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Word教参)-【优化指导】2024-2025学年新教材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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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元质量检测(二)见P138] 法律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手段,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主要功能在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治理的良好发展。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西方法律发展也有自己的路径,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在法律制度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强调司法独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伦理教化上,新教反对教皇权威,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程 标准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素养 解读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早期社会治理思想 夏商时期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 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东周时期 诸侯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新思想,其中以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法家的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早期国家的法律: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早期争论: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叔向反对刊布法律。 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实质 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实质是在春秋战国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情况下,诸侯国君们寻求理想治国道路之争 (2)儒法之争 比较项 儒家 法家 主张 人性善,主张德治 人性恶,主张法治 代表 人物 及思想 孔子:“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商鞅: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提倡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要赏罚分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结果 不被重视 受到重视 原因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法律 2.魏晋法律 律令儒家化 律令儒家化是指封建法律制度在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战国、秦朝法律制度基础上,逐步吸收儒家思想并最终成为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法律制度的历史过程。封建法律儒家化的过程是“礼制”与“刑律”的互动过程 3.唐朝法律 (1)唐朝的法治 演变 ①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②唐高宗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特别重视“孝” 影响 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中华法系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指以中国古代伦理法为基础,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定的东亚、东南亚等封建国家法律的总称。它的特点是突出成文法典,强调礼法结合,重视家族伦理,民法与刑法不分。中华法系在唐朝臻于成熟,在宋元明清时期也有新的发展与变化。在清末修律以及民国初年从西方移植新的法律制度之后逐渐解体 (2)唐朝的礼治 ①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分吉、宾、军、嘉、凶五礼。《大唐开元礼》 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阅读课本“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提示:秦朝苛政的教训为我国古代法律和儒学的结合奠定了基础;汉朝尊崇儒术,确立了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加速了我国法律和儒家思想的结合;统治者既明白仁政的重要性,也清楚法治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儒家思想和法治的结合是最好的选择;法律只有和儒家思想相结合才能便于百姓接受和推广。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朝 特点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概况 (1)《宋刑统》的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 (2)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 例 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 律例 合编 最后一次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律 法典沿袭《大明律》 例 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二)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2.乡约 (1)创造者:北宋吕大钧兄弟。 (2)范本:《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3)发展 明朝 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要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清朝 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 宣讲时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4)趋势: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乡约制度形成的原因 (1)封建士大夫的积极推动。 (2)统治者挽救社会危机、加强基层管理的需要。 (3)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脆弱性。 (4)民间自治的传统;宗法性社会结构 任务一__中国古代的德治与法治 材料一 在孔子那里,“政”之语义源头是“正”,显然含有浓厚的道德寓意。他甚至直接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又说:“为国以礼。”孔子并不愿意像法家一样,为执政者提供一整套的机构组织及法律设计,他始终相信道德的力量,以及道德表现形式——礼的力量。 ——摘编自宋石男《孔子的历史与历史的孔子》 材料二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摘编自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孔子的治国理念及坚持此种理念的理由。 (2)司马迁认为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请结合所学知识简单论证。 提示:(1)理念:为政以德;为国以礼。 理由:道德和政治密不可分;政治具有道德的意蕴;礼的力量。 (2)司马迁的观点是正确的。法家主张严刑峻法,轻罪重罚,专任刑罚、忽视教化。但对于建立君主专制制度有重大作用。同时,重法治、奖耕战、中央集权,对于摧毁旧制度、建立新制度、加速秦国统一进程,对秦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具有积极作用。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思想 比较项 德治 法治 哲学基础 源自儒家思想,以“仁”为基础 源自道家思想,以“道”为基础 政治思想 “礼”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 “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 人性论 性本善 性本恶 统治方法 重视统治者的教化和道德 君主应当实现专制,提倡法、术、势 历史观 违背当时时代发展趋势 符合当时时代发展潮流 耕战思想 将社会各阶层划分为士农工商 主张重农抑商,重本抑末 战争观 反对不义之战,希望实现礼治 主张武力统一,加强中央集权 任务二__中国古代的法律 材料一 韩非主张在法面前,不存在贵族和平民之分,除了君主外,所有臣民一旦触犯法律都必须受到惩处。