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主观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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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2025届高三高考政治一轮课时练习: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材料分析题) 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19年10月,A公司公开发布了独立打造的虚拟数字人Ada,并通过两段视频介绍Ada的场景应用及Ada与真人演员徐某的动作捕捉画面。2022年7月,B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使用了A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替换了片头片尾的有关标识;其中一段视频还添加B公司的注册商标及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并分析本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施某于2013年入职F农村电商平台工作,双方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并约定施某的岗位为管理部科长。2023年10月F平台向施某邮寄一份《书面警告记录》,内容为施某利用职务之便把客户自愿提供并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非法卖给某直播平台,随后,该直播平台向相关客户推送了大量广告信息。2023年11月,F平台发现教育部学籍学历平台中并无施某的学历信息,得知施某本科学历造假。2024年1月,F平台要求解除与施某的劳动合同。 某校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甲乙两位同学分别发表了以下观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分析甲乙两位同学的观点是否正确。 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2023年2月,某化工厂将没有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排放到泄洪道中。3月,天降暴雨,这些废水残留物被大雨冲刷并流入张某鱼塘中,导致张某的1万多条鱼死亡。于是,张某将化工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化工厂赔偿10万元,化工厂以张某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而后张某在朋友圈发文讨伐化工厂,并夸大事实对其进行污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张某与化工厂的纠纷进行评价。 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B公司于2024年5月发生安全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受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组出具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B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过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合理合法,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分析本案这一类型诉讼的举证原则,并说明原因。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简介】辽宁丹某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丹玉405号”玉米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凌海市农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未经授权,以“紫光4号”名称套牌侵害“丹玉405号”品种权,并于2015年被生效判决认定构成侵权;此后, 又于2019年、2020年分别以“锦玉118”“安玉13”“丹玉606号”名称继续实施套牌生产、销售“丹玉405号”品种的侵权行为。青岛连某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被诉侵权种子的销售商。辽宁丹某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凌海农某公司、青岛连某公司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以150万元为赔偿基数,以1倍计算惩罚性赔偿)。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无法确定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于是适用法定赔偿判决凌海农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00万元。辽宁丹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凌海农某公司的侵权行为时间长、地域广、规模大,且多次实施套牌侵权、重复侵权,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改判全额支持辽宁丹某公司300万元的诉讼请求。 相关资料:植物新品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以下称品种权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两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依据。 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女士在家具城购买了两张某品牌儿童床垫,并按照家具商家预先规定的付款流程先行向家具城付款2780元。床垫到货后,赵女士发现两张床垫均为无标产品,遂询问销售人员,销售人员称所售床垫确系某品牌产品,没有商标是考虑价格成本,若要打上商标,需加价付款1200元。赵女士不同意加价,多次与店铺和家具城沟通无果。赵女士认为无标床垫系三无产品,构成欺诈,起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进行欺诈的三倍赔偿。该品牌商家辩称,已获得某品牌床垫授权并提交授权书的照片证据,认为不构成欺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赵女士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我国智慧农业的发展,无人机技术开始应用于农业生产,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效率。但因无人机的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也引发了许多新类型涉农侵权纠纷,相关案件审理往往存在证据采集不规范、案件事实难查明、侵权主体不明确、因果关系难确定等问题。2024年4月,农业种植户范某在卢某的桔园北侧水稻田采用无人植保飞机喷雾除草剂作业。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飞机喷药时发生药液漂移,造成卢某农作物受损。根据卢某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次事故情况及损失提出的鉴定意见,以及某县农村农业局调查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认定受损作物的经济损失约21600元。卢某认为范某的操作不当造成其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卢某主张。 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社会公平”的知识,说明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并分析卢某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8.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一个典型司法案例,蕴含着法治道理,传递着公平正义正能量。 【案情陈述】 2023年2月,四川某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杨某某从顶楼扔下。小区物业公司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县人民法院。 【诉源治理】 2023年9月,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法院审理,依法确定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被告父母杨某、张某应当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请结合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阐释。 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到吕某的账户,连借条都没要。没想到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 思考:郑某的录音能作为证据被法庭采纳吗?请结合案情和所学的知识说明理由。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免费开通会员”“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河南刘女士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时直言“肉疼”,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社交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和刘女士一样,不少网民发现,手机扫一扫就能轻松开通各种会员包月、包年服务套餐,但稍不注意就可能掉进商家设好的“坑”。记者调查发现,部分APP“自动续费”套路深,引导消费者入“坑”,并给退订续费服务设置诸多障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维权,可以选择不同的维权方式。其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刘女士想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却又工作繁忙,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不知道诉讼前该做哪些准备,请你结合材料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知识为其写一个诉讼维权指南。 11.甲公司未按环保批文要求配套安装废气治理设施,生产经营期间直接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科技公司赔偿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要求甲公司举证,甲公司认为所有的举证责任应该在原告,拒不提供其持有的证明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期间的环境信息。法院判令甲公司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法院要求甲公司负责举证的依据和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月,李某前往当地某超市购物,并将随身携带的包和手机存进超市的自助存储柜。