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5思想政治必备知识点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近代中国基本国情
①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②主要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③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中国共产党诞生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就有了主心骨。
三种建国方案
在近代中国三种政治力量所提出的三种方案中,中国共产党的方案在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中脱颖而出,最终成为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历史结论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1949——1978)
①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1921——1949)
②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1949——1978)
2、 实行改革开放,走向民富国强(1978——2012)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3、 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2012至今)
①对中华民族——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②对科学社会主义——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③对其他国家和民族——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④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易错易混】——细节问题,重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
1.基本国情的作用——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2.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含义:
半殖民地——形式上独立自主——实际上在各方面受帝国主义的控制和奴役。(实质上是民族矛盾)
半封建——形式上封建统治占主导地位——实际上资本主义不断发展(≠占主导)(实质上是阶级矛盾)
3.区分: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作用
社会主义——救中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
【第一课易错矫正】
1. 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3.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因)
第一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为什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人民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3.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和根本宗旨:人民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5.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6.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7.检验标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
二、如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1.利益要求: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三个务必:全体共产党员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
3.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人民立场和人民主体地位,切实做到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
4.基本路线: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第二框 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党为什么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思想先进、方法先进、党员先进)
1.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思想先进)
①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②意义: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
成果
回答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
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
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邓小平理论
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
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实践证明,这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方法先进)
解放思想——强调思想不僵化,要创新; 实事求是——强调尊重实际情况,尊重利用规律;
与时俱进——强调时代性、规律性、创新性、新局面等; 求真务实——真:事物的本来面目、客观规律;实:脚踏实地、不搞形象工程。
3.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永葆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党员先进)
【易错易混】
1、 党、党组织、党员的作用
党——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三、科、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包括:毛、邓、三、科、习。
3、马克思主义的地位、特点和贡献:
地位——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
特点——博大精深、与时俱进
贡献——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第二课易错矫正】
1.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中国共产党是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3.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4. 要发挥共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 坚持党的领导
(一)什么是“坚持党的领导”?
1.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2.领导特点: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
①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②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
3.领导坚强有力: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二)为什么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内因:1、中国共产党具有先进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性质、宗旨、执政理念、初心使命);党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指导思想、法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第二课)——强调党很好
2、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第三课)——强调党很重要
3、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第三课)——强调党在新时代很重要
外因: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地位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正确的选择。 (第一课)
(三)新时代如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最高原则
2、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本遵循
3、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制度保障
4、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总要求
5、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第二框)——党的建设
6、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执政方式
党与其他主体的关系:
“三不”理解中国共产党
①中国共产党不是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者,国家重大事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②中国共产党不负责国家具体事务的管理,管理国家具体事务的职能由“一府一委两院”行使。
③中国共产党不是国家机关,不履行国家职能。
2、 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1.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必要性:①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②新形势下,党的执政面临“四大考验”、“四大危险”。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④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重要性:①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②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如何全面从严治党?
