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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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政治制度 【单元概述】 本单元主要讲述了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以及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历程与成就。 1.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与法治的关系进行讨论,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发展形成了中华法系。 2.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近代西方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法治建设在探索中不断前进,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空定位】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基础知识梳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 (1)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东周: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其中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法治 (1)早期国家:已经有了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2)春秋时期: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出现。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刑法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早期:子产“铸刑书”引发了一场辩论。 (2)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①内容 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代表人物是孔子和孟子。 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代表人物是商鞅与韩非。 ②结果 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解析教材】 【概念阐释】“敬天保民” “敬天保民”是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其内涵认为“上天”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实质是人文主义思想,对儒家民本思想产生重要影响。 【思维点拨】 儒法之争的实质 先秦时期的儒法之争,即“德治”和“法治”之争,其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德治注重教化,偏重人的作用,强调道德感化,实行“仁政”,反对暴政,体现了一定的民本思想;法治强调法的作用,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国家。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从根本上讲目的是一致的。 【特别提示】先秦儒家在力主“德治”的同时并不排斥“法治”,先秦法家在力主“法治”的同时也承认基本的道德存在,“德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一直都不是相互排斥的,水火不容的,而德治与法治相互结合的社会治理方法也是古往今来越来越明显的一种共识。 【误区警示】1.韩非的“法治”思想不能等同于今天的“法治”思想 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定任何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的“法治”是为了让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是专制王权的统治手段,对专制统治者有利,认为法律是用来镇压人民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2.“德主刑辅”,“德主”即以儒家思想为指导,采取符合民众利益的政策措施来争取民众拥护支持;“刑辅”即以法家思想为指导,采取法律等强制性措施来强迫服从、实现控制。 3.儒家的法律观,儒家主张“刑不上大夫”,目的在于维护贵贱有序的统治秩序;法家主张“一断于法”“法不阿贵”。 【教材问题解答】 1.阅读教材P45“《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及导言材料:孟子见梁惠王的时代背景是什么?孟子提出了什么主张? 提示 时代背景:社会大变革,大动荡。 主张:要以仁义来治国的德治思想。 2.阅读教材P46“史料阅读”:法家和儒家的治国理念有什么不同?谁的理念更适合当时的社会形势?为什么? 提示 不同:法家认为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治理国家,儒家认为应该用礼来治理国家。 法家思想更适合当时的社会形势。 原因: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能够解决现实问题,带来富国强兵的实际利益,满足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律令儒家化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 (1)中华法系的确立 ①标志:《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②影响: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2)唐朝提倡礼治 ①礼仪法典:732年,唐朝政府颁行的《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解析教材】 【概念阐释】 1.经义决狱:又称为“《春秋》决狱”、 引经决狱,是指两汉时代儒家学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引用《春秋》等儒家经典作为依据审理案件的司法活动,是儒学官方化、司法伦理化的体现,后广泛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 律令儒家化 2.