购物结账后,李某发现存储柜中的包和手机不翼而飞。李某指出,自己的手机系一年前所购,花费3000元,还提供了购机发票;李某还主张自己包内有5000元现金,但无法证明。超市监控录像显示,李某的手机和包系被一名陌生男子取走,但无法识别李某包内的财物情况和陌生男子的面部特征。李某报案后,公安机关未能抓获该陌生男子。李某遂要求超市承担全部责任,赔偿自己现金及手机损失共计8000元。协商未果,李某将超市起诉至法院。开庭审理时,被告超市不同意赔偿,超市认为取走李某财物的男子并非超市工作人员,而且自助存储柜系商场为顾客免费提供的寄存场所,因而超市没有安排专人值守,超市还在显眼位置提醒顾客“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丢失概不负责”,因此超市认为其没有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类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李某和超市各自的主张并阐明理由。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晚自习放学回家途中,高中生小军骑行电动自行车至一转弯处时,被空中垂落的光缆线刮倒,造成小军受伤。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绊倒小军的两根光缆线属于甲公司。事故发生后,小军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经鉴定,小军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小军将甲公司诉至法院,主张甲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甲公司不同意小军的诉讼请求,辩称平时已尽管理义务,光缆脱落原因不明,且事发在夜间,公司无法及时处理,不存在过错。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如何举证? 14.林某系某直播平台的女装带货主播,其工作内容为通过直播展示服装穿着效果、介绍服装特点。林某拍摄的多款穿衣效果图在女装行业为网红爆款图。徐某在某平台开设店铺时,未经林某同意,擅自使用含原告肖像的摄影作品作为主页图进行服装销售。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某对徐某店铺侵权的页面进行区块链技术取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林某陈述属实,立即与徐某取得联系。徐某认错态度诚恳,已删除使用其肖像照片的链接。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徐某赔偿原告损失4000元,林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目前,该案已经履行完毕。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上述案例的认识。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为保证成品油正常供应,甲加油站与乙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成品油运输合同。在乙公司运送成品油去甲加油站的途中,由于道路崎岖,油车在丙村附近发生侧翻,后油车内的石油泄露,导致当地河流水质受到严重的污染,这也导致成品油未能按期送达甲加油站。由此引发了甲加油站、丙村村民与乙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 某班学生在法律课堂上围绕本案展开讨论,其中三位同学分别发表了以下观点: 小王:乙公司未能将成品油按时送达,已经构成违约,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小张:道路崎岖导致油车侧翻系不可抗力,乙公司虽已违约,但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小李: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别指出三位同学观点的不当之处。 参考答案: 1.①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A公司对虚拟数字人Ada享有著作权,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使用了相关视频,并故意替换有关标识、添加自己的注册商标等,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 ②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不得实施虚假宣传行为。B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A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A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承担举证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虚拟数字人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保护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作出该判决的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保护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B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某平台发布视频,使用了A公司发布的相关视频内容,替换了片头片尾的有关标识→可联系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公司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 关键词②:其中一段视频还添加B公司的注册商标及虚拟数字人课程的营销信息,并将其他虚拟数字人名称写入视频标题→可联系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不得实施虚假宣传行为。B公司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A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关键词③: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可联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A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①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施某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应为无效劳动合同。施某非法出售客户个人信息,没有坚持守法原则,违反了劳动法和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没有尽到相关劳动义务。故甲的观点正确。②客户自愿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不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法院只能支持这些客户以施某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为由的起诉。本案中施某的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施某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法庭中形成抗辩,这些客户也需提供相关证据,故乙的观点不正确。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施某本科学历造假,施某利用职务之便把客户自愿提供并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非法卖给某直播平台。→可调用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说明甲的观点正确。 关键词②:若被泄露信息的客户以施某非法处理个人私密信息为由向法院起诉,应得到法院支持,但这些客户需要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1款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客户自愿登记的个人信息(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不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法院只能支持这些客户以施某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为由的起诉。施某的行为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这些客户也需提供相关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属于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本案中化工厂负有举证责任,化工厂“以张某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赔偿”不成立。化工厂随意排放污染物导致张某财产受到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张某夸大事实污蔑化工厂,侵犯了化工厂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分析】背景素材:一场侵权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纠纷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对张某与化工厂的纠纷进行评价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该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残留物流入张某鱼塘中,导致1万多条鱼死亡→可联系举证责任和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张某在朋友圈发文讨伐化工厂,并夸大事实对其进行污蔑→可联系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①B公司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分析】背景素材:公司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纠纷 考点考查:解析三大诉讼、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两小问,第一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问属于原因类主观题,需调用行政诉讼的内涵、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B公司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认定和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教材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5.