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
第五课 做守法的公民
第2课时 预防犯罪
新旧课标
比较 2022年
版课标 ●认识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理解犯罪的特征及后果,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课程目标)
●认识犯罪的基本概念,了解刑罚的主要类型;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培育和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行为(课程内容)
2011年
版课标 了解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了解犯罪的基本特征及刑罚的种类;知道犯罪的危害性,懂得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素养目标: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律己,防微杜渐,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人,培养“法治观念”核心素养
学业质量标准 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能够正确认识和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运用实际案例说明与生活相关的法律规定(法治观念、责任意识)
思考:1.上述案例中王磊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2.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你知道依的是什么法吗?
2024年7月25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原一级巡视员王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王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王磊受贿所得赃款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贪污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01 了解罪与罚
你在日常生活中经历过高空抛物吗?
视频:高空抛物危害大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抛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
笔记1.刑法的作用及内容?/谈谈你对刑法的认识P52
刑法是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犯罪的根本依据。
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定罪、量刑)
作用
它明确规定了什么行为是犯罪,
以及对犯罪应当处什么样的刑罚。
内容
罪
罚
8
张三因事业、家庭不顺而内心积怨,蓄意伤害中小学生,在大庭众之下持刀伤人,致22名中学生死伤,其中,10人致死,5人重伤、还有几人轻伤,其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严重,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社会危害极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被告人张三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判处张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三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吗?并说明理由。
张三的行为属于犯罪。 理由: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2、犯罪的含义与特征?
①含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②特征: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犯罪最本质特征)
(犯罪的法律标志)
(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
注意:三种特征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
严重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判断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首先看他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如果社会危害性不大,就不能认为是犯罪。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并不都是犯罪行为因为速法行为对社会危害的程度有大有小,只有对社会的危害达到触犯刑法的严重程度时,这种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
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的必然法律后果。对不同的造法行为,分别采取不同的强制方法。如果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制载,而犯罪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的标准。
相关链接:犯罪的基本特征
崔茂虎受贿案
思考:1.崔茂虎的行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判断依据?
2.判决结果中,哪些是主刑?哪些是附加刑?
2024年7月23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审公开宣判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国家宗教事务局原局长崔茂虎受贿案,对被告人崔茂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崔茂虎利用担任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丽江市委书记、云南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3万元,受贿数额巨大,给社会及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
严重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处罚性
含义:
种类:
刑罚
附加刑
主刑
管制
拘役
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驱逐出境
罚金
没收财产
剥夺政治权利
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
主刑只能单独使用
3.刑罚的含义和分类(理解)P55
刑罚又称为刑事处罚是指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试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
(只能独立使用,不能并用)
◆管制:是对犯罪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最烦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知识拓展
附加刑
(与主刑同时使用、独立使用)
◆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不得接受采访或参加演讲的权利。
◆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知识拓展
知识扩展:“刑法”与“刑罚”相同吗?
刑法:刑法明确了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应当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法律)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审判机关对犯罪分子适用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以限制或剥夺犯罪人权益为主要内容。(处罚方法)
刑法
规定
犯罪
结果
刑罚
02
加强自我防范
我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刑罚处罚
小艺的观点正确吗?为什么?
不正确;犯罪与年龄无关;尽管法律规定人到了一定年龄实行严重危害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年龄小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要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15岁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一些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但他仍不思悔改,为搞到钱去网吧玩游戏,他和另外两个“朋友”竟拦路抢劫,在短短几天内多次作案,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
1.陈某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2.陈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3.陈某的经历给我们什么启示?
20
加强自我防范
交损友
经常旷课
偷东西、打骂同学
(学校纪律处分)
偷窃财物
(公安机关拘留)
拦路抢劫
被判刑
陈某的人生经历
交友不慎
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
犯 罪
违 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4.怎样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意识+行动)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抵制不良诱惑。(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
3.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4.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6.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响制品、 读物等
7.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已属违法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多次偷窃;
5.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6.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等
7.吸食、注射毒品
不良行为
一般违法
犯 罪
(严重违法行为)
不加以改正
不加以改正
③ 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个自觉守法的人。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自我防范
弟弟,哥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你。我现在唯一能够做的,是给你留一句话:千万要学好,决不可做坏事,就是很小很小的坏事也不可做。自从我被送进死牢房里,就一直在想,我是怎么落得这样可悲的下场?追根寻源,就是开始干坏事的时候,一点也不在乎,总认为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占了一点小便宜,慢慢地就想占大一点的便宜,在后来就想占更大的便宜。偷得多了,十次八次不被发现,但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的。为此,我两次被送劳教。可我表面装着改好了,但心里没改,出来后干得更厉害,心也变得狠了,终有今日的结局。
死囚犯给弟弟的信
23
4.如何加强自我防范,预防犯罪?P55-56
①我们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②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患于未然。
5.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请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等角度提出建议?
