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2019)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 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 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 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法律:中华法系
教化:儒家的礼教
法律:英美法系、大陆法系
教化:宗教伦理
法律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
两者相辅相成,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第8课中国古代 的法治和教化
第9课近代西方 的法律和教化
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教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10课当代中国的 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和教化
第三单元
概念解析
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按唐律,“杀人者斩” 实际判决:诏许免死配流。理由: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 ·王彦威传》
法治——政令、刑罚——约束行动 德治——礼制、教化——内心自律 律令儒家化礼法合一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
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 教思想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礼教系统的破坏 行为称为‘僭越"。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
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 所以,“法治”是“君权至上”、“国权至上 的法治。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 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
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 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说明当时只有习惯法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 周
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 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 · 曲礼上》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 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同时提出“ 敬天保民 的思想。
法治思想的渊源: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西周 《九刑》
褒
君王及奴隶主贵 族可以随意残害 奴隶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商朝 《汤刑》
个
夏朝 《禹刑》
T專
笑金
左 传
工胜之
演 重 ,
证
齐子白官
等容修
口生费最
相 繁
王
器
4
①时代特征:东周时期,王室衰微,
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②思想来源: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 新思想,儒家德治思想与法家法治思 想影响最大。
③历史渊源: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形成 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 家。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
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 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 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 · 昭公二十年》
子产“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1、德法之争的背景
问 题 :(1)叔向和子产在争什么?要不要公布刑罚。
(2)子产为什么要“救世”?大变革大动荡时期(礼崩乐坏)
(3)“铸刑书”有何影响?
子产“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限制贵族特 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对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子产
郑国卿
2、两次德法之争: 第一次德法之争
昔先王议事以制(先王衡量事情的轻重来断定罪
行),不为刑辟(不公布刑法),惧民之有争心也。
(法律公布后)民知有辟(法律),则不忌于上,并
晋国大夫 有争心。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
叔向 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若吾子之言,侨(子产)不才,不能及子孙,吾 以救世也。
习惯法 (秘密法)
第二次德法之争
儒家
代表人物
1 孟子
人性
2 人性本善
治国
为政以德、节用爱人 实行仁政、民贵君轻
法家
代表人物
1 商鞅、韩非
人性
2 人性本恶
治国
实行法治、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儒家与法家之争
VS
争论实质:寻求理想治国道路之争。
法家思想既能带 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 益,又满足了各国君 主专制的愿望。法家 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 各国富国强兵、政令
统一的需要。
符合时代需要
儒家思想并不适
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
战国时期。在重视富
国强兵的君主看来, 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 想,难以落到实处。
有积极意义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法家
儒家
二 、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
(一)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
1、汉代——以经注律 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
螟蛉有子,螺羸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
么特点? 而不当坐。
案情: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抚养长大。乙长大后,犯了 杀人罪,把杀人的事情告诉了甲,甲把乙藏起来不告诉别人下落。甲应该怎么判?
判决:根据《诗经》:“螟蛉有子,螺羸负之”。证明养父子关系等同于生父子关系。又根据《春秋》: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证明藏匿罪犯不适用于父子之间。
案例先用《诗经》来证明父子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再用《春秋》来证明父子之间不适用藏匿罪。因此甲 被判无罪。
——摘编自赵复强,杨金元著《古代判案评析》
★思考:汉代的统治思想有什
——徐世虹《中国法制史》
(一)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1、汉代——以经注律
2、魏晋——律令儒家化
3、.唐朝—
!材料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 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 (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 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
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思考:“准五服以制罪”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目 的是什么?
特点: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是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1
唐朝的法律影响: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 制自己的法律.
《贞观律》—→《 永徽律》—→《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地位:《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 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 《唐律疏议》书影
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
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 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 《唐律疏议》
阅读材料,分析上述材料体现了唐律有何特点?
