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精选高频考题46题)-备战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江苏专用)

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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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选高频考题46题 内容概览 考点01 民法与民事权利(20题) 考点02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14题) 考点03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12题) 民法与民事权利 1.(20-21高二·全国·课前预习)朱某和郑某是同乡,也是同到某市推销眼镜的个体户。两人在摆摊经营中,为摊位发生争执,相互辱骂,经市场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郑某自认为受辱甚大,蓄意报复。因此,以同乡人的名义向朱某的父亲发送短信。假称朱某已故,火速来某市。朱某的父亲收到短信后,全家悲痛,积极安排后事;朱某的两个弟弟赶到某市后,见朱某无恙,始知受骗,虚惊一场。为此,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郑某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本案中,郑某( ) A.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B.侵犯了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C.侵犯了朱某的隐私权 D.侵犯了朱某的名誉权 2.(2023·江苏常州·一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下甲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是( )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3.(21-22高二下·苏州·阶段练习)李某欠张某一笔钱,因其无能力归还,遂决定用他所有的一套房屋抵债。为此,张某与李某签订了抵债协议书,并对该抵债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归( ) A.张某所有,因为签订了抵债协议书 B.张某所有,因为办理了公证手续 C.李某所有,因为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D.李某所有,因为是抵押不是转卖 4.(2023·江苏·一模)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电商供应链大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共计308464元。该公司( ) ①合法注册,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运作行为无可厚非 ②非法牟利,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③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曲解了“雷锋精神”内涵,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2-23高三上·南京·期末)王某长期在A公司务工,近期,他打算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回农村老家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村集体的山头种植橙树、经营果园。离职时,他要求A公司补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企业停工期间拖欠自己的工资,A公司予以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可因不可抗力免除A公司欠薪责任 ②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③王某可对村集体土地享有用益物权 ④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3·无锡·一模)“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使用于其红酒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对于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侵犯甲公司的商标,由于是驰名商标,永久受法律保护 B.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管道和红酒是非同类产品 C.乙公司使用“索龙管道”,是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 D.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索龙”是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7.(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张某在市区有一套商品房,2016年,他回老家农村承包了10公顷山林,承包期为20年。2020年,张某以山林承包经营权为抵押,获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山林经营。2023年3月,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并给予合理补偿,其中正好包括张某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拥有承包的10公顷山林的用益物权 ②张某可以凭承包合同拒绝政府对部分山林的征用 ③张某向银行抵押山林的承包经营权,行使了担保物权 ④张某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12岁的唐某,使用其微信账号多次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漫画平台充值浏览漫画,共支付1466元。唐某母亲发现后,认为该公司未尽到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的义务,且未对漫画内容进行必要限制,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充值款。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唐某充值的订单因意思表示真实而有效 ②唐某母亲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还充值款项 ③唐某母亲对其行为不予追认,则该充值行为无效 ④唐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行为应认定无效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9.(22-23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区人民政府和某银行因贷款还款及利息问题发生纠纷 ②王某甲和王某乙两人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 ③某市税务机关与市民丙的税款征收关系 ④小明答应小李一起去看电影后却爽约,小李要求其履行承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2-23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 ①甲将自家宅基地转让给了乙 ②甲和乙达成口头协议将其劳力士表卖给乙,乙拿到表后尚未付款 ③甲让丙帮忙保管电脑,丙在二手市场将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乙 ④甲的同学丙擅自将甲的电动自行车取出后卖给了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作出规定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12.(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近年来,随着各地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推进与落实,乡村游越来越火热。某酒店欲租用周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一直闲置的自建房并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双方最终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 ②周某对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③酒店租用周某的房屋,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④周某每月获得的1000元是基于将自建房进行抵押所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汪某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刘某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汪某可以请求刘某甲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3·江苏徐州·模拟预测)近日火爆荧屏的电视剧《漫长的季节》在片尾声明:“本剧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由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所有。本剧完整传播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及其他播放本剧的相关法定权利)归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完整传播该剧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该剧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其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④该剧的知识产权和完整传播权属于法人,其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自2020年2月至9月,周某将自己从网上收集、购买、交换得到的5万多条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卖给蒋某,获利36000元。2022年1月,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我国民法的优先保护 B.侵害他人隐私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C.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16.