作品中的谜题未得到彻底揭示;②情节的推动者。在 “我”的行动中情节得以发展——穿上西装、前往酒吧、邂逅女子、仓皇离开;②主题的揭示者。“第一人称单数”为作品标题,“我”凝视、省察、怀疑自己的人生,启发读者思考。
本题考查学生理解叙述视角作用的能力。
第一人称的作用:是文章的叙述者,增强文章的真实性。
①文章叙述者的角度:由原文“我平时几乎没有机会穿西装,之所以不穿,是因为遇不到非穿成那样不可的场合。我却会主动穿上西装,系好领带;我在镜前打量穿戴完毕的自己,情绪中似乎暗含着一丝负疚;我爬完台阶来到建筑物外面时,季节已经不是春天了,眼前不再是我熟悉的街道”可知文章大多内容都是以“我”的人称叙述,增强文章的真实性,拉近与读者的距离。
②情节的角度:文章的几个情节都是我串连起来的,“而当整套行头穿戴完毕,我又会想:费了这么大劲穿上,立刻脱掉也未免太无趣了,不如就去外面走走”即我穿上行头去外面走走;接下来又前往酒吧“走了一会儿,决定去地下酒吧喝杯酒。我坐下点了杯酒,从口袋里取出推理小说读地走了一会儿,决定去地下酒吧喝杯酒。我坐下点了杯酒,从口袋里取出推理小说读”即来到了酒吧,接着就是遇到了文章的高潮“她五十岁上下,身材娇小,穿着时尚,有一抹完美收官的从容氤氲其中”即我遇到了女子,接着再匆忙离开的情节,一切情节都从我的角度串起情节。
③揭示主题的作用:由原文标题“第一人称单数“以及文章重出现的我的情绪变化,都与我的发现有关,从而揭示主题。
6.①“我”是故事的见证者和亲历者,通过“我”来展开情节,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②通过“我”贯穿全文,讲述“我”的经历,经历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反映了时代的迁。③直接展开“我”的心理描写,让读者得以体会人物的内心变化,感受“我”的发展与成长。
本题考查学生赏析叙述角度的能力。
小说从“我”的角度来讲述故事,“我”是故事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亲历了“我”穿上蓝袍去坐馆,又见证了“我”脱下蓝袍,穿上了“列宁装”,通过“我”来展开情节,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
通过“我”贯穿全文,在“我”刚满十六岁时,父亲选定“我”作他的替身去坐馆执教,“我”穿上蓝布长袍去坐馆,在学堂上与杨马娃发生冲突,并惩戒他,最后“我”脱掉蓝袍,穿上了“列宁装”。文章讲述“我”的经历,经历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反映了时代的迁。
直接展开“我”的心理描写,从赴学馆途中的不自信到进入学堂后的胆怯,再到与杨马娃冲突后的暴怒,最后惩戒学生后的内心失落悲哀,让读者看到了“我”的成熟。让读者得以体会人物的内心变化,感受“我”的发展与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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