这是对西周以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等级制度的彻底否定。韩非说:“圣王之立法也,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完法。”他认为立法、执法的主体是“圣王”,法律是君主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摘编自杨军、赵海涛《韩非与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之比较——兼论东西方法治观念产生不同走向的缘由》 材料二 “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可(何)论?赀徭三旬。”“五人盗,臧(赃)一钱以上,斩左趾,有(又)黥以为城旦。”“盗马者死,盗牛者加。”“甲盗,臧(赃)直千钱,乙智(知)其盗,受分臧(赃)不盈一钱,问乙可(何)论?同论。”“夫盗三百钱,告妻,妻与共饮食之,可(何)以论妻?非前谋也,当为收;其前谋,同罪。” ——摘编自《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法治思想的主要观点,并分析其出现的原因。 (2)费正清认为“中国古代几乎没有保障人民权利的‘民法’一说,而老百姓对此则唯恐避之不及”。请结合材料二内容简要论证。 提示:(1)观点:以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专制统治;法由君主制定;君主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原因:生产力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崛起;诸侯争霸;宗法分封制瓦解,礼崩乐坏。 (2)这种观点具有合理性。古代中国的法律是统治者的命令,是统治集团意志的体现,其目的在于统治的长治久安,因此很多王朝采取了轻罪重罚、严刑酷法的治理模式,如秦律的种种规定,而对于百姓的个人权利却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因此老百姓对此唯恐避之不及。 1.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演变 夏商周——“刑”“礼”并立 礼主要用于调整贵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刑主要用于控制社会下层劳动人民。但这一时期礼和刑尚未融合为一个体系,而是各自为用 春秋战国至秦朝——成文法及法治阶段 春秋后期,以郑国子产“铸刑书”和晋国赵鞅“铸刑鼎”为标志,法律制度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刑罚体系开始向成文法制转变。秦代崇尚法治,秦律“密于凝脂” 两汉至隋唐——律令儒家化阶段 这一时期是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的时期,即律令儒家化。隋唐时期,《唐律疏议》完成了“礼教”与“法治”的融合,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制的完备与成熟 宋元明清——法典与案例相结合阶段 自宋代以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国法律开始向法律技术的完备方向发展,即在审判具体案件时如何实现司法操作与法律指导思想的结合。案件成例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得到很大发展,例与律开始相互结合 2.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特点 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君主代表上天,体现天意,神圣不可侵犯 应经合义,礼法融合 以儒为主,礼法合流。将儒家经义应用于法律实践。《春秋》决狱集中体现了礼法融合的趋势 “三纲”是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 “三纲”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定封建法律的根本原则 德主刑辅,先教后刑 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兼用阴阳学说阐述形成一套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阳为德,阴为刑”,“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 1.(2024·深圳高二期中)西周统治者不再宣扬自己是天神“帝”在人间的代表,而是用“天”代替“帝”来表示主宰命运的神灵,并提出“天命靡常”“以德配天”等主张。这表明该时期(  ) A.政治领域弥漫着浓厚的神权色彩 B.传统天命观逐步走向衰落 C.统治思想有“敬德保民”的民本色彩 D.皇帝制度的雏形已经出现 C 解析:西周统治者在吸取商朝灭亡的历史教训时,看到了社会民众的强大力量,认识到“天命靡常”的道理,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的主张,体现了统治思想具有“敬德保民”的民本色彩,C项正确;早期国家的政治领域弥漫着神权色彩,但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A项;材料反映的是天命观的变化,与传统天命观走向衰落的观点不符,排除B项;皇帝制度为秦始皇首创,排除D项。 2.孔子曰:“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言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这表明孔子主张(  ) A.省刑慎刑 B.废除刑法 C.先礼后刑 D.刑罚得当 C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孔子主张圣人治理教化民众,必须是刑罚和政令相互配合使用。最好的办法是用道德来教化民众,并用礼来统一思想,其次是用政令。用刑罚来教导民众,用刑罚来禁止他们,目的是不用刑罚。对经过教化还不改变,经过教导又不听从,损害义理又败坏风俗的人,只好用刑罚来惩处。由此可以概括出孔子主张先礼后刑,故选C项。 3.《唐律疏议》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材料说明(  ) A.《唐律疏议》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B.唐朝开始了律令儒家化 C.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D.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推崇 C 解析:《唐律疏议》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说明唐律具有“礼法结合”的特点,故选C项;材料不能说明《唐律疏议》是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A项错误;律令儒家化始于汉代而非唐朝,B项错误;儒家思想被统治者推崇与材料主旨不符,D项错误。 4.《大明律》规定,权势家族犯罪,官吏只得奏闻,不得擅自过问;同时又规定权势家族不得结党营私、侵占民宅、诱卖良人为女婢,否则罪加一等。这体现出明代法律(  ) A.对平民的保护形同虚设 B.有利于加强君主的权威 C.权势家族享有种种特权 D.注重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D 解析:《大明律》中对权势家族的各种规定主要是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故选D项;材料反映的是对权势家族的法律规定,并未涉及对平民的保护形同虚设,A项错误;材料未涉及加强君主权威,B项错误;根据材料中对权势家族不得“结党营私、侵占民宅、诱卖良人为女婢,否则罪加一等”的规定得出,权势家族并不享有种种特权,C项错误。 5.(2024·驻马店高二期中)唐代风行全国的《太公家教》全书以四言为主,自始至终贯穿了忠孝、仁爱、修身、勤学的思想,强调“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这反映出唐代(  ) A.儒学得以复兴起来 B.社会教化之风盛行 C.宗族注重蒙童教育 D.官民价值取向不同 B 解析:根据材料“唐代风行全国的《太公家教》”“自始至终贯穿了忠孝、仁爱、修身、勤学的思想”“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知,《太公家教》体现了儒家的道德规范,这说明唐代盛行社会教化的风气,B项正确;宋代理学的兴起使儒学得以复兴,排除A项;材料并不是强调宗族对蒙童教育的重视,C项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材料未涉及官民价值取向的异同,排除D项。 6.朱熹的著述中,童蒙读物占很大比重,如《论语训蒙口义》《易学启蒙》《小学》《四书章句集注》等;特别是《小学》《四书章句集注》,一直被元明清统治者作为正统教材。这反映出(  ) A.宋代重视道德教化的通俗化、普及化 B.朱熹认为只有儿童才能接受天理 C.道德教化应以书院教育为主要方式 D.宋代官方开始重视儿童启蒙教育 A 解析:根据材料“朱熹的著述中,童蒙读物占很大比重……一直被元明清统治者作为正统教材”可知,统治者重视道德教化,A项正确;材料没有涉及朱熹的观点,B项排除;材料未涉及道德教化的方式,C项排除;材料没有体现宋代开始重视儿童启蒙教育,D项排除。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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