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学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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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0.18 MB
发布时间 2024-09-10
更新时间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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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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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1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三单元 第8课 法律 教化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儒家 社会引领者 法家 社会督促者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教化重视对民众的道德引导,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学习目标】 时空观念:立足时空观念,梳理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唯物史观: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律令儒家化的主要原因 史料实证:利用史料分析先秦时期法律产生发展的历程,认识德治与法治之争及影响。 历史解释:认识秦汉至明清时期法律与教化的变化,并对这种变化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历史解释。 学习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 学习难点 一、先秦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 根据教材P45,归纳总结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思想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法治思想的渊源: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子产“铸刑书”之争 法治:春秋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德治: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①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②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 ③限制了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④对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先秦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 根据教材及所学,思考“铸刑书”的影响? 学派 主张 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特点 结果 儒家(德治) 法家 (法治)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有其积极意义,但不适应兼并战争的需要,无助国君实现抱负,遭冷落 人性善,主张德治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奉令。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符合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满足了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二者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以礼为主(王道) 以刑为主(霸道) 一、先秦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 根据教材P46,思考: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实质、目的是什么? 二、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以礼入法 根据教材P47,思考秦朝的法治是如何建设的?汉朝的法治建设如何? 律的编纂: 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开始儒家化: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教化方面:“设三老以掌教化”,这是对民众实施的普遍的思想教化政策。 教化: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主要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二、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以礼入法 根据P47,概括魏晋时期法律的特点及原因、量刑原则、目的 特点:律令儒家化 原因: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 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二、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以礼入法 根据P47,概括唐朝法律的发展、评价、特点 发展:《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评价:①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②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 ③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④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根据P47,概括唐朝教化的表现 ①提倡礼治:732年,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 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 地位: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②注重基层教化: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时期 法 律 教 化 法律与礼治的关系 秦 汉 魏晋 唐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律的编纂(《秦律》)、发布“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 焚书坑儒 对立 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二年律令》;发布“令”;“以经断狱” 独尊儒术,以“三纲五常”为内容对百姓进行道德教化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礼法开始结合 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 《颜氏家训》 律令儒家化发展 主要法律:《贞观律》、《永徽律》和《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法律儒家化的完成(法礼结合) ①秦朝的严刑峻法易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长效维系统治; ②受宗法观念与礼制思想的影响,民间重视亲疏尊卑; ③董仲舒新儒学主张治理国家德主刑辅; 汉武帝确立儒学正统地位,儒家思想渗透入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 ④历代统治者与儒家官僚对法律的修订与调整。 