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Word练习)-【精讲精练】2024-2025学年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第一册(统编版)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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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作业] 一、选择题 1.(2023·山东临沂期末)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周公时期,参照夏商礼仪,制定了一套维护君臣宗法和上下等级的典章制度,讲究尚德、尊尊、敬老幼。这表明西周时期(  ) A.天命观念已经瓦解 B.儒家思想备受推崇 C.从法治到德治转变 D.人文意识逐渐增强 解析 据材料“殷人尊神”“讲究尚德、尊尊、敬老幼”可知,从商朝时的“尊神”到西周时期“敬老幼”,体现了国家统治思想中人文意识的增强,故选D项;西周国家大事多通过占卜决定,天命观念并未瓦解,排除A项;儒家思想出现于春秋时期,时间上与材料不符,排除B项;早期德治思想出现于商周时期,但“尊神”与法治无关,排除C项。 答案 D 2.(2023·安徽宣城联考)《礼记·曲礼》中载有:“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这一记载表明儒学主张(  ) A.儒家士人应投身于社会的基层教化 B.法律应以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原则 C.通过礼可以很好地治理和教化社会 D.君主治国应以仁义之心去感化民众 解析 据材料信息可知,礼可以正风俗、安定君臣父子关系等等,说明礼可以很好地治理和教化社会,故选C项;材料强调礼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宋代儒学家强调儒家士人应投身于社会的基层教化,这受到理学思想影响,与材料时间不符,排除A项;材料强调礼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并无涉及法律的信息,排除B项;材料强调礼可以正风俗、安定君臣父子关系,即礼的作用,并非君主治国以仁义之心,排除D项。 答案 C 3.(2023·山东聊城期末)如表为《周礼·地官司徒》中有关西周大司徒职责的记载(节选)。据此可以认定,当时(  )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 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以乡八刑纠万民 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A.德治法治争端初起 B.援礼入法开创先河 C.教化刑罚相辅相成 D.社会局面安定有序 解析 据材料“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可知,当时注重对百姓的教化,据材料“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可知,当时同样重视刑罚的运用,由此可知,当时教化与刑罚相辅相成,故选C项;德治与法治之争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时间上与材料不符,排除A项;援礼入法始于汉武帝尊崇儒术后,排除B项;材料“以乡三物教万民”“以乡八刑纠万民”仅反映当时教化与刑罚并重,不足以说明社会局面安定有序,排除D项。 答案 C 4.(2023·湖北十堰期末)战国时期,儒家对于“礼”的认识不断丰富,儒家分支之一的稷下儒家认为“礼”是在既定的社会秩序基础上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以及适应于这套等级制度的伦理规范;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这反映了战国时期的儒家(  ) A.重视基层民众伦理教化 B.放弃重建礼乐制度 C.极力排斥社会阶层流动 D.受到法治观念影响 解析 据材料“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战国时期,稷下儒家主张国家应建立与等级制度相适应的伦理规范,必要时可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遵守,反映出其思想受到了法治观念的影响,故选D项;材料“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反映了国家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去维护“礼”,而不是重视基层民众伦理教化,排除A项;放弃重建礼乐制度与材料中儒家主张建立并维护“礼”不符,排除B项;材料“国家为了维护既定的‘礼’,有时必须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去遵守”强调国家必要时可运用暴力手段强制人们遵守伦理规范,并非排斥社会阶层流动,排除C项。 答案 D 5.(2023·浙江杭州月考)《汉书》记载“开国承家,有法有制”,认为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唐代有士人说:“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宋代以后,儒学士人以乡约教化乡里。到了明清,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这些治理方式旨在(  ) A.坚守儒家礼制 B.辅助君主统治 C.德治代替法治 D.