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练习)-【上好课】2025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讲练测(新教材新高考)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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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9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江西赣州·一模)张某与丈夫郭某共育有郭甲、郭乙、小女儿郭丙。199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郭甲扶养母亲,郭乙扶养父亲,房产由郭甲、郭乙平分。郭某于2020年去世后,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80岁的张某独自生活。2022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均摊赡养费并主张随郭乙生活。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按照约定,法院应判张某随郭甲生活
②为兼顾法与情,郭甲应多承担赡养费
③免除郭乙对母亲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
④权利与义务对等,郭丙无需赡养张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郭某与郭甲、郭乙签订了“郭甲扶养母亲,郭乙扶养父亲”的协议免除了对另一位父母赡养的义务是无效的,且法院在判决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而不是应判张某随郭甲生活,①不选。②:郭乙扶养父亲至父亲去世,并对父亲进行了安葬,为兼顾法与情,郭甲应多承担母亲张某的赡养费,②符合题意。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免除郭乙对母亲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③符合题意。④: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无法免除该义务,郭丙需要赡养张某,④不选。故本题选C。
2.(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答案】B
【解析】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B: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D: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故本题选B。
3.(2024·湖南衡阳·三模)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②: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错误。③:遗赠不属于继承。王某遗嘱有效,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④正确。故本题选C。
4.(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②: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正确。③: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与材料无关,排除。④:因汪某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5.(2024·广东·三模)李某与孙某为夫妻,育有一儿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经营所得购入房产一套。2010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期间并未赡养过李某与孙某。2020年李某去世,孙某欲将房产变卖,房款捐给慈善机构。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孙某的决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遗嘱显示:“李某去世后,房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二分之一套房产
③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
④该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方可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表明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①正确。②:李某和孙某共同拥有该房产,双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孙某、李小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1/2的房产份额,即各继承1/4,因此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四分之一套房产,②排除。③:根据规定,孙某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李小某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③正确。④: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④排除。故本题选A。
6.(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遗嘱继承,①③入选。②: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排除。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④不选。故本题选A。
7.(2024·辽宁丹东·一模)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产,生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一套给大儿子和三儿子,并进行公证。三儿子对此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王大爷生气后重新设立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爷因病逝世,三儿子要求继承王大爷的房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根据李大爷的自书遗嘱(属于有效遗嘱),三儿子不能分得房产,且其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三儿子不能分到房产,②错误。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多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正确。④: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三儿子不能继承房产,④错误。故本题选B。
8.(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②: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③:材料中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9.(2024·河北沧州·二模)李某有一亲生子和一继子,继子双腿残疾、未婚未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所有存款和房产都交由亲生子继承。继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父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继子无权继承遗产
②李某遗嘱未给残疾继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规定
③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民法典对遗嘱自由作了一定限制
④如果遗嘱是李某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应驳回继子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 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③: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故②③符合题意。①④: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所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继子有权继承遗产,法院不会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①④排除。故本题选C。
10.(2024·广东茂名·三模)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 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答案】B
【解析】B: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聂父留在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房屋,而不是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说法错误。C: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的口头遗嘱有效,C说法错误。D: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登记才会发生效力,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11.(2024·山东烟台·三模)【缘起】
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事故发生后,班主任王老师第一时间把李某送去了医院并通知了家长。李某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
【争议】
李某父母认为,李某受伤是由张某偷拉椅子导致的,张某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
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求助】
围绕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三方各执己见,陷入僵局,最后三方走进社区警务室寻求帮助。
