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西欧庄园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1.知道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是庄园;
2.知道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
3.了解西欧庄园的管理情况、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等基本史实。
4.分析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的依据。
学习目标
封建庄园
封君封臣制
土地
纽带
生产力低下
劳动集中
一、西欧庄园: 1.背景
实行封君赏赐封土给封臣(封君封臣制),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
在西欧,任何一块土地一旦封授,土地上的管理权及所有其他的权力包括经济权、司法权、治安权、警察权、铸币权、军事权等全部转移到土地受领人手里。
3
一、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1、庄园的兴起时间及含义:
从9世纪开始,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开来,这就是庄园。
是西欧封建主凭借土地占有及经济强制等权力形成的剥削农民的实体。封建主用劳役地租剥削依附农民,并独立进行经营核算的经济单位。典型的庄园中有城堡,被田地、农舍、教堂和林地所包围。庄园生产包括粮食、衣物、工具等各项生活所需,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经济体,也是一个自治的行政、司法单位。
庄园面积有大有小,大多以村庄为基础,有住房、作坊、耕地、草地、林地、荒地、池塘。庄园以农业为主,面粉、奶酪、火腿、蔬菜等食物均可以自给,鞋帽银匠等。大的庄园往往成为地方经济的中心。小的领主可能只有一个庄园,而大贵族可以拥有、衣服也自己制作,很多庄园还有铁匠、金十几个甚至更多庄园。
2、庄园的发展:
大约到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各地。自那时起,欧洲绝大多数人口居住在庄园里。
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拥有耕地415公顷以上的为大庄园,207公顷-415公顷的为中等庄园,207公顷以下为小庄园。
3、庄园的性质:
在领主统治下,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领主
佃户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4、庄园的人员:
4、庄园的人员:
人员
领主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字人某某,谨致崇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作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我将在合乎我一个自由人身份的情形下,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此种谅解,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从日出劳动到日落,劳动的报酬十分微薄。他的家一般是简陋的小屋用糊了泥巴的篱笆建造的。地面就是泥土,从上面下来的雨和雪使泥地变得又湿又冷。 农民在一只箱子里塞进些稻草当他的床铺。他的伙食粗糙而单调——不是黑面包就是褐色的面包。如果收成不好就挨饿。饿死的事情决不是没有听说过。他当然是文盲,而且是迷信和恐惧的牺牲品,也时常受到邪恶的领主管家的欺骗。他还要交很多的租税并服役,可以说,他是一个被蔑视、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可怜虫。
独立小生产者,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
依附于领主,没有人身自由,
需提供劳役并缴纳各种税款
契约关系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租种领主土地的农民
5、庄园领主与佃户的关系:
阅读材料,分析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材料2:14世纪诗人兰格伦在作品《农夫皮尔斯》中描述到:带上他的
犁队去翻耕土地”,“我开沟、挖地,按他的吩咐干活,时而播种耘田,
时而收割打晒”,“还要帮他犁地,松土或播种”,“人人都将纺线施
肥,埋头苦干”,“既为他种地,又为他饲养牲畜”。
材料1:佃户除了每周三天为庄园主耕种土地,还有做不完的劳役,交不
完的“磨坊费、酿酒费…”等各种费用。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关系。
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直领地
份地
仔细研读P38页的课文插图,
了解庄园里的土地是如何划分的?