①植物新品种权作为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侵犯植物新品种权;②侵权人凌海农某公司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裁判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④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事主体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实现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例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尊重知识产权、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尊重知识产权、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凌海市农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未经授权,以“紫光4号”名称套牌侵害“丹玉405号”品种权,并于2015年被生效判决认定构成侵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本案中凌海市农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未经授权,侵犯了植物新品种权。 关键词②:凌海市农某种业科技有限责任未经授权,以“紫光4号”名称套牌侵害“丹玉405号”品种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本案中侵权人凌海农某公司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关键词③:辽宁丹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二审终审制度。 关键词④: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凌海农某公司的侵权行为时间长、地域广、规模大,且多次实施套牌侵权、重复侵权,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改判全额支持辽宁丹某公司300万元的诉讼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法院会支持。 ①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中,商家提供的是无标产品,未能充分告知商品的真实情况,侵害了赵女士的知情权。②诚实守信是民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未告知赵女士床垫的真实情况,未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③商家提供的无标床垫属于“三无”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④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本案中,商家提供的授权书照片不足以证明其销售的床垫为某品牌产品,因此法院未采纳其证据,而支持赵女士的诉求。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者主张自己权利 考点考查:解析民法基本原则、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消费者权益及其维权的途径、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赵女士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题型,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做好本题,首先要准确给予判断,法院是否支持赵女士的主张,并运用相关理论并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予以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赵女士在家具城购买了两张某品牌儿童床垫,并按照家具商家预先规定的付款流程先行向家具城付款2780元。床垫到货后,赵女士发现两张床垫均为无标产品,赵女士认为无标床垫系三无产品,构成欺诈→可联系:民法的基本原则;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词②:销售人员称所售床垫确系某品牌产品,没有商标是考虑价格成本,若要打上商标,需加价付款 1200元→可联系: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③:已获得某品牌床垫授权并提交授权书的照片证据→可联系:证据的重要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7.①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替代点: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替代点: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②卢某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范某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合理主张; 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卢某向法院提供鉴定意见、询问笔录等证据; 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卢某可以提出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无人机的管理及使用不规范引发新类型涉农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社会公平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说明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并分析卢某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属于作用措施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有效关键信息,并调用诉讼实现社会公平的有关知识,从证据的作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力、举证责任等角度来回答设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卢某向法院提供鉴定意见、询问笔录等证据。→联系证据的作用。 关键词②:卢某向法院提诉讼,并向法院提供鉴定意见、询问笔录等证据,法院判决,支持卢某主张。→联系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上诉权利,举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8.①被告肇事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男孩杨某某将木块从案涉楼栋的楼顶推下,是造成肖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杨某某年满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父母杨某、张某作为杨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②被告物业方,作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因此,物业方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行使于法有据、育小责任大、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阐释,考生可以调用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肖某某被8岁男孩杨某某从顶楼扔下的木块砸中经抢救无效身亡→可联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未尽到监护职责,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说明被告肇事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关键词②:小区物业公司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可联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楼栋的物业服务区域负有管理、安全保障等义务,说明物业方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9.郑某手机里的录音作为证据能被法庭采纳。视听资料证据要被法庭采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背公序良俗。 ②内容必须真实。 ③内容要与案件有关联性,要能用来证明案件所涉的事实。根据案情,郑某手机录音的收集过程以及录音内容符合以上条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被法庭采纳。 【分析】背景素材:借款纠纷 考点考查: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庭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郑某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的对话录了下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视听资料证据要被法庭采纳,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违背公序良俗。内容必须真实。内容要与案件有关联性,要能用来证明案件所涉的事实。本案中,郑某手机录音的收集过程以及录音内容符合以上条件,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可以被法庭采纳。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0.①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刘女士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明确自身的诉讼权利。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刘女士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可在诉讼代理人的帮助下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括明确被告的信息、确定管辖的法院等) ③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刘女士在提起诉讼前要依法收集证据,明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自己的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分析】背景素材:刘女士维权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考生为刘女士写一个诉讼维权指南。本题应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可以从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诉讼证据的角度,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女士想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却又工作繁忙,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技能→可联系刘女士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明确自身的诉讼权利。 关键词②: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可联系起诉的知识。 