请你化身社区警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当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拉开李某的凳子,致其坐空摔倒后受伤,侵害了其的健康权;张某主观上有过错;其拉凳子的行为与李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张某作为初一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事发后也及时通知家长并把李某送去就医,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同学大闹导致受伤纠纷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可联系过错推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
(2)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答案】(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考点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属于归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关键词②: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联系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3.(2024·重庆·三模)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曾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答案】依据:曹某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该居委会所有。
文化意义: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及其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文化知识
能力考查: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及其文化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
关键词①: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及其约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赠扶养协议;
关键词②: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得出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文化意义:
关键词①: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关键词②: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可联系教材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宋某某已逾古稀之年,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宋某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体弱多病,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四个子女平时鲜少登门探望和问候,宋某某深感晚年的寂寞和凄凉,不得已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i话问候一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的诉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 )
①是根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②有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
④是因为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材料涉及的是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敬老是义务,①符合题意。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的诉求,这一判决结果有利于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②符合题意。③: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不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且精神慰藉与经济供养同样重要,不能说谁更为重要,③不选。④: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不是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的原因,④不选。故本题选A。
2.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一直与独生子贾小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导致贾小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 )
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③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④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故①②符合题意。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但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故③表述错误。④:材料不涉及“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故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3.小芙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父亲的探望,并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其父母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的父亲已经不是小芙的监护人
②父亲探望孩子被拒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③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④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教育、监护的权利与义务,①错误。②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但即使被拒,父亲也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②错误,④正确。③:小芙的父母离异,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③正确。故本题选D。
4.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子李甲。王女士去世后,李先生一直由保姆张某照料。因李甲对李先生长期不管不顾,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定了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
④李甲因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①错误。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材料“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定了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说明张某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可以获得李先生的房产,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③正确。④: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围,④错误。故本题选C。
5.老刘共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一直由小儿子照顾,而大儿子很少照顾老刘。老刘打算将名下的财产留给小儿子,便找了邻居代书写下遗嘱,邻居和小儿子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老刘过世后,两个儿子因继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是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由人代书,该遗嘱无效
②老刘的遗产最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均等分给两个儿子
③大儿子因为没尽到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小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无效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①排除。②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排除,③正确。④: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该案中小儿子不能作为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无效,④正确。故本题选D。
6.老人去世前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产平分给五个儿女(长子病逝、小儿子放弃继承)。一年后,老人又依法立下一份遗嘱,让长孙独自继承房产,其余儿女对此份遗嘱并不知情。后来,老人的儿女自行签署了《证明书》,证明书内写明二儿子是老人房产的继承人。下列关于老人遗产继承的观点正确的是( )
①长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
②应尊重老人意愿,长孙通过遗赠获得房产所有权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应由四名儿女平分房产
