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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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 概括隋唐选官制度、中枢机构、赋税制度等演变的重要史实, 理解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是大一统王朝鼎盛辉煌的根源。 第二单元: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选官之变 中枢之变 赋税之变 壹 贰 叁 目 录 材料1 有军功者 ,各以率受上 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 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西汉]司马迁《史记 · 商君列传》 材料2 汉文帝言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 此二三大夫之行。 ——[东汉]班固《汉书 ·文帝纪》 材料3 今立中正,定九 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 选官之变一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 ◆世卿世禄制 ◆血缘世袭 ◆军功爵制 ◆依据战功 ◆九品中正制 ◆出身门第 ◆察举制 ◆依据品行 魏晋南北朝 战国至秦 汉 朝 西 周 的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唐]房玄龄等《晋 书 刘毅传》 ·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 选官制度中央委任中正官(由本籍在中央任 高官的人担任)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写出 评语,称状),分为九等,朝廷依此授官 ( 吏部)。 背景: (1)汉末动荡,察举制失去社会基础; (2)抑制地方大族,集权中央: 九品中正制度……在其 初创之举秀才,不知书。 人才化举孝廉,父别居。 卑”,寒素清白浊如泥, 但后来高第良将怯如鸡。 把控,以至于“上品无寒 门,下品无士族”。 ——《秦汉以来中国古 代选官制度演进研究》 (3)察举制自身弊端不适应 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 ——颜之推《颜氏家训》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云:“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 概念: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 创立: 曹魏政权曹丕采纳陈群的意见创立。 标准: 初创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到西晋重家世。分为 九等授官。 评价: (1)积极:初行时期将评品人物之权收归中央,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消极:后期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是门阀 士族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正品第(乡品) 一 品 二 品 三 品 四 品 五 品 六 品 七品 八 品 九 品 寒门(下品)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官品 一、二、三品 四、五品 六、七品 八 、九 品 高门(上品)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九品中正制一科举制 背景: (1)九品中正制的弊端; (2)南北朝以来,士族衰落,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 升; (3)削弱士族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内 容 :分制举和常举 (1)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 (2)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 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 (3)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选拔方可正式任官。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 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 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 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 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 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选官之变一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创立和发展: 自由报名、政权开放、公平公正、唯才是举、择优录取、分科考试。 唐太宗 增加考试科目, 以进士和明经两 科为主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 人数,首创了 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 考试,提高科 举考试地位 九品中正制 一 科举制 隋炀帝 始建进士科, 科考试的方 式选拔官员 隋文帝 开始采用分 科举制度形成 特点: 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的举子们可 以不经地方官员和世族豪门的推荐, 自己带着一种叫做“牒”的身份证明 材料直接去报名,只要身份证明合格 即可参加考试。 破坏这种(阶级)制度的力量, 要算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最大。直 到……投牒自举………全国的寒酸,才 真正和有特权的阶级,立于平等竞争 的地位。 ——吕思勉《中国大历史》 ①选官方式: 由推荐品评演变为分科考试、择优录取 ②选官标准: 由家世门第演变为学识、才能 ③选官原则: 公开开放公平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九品中正制 一 科举制 创新之处: 九品中正制一科举制 影响: 材料一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 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 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 试之。 ——《新唐书 ·选举志上》 材料二唐代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既不需要地方长官察举,更 不需要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 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 士者终不为美……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故有诗云: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九品中正制 二 科 举 制 影响: 进步性: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 ①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使中下层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加政权,扩大了统 治基础,增强了社会流动; ②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③保证官僚队伍的来源,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 ④促进了儒学发展,提高儒学地位,促进了文化教育的发展,社会出现重学风气; ⑤对西方文官制度形成产生积极影响。 