②特点:重视孝道,孝道与法律高度结合,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唐朝的法律
1、汉代——以经注律
2、魏晋——律令儒家化
3、唐朝——礼法结合的典范
4、宋之后——礼法合一发展
①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②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③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④清朝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特 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一)汉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材料1: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 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 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 ·太史公自序》
材料2: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 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孔子本人还做过鲁国的 最高司法长官司寇。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 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 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 层需求的统治学说。 ——《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第113页
材料3: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 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 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 可明,民知所从矣。 ——《汉书 ·董仲舒传》
思考:汉代以后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儒学和法家各有侧重,
具有互补性
儒学被确定为主流,
向法治渗透
儒学的多面性,
适应统治阶级需要
陈忠实在《白鹿原》扉页上,写着巴尔扎克 一句话:“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
白鹿村的祠堂里每到晚上就传出庄稼汉们 粗浑的背读乡约的声音,从此偷鸡摸狗之类 的事顿然绝迹,搓麻将掷骰子等赌博营生全 踢了摊子,打架斗殴的争斗事件不再发生, 白鹿村人一个个都变得和颜可掬文质彬彬, 连说话的声音都柔和纤细了。——《白鹿原
德业相劝见善必行
闻过必改能治其身 能修其家能侍父母 能教子弟能守廉洁
能救患难“能决是非
能解斗争能与利除害
要约立在这
(二)汉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汉代
确立了儒学的正统地位,以“ 三 纲 五 常 ”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2、唐朝
提倡礼治,颁布《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者;社
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3、宋
①理学在社会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
②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4、明朝
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5、清朝
原本有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 法律合流。
(二)汉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及作用?
(1)变化: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 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并与法律合流;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 级的统治工具。
(2)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 生产;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学思之窗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 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①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②有利于维护家庭、宗家内部的团结、稳定和发展(凝聚 家庭、宗族乃至中华民族);
③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稳定社会秩序 ( 和 谐 社 会 ) ,缓
和社会矛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④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⑤有利于儒家思想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传承和发展。
思考:家训、族规和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发散思维:
1.中国古代专制王朝的社会治理都是因时而变,
应势而新,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需要
0
2.德治教化和法治约束作为社会治理的两种有效 手段,在中国古代专制王朝发展历程中逐渐呈
现二者结合,即从德法之争,到引礼入法,再 到礼法结合。
3.宋代以后,随着理学的兴盛,儒家伦理道德不 断下移,对社会基层进行传播和渗透。
4.明清以后,乡 约等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 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问题探究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 · 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 有也。所以五教育民之安,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 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五教既兴,无有不安者也。民有 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五刑既示,奸顽敛迹,鳏寡孤 独、笃废残疾、力弱富豪安其安,有其有,无有敢犯者。养 民之道,斯矣。
——朱元璋《大诰 · 民不知报第三十一》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 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上述材料反映了统治者什么样的治理思想?
典基本上 (6)深受儒家思想影响 容,形成
了“民 刑小 刀 , 云合件 、同小刀,头体云习性厅云儿别的 去律结构。 所谓“往昔律书体裁虽专属刑事,而军事、民事、商事以及诉讼等项错综 其间”,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影响因素:自然经济;宗法观念;专制统治;儒家思想。
总结提升:结合材料分析,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影响因素?
材料1: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 法自君出… … 甘法制的指早思相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 理的基础( 1)自成体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刊一体” 的基本框(2)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法律是维护专制统治的工具
(3)司法从属于行政,法治为人治服务
(4)以礼教为指导原则,礼法结合
(5)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以刑为主(刑法与民法)
法合体”
中国的法
材料2: “政
张
消极性: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 及随意性。
( 2 ) 不 利 于 人 民 法 治 意 识 的 形 成 , 法 治 意 识 淡 薄 。
积 极 性 :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中国古代“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
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有什么局限性、以及积极性?
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
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德
- 区
法
强 , 限 这
想 人 的分 律 法 制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委员会? 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时期 法律 教化
先秦 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秦汉 律令结合,汉:以经注律 三纲五常
魏晋 律令儒家化
唐 《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典范 《大唐开元礼》,礼仪集大成
宋 以唐律为蓝本 理学、乡约
元 援引唐律
明 《大明律》、《问刑条例》,律例合编 六谕
清 《大清律例》 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课堂小结】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 一 的关系(相辅相成):礼法结合
法律
礼法之争 礼法结合
汉:礼法 魏晋: 唐:
开始结合 进一步推动 礼法结合的典范
《九章律》律令儒家化《唐律疏议》 明清: 约律合流
《宋刑统》、
《大清律令》等
习惯法→成文法 以法治国
秦律
《禹刑》《汤刑》《九刑》
夏 商 西 周 春 秋 战 国 秦 朝
小结:
律令儒家化《大唐开元 礼》、家训
汉朝 魏 晋 唐 宋 元 明 清
尊崇儒术
引经注律
基层教化 乡约
德治与 法治之争
宗法 礼制
教化
总结提升:辩证理解法治和教化的关系
二者相辅相成(中国古代“法礼结合”)
统一
律令儒家化
一法治
法家法治思想
人性恶
乡约法律化
教化
儒家德治思想
人性善
礼法融合
儒表法里
有善有恶
惩 戒
引 导
对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