④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长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而是通过遗赠获得房产所有权,①正确。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老人最后的遗嘱,长孙通过遗 赠获得房产所有权,②正确。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老人后面依法立下的遗嘱有效,应 以此为准,③错误。④: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A。
7.独居老人曹大爷在弟弟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遗产。曹大爷在居委会照料16年后去世。这时,曹大爷的女儿曹某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和曹某应各继承二分之一
②曹某未尽赡养义务,不是遗产继承人
③居委会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③:曹大爷在弟弟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某不应继承,①错误,③正确。②④:曹某作为法定遗产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④正确。故本题D。
8.2024年1月10日,中华遗嘱库对外公布了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系在60546件涉遗嘱案件中梳理而成,曾引发热议的“百万粉丝博主为虚拟财产订立遗嘱”作为年度典型案例入选。
“百万粉丝博主为虚拟财产订立遗嘱”案例简述
2023年初,拥有百万粉丝的90后“B站UP主”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计划待自己离世后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并将自己名下价值300万的虚拟资产给父母。
下列对该典型案例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视其为遗产
②案例中“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不是遗嘱继承
③案例中“将自己名下的虚拟资产给父母”属于法定继承
④若该博主订立的遗嘱引发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视其为遗产,案例中“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不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①②正确。③: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案例中“将自己名下的虚拟资产给父母”属于遗嘱继承,③不选。④:遗嘱引发纠纷不适用通过仲裁解决,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④不选。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9.(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宇画若干、存款20万。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0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16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宇画留给林丙。2019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答案】①林某生前自聘保姆,生病住院期间自负所有费用,林甲未因赡养林某而产生大额支出,其经常看望的行为尽孝道的表现,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林甲继承商品房,汽车、字画理应归林丙所有。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林某未对20万存款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建议由三子女均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考生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属于说理类主观题,需要调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有关知识结合每个人的主张分别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可联系看望行体现孝道,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以此说明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
关键词②: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以此说明应当认定口头遗嘱有效,应按照口头遗嘱继承遗产。
关键词③:林某有存款20万→可联系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以此说明该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当由三位子女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0.(2024·福建三明·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课间休息时,小李从座位起身与其他同学交流,12岁的小刘搞恶作剧偷偷将其椅子拉开一段距离。小李欲坐下时,因椅子被移位而坐空仰倒,后脑重重撞到地上,同时感到头部疼痛、看东西模糊。学校迅速通知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李为颅脑外伤、双眼视神经挫伤,需要住院治疗。最终,由于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小李父母将小刘及其父母、学校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小刘及其父母向小李赔偿10万元,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及社会价值。
【答案】①依据:因行为人主观过错造成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刘2岁,对行为后米已有一定判断力,其侵犯小李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但因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社会价值: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强化校园、家庭的监管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答到其中任意3点,即可满分:若回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或民法的公平、守法原则,可的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家和万事兴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李从座位起身与其他同学交流,12岁的小刘搞恶作剧偷偷将其椅子拉开一段距离。小李欲坐下时,因椅子被移位而坐空仰倒,后脑重重撞到地上,同时感到头部疼痛、看东西模糊→可联系因行为人主观过错造成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关键词②:学校迅速通知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可联系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小刘及其父母向小李赔偿10万元,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强化校园、家庭的监管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的公平、守法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2024·黑龙江哈尔滨·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聋哑老人杨大爷独居多年,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每一年春节,三兄弟家人和杨大爷都会用手机拍下全家福合影,这一切温暖了杨大爷的余生。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述当地民政局这样分配遗产的合理性。
【答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民政局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大爷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大爷遗产分配给顾家三兄弟。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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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9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郭某与郭甲、郭乙签订了“郭甲扶养母亲,郭乙扶养父亲”的协议免除了对另一位父母赡养的义务是无效的,且法院在判决中应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而不是应判张某随郭甲生活,①不选。②:郭乙扶养父亲至父亲去世,并对父亲进行了安葬,为兼顾法与情,郭甲应多承担母亲张某的赡养费,②符合题意。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免除郭乙对母亲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③符合题意。④: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子女无法免除该义务,郭丙需要赡养张某,④不选。故本题选C。
2.【答案】B
【解析】A: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小赵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A排除。B: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B正确。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C排除。D:书面供养协议不是遗嘱,不必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D错误。故本题选B。