局限性: ①实质:维护地主阶级利益的封建选官制度; ②以儒学经义为范畴,忽视实用性学问,阻碍了科学技术的新发展; ③以才学为标准选官,难以鉴别官员的道德水平; ④到了后期发展成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选官之变—从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朝 代 西 周 至 春 秋 制 度 世 官 制 途 径 世 袭 ( 世 即 世 禄 ) 标 n 准 缘 春 秋 战 国 秦 举 荐 与 军 功 的 制 “ 以 法 为 教 ” “ 以 史 为 师 ” 举 荐 、 通 过 战 争 获 得 军 功 问 官 员 学 习 律 令 而 为 官 才 能 、 军 功 明 习 法 律 两 汉 察 举 制 地 方 推 荐 取 士 品 德 、 才 能 等 魏 晋 九 品 中 正 制 中 正 定 品 , 吏 部 授 官 家 世 隋 唐 至 明 清 科 举 制 分 科 考 试 才 学 (1)选拔标准:由家世门第逐渐演变为学识才能; (2)选拔方式:地方评议推荐演变为考试选拔; (3)选拔原则:趋向制度化,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 观的原则; (4)选拔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合作探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及特点 历程: 特点: 二、中枢之变一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背景: 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 形成三省,它们共同执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确立完善: 1.正式创立: 隋文帝时,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2.完善成熟: 唐朝进一步完善了三省六部制 机构设置:中央设中书省、门下 省和尚书省,中书门下(也叫政事堂) 为三省宰相议政场所。 1.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2.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 3.尚书省负责执行,下设吏、户、礼、 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事 务。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 设宰相会议于政事堂(也叫中书门下) 豫 中书 省 起草政 令 皇 帝 同意后 交于审 理 省 审核政 令 二、中枢之变—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吏、户、礼、兵、刑、 工 尚书 省 执行政 审议 封驳 运行: 知识拓展: 政事堂 宰相议事的地方,初设在门下省, 中宗即位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 723年改政事堂名为中书门下。参 加政事堂会议的原仅三省长官 (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 射)。其后,皇帝以他官参加政 事堂会议,称为参知政事、同中 书门下三品等(以后逐渐统一为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亦为 宰相。 互制约; (2)以皇权为中心,分割子相 权; (3)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 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4)集体施政,注重发挥集体 二、中枢之变—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1)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相 智慧,重视程序。 特点: 三省六部制 影响: (1)分工明确,相互合作,有利于提 高行政效率; (2)分散相权,加强皇权; (3)重视程序合法性,有利于节制君 权,弥补君主才干不足,减少决策失误; (4)使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 影响深远; (5)对东亚文化圈产生深远影响,如 日本大化改革。(4)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 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深远影响,是 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二、中枢之变—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刑 兵 札 户 部 部 部 部 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吏 部 中 书 省 部 工 尚 书 省 门 下 省 皇 帝 ①皇帝通过削弱相权来加强皇 权; ②宰相权力沿着相权的逐步削 弱、君权的逐渐强化方向发展 演变。 ①皇帝通过削弱、分化相权来 强化皇权; ②中朝官向外朝官转化; ③宰相职位由实位转为虚位, 宰相权力不断分化。 二、中枢之变—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合作探究: 汉唐以来中国古代中央中枢体系的演变趋势、演变特点 (2)演变特点: (1)发展趋势: 时期 中枢制度 权力分配 趋势 秦朝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 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相权不断 削 弱 ; 皇权不断 加强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武帝后 中外朝制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 行政 魏晋南北朝 尚书、中书、门下 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 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起草诏令门下省封 驳审议尚书省执行 二、中枢之变一从三公九卿制到三省六部制 田 税 :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力役、军役、杂役等等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概念辨析:赋 税 制 度 古代王朝依 据自己所颁 布的法律向 臣民征收的 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 制民众承担 的无偿劳动 封建社会民众的义务:“税”+“役” 唐中期 隋-唐初 两税法 均田制 租庸调制 租 (田亩税): 粮 食 调( 人头税) :帛或布 庸 :用帛或布代徭役 魏晋 均田制 租调制 赋税制度 田租、人头税、 更赋 秦汉 编户齐民 历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齐国(春秋) 鲁国(春秋) 相地而衰征 初税亩 形成过程: (1)魏晋: 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2)北魏孝文帝: 实施均田制,要求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 即租:纳粮(谷物);调:纳布(绢)。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税单位,年纳粟2石,帛1匹……以后 相继建立的北齐、北周、隋、唐都曾 颁布过此令,办法略有变更。 ——吕建中《中国古代赋税制度述略》 北魏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制,规 定男子年15岁以上,受种植谷物的露 田40亩,妇女20亩。