(1)总要求: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坚持)②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4个“以”)③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5+2布局)
(2)具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3)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科学执政(怎样执政、基本前提):强调执政要有“科学思想的指导”,还强调“遵循规律”“与时俱进”;
民主执政(为谁执政、本质所在):就是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依法执政(靠何执政、基本途径):强调“依法”,即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三者关系——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三课易错矫正】
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行使行政领导权。
2. 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科学执政的重要体现。
3.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旨在全面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4.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5. 推进新时代党建的着力点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6. 依法行政是党的基本执政方式。
7. 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基本途径,依法执政是本质所在,三者是有机统一的。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 国体
1.含义:回答国家的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政权的问题。 2.决定因素:统治阶级。
二、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意义: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3.特点:①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②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结成了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群众基础)。③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
1.重要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
2.特点: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最广泛
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表现:①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②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全链条——从政治过程看: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紧密联系、相互贯通。
全方位——从政治体系看: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当主人的权利)
全覆盖——从政治领域看:“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
最真实
根本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制度保障:我国已建立一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
实现方式: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最管用
原因: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表现: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者区别
最广泛:强调的是要让全体人民都能参与,即主体广泛,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等;还指权利广泛,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材料中出现这些关键词时,主要是指“最广泛”。
最真实:强调的是必须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意愿,如:“制度保障”“政治保证”“实现方式”,材料中出现这些关键词时,主要是指“最真实”。
最管用:强调的是途径畅通、合理高效,如“制度体系”“效率提高”,材料中出现这些关键词时,主要是指“最管用”。
3.怎样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二十大报告)
①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②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③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政治生活四大制度(一根本、三基本、重要政治制度)。
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⑤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
第二框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一、什么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我国民主
我国专政
对象
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
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为什么
①决定因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②意义: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①内在要求: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②必要性: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怎么做
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
二者关系
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2、 如何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调动亿万人民投身建设的积极性。
2、履行国家的对内对外职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三、我国的国家职能
对内职能
对外职能
区别
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作用
提供稳定有序的政治环境
构建和维护良好的国际环境
联系
二者相辅相成。对外职能是对内职能的继续和延伸,对内职能是对外职能的基础和后盾。
决定因素
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
共同作用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3、
【易错易混点】
1.区分民主、专政、专制
民主——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进行决策
专政——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常用“打击”“惩处”“镇压”等词语。
专制——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对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实行个人专断。
2、区分人民、公民
人民——政治概念——与“敌人”相对;公民——法律概念——与“外国人”相对
公民=人民+敌人,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3、“权利法定”“权力法定”“范围法定”“组织形式法定”,因此,遇到权力、权利、范围、组织形式等词语时,不能用“扩大”“缩小”“改变”“丰富”等词语。
4、国体与政体
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者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第四课易错矫正】
1.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 人民民主专政是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4. 我国的全过程民主是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民的民主。
5. 人民民主包括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制两个方面。
6. 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也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7. 我国的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反映国家职能。
8.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国家职能。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大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性质
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前面加“最高”)
职权
立法权(法律的废立改解释)ps: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立法权,是立法机关。
决定权(决定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ps:审议并通过(下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方针政策的通过
任免权(选举、任命、罢免中央/地方国家机关人员)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监督一府两院)ps:审议(上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地位
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常设机关
人大常务委员会。
同时设立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全国人大及常委认为必要时,可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做出相应决议)
人大代表
(人)
法律地位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产生及任期
选举产生(县及县以下直接选举、县级以上间接);任期五年
职权
提案权(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和政府工作报告);
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
质询权(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义务
①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地位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由人大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出来,并受其统领和制约
含义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机构
①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③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负责贯彻执行人大通过的法律和决议中有关行政工作的部分。
④国家监察机关(国家或地方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