强化法治威严 解析 据材料“开国承家,有法有制”“礼法二事,皆王教之端”可知,这些治理方式都是以礼法规范和乡约教化为主,主要服务于国家治理,有利于辅助君王统治,强化统治者权威,故选B项;“有法有制”说明材料主要强调的是德治和法治的相辅相成,该选项不能完整反映材料信息,排除A项;材料强调“礼、法、教化”,体现的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而不是德治代替法治,排除C项;“国家应关注礼制和法律”“乡约与法律逐渐合流”说明材料不仅强调法治威严,也强调儒家礼治教化的重要性,应该将二者有机结合,排除D项。 答案 B 6.(2023·河北承德联考)魏明帝制定新律时,首次将“八议”制度正式纳入国家法典。所谓“八议”,即对八种权贵人物,“大者必议,小者必赦”,官府不得专断。史载,东晋成帝时,庐陵太守羊聃为非作歹,滥施刑杀,论罪当死,但因景献皇后是其祖姑,属议条之列,竟免处死。据此可知,这一时期(  ) A.司法程序具有随意性 B.法律制度相对宽松 C.法律特权性色彩深厚 D.门阀政治日益强化 解析 据材料“八种权贵人物”“官府不得专断”“属议条之列,竟免处死”可知,官府必须遵守“八议”制度,属“议条”之列的人犯罪可免处死,说明这一时期法律呈现出浓厚的特权性色彩,故选C项;司法程序是法律规定的解决案件争讼的步骤和方法,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A项;材料体现的是权贵人物具有法律特权,与法律制度的宽松无关,排除B项;材料没有涉及门阀政治的内容,排除D项。 答案 C 7.(2023·河北沧州联考)《北梦琐言》记载,五代后唐时期,“襄邑县民闻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结果被皇帝下诏处死。这反映了当时法制(  ) A.注重维护社会秩序 B.开始受到儒学影响 C.渗透了“礼”的原则 D.具有轻罪重罚特征 解析 据材料“闻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结果被皇帝下诏处死”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闻威之父为人所杀,闻威本该为父起诉报仇,但反而与杀父仇人立状和解,结果皇帝接此报案后,判闻威死刑,以此维护封建纲常伦理,反映了当时法制渗透了“礼”的原则,故选C项;材料“闻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结果被皇帝下诏处死”表明闻威因“不雪父冤,有状和解”而被皇上下诏处死,反映了注重维护封建纲常伦理,而不是社会秩序,排除A项;汉代法制就已经受到儒学影响,“开始”表述不符合史实,排除B项;材料“闻威,父为人所杀,不雪父冤,有状和解”表明闻威与杀父仇人立状和解,但闻威本无罪,不属于“轻罪重罚”,排除D项。 答案 C 8.(2023·河北沧州联考)北宋时期,吕大钧制订《吕氏乡约》,对违反者规定了一些经济处罚措施,结果被批评为“非上所令而辄行之,似乎不恭”。南宋时期,朱熹删去这类措施,改为以规劝为主,乡约才被社会所接受。由此可知,朱熹此举(  ) A.强化了乡约的民间属性 B.减轻了对农民的剥削 C.服务于专制皇权的强化 D.直接贯彻了国家意志 解析 据材料“朱熹删去这类措施,改为以规劝为主”可知,朱熹对违反《吕氏乡约》者改经济处罚措施为规劝,而规劝是指郑重地劝说、劝告,进行道德感化,这有利于乡约在民间的推广,强化了乡约的民间属性,故选A项;材料“对违反者规定了一些经济处罚措施”“朱熹删去这类措施”表明,朱熹删去的经济处罚措施针对的是违反《吕氏乡约》者,而不是农民,排除B项;专制皇权的强化带有强制性,而规劝体现的是道德感化,不具有强制性,排除C项;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而规劝体现的是道德感化,并非直接贯彻国家意志,排除D项。 答案 A 9.(2023·河北邢台期中)明代规定地方学校中的学生除学习儒家经典外,还要加学封建律令、皇帝诰令,特别要加学冠、婚、丧、祭之礼。据此可知,明代(  ) A.法治教育逐渐完善 B.以礼治国制度确立 C.德治色彩十分浓厚 D.社会教化得到强化 解析 据材料“学生除学习儒家经典外……加学冠、婚、丧、祭之礼”可知,明朝时期,地方学校不仅教授儒家经典,而且规定学生要学习律令及各种礼仪规范,这有利于强化儒家思想对社会的教化作用,故选D项;材料仅体现学习封建律令,也没有前后朝代相关内容的对比,不能反映出法治教育逐渐完善的信息,排除A项;明朝重典治国,而非以礼治国,排除B项;明朝重视法治,学校教育强调儒家礼仪和法律制度的学习,旨在加强对学生的教化,实际统治中法治色彩浓厚,排除C项。 答案 D 10.(2023·河北邢台月考)《大明会典》记载,明朝洪武十六年(1383)对乡饮酒礼(乡人以时聚会宴饮的礼仪)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参加宴饮的人必须依序列坐,“不许搀越,违者以违制论”。这可用于印证明朝(  ) A.地方治理趋于完善 B.基层教化实现了法制化 C.社会风气逐渐僵化 D.国家礼法向民间的渗透 解析 据材料“对乡饮酒礼(乡人以时聚会宴饮的礼仪)作出明确规定”可知,明朝将国家的礼仪法度向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渗透,要求民众在日常宴饮中也要遵守国家礼法,故选D项;地方治理主要体现在地方基层制度方面,材料并未体现相关信息,排除A项;“乡饮酒礼”只是基层教化的一部分,只能反映乡人宴饮教化的法制化,不具有其他方面的普遍适用性,排除B项;以法律的形式将基层社会的礼仪教化进行规范,有利于促进地方治理的完善和社会风气的规范化,排除C项。 答案 D 11.(2024·山东济南联考)下表反映出宋至清时期法律与教化关系的演化趋势是(  ) 项目 宋 明 清 法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了《宋刑统》《天圣令》等法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了《大明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教化 儒学向基层渗透,发展出理学,深入族规、家训之中。儒学人士撰写乡约,教化乡里,规范行为 乡约宣讲朱元璋的“六谕”,让百姓“毋作非为”。