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单元复习方案
(见学生用书P70)
[知识体系]
[经纬交织]
礼法结合: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春秋时已出现成文法。中华法系独具特色,法律治理与道德教化并重。先秦时期,各派思想家围绕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汉武帝之后,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逐渐融入法典中,统治者大多采用礼法结合的统治手段。
理性法制:罗马法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影响深远;中古时期的封建法和教会法等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也有重要影响;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两大主流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同时,在西方基督教社会中,宗教伦理对法律制度有着深层影响。
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探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代表当代中国精神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专题一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四次变革
中国古代社会制度或国家政权形式曾经发生过几次重大改革,从而直接或间接引起法律文化的变革。
殷周
之际
其总体特征是从神本位、神权政治、任意法演变成血缘本位、宗法政治、判例法,结束了“神本位—任意法”时代,进入“家本位—判例法”时代。贵族政体对法律实践活动施以直接的巨大影响,从而决定了立法、司法领域诸如“单项立法”、遵循先例、故事等一系列特征
周秦
之际
春秋后期,随着经济、政治、社会变革的深入,“法治”思潮兴起,“成文法”日益削弱“判例法”,“家本位—判例法”时代走向终结,进入“国本位—成文法”时代。统治者崇尚“法治”,重视法制建设,注意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生活,从而做到“诸产得宜,皆有法式”“事皆决于法”
秦汉
之际
这次变革以缓慢而渐进的方式进行,至唐代最终结束,此后进入“国家家族本位—混合法”时代,其突出特点为“法礼合治”,国家法律礼义化。在法律实践的方式上,“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形成“混合法”的法律样式。集权政体与宗法家族携起手来,以拱卫和庇护为交换条件,结成同盟,共同抵御商品经济的侵袭
清民
之际
鸦片战争以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加速了中国自然经济的解体,民主共和学说冲击着君主统治,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中国古代法制受到严峻挑战。清政府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吸收和采用西方法理,照搬照抄其法律条款,保留大量体现宗法家族精神和维护君主统治的法律规定,使修改后的法律成为中西法律的大杂烩
1.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具有“临事制刑,不预设法”的传统。到春秋后期,一些诸侯国开始打破旧的法律传统,如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铸刑鼎”。这一转变( )
A.反映等级秩序走向瓦解
B.说明法家思想更适应现实需要
C.适应阶级关系变动需要
D.表明郑国和晋国率先走向法治
答案 C
解析 据材料可知,春秋时期我国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阶级关系出现新变化,统治者制定并公布成文法适应了阶级关系变动的需要,故选C项;等级秩序走向瓦解表述错误,排除A项;法家思想产生于战国时期,与题干时间不符,排除B项;郑国、晋国只是公布成文法走在前列,同时期的其他诸侯国也在用法律治理国家,排除D项。
专题二 罗马法的基本原则与在今天的影响
1.罗马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罗马法时代是奴隶制社会,不会存在人人平等。但是对于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地位,主张平等原则,该原则发展成后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法人制度:罗马法没有法人名词,但是设立了法人制度,对法人分为社团和财团,并对法人的权利义务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3)一夫一妻制度:虽与现在的内涵不一样,但是至少给后人创造了一个名词,成为后人战斗的武器。
(4)物权法定制度:罗马法强调物权的范围和种类都由法律规定,所有权为自然权,为核心权利。后来该原则发展成“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5)继承制度:实行遗嘱至上原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2.罗马法在今天的影响
(1)陪审制度:仍是当今西方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保护人制度:演变为现代的律师制度。
(3)核心内容——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法则体现了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的思想。
(4)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近现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渊源。
(5)法源于自然:是近代自然法学说的思想渊源。
(6)罗马法对反映简单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定:对资本主义民法领域产生很大影响,如《法国民法典》中有关物权和债权的内容,就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制定的。
(7)不告不理:罗马法名言“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所谓的“不告不理”审判原则;资产阶级对此继承和发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非经起诉,法官不得审判”的原则。
2.罗马的最高裁判官始设于公元前366年,因其具有发布告示的权力,于是便有了“裁判官法”。裁判官运用告示,先将根据现实生活变化而拟就的办案原则公之于众,就职期间再以告示确定的原则指导审判实践。这体现出罗马法( )
A.基于实际需要而进行适时调整
B.是平民和贵族间长期斗争的结果
C.彰显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法律内容变更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答案 A
解析 据材料“根据现实生活变化而拟就……办案原则”可得出罗马法基于统治需要而进行适时调整,故选A项;材料未提及罗马法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利益,不涉及罗马法与平民和贵族斗争的关系,排除B项;材料主要讲罗马的最高裁判官通过发布告示完善罗马法,不涉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罗马法的原则,排除C项;罗马的最高裁判官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其他地区法律,来修正完善罗马法,促进了罗马法的发展,并不“随意”,排除D项。
专题三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
1.强调依法统治,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主要方法,主张一切个人或机构都处在法律之下或之内,受事先制定的法律规则的统治和约束。
2.强调法律自治,即法律与道德和宗教等相分离。
3.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形式的平等,反对旨在追求结果平等或限制实际不平等的措施。
4.坚持法律的一般性和普遍性,反对特别法律,认为无论是维护特权的立法还是给予某些特殊社会群体如弱势群体特别关照或救助,都是对法治的破坏。
5.主张司法独立,在司法中,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
6.维护个人自由,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域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
7.主张法律的稳定性,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定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
3.有学者研究西方法律制度发现,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从陪审团审判到刑事诉讼确立了诸多原则,如法官中立的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不告不理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核心目标在于( )
A.维护公民权利 B.坚持权力制衡
C.遵循法律程序 D.保护私有财产
答案 A
解析 据材料可知,法官中立是指在诉讼中,法官应当不偏不倚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各方主体以同等的对待,最终保证各方主体诉讼权利的平等,而无罪推定原则指的是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不告不理原则指的是对未经起诉的事情法院不予受理的诉讼原则。这些原则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故选A项。B项与题干主旨不符,排除;法律程序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手段,不是核心目标,排除C项;刑事诉讼案例不一定都涉及私有财产,而且财产权只是公民权之一,排除D项。
专题四 认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及其相互间的关系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意义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理念、执政的价值取向和执政目标上的重大转变,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与时俱进的执政观。
(2)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民主政治的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等重要作用。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纽带,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是社会和谐的价值支撑,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内核。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落实基本方略的新举措,是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新需要,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新策略。
3.依法治国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也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促进和保障。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落地生根的过程。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
4.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变化( )
A.推动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B.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
C.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D.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答案 B
解析 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可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法治的保障,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的法治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故选B项;A项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影响,排除;材料中的变化并没有奠定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排除C项;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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