⑤国家军事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⑥国家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⑦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
组织活动原则
民主集中制:①含义: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②表现:A、人大与人民的关系:由人民选举产生、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
B、人大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其他国家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决定其他机关执行
C、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中央的统一领导,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职权,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基本功能
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原因
①决定因素:国体决定政体,人大制度是由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决定的
②地位(见上)
③优越性: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要求
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
坚持制度自信,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易错易混点】
1. 我国的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但是立法机关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具体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即集体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直接行使民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等)
3. 权力——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体现公共利益——因此有“公权力”一说。
权利——一般主体(如公民)——体现个人利益。
4. 人大制度的作用:人民角度——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党的角度——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工具。
5. 区分人民、人大、人大代表、人大制度
①人民——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有民主权利(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
②人大代表——人民的代表、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在人大参与行使国家权力——有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③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制度的“基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政权组织形式、政体——政治制度体系的核心——民主集中制原则——具有很多优势
6. 人大与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乡镇一级不设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代行人大的部分职权,对人大负责。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几个主要主体之间的关系:
【第五课易错矫正】
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6. 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领导其他国家机关开展工作。
7.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需要健全人大对各级党委、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制度。
8. 在我国,各个国家机关是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关系。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制度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民主党派
性质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参政权
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二、政党制度
地位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基本
内容
①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②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③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
④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⑤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
特色
①新型政党关系:亲密合作、相互监督、非相互反对——避免党派不合引起的社会撕裂的弊端
②新型政党制度:中共执政,民主党派参政,非轮流执政——避免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③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避免只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优越性
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注意
民主党派与中共的关系:
在政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
在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
在事业上:是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关系。
在工作上:是相互监督的关系。尤其是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关系,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
性质
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主题
团结和民主
职能
职能
政治协商——对重要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实施中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对实施情况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
参政议政——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用
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协商和监督)
【特别提醒】
1.人大与人民政协的比较
比较
人大
人民政协
区别
性质不同
国家权力机关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职能不同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产生不同
选民选举产生
民主协商推荐产生
监督效力不同
具有法律约束力,通过听取报告、质询、检查工作等方式进行
属于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方式是提出建议和意见
联系
①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都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③都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开展工作,提高国家机关工作效率;④一般同时召开(两会),有利于保证党和国家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2.我国政党制度与西方政党制度的根本区别
我国的政党制度
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
经济基础
生产资料公有制
生产资料私有制
国家性质
人民民主专政
资产阶级专政
政党关系
中共与各民主党派是领导与被领导、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
政党之间是执政党与反对党、在朝党与在野党的关系,轮流执政
3.(1)人民政协的性质有“三不”: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各民主党派的政治联盟;不是群众团体。
(2)协商民主的用法:①答人民政协,必答协商民主;②材料中出现“会议”“协商”“讨论”等词语,必答协商民主。③做题时切记,民主党派不等于人民政协,不能用政协的职能回答问题。
(3)提案——政协委员向政协提交提案;议案——人大代表向人大提交议案
4.我国大政方针的一般出台顺序
基本制度二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民主)
一、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
1.性质: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指的是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2.特点: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和管理活动的自治性等特点。
3.形式:农村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
农村村民委员会
城市居民委员会
性质
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自治内容
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
①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②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
主要职能
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产生
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特别提醒】
①村(居)委会是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政权基层组织,不是基层国家机关,不是基层政府。
②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一种指导关系,村委会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工作,非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③村支部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的工作,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④基层民主组织形式主要有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短期一般不会改变,所以基层民主的创新一般是管理形式的创新,而不是组织形式的创新,不能说创新(完善)基层自治组织。
⑤村民(居民)自治的范围由法律规定,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但可以拓宽民主管理的途径,丰富民主管理的形式。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也是法定的,发展基层民主,可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但不能说扩大其民主权利。
二.为什么要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重要性:
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理论上)
②调动广大村民和城市居民参与基层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村民和城市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从实践上)
三.如何发展基层民主?