原因: 二、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以礼入法 总结法律与礼治的关系,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三、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礼法之和 根据教材P48,归纳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演变发展过程 时期 概 况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代表性法典有《宋刑统》《天圣令》等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建设有什么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三、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礼法之和 根据教材P38,思考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有什么新发展? ①儒学向基层渗透——理学 背景: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表现:①理学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 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家礼》书影 约为律用 三、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礼法之和 根据教材P48,归纳乡约的发展历程并分析其作用及与法律关系的变化 ②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 北宋 明朝 清朝 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 自发形成 教化百姓 政府利用 带有强制力 政府利用推广 具有约束力 与法律合流 乡约成为统治工具 约律分野 约律融合 三、理学时代的法律实践——礼法之和 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特点、作用及变化的原因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 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 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特点: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礼法融合) 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原因: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礼法对立 礼法结合 礼法融合 【课堂小结】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 时期 法律 教化 先秦 秦 汉 魏晋 唐 宋 元 明 清 《禹邢》《汤刑》《九刑》 《秦律》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刑统》、《天圣令》 废唐宋法律,援引唐律 《大明律》、《问刑条例》 《大清律例》 儒家:德治 《大唐开元礼》礼仪集大成 理学基层教化、乡约 乡约:六谕 乡约: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九章律》、《二年律令》 “设三老以掌教化”;焚书坑儒 独尊儒术,“三纲五常” 《颜氏家训》 律令儒家化 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那是否还需要“德治”呢? 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 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德治扬正气,法治强保障 1. (2022·北京高考)北宋中期,各地知州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甚至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务。欧阳修《丰乐亭记》载:“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刺史之事也。”范仲淹曾在名胜“严子陵钓台”边修建先贤祠堂以“咏其风”,认为这样“有大功于名教”。上述材料佐证了北宋 A.注重推行社会教化 B.放松了对经济的控制 C.鼓励文学艺术创作 D.实行崇文抑武的方针 A 【解析】据材料“夫宣上恩德,以与民共乐”“有大功于名教”可知,北宋士大夫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供民众游玩,引导民众走近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审美趣味,最终起到儒家化移风俗效用的场所,即注重推行社会教化,故选A项;材料强调北宋士大夫积极修建亭台馆榭以推行社会教化,不涉及经济控制问题,得不出“放松”的结论,排除B项;修建亭台馆榭与鼓励文学艺术创作无关,排除C项;崇文抑武指在地位上、工资待遇上以及文化宣传上,抬举(尊崇)文官,贬低(抑制)武将,与材料不符,排除D项。 2. (2022·海南高考)《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A.推诚辅君,效功百姓 B.灭私徇公,坚守直道 C.守道与德,思退刑罚 D.威制天下,以案刑狱 A 【解析】明代大量增补各类“例”辅佐、补充律,有利于司法官吏处理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故选A项;“杜绝”说法绝对,排除B项;司法官吏按增加的“例”处理新问题,不能确保结果公正与否,排除C项;司法官吏按“例”处理新问题,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排除D项。 3. (2023·高考全国乙卷)明初,朱元璋要求百姓邻里之间必须互相知晓丁数、职业,即“某民丁几,受农业者几,受士业者几,受工业者几,受商业者几”。这一措施意在 A.强调农商皆本 B.加强对民间的控制 C.禁止人口流动 D.促进经济均衡发展 B 【解析】由材料“百姓邻里之间必须互相知晓丁数、职业”可知朱元璋通过采取对社会百姓邻里之间的相互监视的措施,从而达到加强对民间社会控制的目的,故选B项;朱元璋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明末清初,黄宗羲等早期启蒙思想家提倡工商皆本的理念,排除A项;材料中朱元璋的做法意在通过对社会成员从事职业的掌握来达到强化社会控制的目的,材料中并没有禁止人口流动的信息,逻辑推理错误,排除C项;材料中没有涉及朱元璋针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无法推出促进经济均衡发展的结果,排除D项。 4. (2021·全国乙卷)明清时期,“善书”在民间广为流行,这类书籍多由士绅编撰,内容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以奉劝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书”的流行 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C.阻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 D.冲击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 B 【解析】“善书”由士绅编撰,内容多是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这体现了儒家一直以来所倡导的价值观,而广泛流行于明清时期,说明是在强化主流价值观,故选B项;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是在南宋末年得到确立的,而不是明清时期,排除A项;明清时期官方意识形态就是理学和心学,上述现象恰恰是在助推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排除C项;“善书”的内容侧重于宣扬儒家主流价值观,所以是在强调儒家经典所宣扬的主流价值观,而不是冲击,排除D项。 1.(2024·甘肃卷)北魏孝文帝留心刑法,多次下诏改定刑律,其中太和元年诏令提到“参详旧典,务从宽仁”“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齐之以法,示之以礼”。从上述诏令可知,孝文帝修定律法( ) A. 深受儒家影响 B. 借鉴南朝经验 C. 沿袭鲜卑传统 D. 意在托古改制 2.(2024 ● 江苏卷)据广东《博罗县志》记载,明嘉靖、隆庆年间,该县出现源自乡约的“约”字地名,如安山约、大连约等,一约辖一村或数村。知县往往“慎择乡约之长”,让其宣讲“高皇帝之六训”,负责当地保卫事宜。这一记载反映出该县( ) A.乡约与法律合流 B.注重对农民的军事训练 C.保甲制形同虚设 D.重视对基层社会的治理 【真题试做】 A D D B 1.春秋战国时,儒家主张“为政以德” “以德服人”,法家则主张“以刑去刑”“以力服人”,荀子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据此推断,中国古代治国思想发展趋势的基本特点是( ) A.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B.诸法合体 C.大德而小刑,德主刑辅 D.礼法结合 2.“亲亲得相首匿”是西汉时期确立的刑罚适用原则,即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除犯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官府不予追究。这一现象表明当时 A.血缘亲情关系逐渐淡化 B.儒家纲常伦理渗入法律 C.法家思想重新得到重用 D.亲亲之间享有相同权利 课堂演练 C A 3.明代清官海瑞在断案时坚持“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的准则。这反映出海瑞(  ) A.明德慎罚的刑狱原则   B.公平正义的责任担当 C.援礼入法的断案理念   D.惩奸除恶的浩然正气 4.明清时期统治者构建了严格规范的“圣谕宣讲”制度,以儒家正统观念为核心,以皇帝颁发的“圣谕”为内容,在乡里定期对所有民众进行宣读与讲解。“圣谕”的内容也由明初的六条扩展到清代的十六条并有详细的解读。这一现象反映了统治者( ) A.重视基层治理 B.开始独尊儒术 C.注重政令传达 D.压制宗族自治 Multimedia Cloud Transcode (cloud.baidu.com) Content Adaptive Encoding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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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学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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