律令格式:中国隋唐时期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律是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惩罚条文;令是制度、规章的规定,格是用来防止奸邪的禁令,对律的补充和变通条例;式是官府机构的各种章程细则(“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 3.中华法系: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其主要特征是: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以刑为主。《唐律疏议》标志其确立,对后世及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产生了重大影响。 【思维点拨】1.秦汉时期的“律”与“令” “律”是经国家有关机构制定的比较成熟的并以国家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令”是根据统治形势的需要,经过一定的议定程序后以皇帝的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其主要是对“律”或对现有的“令”起补充作用。 2.律令儒家化 律令儒家化是指封建法律制度在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战国、秦朝法律制度基础上,逐步吸收儒家思想并最终成为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法律制度的历史过程。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是“礼制”与“刑律”的互动过程。 3. 中国古代刑法典的楷模——唐律 唐律以儒家倡导的“德主刑辅”学说为立法指导思想,匡正了秦朝以来中国封建社会所遵循的重刑主义传统,强调慎刑原则,这一原则在唐律中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其一,死刑条款减少。其二,刑罚制度更加规范、合理。其三,量刑幅度减轻。其四,慎用刑罚。唐律从总体原则到具体条款,都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儒家的礼教思想,成为中国古代刑法典的楷模。 【图解历史】1.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2.中华法系的确立 【教材问题解答】 1.教材P46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提示 儒家成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之后,势必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儒学向法律的渗透最初体现为儒家士人以经注律,即以儒家经典解释法律。得到皇帝支持,儒家思想进一步被注入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之中。 【归纳总结】1.汉代法律的特点。 (1)儒法合流。汉代形成以儒家思想为主、法家思想为辅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2)引经决狱。又称“春秋决狱”,形成的一种以儒家经义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3)以经注律。两汉经学大兴,经学大师用儒家经义来解释现行法律条文,这些注释之言或经过朝廷的批准而具有法律效力,或通过改变法官的法律意识而在司法中悄悄发挥作用。 2.《唐律疏议》 (1)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成熟、最具代表性的封建成文法典。 (2)立法思想:“以礼入法”(礼法并用、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礼(儒家伦理道德)高于法。法律规范与封建伦理道德相结合。 (3)法律内容:以刑法为主(刑事立法,围绕刑法内容展开)。 (4)司法原则:“理不可疑”(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或判案讲求证据)。 (5)法律条文与法律解释相结合。 (6)条目简明,内容周详。 (7)对后世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著有《天圣令_》。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教化 (1)背景 ①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 ②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和科举,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内容 ①宋朝以后,儒学人士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③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3)特点:乡约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解析教材】 【概念阐释】 1.乡约 指中国古代的乡规民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的公约,乡约是中国古代乡村社会以道德教化为主要目的的一种制度和民间组织。宋朝乡约以儒学士人的道德教化为主,明清时期的乡约改为宣讲“圣谕”的内容。与此同时,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变为由地方政府推动设立。 2.宋代理学:宋代哲学的主流,是儒家哲学的特殊形式,又可称为道学。因理学家主要讨论的内容为义理、性命之学,故称为理学。是融合佛、儒、道三教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北宋时期的石介、胡瑗、孙复被称为理学三先生,但实际的开创者为北宋五子,即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宋代理学的这两派对后来影响较大,王阳明为明代理学代表,他基本上承续了陆九渊一派思想,对后代影响巨大。 【思维点拨】“律”与“例” 例是律的补充,同律一样,也是审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据。不同在于律的纂修比较慎重,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而例则因时制宜,随时增删和修改,是一种更为灵活的法律形式。