1、发挥职能:办理本村/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坚持五个民主: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途径)
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
4、三治结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途径
内 容
民主选举
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居委会成员。材料关键词:选举、直选
民主协商
有序参与、合理表达、求同存异。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
材料关键词:公共事务、讨论、商量、会议、求同存异
民主决策
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作出决定;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材料关键词:公共事务、会议决定、会议通过……
民主管理
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原因: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区的全体居民。现实中,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来进行
材料关键词: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民主监督
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材料关键词:村务公开、评议村干部
【易错易混点】
1. 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才能行使国家权力,履行国家职能。党、政协、民主党派、村委会/居委会都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人民不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他们只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
3.区分:
①居委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②街道办事处——地方基层政府在城镇的派出机构,受地方政府领导和委派从事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可以对居民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帮助,但不能干预。
4.区分:
基层党组织——农村:村党支部;学校:学校党支部…… 基层政权组织——乡镇一级的人大和政府
基层政府——乡镇政府 基层自治组织——农村:村委会; 城市:居委会
5.各主体的职权或权利
人大——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大代表——人民的代表、人大组成人员——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公民——人权(生命权、健康权……);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民主权利(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6.双向监督(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相互监督,其中主要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监督中国共产党。
单向监督——①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产生,受人民监督;(人民监督人大)
②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受人民监督;(人民监督人大代表)
③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人大监督其他国家机关)
④村民、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会议监督村委会。
7.权力监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监督——如:人大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
民主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监督——如:政协的监督、公众的监督
8.在我国,民主决策必须是集体做出决定。因此,决策机关可以做出决策。在基层,村民会议、居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而村民、村干部和人大代表个人不能做决策,只能是参与决策。一定要加“参与”一词。
基本制度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前提和基础),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地理条件),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内容:①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②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和政府。(一定要注意不包括司法机关和党)
③自治权——核心内容。包括立法自治权、财政管理自主权、经济建设自主权、文化自主权等。
3.特点: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二.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当家作主。
2.必然性:①历史特点: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②现实情况: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3.重要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地位)它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作用)
三.如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
2.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3.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如何解决民族问题?(这个问题包括第三个问题,它的使用范围更广泛,一般用来回答主观题,比如分析少数民族取得成就的原因,如何与少数民族和谐相处等。)
1.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解决民族问题提供制度保障。
2.坚持党的领导,为少数民族的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3.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4.坚持和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5.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信仰自由,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五.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重要性:妥善处理宗教问题的意义: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易错易混点】
1、民族隔阂与民族差异:
民族隔阂——可以消除——有利于各民族团结;民族差异——不能消除——会破坏民族多样性
2.一般自治权与高度自治权:
一般自治权——适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解决民族问题;高度自治权——适用于港澳台——解决国家统一问题
3.宗教工作方针的比较: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主要强调信仰方面各种“自由”;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主要强调宗教发展的底线。如政教分离、教宗分离。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主要强调与外国宗教的关系——友好交流,反对渗透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强调宗教的发展方向、所起的积极作用
4.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现状
社会主义——社会性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无神论。因此,只能说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易错矫正】
1.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 遵守宪法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3. 人民政协围绕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国家职能。
4. 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政协委员是间接选举产生。
5. 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间接行使民主权利。
6. 实行基层群众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7.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民主管理村务的国家机关。
8.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党员选举产生,向村党支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9. 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结构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10. 我国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法院为自治机关,行使高度自治权。
11.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县、自治乡三级。
1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和基础。
13. 我国宗教的本质已经发生了变化。
14.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就是要阻止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
15. 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就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
①法的产生: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②法的本质:在阶级社会中,法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③决定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地理+人口+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的。(法属于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决定)
④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①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⑤法的特征 ②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③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⑥法的职能:法在国家治理中既执行政治职能(维护一定的统治阶级),又执行社会职能(管理一定的社会公共事务)。
2.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中华法系,其特点是:源远流长、独树一帜。
3.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
(1)我国当代法的性质:我国当代法是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2)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①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 良法善治) ②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③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④中国人民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因
①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②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③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④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⑤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通过实行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具体
内涵
政治方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
工作重点
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个体系)
工作布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三组合)
努力方向
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怎么办
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特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
②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⑤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归纳提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不同“主体”的要求
①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②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③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④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⑤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⑥社会和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易错易混点】
1.区分:法治与法制
法制——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任何国家都有
法治——相对于“人治”而言——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只有民主制国家才有
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 区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广大人民群众——当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执政——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行政——政府——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
【易错矫正】
1. 我国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 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经济职能。