以《大明律》解释六谕,百姓若不遵守则要受到处罚 乡约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大清律例》 A.引经注律 B.儒学的世俗化趋势 C.法律成为教化的素材 D.教化与法律逐渐合流 解析 据材料“乡约宣讲朱元璋的‘六谕’”“《大明律》解释六谕”“乡约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大清律例》”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清朝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这反映了教化与法律逐渐合流,故选D项;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引经注律,与材料信息不符,排除A项;儒学的世俗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观念、礼仪制度等与日常生活相结合,与材料信息不符,排除B项;据材料可知,明清时期法律是教化的依据之一,但不是教化素材,排除C项。 答案 D 12.(2023·湖北武汉联考)下表是中国古代的一些治国思想,共同反映了(  ) 思想内容 出处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君之养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 朱元璋《大语·民不知报》 《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颜钧集》卷5《箴言六章》 A.儒家思想的世俗化趋势加强 B.礼法相结合的治国思想 C.法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 D.强化基层治理的必要性 解析 据材料“本以霸王道杂之”“五教五刑”“出礼入刑”可知,汉元帝强调霸王道杂之,即儒法并用,朱元璋强调五教五刑,即礼法并用,颜钧直接说明《大明律例》出礼入刑,共同体现了古代中国礼法并用的治国思想,故选B项;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且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这与材料主旨不符,排除A项;材料“出礼入刑”等表明,从汉到明强调礼法并用,并非仅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该说法对材料信息表述不全,排除C项;材料“汉家自有制度”表明,汉元帝强调整个国家的治国思想,并非仅强调基层治理,且材料信息与基层治理关系不大,排除D项。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13.(2023·河北承德联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汉之际,作为治国理念的各派思想可以概括为,经由“一断于法”变为“崇尚黄老”再变为“尊崇儒术”三个发展阶段。汉代对法律的改革集中体现为“春秋决狱”,而不是对法律制度本身进行修正。一方面,汉初的刑罚制度改革表现出较为鲜明的轻刑主义倾向;另一方面,“春秋决狱”以“原心定罪”为原则,在法条不周或人情与法条产生冲突的情况下,直接以儒家经典作为审判依据,或依据儒家经典所倡导的精神对犯罪者施以相应刑罚。由于秦汉之际的“法治”继受关系,“春秋决狱”最初的前提条件是法无明文或疑狱,但后来很快发展成为司法的时尚,以至于制定法被虚置。 ——摘编自张拥军《骤变与渐变:秦汉之际的法律儒家化》 材料二 明太祖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他命人制定的《大明律》是“准唐之旧而增损之”,按六部体制分成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加上卷首的名例律,共七篇460条,在内容上不仅有唐宋令中已有的吏治、礼仪等规定,在刑令部分则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如“十恶”“八议”“刑具”“留存养亲”等。明太祖认为自己制定的常法可保子孙统治无忧,作出“一字不可改易”的祖训,并规定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是为“权宜之法”。作为补充,明太祖还根据“刑乱国用重典”的思想,亲自编订《大诰》四编,其中汇编了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的案例,以及各种峻令和训诫。此外,他还下令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 ——摘编自李贵连、程晶《从令到例:论明代律例法律体系的生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汉代法律与秦代法律不同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初法律制度改革的突出特征并说明其积极影响。 解析 (1)结合所学汉初统治的相关史实可知,汉朝吸取了秦朝法律残酷而迅速灭亡的教训;由材料一“崇尚黄老”及所学汉初的统治思想可得,汉初统治者信奉“黄老之学”;由材料一“尊崇儒术”和所学汉武帝时期治国思想的变化可得,汉武帝“尊崇儒术”,使得儒学占据统治地位。 (2)第一小问突出特征,由材料二“重视总结历代法制的经验”“准唐之旧而增损之”可得,继承和吸收前代法律成果;由材料二“按六部体制分成……共七篇460条”“规定了诸多刑事处罚的原则”可得,内容丰富,刑罚类型多样;由材料二“吏治、礼仪等规定”“留存养亲”可得,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由材料二“一字不可改易”“常法之外的例则可随时势变化而调整”可得,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因时制宜相结合;由材料二“以酷刑惩治官民过犯”“各种峻令和训诫”“将《大诰》作为国子监学和科举考试的内容”可得,惩治与教化并举。