如果是二年休耕一 次的地,则加倍受田,三年休耕一次 的加两倍受田。奴婢和平民一样受露 (一)租庸调制(曹魏至唐朝前期): 概念: 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徭役制度。 知识拓展: 均田制 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 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 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 一般情况下,土地只允 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田。 ……在均田制基础上,次年颁布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保证财政收入,巩固封建统治。实行新的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为纳 三、赋税之变 —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目的: (3)隋、唐初:租庸调制 增加庸:纳绢或布代役(代役 税)。隋朝有年龄限制(50岁以 上 ) 。 内容: 凡均田户,不论授田是多 少,按丁交纳定额赋税并服 一定的徭役。 唐代的赋役令规定:每丁每年向 国家缴纳租粟二石。调随乡土所 出,每年缴纳绢(或绫)二丈, 绵三两;不产丝绵的地方,则纳 布二丈五尺,麻二斤。此外每丁 每年还要服徭役二十日,闰月加 二日;如无徭役,则纳绢或布替 代,每天折合绢三尺或布三尺七 寸五分,叫做庸。 ——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朝廷 揠田 永业田 (二十亩) 男丁 口分田 (八十亩) 庸 (代役) 每日纳绢 三尺 缴纳税项一 特点: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 ②以实物税为主或以实物地租代替劳役地租。 ③可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④贵族官僚享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调 (户税) 乡土所产 绢或布 租 (田租) 粮食 户 (1)积极:改变了原先赋税的混乱,减轻了农民负担;以庸代役保证农 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 障。 (2)消极:以人丁为计征对象的租调制和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均田制。劳 动者能占有一小块土地,从事生产劳动,按人丁计征才有可能。一旦均田制 遭到破坏,农民丧失土地,这种以人身为本的租庸调制就不可能维持。 三、赋税之变 —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意义: 材料: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特别 是安史之乱爆发,唐朝的社会经济遭到 严重破坏。大批农民丧失土地沦为地主 的佃户,唐朝政府控制的农户越来越少, 赋税来源逐步枯竭,以均田制为基础, 以人丁为本的租庸调制已经无法实行, 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褚鸿运 (3)人口逃亡,户籍减少 实施:780年,唐德宗、杨炎 内容:(1)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 按田亩缴纳地税 (2)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3)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的三大里程碑》 特征: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 背景:(1)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 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780年 两税法(唐朝中后 期 ) 三、赋税之变 —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唐初 租庸调制 材料“两税法”颁布以后,到建中末 年,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 两税法规定“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 杂物”,具体征收时采用货币与实物 结合的方式,这种做法在国家税收领 域引入了货币税,改变了传统的纯粹 实物税历史,货币税的推行,不仅适应 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加速了货币、 商品意识的推广。自唐以后,以土地 和财产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占据了 国家税收的主导地位,而以人丁为基 础的税收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邱作文《唐朝中期两税法 改革简析》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评价: 贫农少交 盲流不交 地主多交 三 、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1)积极: ①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②扩大收税对象,有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有利于改善贫富不均的现 象。 (2)消极: 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激化了阶级矛盾; 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苛捐杂税,农民负担 更加沉重。 项目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征税项目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征税对象 受田农民 夏、秋两季 征税次数 一次征收 不分主客农商 征收内容 征收实物 钱物两收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简化了税收种类 扩大了收税对象 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哪些变化与创新?反映了赋税制度怎样的 征税时间固定了 实物税向货币税过渡 变化和创新: (1)变化与创新 合作探究 放松了人身控制 发展趋势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 (以两税法为标志); ②征税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 志 ) ; ③征税内容: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化; ④赋税种类:由繁杂逐渐演变为简化; ⑤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 志 ) 。 三、赋税之变—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2)发展趋势: 秦朝:军功爵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汉武帝前:三公九卿制 东汉:三公和尚书台 唐朝:三省六部制 中枢制度 汉武帝后:中外朝制度 魏晋南北朝:三省制 课堂小结 西周:世卿世禄制 汉朝:察举制 唐朝:科举制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魏晋时期:租调制 唐初(780年前): 珀康调生 制度之变 唐中后期:两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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