(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某主办方举行绘画比赛,承诺给予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奖金。7岁小阳的绘画作品《晒太阳的兔子》获得比赛一等奖,同时,某玩偶公司看中了小阳的获奖作品,想以3万元价格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作为法定监护人,小阳父母对奖金具有保管和处分的权利 B.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主办方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奖励 C.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17.(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丁某为感激邻居赵某多年来的照料,将自己拥有的一套住房赠与赵某,并办理了公证,但在产权过户前夕,丁某的儿子小丁擅自将该套住房以12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赵某通过赠与公证,获得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②小丁作为法定继承人,有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 ③丁某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将名下房屋赠与赵某 ④李某通过该房屋过户手续合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2-23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此项规定( ) A.旨在维护“低头族”的生命健康权 B.充分发挥了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作用 C.有利于保障公民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D.表明行人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即可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 19.(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2023年4月16日,张某在某加油站购买了95号汽油,次日其车辆无法启动。经4S店检测认为:车辆无法启动是因为其燃油泵有明显存水引起短路。18日,张某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该问题,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该加油站汽油掺水,劝告大家不要前往消费。相关部门立即对该加油站汽油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并将合格抽检结果告知张某,但张某未删除视频,并于当晚再次发布相似短视频。 加油站负责人刘某在发现上述视频后向短视频平台进行了举报,平台当即对部分视频作出限制措施。刘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害了加油站的合法权利,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删除视频并作出赔偿。 如果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案作出判决并给出依据。 20.(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一段时间以来,“Al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域还是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l换脸”功能的服务,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 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从立法的角度规范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路。该《意见稿》展现了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机制。 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2023·江苏·模拟预测)2022年10月,黑龙江省黑河市一名买家从江源区购买了一批树苗,付款后,卖方将树苗通过快递发货给买方,运费由买方自行承担。在树苗交邮后,因疫情影响,快递服务全面瘫痪近2个月,由于长时间搁置导致树苗死亡,也错过了移栽时间,买方因此损失惨重,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返还树苗款。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快递公司可因疫情免除所有法律责任 ②卖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③疫情是造成快递服务瘫痪的不可抗力 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责任划分问题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22-23高三上·江苏苏州·期中)纪先生经房产中介与刘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两个月后,刘先生提出因房屋价格上涨需加价5万元才卖,纪先生不同意,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刘先生却认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自己签订合同时未取得妻子同意,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提出的加价5万元要求属于新的要约 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刘先生未履行义务属违约 ③纪先生签了合同并支付定金就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④刘先生无权处分夫妻共同房产,该买卖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因商家误将“3罐一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标价为2元,消费者仅以1700元的价格就买下了价值70多万元的奶粉。但商家却拒绝发货,只作退款处理。随后,消费者将商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恶意拍单,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 B.一般说来,顾客下单后,买卖合同即订立 C.商家标错价出售并非真实意思,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D.本案中奶粉标价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4.(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货物储存在乙方,存期为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直接将货物发送至丙公司。储存期满后,由于疏忽,乙方未能按期将该批货物运至丙公司,造成甲厂逾期交货,甲厂向丙公司支付了违约金5万元。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B.乙方应继续履行,并对甲厂5万元违约金负责 C.甲厂因乙方违约而违约,因而不构成实际违约 D.仓储合同生效应自甲厂向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 5.(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2022年,沈某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并入住,但开发商并未为其办理不动产证。2023年1月,某物业公司与沈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沈某本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3年5月沈某以开发商未给其办理不动产证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开发商未履行义务,沈某有权拒绝交物业费 B.沈某自入住小区起,即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C.物业公司与沈某的合同有效,沈某应当缴纳物业费 D.若当事人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6.(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朱某将一套房产以63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购房合同。王某支付了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朱某又将该房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毫不知情的郑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郑某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主张郑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朱某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朱某由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某银行在郑某不履行债务时可直接获得该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吴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吴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吴某无法及时交货,吴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延迟交货违约 ②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③无论吴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承包林场80亩土地,承包的土地必须种植玉米,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给秦某经营,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下列选项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秦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和绿色原则、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D.