例的数量大大多于律条。在司法实践中,例的法律效用大于律,例成为统治者实行司法专横、鱼肉百姓的工具。 【特别提醒】家训是指家庭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家训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人的教养、原则都有着重要的约束作用。家训或单独刊印,或附于宗谱。家训之外,其他名称还有:家诫、家诲、家约、遗命、家规、家教。 【思维点拨】1.宋代——天理、人情、国法 宋代司法官兼顾法理情三者的关系,判案时不仅依据法律文本,还依据经义、天理、人情等,更注重社会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对于不同刑罚要区别对待,实行“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的司法原则。 2. 乡约在明清时期的影响 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乡约结合当地社会环境和社会问题,发挥了文化整合的功能。明清时期存在很多地方士绅自行组织乡约的现象,他们通过邀请地方官员参与的方式获得自治合法性。另外,这些地方官员和士绅也把乡约作为构建社会新认知的途径,制定乡约惩罚偏离礼的日常行为,从反面强化了儒家价值规范对百姓生活的影响。乡约制度的实行,使得封建统治者所倡导的道德规范和要求为广大民众所内化,从而起到了巨大的教化作用。 【图解历史】中华法系的确立 【教材问题解答】教材P47学思之窗: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提示 乡约最早是儒学士大夫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的,后来逐渐为统治者所利用,改而宣讲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圣谕”,其教化内容也更多地强调顺从(如尊敬长上)、安分守己(如各安生理),说明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归纳总结】中国古代社会教化的途径方法 (1)强调示范,树立榜样。即所谓“上行下效”。 (2)设官教民。是“政教合一”的一种教育形式。 (3)依靠族规乡约以化民成俗。 (4)依靠各类道德教育读本推行社会教化。 (5)注重学风与世风的密切关系。 【问题探究】 主题一 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 视角1 史料证史——中国古代法律的演变 史料一 公元前536年的“铸刑书”——把惩治犯罪的刑律铸在金属鼎上,向全国老百姓公布。这是中国政治史、法制史上的一件大事。春秋时期,上层贵族社会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决不能让国人知道。这样才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老百姓,增加专制的恐怖和神秘。子产这个做法,遭到很多贵族反对。 ——摘编自马立诚《子产铸刑鼎》 史料二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 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思考  (1)根据史料一,概括子产“铸刑书”改革的意义。 (2)根据史料二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和影响。 提示  (1)使民众有法可依,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打击了奴隶主贵族。 (2)特点: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突出伦理犯罪。 影响: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儒学理念法制化(律令儒家化)。 视角2 名家说史——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史料 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则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思考  根据史料概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对其进行评价。 提示  特点:皇权高于法律,儒家思想为法律基础,礼法并用。 评价:中国古代法律实质上是为封建专制统治服务的,但它能最大限度地将人类伦理道德方面的潜能发挥出来,在维持人类社会生活和谐方面,有着不可磨灭和不可估量的意义。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 (1)国家主义:中国古代实行君主专制的统治,奴隶社会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 (2)诸法合一:中国封建时代颁行的法典,基本上都是刑法典,但它包含了有关民法、诉讼法以及行政 法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的结构,且始终以刑法为主,并以统一的刑法手段调整各种法律关系。 (3)德主刑辅:多种思想的发展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非常深刻,而其中最重要的沉淀物便是“德主刑辅、以礼入刑”的理论和实践。 (4)法外特权:封建帝王首先享受法外特权,其次是统治集团的成员,在不危害皇权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权。 (5)以法治吏:封建专制制度下,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那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 主题二 中国古代的乡约教化 视角1 史料证史——乡约制度的特点和演变 史料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圣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 思考  根据史料概括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 提示  宋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乡约组织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从民间规范到与法律合流。 视角2 史料证史——乡约制度的社会价值 史料 王阳明平南赣乱之后,举乡约告谕乡民,以“和尔邻里,齐尔姻族”“死丧相助,患难相恤,息讼罢争”。