3. 制定和实施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4. 道德是治国之重器,德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5.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6. 坚持法治建设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每个人在法律面前都是一样的。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一、法治国家
是什么
内涵
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特点
①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
②坚持良法之治。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效力。(良法——内容合理、体系完备)
③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公民的权利——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
④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家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
为什么
意义
①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②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怎么办
要求
①推进宪法实施。原因——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②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原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③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二、法治政府(法治建设的主体)
是什么
内涵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特点
①职能科学——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基本职能。
②权责法定——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避免错位、缺位、越位
③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④公开公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
⑤智能高效——政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⑥廉洁诚信——必须清廉,不得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
⑦人民满意——政府要把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法中看到风清气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什么
意义
①对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有利于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②对人民: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③对国家:有利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怎么办
要求
①宏观要求: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②微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三、法治社会
是什么
内涵
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特点
①信法——前提——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
②守法——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
③用法——目标——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人们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选必二)
为什么
意义
①能够使全社会更好地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
②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怎么办
要求
①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②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
③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易错易混】
1.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区别
宪法
普通法律
区
别
规定的内容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所有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
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
法律效力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普通法律的效力位阶是低于宪法的,而且普通法律的规定是不能与宪法相抵触的,不能违背宪法的根本性规定
制定与修改的程序
遵循特定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依照一般程序,由立法机关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联系
宪法和普通法律都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制定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3.公民各项权利≠公民的各项权益
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定的,而公民的权益则不是。因此,法治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而不是保护他们的各项权益。
4.①权责法定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和责任都应当于法有据。这里的“法”,是指法律、法规和规章。
②错位,就是“该管的不会管”,是指政府部门对于自己该管的事情,却没有能力去管好,乱用权力、乱搞一通,也就是“乱权”。
缺位,就是“该管的不去管”,是指政府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没有管理好属于本部门的事务,也就是“失权”。
越位,就是“不该管的也去管”,是指政府部门超越了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管了别的部门该管的事情,也就是“越权”。
5.司法局、司法部、司法厅都不是司法机关,而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6.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区别
①司法救助,又称诉讼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中,通过对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救济措施,减轻或者免除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负担。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②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7.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
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包括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行政调解(行政机关主持)、仲裁调解(仲裁机构主持)、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等。
仲裁——冲裁机构(各个单位组成的人)——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主要用于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更加便捷经济。
诉讼——由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易错矫正】
1. 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首要内容。
2. 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3.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4. 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政府部门要严格公正司法。
5.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弱化、转让职能。
6. 政府有权必有责,权责是对等的。
7.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就是全面公开政府的各项信息。
8. 行政人员拥有自由裁量权,政府权力可以随情况行使。
9. 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让法律的要求在公共生活领域得到普遍遵守。
10. 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有效消除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11. 法治政府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一、科学立法
内涵
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原则
①立法方向——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要符合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材料关键词——政治制度、历史传统、中特等)
②立法效果——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材料关键词——完善立法体制机制,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③立法方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要求
①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②民主立法——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材料关键词——开门立法、健全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发挥立法协商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③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材料关键词——合理保护各种利益,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易错易混
1.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部门规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县级人大(自治县人大除外)、乡镇人大没有立法权。我国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并不都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
2.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关系:三者统一于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体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立法——保证法规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关键词:规律、实际、实践、国情——终极目标
民主立法——保证法规质量的基本途径和关键——人民建议、意见,民意——实现途径
依法立法——保证法规质量的根本要求和底线——依据《……法》——有效保障
3.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相对等。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且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没有先后之分。
4.在我国,立法要体现人民意志,而非公民意志。
二、严格执法
内涵
执法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意义
①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②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③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要求
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执法内容):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②坚持规范执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③坚持公正执法(执法原则):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④坚持文明执法(执法方式):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易错易混
1.比较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严格执法——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是执法基本要求
规范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规范是执法行为准则
公正执法——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公正是执法价值取向
文明执法——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文明是执法职业素养
2.执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包括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和司法执法(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 政府有管理和服务两大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弱化管理意识,二者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4. 刑罚:刑事处罚,触犯刑法,才会受到刑罚。
三、公正司法
是什么
内涵
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
特点
①司法的程序要公正。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②司法的结果要公正。法律适用要准确、案件事实要清楚、裁判结果要合法合理。
为什么
原因
①地位: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②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
③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
④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⑤有利于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怎么办
要求