关键词③: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社交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可联系证据和举证原则的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①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甲公司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因此法院要求甲公司负责举证。②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甲公司直接排放废气污染了大气环境,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法院判令有利于警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环境侵权案件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知识,要求阐明法院要求甲公司负责举证的依据和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考生可以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违规排放废气,法院要求甲公司举证→可联系教材知识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关键词②:甲公司违规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损害→可联系教材知识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关键词③:法院判令甲公司承担相应的环境侵权责任→可联系法院判令有利于警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2. 法院不会全部支持李某的主张。①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某未举证证明自己包里确实有 5000元现金,因此法院对于其要求超市赔偿现金损失的诉求不予支持。②关于李某的手机损失,根据李某提供的购买发票,手机已经购买一年多,考虑到手机折旧因素,同时李某未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亦存在过错,法院会酌情判决超市在3000元以内给予李某适当补偿。 法院也不会全部支持超市的主张。①李某作为消费者到超市购物,超市就有义务对其向消费者所提供的储物柜等寄放物品的场所采取诸如安排专人巡逻、值班等必要、合理措施,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②尽管监控录像显示李某的财产系被第三人取走,依据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李某报案公安机关无法抓获第三人的前提下,李某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李某和超市的纠纷 考点考查:主张权利靠举证、侵权行为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判断并说明理由类,用法律依据作出判断并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法院不会全部支持李某的主张。 关键信息①:李某还主张自己包内有5000元现金,但无法证明→可联系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说明法院对于其要求超市赔偿现金损失的诉求不予支持。 关键信息②:超市没有安排专人值守,超市还在显眼位置提醒顾客“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丢失概不负责”;李某并将随身携带的包和手机存进超市的自助存储柜→可联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说明超市应承担部分责任;李某未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亦存在过错,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法院也不会全部支持超市的主张。 关键信息①:李某前往当地某超市购物,并将随身携带的包和手机存进超市的自助存储柜→可联系李某作为消费者到超市购物,超市就有义务对其向消费者所提供的储物柜等寄放物品的场所采取诸如安排专人巡逻、值班等必要、合理措施,保护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关键信息②:超市没有安排专人值守→可联系《中华人民类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说明李某报案公安机关无法抓获第三人的前提下,李某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超市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3.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②本案中,光缆脱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甲公司应对其尽到管理义务、没有过错提供相关证据。 ③小军主张甲公司对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应向法院提供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书等作为证据。 【分析】背景素材:因光缆脱落受伤引发的诉讼 考点考查: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双方应如何举证,注意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回答本案中双方应如何举证→可联系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关键词②:小军因天黑未被空中垂落的光缆线刮倒导致受伤,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甲公司不同意小军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答,甲公司应对其尽到管理义务、没有过错提供相关证据; 关键词③:小军将甲公司诉至法院,主张甲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5万元,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可联系小军应向法院提供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书等作为证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4.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徐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林某肖像进行宣传获取利益,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林某有较强的证据意识,有力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分析】背景素材:肖像侵权案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认识调解与仲裁、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认识调解与仲裁、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徐某在某平台开设店铺时,未经林某同意,擅自使用含原告肖像的摄影作品作为主页图进行服装销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本案中徐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林某肖像进行宣传获取利益,侵犯了林某的肖像权。 关键词②:林某对徐某店铺侵权的页面进行区块链技术取证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联系教材: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关键词③: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林某陈述属实,立即与徐某取得联系。徐某认错态度诚恳,已删除使用其肖像照片的链接。最终,双方达成了由徐某赔偿原告损失4000元,林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可联系教材: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5.小王的观点:虽然乙公司未能按时送达构成违约,但仲裁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不能单方面申请仲裁,小王说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不当的。 小张的观点:道路崎岖并不一定就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通常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里的道路崎岖是否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定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小李的观点: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正确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规定,不一定完全由丙村村民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说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过于绝对。 【分析】背景素材:甲加油站、丙村村民与乙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三位同学观点的不当之处。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乙公司未能将成品油按时送达,已经构成违约,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中,甲加油站有权单方面向其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不当的。 关键词②:道路崎岖导致油车侧翻系不可抗力,乙公司虽已违约,但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本案中,道路崎岖是否完全符合不可抗力的定义需要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认定可视其影响程度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丙村村民的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在某些情况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规定,不一定完全由丙村村民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所以说应就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过于绝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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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主观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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