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
一、单选题
1.甲与乙是亲兄弟,其母一直与甲生活。后甲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儿子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打工的乙只是偶尔探望。2021年其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归丙一人继承。其母病逝后,乙要求继承其母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根据遗嘱,丙可继承奶奶的全部遗产
③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分得部分财产 ④丙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可以分配部分财产给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宋某某已逾古稀之年,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宋某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体弱多病,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四个子女平时鲜少登门探望和问候,宋某某深感晚年的寂寞和凄凉,不得已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i话问候一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的诉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
①是根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②有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
④是因为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周某与妻子育有一子周大,一女周二,并合法收养了一个残疾孩子周三。周某突发疾病去世,未留有遗嘱。周某生前有房产2套,存款100万。周某子女对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引发诉讼。从法律角度看,本案中( )
①周先生的遗产包括房产2套,存款100万
②周三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遗产
③周某妻子、三个子女都可以继承遗产
④如果周某有父母,其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黄某明和方某贞为夫妻,育有黄某智、黄某杰等三名子女。两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约定两人均去世后,涉案房产归黄某杰夫妇所有,该遗嘱在任一遗嘱人去世后均生效,但只能生效去世者遗产部分。该遗嘱系打印件,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作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该遗嘱上签名、确认时间。此后黄某明去世。方某贞又订立公证遗嘱,称去世后将其涉案房产名下的份额归黄某杰夫妇所有,后以公证声明的方式撤销该遗嘱。黄某杰与黄某智因涉案房产权属发生争议,黄某杰夫妇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打印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有效
②黄某杰夫妇可继承涉案房产中的1/2产权
③方某贞撤销公证遗嘱,涉案房产黄某明名下的产权实行法定继承
④若胜诉,黄某杰可凭法院判决书取得涉案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原告张某与被告丁某因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为保障离婚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并遏制离婚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人民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的是( )
①丁某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 ②张某婚前的发明专利在婚后的获利
③丁某婚后积蓄购买股票所得的收益 ④遗赠抚养协议确定只归张某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1-22高二下·丰县·期中)小林与小丽确立恋爱关系后,应小丽要求,送去了8万元的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了小丽的名字,之后小丽一直拒绝结婚登记,小林无奈要求小丽返回彩礼,放弃房子。小丽与小林签订了《自愿放弃房产协议书》,却一直不配合小林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且拒还彩礼。本案中,法院应判定( )
①8万元彩礼归小丽所有 ②房子为二人的共同财产
③房子为小林的个人财产 ④8万元彩礼归小林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遭到拒绝,一气之下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无权单独做决定
②法院不会支持小刘,除非小刘能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证明合同无效
③法院会支持小刘,因为该笔花销数额较大,不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无效
④法院不会支持小刘,因为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妻子享有家事代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1年2月,赵某甲与李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其夫妻共有的一套住房归双方婚生子赵某乙所有,因当时赵某乙未成年,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赵某甲与张某登记结婚。赵某甲于2024年2月去世。赵某乙遂与张某就房屋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离婚协议约定有效,房屋所有权应归赵某乙
②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归赵某甲
③房屋已被赠与赵某乙,不应认定房屋为遗产
④张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二是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由此可见,父母( )
①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②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③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
④婚姻关系的存续决定子女健康成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A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为王某某和其独生女儿高某共有。之后,周某独自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的配偶及父母均早于房屋产权登记获得时死亡)。后来,周某与高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
②周某能够通过公证遗嘱合法继承A房屋的50%份额
③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因而丧失继承权
④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1-22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
①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 ②能有效防止冲动离婚,但限制了离婚自由
③有利于协调婚姻当事人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④既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17年5月25日,张某通过转账方式借给朋友李某43万元。2019年11月,张某去世。2022年9月7日,张某之子陈某与李某签订还款协议书,双方共同确认借款本息及还款方式。后李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陈某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张某的其他三位法定继承人均到庭表示知晓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涉案借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是李某的债权人,陈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不合法
②李某未偿还到期借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由于有其他法定继承人,陈某不能单独作为权利人向李某主张债权
④李某未遵守还款协议书,陈某可以起诉李某要求其偿还涉案借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李某,50岁,男,因意外于2023年去世,生前无遗嘱。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儿李小某20岁,父亲老李75岁,李某尚有一兄一姐。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法院评估价值共为220万元),存款 30万元,汽车一辆(法院评估价值为20万元)。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车,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②李某的遗产为两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
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若王某想独占房车,需分别向其他应继承此遗产的继承人补偿40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田某身患重病,去世前,在其母亲、妻子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自己所有的遗产全部由独生子田小光继承。不久,田某离开人世。下列关于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田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②田小光若未成年,则无权继承遗产
③田某的母亲、妻儿都是法定继承人
④有遗嘱就一定要按照遗嘱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被继承人苏某于2014年3月29日死亡,无子女,其配偶、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苏某大姐已先于其死亡,苏某甲系大姐的养女。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与二姐苏某乙一起生活,住院期间的看望照顾、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均由苏某乙负责。苏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一套房屋登记在苏某、苏某乙名下。本案中( )
①苏某甲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苏某遗产
②苏某乙可以获得该房屋3/4以上产权份额
③苏某甲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参与分配遗产
④苏某甲、苏某乙获得遗产不属于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可能性。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他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
结合材料,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帮助小王简要分析其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18.(22-23高二下·天津·期末)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镜头一 甲上初中的儿子小江,在学校召开运动会时,与同学小壮打闹玩耍,致右腿骨折。后经医院手术治疗痊愈,甲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数万元。因未能协商解决,甲将小壮父母诉至法院。
镜头二 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乙继承。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乙的妹妹继承。乙父去世以后,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甲、乙两人的主张?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19.案例一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二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
结合材料及《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问题:
(1)小飞的父母给出的理由是否成立?