【自营地】由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由佃户无偿耕作。
【份地】
【共用地】指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自营地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是佃户生活来源
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一般每周要在直领地上劳动3天,剩下的时间才属于自己。
6、庄园土地:
哪里有庄园,哪里就能闻到葡萄酒的醇香,这是只适用于法国的庄园定律。与其他欧洲国家的庄园有所不同的是,在面积的概念上,法国的酒庄是一片片的,而不是一个个的。同样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却有着满园的葡萄和葡萄香味。广阔的葡萄园里,法国的葡萄酒文化就这样被一代代地传送。
勃艮第庄园 波尔多庄园
葡萄酒里的法国庄园
10
英国庄园大多沿袭16世纪伊丽莎白时期的文艺复兴和哥特风格,外观上通常是上面大于下面,建筑上采用半木构建筑,内部装饰大多都有庭院、花园、露台、湖泊和喷泉。英国的庄园从来都在偏远的乡下。乡村是英国人生活的地方,而庄园就是英国故事发生的地方,庄园里既可以有名利场里的明争暗斗,又能有英国乡绅的简单爱情故事,奥斯汀的曼斯菲尔庄园,《简·爱》中勃郎特的桑菲尔德庄园。
世外桃源里的英国庄园
曼斯菲尔庄园 桑菲尔德庄园
11
案例1 沃尔瑟姆庄园在1340年6月19日庄园法庭开庭有这样的判决,一个叫路斯的家奴没经领主同意就将5英亩的持有地租给了自由人罗伯特萨拉,为期好几年,庄园法庭命令路斯将这块土地交回到领主手中,罚他12便士,并将罗伯特那里获得的收入上交。
请根据这则案例并结合课文内容,指出庄园法庭的运行特点。
庄园法庭的主持者是:
领主或管家(但不是法官)
原告是:
大多是领主或管家,少数的佃户
工作人员、时间和地点:
都不固定
庄园法庭即“领主法院”,审理庄园内的案件。
二、庄园法庭:
惩罚手段:
罚金(归领主)
西欧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是:
习惯法或村法
案例2 通过档案记载可知,各地村法中常用的法令习惯术语是“由自治村一致同意制定的惯例法令”“经一致同意”或“得到佃农们的同意”等等,这充分表明了村民集体参与立法决策的权利。如1250年,诺丁汉姆郡某村的村法由“该村所有成员”同意并盖上“村庄共同体”的印章颁发的。
审理范围:
佃户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怠工、不完成劳役、租税)
佃户之间的纠纷;(土地、借贷、婚姻等)
违反庄园公共规则的行为等(牧场、磨房等)
二、庄园法庭: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西欧庄园法庭有什么作用?
维护领主利益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庄园法庭—作用
材料1 在1350年—1352年间英国约克郡维克费尔德庄园的法庭档卷中,提及农民被罚款的许多事例。如有人偷偷砍伐领主的树木而被罚款,有人因未能及时疏浚沟渠而罚款,有人未能替领主收割谷物而罚款。
材料2 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某人不按规定的价格卖酒,也要被罚款。
材料3 在整个9世纪内都能找到农民在公共法庭控诉其领主的事例,所涉及的包括个人地位、地租水平、土地侵占等。农民们在官司中总是败诉,但是,他们仍然敢于在一个明显由贵族控制的政治体系中去打这种官司,这就说明他们知道,这个体系至少有时是能起到一点作用的,而这样的事例在后来就明显要少得多了。——《罗马帝国的遗产》
总结:①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限 制了领主的特权
②同时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庄园法庭—作用
主持者
职责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作用
领主或管家
①侵犯领主利益的行为
②审理佃户之间关于土地、借贷、婚姻的纠纷,违反公共规则的行为
罚金
习惯法或村法
①维护庄园公共秩序;②既维护了领主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如何认识西欧庄园法庭?
本质:庄园法庭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庄园内部的封建权利与义务从而维护庄园经济的正常运转。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佃户的权利,但最终都是为庄园领主的封建权利提供保障。
影响:正是因为这种封建性,庄园法庭随着封建庄园经济的没落而衰落。但庄园法庭的一些审判机制和习惯条例对后来欧洲法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比较中世纪西欧庄园中农民与中国古代社会的农民的异同?
思维拓展
相同点:
1、都要向领主或地主缴纳地租和承担其他捐税;
2、都有一定的人身自由;
3、都能支配部分劳动产品;
不同点:
1、中国是地主式经济,不是西欧领主式经济;
人身依附关系没有西欧庄园那样紧密;
2、中国地主可剥夺农民的财产、土地和劳动产品;
西欧庄园的农民有份地保有权,领主不能随意没收;
3、中国的土地可随意买卖;西欧庄园内土地不能随意买卖;
4、中国地主的权力没有西欧庄园领主权力大。
(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
第8课 西欧庄园
三、庄园法庭
4、都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18
封君封臣制
材料一 封建制度即由个别私人在或大或小的领土范围内,在或高或低的程度上,代表或占有、夺取或行使公共权力的制度。…由地主贵族…或男爵或主教或主持(即庄园领主或封建主)在一定的领土范围内,对那里所有的居民办理行政、执行司法、征收赋税的制度。封建制度是一种政府的形式,一种社会的结构,一种以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
采邑制
土地领主所有
生产力低下
集中劳动
庄园经济
封建制度
人身依附
土地占有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