《南赣乡约》中,王阳明要求乡民做“一念而善”的善人,注重修身,内察自省,防止“一念而恶”成为“恶人”。针对民众过恶,王阳明的惩戒方法不在于“请兵灭之”,而在于使乡约之民“兴其善念”。阳明镇守南赣三年,“赣俗丕变,赣人多为良善”。 ——摘编自王雅克等《王阳明〈南赣乡约〉的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研究》 思考 根据史料,概括王阳明制定和推行乡约制度的社会价值。 提示  宗族互助,和谐乡里;教化百姓,移风易俗;奖善劝诫,稳定秩序。 1.中国传统教化的特点 理念德行化 “德教为先”与“道德至上”的核心思想贯穿于中国古代教化理念 途径系统化 中国传统教化系统既包括各级各类组织化的学校系统,也包括乡约、族法、家规、祭祀礼仪、蒙学等自发的社会教化系统 手段多样化 典范塑造、榜样作用和制度性规约是中国古代传统教化的重要方法 内容综合化 儒学经典教育与通俗教育相结合。在教育内容方面,我国古代传统教化以儒学经典教育为主,辅之以通俗教育 2.乡约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 (1)由人民公约,而不是官府命令 (2)成文法则。中国农村的成训习俗向来是世代相续,口头相传,从没有见之于文字,见之于契约 (3)以乡为单位而不是以县为单位,从小处着手,易收功效 (4)自愿加入,民主选举 (5)以聚会的形式,使乡人相亲,淳厚风俗 作用 (1)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2)有利于发展生产 (3)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要点背诵】 1.中华法系的特点。 (1)皇权至上,法自君出。皇帝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皇帝又拥有最高司法权和最高立法权,皇帝可以法外用刑,也可法外施恩,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 (2)应经合义,礼法融合。中国古代法律不受宗教影响,而强调遵循礼教,强调维护纲纪伦常,礼的许多内容被直接定为法律,行为人的等级身份和血缘关系成为定罪量刑的必要前提。 (3)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 2.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1)夏商周三代——“刑”“礼”并立。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但这一时期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个体系,而是各自为用。 (2)春秋战国至秦朝——成文法及法治阶段。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和晋国赵鞅“铸刑鼎”为标志,法律制度也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刑罚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秦代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 (3)两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阶段。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唐律疏议》完成了“礼教”与“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也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完成。 (4)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阶段。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是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上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 3.中国古代社会教化的途径及方法 (1)强调示范,树立榜样:我国古代实施社会教化基本上采用的是儒家提出的这一办法,即所谓“上行下效”。 (2)设官教民:是“官师合一”的一种教育形式,是实施教化的又一条途径。 (3)依靠族规乡约以化民成俗:在古代中国,依靠乡里、宗族与家庭的力量来施行社会教化是一条非常深入有效的施教途径。 (4)依靠各类道德教育读本推行社会教化:我国古代曾经保留下来许多通俗道德教育读本。它们既不属于家庭教育范畴,也不是学校教育的课本,但却在整个社会教育中起过十分巨大的作用。 (5)注重学风与世风的密切关系:古代教育家很早就认识到学校教育对整个社会教化的建设作用,即学风与世风的关系。与学校教育直接有关的取士考试制度,更加直接地起到社会教化的作用,成为影响世风的一个重要手段。 【高考真题演练】 1.(2024·浙江·高考真题)明嘉靖中,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宣讲,“庶一社之长幼卑尊皆惕然以省,翕然以悟,而无悖德悖礼者也”。雍正十年(1732)以后,清朝在湖南永绥、粤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开设义学,宣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然后课以经书。这可以反映出明清时期(    ) A.儒学开始渗透基层 B.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 C.边疆局势日趋稳固 D.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 【答案】B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清时期(中国)。根据材料“明嘉靖中,陕西蒲城要求在乡儿童于望日在社庙集合,参加圣谕宣讲”“清朝在湖南永绥、粤东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开设义学,宣讲《圣谕广训》,使苗、黎儿童渐知礼义,然后课以经书。”并结合所学可知,明清时期,圣谕宣讲与儒学“民间化”(庶民化)相伴相随,是贯穿明清两代的社会教育运动。明代中期以后,圣谕宣讲常常与乡约相结合,宣讲之时,老少咸集,儿童除充当礼生歌诗之外,亦需环列听讲,儿童成为圣谕宣讲的基本参与者,从事于歌诗习礼。由此可见,明清儿童礼教逐渐兴起,儿童的教化受到重视,B项正确;宋朝时期,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排除A项;材料未涉及边疆局势的内容,排除C项;“宣讲圣谕”是指内乡县衙依清制,每月朔(初一)、望(十五)日,各地方官员都要召集官民,定点宣讲《圣谕十六条》,并举行隆重的仪式,以示统治者对教化的重视,材料未提及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的内容,排除D项。