3.【答案】C
【解析】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①正确。②: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错误。③:遗赠不属于继承。王某遗嘱有效,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接受王某50万元存款的遗赠,但不属于继承,③错误。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④正确。故本题选C。
4.【答案】D
【解析】①②: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所以孙某没有继承权,但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②正确。③:该案例中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与孙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③与材料无关,排除。④:因汪某无法定继承人,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5.【答案】A
【解析】①:材料表明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①正确。②:李某和孙某共同拥有该房产,双方各占1/2。李某死后,孙某、李小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其1/2的房产份额,即各继承1/4,因此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四分之一套房产,②排除。③:根据规定,孙某继承四分之三的房产,李小某继承四分之一的房产,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③正确。④: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不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④排除。故本题选A。
6.【答案】A
【解析】①③: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应当按照其遗嘱处理余老伯遗产,由遗嘱继承人即余老伯的女儿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不适用遗嘱继承,①③入选。②: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②排除。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④不选。故本题选A。
7.【答案】B
【解析】①: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根据李大爷的自书遗嘱(属于有效遗嘱),三儿子不能分得房产,且其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三儿子不能分到房产,②错误。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多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正确。④: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三儿子不能继承房产,④错误。故本题选B。
8.【答案】D
【解析】①: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②: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③:材料中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
9.【答案】C
【解析】②③: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故②③符合题意。①④: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李某继子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遗嘱违反“必留份”规定,所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不能按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继子有权继承遗产,法院不会驳回继子的诉讼请求,①④排除。故本题选C。
10.【答案】B
【解析】B: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聂父留在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房屋,而不是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说法错误。C: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的口头遗嘱有效,C说法错误。D: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登记才会发生效力,D说法错误。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11.【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拉开李某的凳子,致其坐空摔倒后受伤,侵害了其的健康权;张某主观上有过错;其拉凳子的行为与李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张某作为初一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事发后也及时通知家长并把李某送去就医,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同学大闹导致受伤纠纷
考点考查:人身权利、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可联系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可联系过错推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答案】(1)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营造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②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有利于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国务院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强化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有利于实现社会安宁稳定。
(2)①守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需强化家庭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在网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督促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考点考查: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属于归因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我国的国家性质、对内职能、依法治国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各项权利。
关键词②: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联系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国家对内职能主要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属于措施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父母的权利和义务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3.【答案】依据:曹某自愿与居委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该居委会所有。
文化意义: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及其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文化知识
能力考查: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及其文化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
关键词①: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及其约定→可联系教材知识遗赠扶养协议;
关键词②: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得出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文化意义:
关键词①: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关键词②: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可联系教材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①:材料涉及的是家庭中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敬老是义务,①符合题意。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话问候一次的诉求,这一判决结果有利于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②符合题意。③:法院作出这一判决不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且精神慰藉与经济供养同样重要,不能说谁更为重要,③不选。④: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不是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的原因,④不选。故本题选A。
2.【答案】A
【解析】①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虽然有退休金和存款,但现无劳动能力,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故①②符合题意。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但不能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故③表述错误。④:材料不涉及“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故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3.【答案】D