①必须确保审判权力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②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③必须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④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易错易混
1.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两个方面,二者是辩证统一的。程序公正强调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结果公正主要强调判决结果合法合理。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结果公正是司法公正的根本目标、最终目的。
2.“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等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中的“司法独立”。
3.“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等于“不受任何主体的影响”:
①我国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负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要受到国家权力机关和同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
②人民法院必须接受、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接受各民主党派、新闻媒体、其他社会团体、公民的监督。
4.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
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疑罪从无:是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旨在实现司法公平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依据确定、充分的证据。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非法证据排除: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
5.司法部/司法厅/司法局是政府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6.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说法:
①党——党务公开;②村委会、居委会——村务公开;③政府——政务公开;④司法机关——审判公开(法院)、检务公开(检察院)
7.关于国家机关权力的说法:
①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②行政机关——行政权、执法权;
③司法机关——司法权;其中人民法院——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检察权;④监察机关——监察权
四、全民守法
内涵
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要求
①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②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
③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原因
①有利于建设法治中国。
②有利于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如何推进
国家角度①观念上: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②行动上: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③道德上: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
个人角度:①依法行使权利。②依法履行义务。③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理性维权。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不应诉诸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④尊重和信仰法律,坚持宪法法律至上。⑤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易错易混
1.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
①总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②宪法角度: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③中国共产党角度:中国共产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④立法机关角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⑤行政机关角度: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⑥司法机关角度: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⑦公民角度: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推动全民守法,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展开的,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3.风俗习惯≠公序良俗
【第九课易错矫正】
1. 科学立法要保障人民的各项权益。
2. 科学立法要发挥人民的立法主体作用。
3. 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
4. 建设法治中国,强化人大领导立法。
5.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必须严格执法。
6. 在法律实施体系中,司法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7. 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况平等对待。
8. 规范执法是严格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9. 严格执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0. 程序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11. 在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12. 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监督者。
13. 公民在行使自身合法权利时,不允许损害其他公民的利益。
14.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加以维护。
15. 推进全民守法,要是学法懂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第一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 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是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 中国共产党
3.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第二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理念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3.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4.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优势,但不行使行政领导权。
2. 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3.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为了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更好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开创中华民族更加美好的未来。
4. 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
5. 推进新时代党建的着力点是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6. 依法执政是党的基本执政方式。
7. 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三者是有机统一的。
第四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2.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
3.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4.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全民的民主”说法错误。
5.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6.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7.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8.中国共产党不是国家机关,只有国家机关才能履行国家职能。
第五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全国人大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
4.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而不是代替。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6.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7.人大不能监督各级党委。
8.我国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第六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互相监督的关系,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
3.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4.人大代表是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政协委员是提名推荐产生。
5.人民群众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6.实行基层群众自治,能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居住地范围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我国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7.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基层政权机关,而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8.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9.作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10.我国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为自治机关,行使一定自治权。
11.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1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13.我国宗教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仍然是唯心主义世界观,宗教的消极作用依然存在。
1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并不是要阻止宗教界开展对外交往,而是强调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15.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
第七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不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2.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
3.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4.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6.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7.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八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2.建设法治国家,既需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3.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完善法律实施机制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保障。
4.完善法律实施机制,司法机关要严格公正司法。
5.转变政府的职能并不是弱化或转让政府的职能,而是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能时,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不到位”。
6.政府有权必有责,权责不是对等的,是统一的。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不意味着要全面公开政府的各项信息。
8.如果政府权力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会出现权力行使的缺位和越位等现象。
9.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遵守。
10.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而不是消除。
11.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第九课易错矫正参考答案
1.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2.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但立法机关是立法的主体。
3.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
5.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必须严格执法。
6.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
7.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8.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
9.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10.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11.在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
12.建设法治中国,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3.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14.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
15.推进全民守法,要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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