(2)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是否还有义务?
2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儿子周某甲和女儿周某乙,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对周某乙宠爱有加,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周某素来爱买彩票,没想到是,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次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周某甲和周某乙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周某乙主张按代书遗嘱继承其父所有财产,周某甲主张自己、林某和周某乙均分房屋、存款90万元和中奖所得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D
【详解】①: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
②:2021年其母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归丙一人继承,丙具有继承权,②正确。
③: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应按照遗嘱内容分割财产,乙不能分割财产,③错误。
④:根据奶奶的书面遗嘱,丙可继承奶奶全部遗产,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可以分配部分财产给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A
【详解】①:材料涉及的是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敬老是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的诉求,这一判决结果有利于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②符合题意。
③: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不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且精神慰藉与经济供养同样重要,不能说谁更为重要,③不选。
④: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不是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的原因,④不选。
故本题选A。
3.D
【详解】①:遗产继承需要先析产,本案中周某生前有房产2套,存款100万,其中包括妻子的财产,因此需要析产一半,剩余的才是周某的遗产,①错误。
②: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周某与妻子合法收养了一个残疾孩子周三,因此周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
③④: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周某妻子、三个子女都可以继承遗产,如果周某有父母,其父母也可以继承遗产,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B
【详解】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①正确。
②:黄某明和方某贞系夫妻,名下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黄某明去世后其遗产为房产的1/2,黄某杰夫妻继承的其中的1/4 ,②排除。
③: 两遗嘱人对共有的涉案房产所做的处分并无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意思,方某贞的撤回行为不影响黄某明遗嘱效力,③排除。
④:打印遗嘱有效,黄某明去世后个人遗产为房产的一半,后面方某贞立公证遗嘱但又撤销,不会影响到之前的打印遗嘱的效力,所以若胜诉,黄某杰可凭法院判决书取得涉案房产的部分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C
【详解】①: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故丁某因人身损害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张某婚前的发明专利在婚后的获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丁某婚后积蓄购买股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故遗赠抚养协议确定只归张某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6.D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小林赠与小丽8万元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挂上了小丽的名字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小丽拒绝结婚登记即是拒绝附加条款,则该赠与无效,①不选。
②: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房产无法转换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房产为小林个人财产,②不选。
③④:我国法律规定,附条件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条件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条件;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条件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小林赠与小丽8万元彩礼并在自己全款购买的房屋的产权证上挂上了小丽的名字属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小丽拒绝结婚登记即是拒绝附加条款,则该赠与无效,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房产无法转换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此房产为小林个人财产,同时8万元彩礼应归还小林,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7.C
【详解】①③④:《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范围内,包括一家人衣食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等,夫妻互为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这是婚姻的当然效力。在第三人无法确定一方是否具有代理权时,视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本案中,虽然教育服务合同未经小刘同意,但是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都产生效力。因此,小刘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④符合题意,①③不符合题意。
②:有效合同的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如果小刘能够提供培训机构违法收费的证据,那此合同内容违法,合同无效,法院会支持小刘,②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8.B
【详解】①:赵某甲与李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其夫妻共有的一套住房归双方婚生子赵某乙所有,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的情形,该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房屋所有权应归赵某乙,①正确。
②:当时赵某乙未成年,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离婚协议约定有效,房屋所有权应归赵某乙,②错误。
③:根据离婚时协议,本案争议的房屋应归赵某乙所有,因为房屋已被赠与赵某乙,而不属于赵某甲的遗产,③正确。
④:该房屋不作为赵某甲的遗产,张某对该房屋不享有继承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9.A
【详解】①:如果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那么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由此可见,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②错误。
③: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这些都属于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由此可见,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③正确。
④:婚姻关系的存续决定子女健康成长夸大了婚姻关系的重要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0.B
【详解】①: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应优先按照遗嘱办理,①正确。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周某作为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周某可以通过王某某的遗赠获得A房屋的部分份额,而不是合法继承,②错误。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高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③错误。
④:王某某为感谢其外甥女周某多年来的照顾,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将其所有的A房屋所有权中的份额赠予周某。王某某的公证遗嘱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1.A
【详解】①:增加离婚冷静期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完善了我国的离婚制度,①正确。