【解析】①: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的父亲对小芙仍有抚养、教育、监护的权利与义务,①错误。②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但即使被拒,父亲也不能以此为由不支付抚养费,②错误,④正确。③:小芙的父母离异,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③正确。故本题选D。
4.【答案】C
【解析】①: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①错误。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②正确。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材料“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定了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说明张某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可以获得李先生的房产,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③正确。④: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围,④错误。故本题选C。
5.【答案】D
【解析】①: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①排除。②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排除,③正确。④: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该案中小儿子不能作为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无效,④正确。故本题选D。
6.【答案】A
【解析】①:长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而是通过遗赠获得房产所有权,①正确。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老人最后的遗嘱,长孙通过遗 赠获得房产所有权,②正确。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老人后面依法立下的遗嘱有效,应 以此为准,③错误。④: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A。
7.【答案】D
【解析】①③:曹大爷在弟弟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承担了其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某不应继承,①错误,③正确。②④:曹某作为法定遗产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④正确。故本题D。
8.【答案】A
【解析】①②: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视其为遗产,案例中“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不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①②正确。③: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案例中“将自己名下的虚拟资产给父母”属于遗嘱继承,③不选。④:遗嘱引发纠纷不适用通过仲裁解决,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④不选。故本题选A。
二、非选择题
9.【答案】①林某生前自聘保姆,生病住院期间自负所有费用,林甲未因赡养林某而产生大额支出,其经常看望的行为尽孝道的表现,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林甲继承商品房,汽车、字画理应归林丙所有。③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林某未对20万存款订立遗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建议由三子女均分。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考生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例中的争议进行调解,属于说理类主观题,需要调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有关知识结合每个人的主张分别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可联系看望行体现孝道,但不足以认定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以此说明林甲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多继承财产。
关键词②: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可联系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多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以此说明应当认定口头遗嘱有效,应按照口头遗嘱继承遗产。
关键词③:林某有存款20万→可联系对于遗嘱未涉及的财产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分配。以此说明该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应当由三位子女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0.【答案】①依据:因行为人主观过错造成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刘2岁,对行为后米已有一定判断力,其侵犯小李合法权益,应承担责任。但因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社会价值: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强化校园、家庭的监管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答到其中任意3点,即可满分:若回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或民法的公平、守法原则,可的情给分)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家和万事兴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李从座位起身与其他同学交流,12岁的小刘搞恶作剧偷偷将其椅子拉开一段距离。小李欲坐下时,因椅子被移位而坐空仰倒,后脑重重撞到地上,同时感到头部疼痛、看东西模糊→可联系因行为人主观过错造成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小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关键词②:学校迅速通知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可联系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小刘及其父母向小李赔偿10万元,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联系教材知识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强化校园、家庭的监管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的公平、守法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答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民政局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对杨大爷的遗产进行清理,将杨大爷遗产分配给顾家三兄弟。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分析】背景素材:残疾孤寡老人遗产管理及分配的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老人杨大爷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一扶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三兄弟对老人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效的,三兄弟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杨大爷的百万遗产归三兄弟所有。这样分割是对助残扶弱、尊老敬老的善举予以肯定性评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弘扬守望相助、扶残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C
【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2.【答案】D
【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答案】B
【解析】①③: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②: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④: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5.【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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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 录
模拟·基础演练 1
重难·创新演练 9
真题·实战演练 15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江西赣州·一模)张某与丈夫郭某共育有郭甲、郭乙、小女儿郭丙。1995年,郭某与郭甲、郭乙签订了赡养协议,约定郭甲扶养母亲,郭乙扶养父亲,房产由郭甲、郭乙平分。郭某于2020年去世后,郭乙对郭某进行了安葬,80岁的张某独自生活。2022年,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三子女均摊赡养费并主张随郭乙生活。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按照约定,法院应判张某随郭甲生活