第二小问积极影响,注意审题,题目只要求写积极影响,可以从对当时维护统治、稳定社会秩序和对后世的影响等角度思考作答。从维护统治角度来看,明初法律内容丰富,刑罚类型多样,且有关于对吏治的规定,对于执法的官吏来讲,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也有利于促进吏治清廉,巩固了明朝统治;从稳定社会秩序角度看,由于明朝重视法律宣传和教化,所以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从对后世的影响来看,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了借鉴。 答案 (1)原因:汉朝吸取了秦朝法律残酷而迅速灭亡的教训;汉初统治者信奉“黄老之学”;汉武帝“尊崇儒术”,儒学占据统治地位。 (2)突出特征:继承和吸收前代法律成果;内容丰富,刑罚类型多样;深受儒家思想影响;强调法律的稳定性和因时制宜相结合;惩治与教化并举。 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吏治清廉,巩固了明朝统治;重视法律宣传,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为后世法制建设提供了借鉴。 14.(2023·湖北宜昌模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法律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我国古代自从国家出现后,统治阶级就开始通过国家机关制定法律,建立法律制度。同时,儒家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其思想体系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它的理论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很大。在长期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儒家思想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规范被直接纳入很多的法律之中,由此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塑造了我国古代法律“伦理法”的特性。 ——摘编自王科《浅析我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中国古代法律与儒学”为视角自拟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言之成理) 解析 根据题目要求“中国古代法律与儒学”的角度,而材料却是“古代法律的儒家化”,由此可见本题所涉及的内容是我国古代的治国思想,外儒内法的格局,又可以称作是“礼法之治”,它是我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的核心思想。 由此可得论题:“礼法之治”在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题目的答题要求是“阐述”,可见,只需要把这个概念说清楚即可。首先是涵义,“礼法之治”是指在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外,依据礼典、礼俗习惯法等构成的规范习俗和臣民行为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其发展历程,夏商周三代之时,夏有“夏礼”“禹刑”,商有“殷礼”“汤刑”,周有“周礼”“九刑”。这一时期可以说是礼法体系的初创阶段。春秋战国至秦代,礼刑分离,也是“律令”发轫时期。汉承秦制,又在法制领域向“礼”回归,我国古代法逐步形成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共同发挥作用的模式,其中的礼典、律典到唐代日益成熟。 最后进行简要评价并总结,“礼法之治”这样一种治理模式,既发挥法律刚性规范功能,又发挥礼仪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同时尊重民间事务自理自治习惯,体现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特色,也彰显出传统社会治理的特有智慧。 答案 示例 论题:“礼法之治”在古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阐述:“礼法之治”是指在国家制定的正式法律之外,依据礼典、礼俗习惯法等构成的规范习俗和臣民行为的一种国家治理模式,我国古代“礼法之治”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夏商周三代之时,夏有“夏礼”“禹刑”,商有“殷礼”“汤刑”,周有“周礼”“九刑”。这一时期可以说是礼法体系的初创阶段。春秋战国至秦代,礼刑分离,也是“律令”发轫时期。汉承秦制,又在法制领域向“礼”回归,我国古代法逐步形成由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共同发挥作用的模式,其中的礼典、律典到唐代日益成熟,这样就形成以礼率律、律外有礼,礼典、律典、礼俗习惯法三者相辅相成的治理格局。 综上所述,“礼法之治”这样一种治理模式,既发挥法律刚性规范功能,又发挥礼仪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同时尊重民间事务自理自治习惯,体现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特色,也彰显出传统社会治理的特有智慧。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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