故选B项。 2.(2024·重庆·高考真题)明清时期,宋代女子吴妙静的故事在岭南地区广为流传。她最初仅因为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可见当时(    ) A.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 B.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C.公益事业进一步发展 D.官绅阶层思想趋于创新 【答案】A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推断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清时期(中国)。据题干“她最初仅因为出资修桥造福民众而闻名,之后却被地方官绅塑造为节孝双全的人物,乃至成为当地女性的榜样。”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明清时期,地方仕宦出于教化需要,不断发掘有关吴妙静的传说故事,在其建造的桥上竖立了“贞女遗芳”牌坊,将其塑造为节孝双全的女性形象,成为地方社会重要的文化资源,仕宦对其形象进行塑造的目的是借此在地方推行王朝教化,强化人们对王朝统治的认同感,从而将地方文化逐步整合到统一的中国文化之中,可见理学渗透到基层社会,A项正确;社会地位是指政治、经济地位,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并未得到显著提升,排除B项;材料的主旨信息是借助对吴妙静形象的塑造,加强社会教化,并非公益事业的发展,排除C项;官绅阶层仍然维护传统的儒家思想,其思想并非趋于创新,排除D项。故选A项。 3.(2024·北京·高考真题)“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答案】C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唐代(中国)。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可知,《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其作者张鷟在吏部参加铨试(选拔官员的考试)时“凡四恭选判,荣为铨府之最”。由于判词考查在选官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所以像《龙筋凤髓判》之类的优秀“范文”被应试举子奉为圭臬。这本书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反映出唐代注重通过判例解读来提升官员的司法素养,C项正确;唐朝重视道德礼义,编制了《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排除A项;材料中主要强调的是通过判例集提升官员司法素养,与家训以及教化渗透至基层无关,排除B项;明朝的法律开创了律例合编体例,排除D项。故选C项。 4.(2024·江苏·高考真题)据广东《博罗县志》记载,明嘉靖、隆庆年间,该县出现源自乡约的“约”字地名,如安山约、大连约等,一约辖一村或数村。知县往往“慎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一记载反映出该县(    ) A.乡约与法律合流 B.注重对农民的军事训练 C.保甲制形同虚设 D.重视对基层社会的治理 【答案】D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朝时期(中国)。根据材料可知,博罗县下辖的村里面很注重乡约的作用,地方长官也很慎重选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说明该县很重视乡约在基层的教化和治理的作用,D项正确;材料并未体现法律的内容,无法得出乡约与法律合流,排除A项;材料只提到“乡约之长” 负责当地保卫事宜,不是对农民的军事训练,排除B项;保甲制形同虚设,不符合史实,排除C项。故选D项。 5.(2023·重庆·高考真题)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驸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答案】B 【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根据设问词可知是本质题,本题时空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根据材料内容可知,公主遭驸马殴打流产,朝廷两方持不同意见,一方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一方坚持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选择判处死刑,说明法律这一时期并没有完全遵从儒家伦理道德,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B项正确;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最终的结果依然是皇帝决定,并没有体现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排除C项;皇帝支持门下省意见,只能说明皇帝个人倾向是判处死刑,不能由此说明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排除D项。故选B项。 【课时精练】 1.商鞅变法后,秦国中央除保存了法令原始文本之外,还抄录了几个副本。这些副本分别藏在天子之殿、禁室、御史府及丞相府等处。禁室中的法令每年公布一次,中央各级部门及郡县政府的主管法令的官员都要来这里听受法令。这一做法(  ) A.体现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B.推动了法律规定的实施 C.提升了君主集权的正当性 D.确保了法律执行的效果 答案 B 解析 根据材料及所学可知,商鞅变法后秦国重视对法律文本的管理和法律的向下传达,从而推动了法律规定的实施,B项正确;材料未涉及司法审判的程序,排除A项;材料体现了中央集权的加强,与提升君主集权的正当性无关,排除C项;“确保”说法绝对,排除D项。 2.《睡虎地秦简·厩苑律》中规定“假铁器,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受勿责”,即农民借用铁质农具,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自然磨损不能使用的,做一个书面说明,交还原物,不需农民赔偿。这说明(  ) A.律令儒家化特征明显 B.政府重视耕作工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 C.商鞅变法的效果显著 D.