②为兼顾法与情,郭甲应多承担赡养费
③免除郭乙对母亲赡养义务的协议无效
④权利与义务对等,郭丙无需赡养张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江苏苏州·三模)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担任江某的监护人,负担其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赵小华与江某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后,小赵的赡养义务自然免除
B.遗赠扶养协议对于发扬互助精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C.成年意定监护人应该在被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D.书面供养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3.(2024·湖南衡阳·三模)王某养有一儿一女,退休后跟儿子生活。2018年王某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与儿子不和,到公立养老院居住,女儿照顾,儿子没有去探望。2023年王某病重,在去世前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在三位医务人员在场时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屋留给女儿继承,50万存款赠送给养老院。王某去世后,对其财产的处理,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某遗产应按遗嘱办理
②口头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
③养老院可以根据王某的口头遗嘱,继承王某50万元存款
④王某在神志清楚且有人见证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是最后有效的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2024·河北保定·三模)汪某生前无法定继承人,其与孙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孙某与汪某共同生活,由孙某负责汪某的生养死葬,汪某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孙某所有。孙某实际履行了该协议的义务,但因涉案房产登记在汪某名下,汪某去世后,孙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①孙某对汪某名下的房产享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
②孙某实际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③汪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孙某可以申请由当地民政部门担任汪某遗产管理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024·广东·三模)李某与孙某为夫妻,育有一儿子李小某。婚后李某用经营所得购入房产一套。2010年起李小某前往外地工作,期间并未赡养过李某与孙某。2020年李某去世,孙某欲将房产变卖,房款捐给慈善机构。李小某表示不同意孙某的决定,并出示了李某生前订立的自书遗嘱,遗嘱显示:“李某去世后,房产由孙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小某未尽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②李小某可以依法继承二分之一套房产
③孙某无权未经李小某同意变卖房产
④该遗嘱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方可生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4·河北承德·三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一直由女儿照顾。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2年余老伯去世,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余老伯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小余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相关链接】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方式。
①余老伯生前立有有效遗嘱,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无效
③余老伯的遗产应由女儿继承,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④余老伯遗产的实际继承人应为王阿婆及其女儿、小儿子以及小余四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4·辽宁丹东·一模)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产,生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一套给大儿子和三儿子,并进行公证。三儿子对此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王大爷生气后重新设立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爷因病逝世,三儿子要求继承王大爷的房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继承人在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4·山东德州·三模)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4·河北沧州·二模)李某有一亲生子和一继子,继子双腿残疾、未婚未育,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李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所有存款和房产都交由亲生子继承。继子得知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继父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继子无权继承遗产
②李某遗嘱未给残疾继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违反法律规定
③遗嘱自由不是绝对的,民法典对遗嘱自由作了一定限制
④如果遗嘱是李某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应驳回继子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 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4·广东茂名·三模)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 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二、非选择题
11.(2024·山东烟台·三模)【缘起】
李某和张某是某中学初一年级同班同学。一天课间,李某起身与前座同学聊天,张某路过李某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李某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李某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事故发生后,班主任王老师第一时间把李某送去了医院并通知了家长。李某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
【争议】
李某父母认为,李某受伤是由张某偷拉椅子导致的,张某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张某父母则认为,事故是在学校发生的,损失应该由学校赔偿。学校也很无奈,班主任表示,班级里前一天刚刚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不料第二天就出了意外。
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求助】
围绕到底该由谁承担责任,三方各执己见,陷入僵局,最后三方走进社区警务室寻求帮助。
请你化身社区警察,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当事双方父母的观点进行评析。
12.(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时代,既要发挥网络之“优”,又要预防网络之“忧”。当前,网络空间良莠不齐,如何破解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等问题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国务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就加强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有关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1)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分析国务院颁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原因。
(2)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多管齐下、共同绘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心圆。请你结合“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说明应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
13.(2024·重庆·三模)2003年9月,某市居民曹某与社区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养老协议,双方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曾某,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直至曾某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某居委会。协议签订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吴某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某居委会所有,一、二审均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所作判决的依据,并简述该判决的文化意义。