④国家:
①个人:怎样加强自我防范?
②家庭:
③学校:
④社会:
家长应尽到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
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法制教育,对他们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引导;
加大法制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国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侵犯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严格执法、严惩。
新知讲解
( )1.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一定违法。下列行为属于犯罪行为的有
①打篮球时不小心砸坏了邻居家的玻璃
②殴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
③顺手将手机店正在售卖的三部万元手机拿走
④拨打110谎报险情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一、选择题
D
( )2. 只有初中文化的无业人员梁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到贩卖假币的陈某,伪造货币共计28万余元。2024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伪造货币罪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犯伪造货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对此,下列解读错误的是
A.梁某豪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
B.有期徒刑十年和罚金五万元是主刑
C.历下区人民法院作此宣判的依据是刑法
D.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体现应受刑罚处罚性
B
A.判决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B.高某某的行为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C.判决书中的“公诉机关”是指公安机关
D.判决书中的“本院”是指人民检察院
( )3.阅读下面的判决书,以下对判决书解读正确的是
B
判决书(摘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按照······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 )4.2024年3月29日,贵州省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牂牁江环境保护法庭在六枝特区岩脚镇巡回审理一起因清明祭祖导致的失火案,被告人蒋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由此可见
A.只要违反相关法律,就必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B.其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行政责任
C.其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
D.遇到问题,要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C
A.严重社会危害性 B.刑事违法性
C.应受刑罚处罚性 D.情节严重性
( )5.对比分析下面行为可知,同样是殴打他人,是否构成犯罪的法律标志是
B
行为一: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行为二: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
( )6.某司法部门对本市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不良行为类型及比例进行调查。以下调查结果表明青少年要
①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观念
②防患于未然,小错必然酿成大错
③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④明确学习目的,培养学习兴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C
( )7. 某校八年级学生小周、小段沉迷网络游戏,经常翻墙逃课到学校外面的黑网吧上网,没钱上网就向同学小黄索要钱财,小黄不给便用刀威胁,最后用刀刺伤小黄,并抢走他随身携带的500元现金,最终小周、小段都受到了刑事处罚。这警示我们
①应该增强自控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②不良行为必然会发展为违法犯罪行为
③不良行为是小事,对个人成长无关紧要
④预防违法犯罪应该从杜绝不良行为开始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A.违反法律,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B.面对冲突,未成年人要加强自我保护
C.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D.遇到问题,要善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 )8.在八年级《道德与法治》课上,老师出示了下面一组资料。你推测老师教学的意图是
C
( )9.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触目惊心。未成年人犯罪,牵动太多人的心。实践证明,事前的预防,永远好过事后的惩治。做好事前预防,需要未成年人
①不参与学校和家庭以外的活动
②勇于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③行己有耻,不断增强自控力
④增强法治观念,杜绝不良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①预防违法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②不良行为是犯罪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
③未成年人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
④有不良行为的人一定会走上犯罪道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10.某校邀请检察官为学生开设法治教育讲座,下面是检察官与学生的对话摘录。从对话中我们能懂得的道理有
B
二、非选择题
11.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24年3月10日,三名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张某某、李某、马某某将初中生王某某残忍杀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材料二:某市对当地近三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进行调查,其中两项基本情况如下:
(1)小明认为,材料一说明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必须受到刑罚处罚。请你评析这一观点。
这一观点是错误的。
①违法行为包括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只有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并且触犯刑法,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受到刑罚处罚。
②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一般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③材料中三名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材料二对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有何警示?
①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②提高媒介素养,正确使用网络。
③提高道德修养,杜绝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
④增强法治观念,树立底线思维,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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