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答案 B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政府针对农民使用农具的情况,惩处相对灵活, 政府对于农业耕作工具的重视同时也反映了对于农业的重视,故选B项;律令儒家化是指在律令的处理和惩处下加入儒家思想的内容,材料仅涉及对于农业工具的重视,没有明确儒家思想融入律令的具体条款,且律令儒家化是汉魏以来的内容,与材料时间不符,排除A项;“商鞅变法的效果显著”与材料不符,排除C项;“铁犁牛耕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D项。 3.秦朝在南郡(今湖北江陵)统一律令以“去其淫僻,除其恶俗”。后来,郡守滕上任后,发现律令没有被认真执行,便重申:今后县官对违法行为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就是“不胜任”,要受到严厉处罚。这反映出秦朝(   ) A.远交近攻策略影响深远 B.县官腐败影响了行政效率 C.恪守韩非以法治国理念 D.统一法律的实施效果有限 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秦朝(中国)。根据材料“今后县官对违法行为若不能及时发现处理,就是‘不胜任’,要受到严厉处罚”郡守滕的举措体现了秦朝对于法律执行的严格要求,确保法律权威,这正是韩非子主张的“以法治国”理念的体现,C项正确;远交近攻策略是一种军事外交战略,与材料中南郡内政关系不大,排除A项;材料只是督促县官加强执法力度,没有揭示县官的腐败行为,排除B项;材料没有提及秦朝统一法律的实施效果,排除D项。故选C项。 4.秦汉时期,官员逢父母丧,往往停职守孝,称为“丁忧”,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制度化法律化,明清对“丁忧”制度执行也十分严格。这一现象表明(  ) A.选官以孝廉为标准 B.宗法制度影响深远 C.儒家思想影响法制 D.理学成为官方哲学 答案 C 解析 材料中的“丁忧”即行孝道,随着时代的发展,说明儒家思想对法律的影响越来越深刻,故选C项;据材料无法判断官员选拔的标准,排除A项;材料体现的是儒家伦理对法律的影响,而不是宗法制的影响,排除B项;魏晋时期,理学尚未形成,排除D项。 5.《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记载:缇萦为救父上书文帝,“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曰:“《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此岁中亦除肉刑法。由此可见,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是( ) A.弘扬儒家传统孝道 B.减轻民众刑罚压力 C.稳定文景之治局面 D.重视德行教化作用 答案 D 解析 法律重要性在于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性和对犯罪实施者的教化性。书中指出,肉刑导致犯罪实施者犯罪后没有改过机会的结果,使汉文帝意识到肉刑的惩罚性大于教化性,所以废除肉刑凸显重视法律的教化作用,希望民众尊崇法律,故选D项。汉文帝时期尊崇黄老之道,并非出于弘扬儒家孝道思想,孝并非属于儒家专属思想,A项错误;材料体现的意图是推动民众行为改善,而不是减轻刑罚,B项错误;文景之治是结果而不是原因,C项错误。 6.永徽年间,唐高宗令长孙无忌携李勣等大臣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其后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并郑重说明:“旧律云‘言理切害’,今改为‘情理切害’者,盖欲原其本情,广思慎罚故也。”据此可知,《永徽律疏》(  ) A.儒法并用,刑法严峻 B.删繁就简,量刑从轻 C.德主刑辅,实用性强 D.惩治吏治,提升效能 答案 C 解析 由“永徽年间”“唐高宗”可知,《永徽律疏》属于唐律,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将儒家道德伦理与法律条文相结合。由“旧律云‘言理切害’……广思慎罚故也”可知,《永徽律疏》司法实践过程中考虑人情和实际情况,并非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其德主刑辅,实用性强,并非刑法严峻,C项正确,A项错误。《永徽律疏》是对《永徽律》逐条解释而来 7.唐朝的刑讯有如下规定:“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此外,还规定,老幼废疾者不许刑讯等。这些规定(   ) A.有利于完善封建礼仪制度 B.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优抚 C.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 D.防止了司法官员滥用职权 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唐朝(中国)。根据材料“拷囚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二百,杖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老幼废疾者不许刑讯”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唐朝律法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呈现出宽仁慎刑的特点,C项正确;这些法律规定与礼仪制度无关,排除A项;材料“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杖”是针对所有人,并不仅仅是弱势群体,排除B项;“防止”一词过于绝对,排除D项。故选C项。 8.宋代士绅在社会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们通过捐资助学、修造贡院、兴办书院、捐修校舍、津贴学生等方式,推动了江南地区的教育变革和发展。据此可知,宋代士绅的这一系列活动(   ) A.反映了政治权力的变动 B.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权威 C.体现了商人地位的提高 D.起到了社会教化的作用 答案 D 解析 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推断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宋朝(中国)。材料中宋代士绅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教育的发展,承担着社会教化功能的角色,D项正确;材料中主要体现宋朝士绅在基层治理的作用,没有涉及宋代的政治权力变动,排除A项;材料内容主要体现宋朝士绅在基层治理的作用,与削弱中央政府权威无关,排除B项;士绅阶层与商人不能等同,材料中看不出商人地位的提高,排除C项。