一、单项选择题
1.宋某某已逾古稀之年,共生育四个子女,现均已成家。宋某某独居在政府安置房,体弱多病,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微薄的退休金。四个子女平时鲜少登门探望和问候,宋某某深感晚年的寂寞和凄凉,不得已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四个子女常回家看看,或每月至少打电i话问候一次,法院支持了宋某某的诉求。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结果( )
①是根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②有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③是基于赡养父母精神慰藉比经济供养更为重要
④是因为宋某某的诉求给子女们带来的负担较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年过九旬的贾某夫妇一直与独生子贾小某一起居住,且每月退休金8000余元。因贾小某再婚,双方发生矛盾,导致贾小某要求与贾某二人分家。贾某夫妇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儿子贾小某支付赡养费。贾小某却辩称,父母有工资,生活无忧,并不存在赡养问题,更无需支付赡养费。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 )
①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支付赡养费是子女表示孝心的方式之一
③老年人有经济能力的,可减轻子女的负担,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
④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照顾父母特殊需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小芙在父母离异后,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以父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拒绝父亲的探望,并要求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其父母的行为分析正确的是( )
①离婚后的父亲已经不是小芙的监护人
②父亲探望孩子被拒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③夫妻关系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消失
④离婚后小芙母亲无权阻止其父亲的探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子李甲。王女士去世后,李先生一直由保姆张某照料。因李甲对李先生长期不管不顾,李先生于2018年与张某签定了意定监护书和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扶养协议中约定将名下房产送给张某。随后张某仍无微不至地照顾李先生的生活。2023年,李先生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张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可获得该房产
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③因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李甲无权获得该房产
④李甲因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所以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老刘共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一直由小儿子照顾,而大儿子很少照顾老刘。老刘打算将名下的财产留给小儿子,便找了邻居代书写下遗嘱,邻居和小儿子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老刘过世后,两个儿子因继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是遗嘱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由人代书,该遗嘱无效
②老刘的遗产最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均等分给两个儿子
③大儿子因为没尽到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④小儿子是法定继承人,不能当遗嘱见证人,故该份遗嘱无效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6.老人去世前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产平分给五个儿女(长子病逝、小儿子放弃继承)。一年后,老人又依法立下一份遗嘱,让长孙独自继承房产,其余儿女对此份遗嘱并不知情。后来,老人的儿女自行签署了《证明书》,证明书内写明二儿子是老人房产的继承人。下列关于老人遗产继承的观点正确的是( )
①长孙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不能通过遗嘱继承老人的房产
②应尊重老人意愿,长孙通过遗赠获得房产所有权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应由四名儿女平分房产
④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独居老人曹大爷在弟弟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遗产。曹大爷在居委会照料16年后去世。这时,曹大爷的女儿曹某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遗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和曹某应各继承二分之一
②曹某未尽赡养义务,不是遗产继承人
③居委会依法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未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4年1月10日,中华遗嘱库对外公布了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系在60546件涉遗嘱案件中梳理而成,曾引发热议的“百万粉丝博主为虚拟财产订立遗嘱”作为年度典型案例入选。
“百万粉丝博主为虚拟财产订立遗嘱”案例简述
2023年初,拥有百万粉丝的90后“B站UP主”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计划待自己离世后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并将自己名下价值300万的虚拟资产给父母。
下列对该典型案例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可以视其为遗产
②案例中“将百万粉丝账号留给好友运营”不是遗嘱继承
③案例中“将自己名下的虚拟资产给父母”属于法定继承
④若该博主订立的遗嘱引发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9.(2024·江西赣州·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生前育有两子一女林甲、林乙、林丙,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宇画若干、存款20万。因退休收入较高,林某于2010年起聘请住家保姆在家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之后,从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林某去世,林某一直居住在医院,由护士、护工照顾其生活,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由林某支付。
林某住院期间,林甲常去医院看望父亲,林乙、林丙每月也不定时看望。2016年,林某曾立下自书遗嘱,将商品房留给林甲,汽车留给林乙,宇画留给林丙。2019年1月15日清晨,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林乙继承的汽车改由林丙继承,商品房仍归林甲继承,字画仍归林丙继承。当日中午,林某去世。在处理遗产时,发生争议,林甲以自己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为由要求继承林某汽车、字画、及存款的60%,林乙要求按照自书遗嘱处理,林丙则要求按口头遗嘱处理,三方各执一词,难以决断。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请你对此争议进行调解,并阐明理由。
10.(2024·福建三明·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课间休息时,小李从座位起身与其他同学交流,12岁的小刘搞恶作剧偷偷将其椅子拉开一段距离。小李欲坐下时,因椅子被移位而坐空仰倒,后脑重重撞到地上,同时感到头部疼痛、看东西模糊。学校迅速通知家长并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小李为颅脑外伤、双眼视神经挫伤,需要住院治疗。最终,由于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小李父母将小刘及其父母、学校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小刘及其父母向小李赔偿10万元,学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依据及社会价值。
11.(2024·黑龙江哈尔滨·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聋哑老人杨大爷独居多年,晚年他与邻居顾家三兄弟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是亲人胜似亲人,邻居们和居委会都见证了顾家三兄弟对杨大爷生活上的长期照顾,尤其是在精神上的陪伴和慰藉。每一年春节,三兄弟家人和杨大爷都会用手机拍下全家福合影,这一切温暖了杨大爷的余生。如今,耄耋老人离世,留下百万遗产。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查明杨大爷没有债权债务,将杨大爷的遗产分配给了顾家三兄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简述当地民政局这样分配遗产的合理性。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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