②:增加离婚冷静期能够保障婚姻关系稳定,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实行离婚冷静期不构成对离婚自由的限制,②错误。
③:增加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协调当事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追求婚姻关系上的实质正义,③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诉讼离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2.C
【详解】①②:涉案还款协议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李某未偿还到期借款,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正确,①错误。
③:债权作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法定顺序继承人有权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进行继承并要求债务人偿还。当同一顺位存在多名继承人时,提起诉讼的前提是,每位继承人均对涉案债权的处置作出明确且不互相矛盾的意思表示。各继承人可授权部分继承人代为确认或催讨债权,但选取的授权代表须一致。当其他继承人均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相关到期债权提起诉讼,可见,如果其他三位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涉案借款的相关权利,并要求退出本案诉讼,陈某则可以单独作为权利人向李某主张债权,③错误。
④:李某未遵守还款协议书,是违约行为,陈某可以起诉李某要求其偿还涉案借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3.B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遗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30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15万元、车辆的一半,②错误。
③:在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属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对李某的个人财产平均分割,但李某的兄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的个人遗产,③错误。
④:李某去世时与妻子共有两套房屋,存款 30 万元,汽车一辆,均属于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应属于王某,另一半则属于李某遗留下的遗产,即两套房屋的一半、存款 15 万元、车辆的一半。因李某无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儿李小某、其父亲老李平均分割。若两套房屋和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评估价对应的价款分别向老李和李小某补偿 40 万元,存款 15 万元由王某、李小某、老李各分得5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4.A
【详解】①: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才有效。田某在其母亲、妻子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田某母亲、妻子和田某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田某所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①说法正确。
②:田小光作为田某的儿子,是田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法定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③:田某的母亲、妻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是法定继承人,③说法正确。
④: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5.D
【详解】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
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A
【详解】①④:材料中苏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已经去世,苏某甲和苏某乙未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苏某甲、苏某乙获得遗产属于遗产继承,①正确,④不选。
②:苏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房屋登记在苏某、苏某乙名下,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与二姐苏某乙一起生活,住院期间的看望照顾、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均由苏某乙负责,苏某乙对苏某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苏某乙可以获得该房屋 3/4 以上产权份额,②正确。
③:苏某甲不属于不尽扶养义务,③错误。
故本题选A。
17.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②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③“阴阳合同”可能会涉嫌骗贷或逃税等违法行为,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阴阳合同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合同、夫妻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关键词②: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关键词③: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评价小王的行为及其影响。本案中,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小壮侵害了甲子小江的民事权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初中生小壮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②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乙的妹妹继承,所以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以案说法,以法说理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及侵权责任、遗嘱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主体为法官、知识限定为人身权利、侵权及侵权责任、遗嘱继承,要求分析是否支持甲、乙两人的主张并说明理由。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江与同学小壮打闹玩耍,致右腿骨折→可联系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关键词②:甲上初中的儿子小江、甲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可联系侵权及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曾立有公证遗嘱,后立口头遗嘱→可联系遗嘱继承: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1)不成立。原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校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2)小芙的父母的理由均无法成立。原因: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小芙的母亲不能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分析】背景素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小王打架,把同学小王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本案中学校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父母离婚后,小芙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芙,但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可联系教材知识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关键词②: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法院不会支持周某乙的主张。代书遗嘱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的代书遗嘱虽然有两人作证,但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法院不会完全支持周某甲的主张。
①由于代书遗嘱无效,本案适用法定继承。
②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④但是继承开始时需要先进行析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系个人合法财产,应由林某、周某甲、周某乙进行均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并说明理由。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 年、月、日。本案中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关键词②:周某与林某系夫妻,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
关键词③: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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