故选D项。 9.明代《折狱新语》记载一则案例,邵阳人李朝华状告侄子李正风盗窃自己的东西。地方官审判时首先批评李朝华,“忘其侄所自出其兄”,后涉事双方和解,地方官仍判决当庭杖责李正风,这反映了(   ) A.司法审判渗透社会教化功能 B.儒家思想保证了审判公正 C.官员随意支配刑事案件判决 D.乡约与法律冲突日趋明显 答案 A 解析 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明代中国。根据材料“忘其侄所自出其兄”并结合所学可知,明代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以“亲亲之义”“知有尊卑”等儒家思想观念对当事人进行教化,说明明代司法审判渗透社会教化功能,A项正确;材料体现了明代司法审判渗透儒家思想的教化功能,儒家思想保证审判的公正,说法过于绝对,排除B项;材料反映了明代审判官员以儒家思想进行教化,不能说明其随意判决,排除C项;材料没有涉及乡约与法律的关系,排除D项。故选A项。 10、明朝时,朝廷规定了由地方府、州、县举行“乡饮酒礼”的内容和程序,既要宣讲“为臣竭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等内容,也包含“为民读律”的环节。由此可见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  ) A.辩论德治与法治的优劣 B.总结礼仪制度并编制法典 C.鼓励宗族内的扶贫济困 D.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 答案 D 解析 乡饮酒的内容要宣讲“为臣端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为民读律”,说明明朝举行乡饮酒礼的目的是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和使民众遵守法令,即将礼法结合进行基层教化,故选D项;材料是宣讲而不是辩论,是礼法结合而不是探讨孰优孰劣,排除A项;宣讲不等于总结;“为民读律”不等于编制法典,排除B项;扶贫济困与“为臣端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为民读律”无关,排除C项。 11.清初统治者重视“人臣服官,首重廉耻之节”。清初直隶社会秩序的重建,与官员的良好示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例如,于成龙“天性忠直,并无交游,唯知爱民……直隶地方百姓旗人无不感戴称颂”。这说明,清初统治者(  ) A.强调道德与秩序互动 B.重视理学观念的渲染 C.重视官员的垂范作用 D.激起了官员的荣辱感 答案 B 解析 整顿吏治“首重廉耻”,把社会秩序的重建与官员的良好示范联系起来,树立起以于成龙为代表的廉吏典范,说明清朝统治者重视理学观念渲染,B项正确;“道德与秩序互动”在材料中没有体现,排除A项;重视官员的垂范作用只是材料部分信息,不是材料主旨,排除C项;材料不能说明清初的统治者激起了“官员的荣辱感”,排除D项。 12.康乾二帝常在木兰围场接见蒙古王公,狩猎后举办宴会和表演。赵翼曾描述乾隆时的摔跤表演:“由来角觝古所传,百戏中独近戎务。技逾蹴毱炼脚力,事异拔河供玩具。国家重此有深意,所以习劳裕平素。君不见教坊子弟也随行,经月不陈默相妒。”此处“深意”指(   ) A.耀兵威于异域 B.敦教化以厚风俗 C.寓绥远于讲武 D.倡戏剧以娱万民 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目的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清朝前期(中国)。据本题材料信息得出主要结论:康乾二帝通过狩猎、宴乐、摔跤、拔河等活动,联络蒙古王公,目的在于寓绥远于讲武,C项正确;耀兵威于异域是古代外交而非民族政策的目的,排除A项;敦教化以厚风俗并非清朝前期统治者处理民族关系的“深意”,排除B项;倡戏剧以娱万民与康乾二帝“接见蒙古王公,狩猎后举办宴会和表演”等不符,排除D项。故选C项。 13.法律制度是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律产生于战国后期至秦朝统一的社会转型时代,受到传统与变革的双重影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一些过渡性的旧制度的残余,重法轻礼、轻罪重刑,确立了君主专制集权的法律制度与独裁统治。 ——摘编自袁行霈、严文明等《中华文明史》 材料二  唐律继承了汉晋以礼入律的传统,明确规定“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太宗时,房玄龄、长孙无忌在《武德律》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贞观律》。《旧唐书·刑法志》载:“凡削繁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唐高宗时,命人对《永徽律》逐条逐句统一注解。唐玄宗时编订的《唐六典》,开了律典分野的先河。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三  中华法系(中国古代法律)萌芽生长、发展成熟于中华大地,为中华民族数千年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作出重要贡献,也在人类法治文明史上独树一帜,展示中华法治文明的价值与风采。 ——摘编自朱勇《中华法系的形成与特征》 (1)根据材料二,概括唐律发展的趋势。 (2)综合上述三则材料,评价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 答案(1)唐律的发展趋势:将儒家思想引入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日趋完备,修订与时俱进。 (2)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源远流长,注重礼法结合,为中华民族治理和社会管理作出重要贡献。然而,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过于强调君主权力等。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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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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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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