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9.(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李某于2019年10月14日借给朋友王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2021年,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遂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款,但王某不予理睬。本案中( ) A.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因缺乏具体还款期限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C.李某应该自2019年10月14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D.李某和王某都是这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5万元现金 10.(22-23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某平台主播小王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某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卡,声称购买该卡可享受“名牌车接,纯玩无强制消费”。小华购买了该旅游卡,游玩中,发现接送游客用的不是“名牌车”,旅途中还多次被强制购物。小华此刻( ) ①只能自认吃亏,因为网络上购买的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台和小王共同承担责任 ③必须先与旅行社进行沟通,要求返还购买旅游卡所支出的费用 ④如果与旅行社沟通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2-23高三下·泰州·开学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陈某系未成年,父母离异后随其母被告于某生活。2021年被告陈某开始在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内购买衣服,后经双方核算,被告陈某于2022年7月4日向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出具欠条一份,被告陈某共欠原告西平某服装店88572元。经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多次催要,被告陆续向原告西平某服装店支付货款5800元,余款82772元至今未付,原告西平某服装店遂起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综合运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案件中原告西平某服装店与被告陈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12.(22-23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2022年11月,王某按照某理发店店堂告示,花费5000元购买了该店贵宾卡。根据使用说明,王某可以凭贵宾卡在该店享受消费5折优惠。12月某天,王某来该店消费时发现,该店大门已锁,并在大门上张贴了告示(下图)。王某认为另一理发店离家较远,交通不便,于是联系该理发店负责人,要求退回其卡内余额,遭到拒绝。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发店退回其贵宾卡内余额,并由该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该理发店负责人认为,办卡时已告知余额不退,并已通过告示告知新服务地址,王某应至新店消费卡内余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本案双方主张的看法。 13.(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罗某收藏了名家魔山的一幅画作“声断衡阳”,但经不住朋友老李数次央求,答应将该画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老李。双方在2022年5月签订书面合同,定金10万元,违约金8万元,并约定于同年9月向老李交付画作。2022年6月,罗某得知魔山的另一幅画作以900万元价格成交,便开始四处寻找新买家。2022年7月,罗某顺利将“声断衡阳”以800万元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老谢,并完成了交付。后老李得知情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罗某:第一,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第二,赔付违约金8万元;第三,从老谢处要回画作“声断衡阳”,并按照2022年5月签订的合同交付给自己(老李)。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罗某双倍返还老李定金20万元。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加以分析。 14.(22-23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丁某和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将自有房屋委托授权给物业公司出租,合同约定了授权期限两年以及租金、押金、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后物业管理公司将房屋以一年为租期出租给第三方王某,但仅支付给丁某两个月租金。后物业公司停业关门,未再支付丁某任何费用。王某一年租约到期后搬离。丁某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物业公司支付丁某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张某骑电瓶车在某村庄主干道行驶,遭到李某饲养的大型烈犬追赶。张某因精神高度紧张,在躲避烈犬追赶时坠入路旁河中,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两人协商无果,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选项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①李某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对张某的遭遇,李某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李某必须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 ④李某作为烈犬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笑果文化的艺人HOUSE在脱口秀节目中说了侮辱人民军队的话。对此,西部战区陆军罕见地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该事件进行评价,怒斥这位“笑果”旗下演员是跳梁小丑,内心灰暗而抵触光亮,自以为是而毫无敬惧,一边阴险牟利一边疯狂作死。5月15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表示已经针对此事对相关公司进行立案调查。5月17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笑果脱口秀”涉案公司及相关艺人,罚没1467.9万元。以下对涉案公司及相关艺人的行为理解错误的是( ) A.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权利行使超越了其应有的界限 B.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从文化上动摇了国家安全根本 C.没有树立正确的义务观,突破了道德底线缺少敬畏之心 D.没有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一己私利损害国家民族大义 3.(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2022年5月的一天,15岁初三学生李某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学校返家,途中与沿人行横道步行的七旬老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死亡、李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某子女决定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A.李某的侵权行为是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 B.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生命权,应承担刑事责任 C.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责任 D.李某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4.(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吕某与崔某系同村邻居。因为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的毛竹严重影响吕某房屋的安全和采光,两家产生了多次纠纷。2023年2月18日,吕某以毛竹损坏房屋地基并影响其房屋采光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崔某侵犯了吕某的用益物权 B.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毛竹并无不妥 C.崔某应当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违约责任 D.崔某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5.(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唐某好意让同事高某搭乘自己便车回家,路上雨天路滑,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急,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三人均受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唐某对高某受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唐某是出于助人为乐同意高某无偿搭车 B.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由不可抗力导致 C.需要承担责任,唐某作为车辆驾驶人负责安全是其应有之职责 D.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6.(2023·镇江·模拟预测)2023年4月,A区的颜某到B区的某宠物工作室购买宠物猫时,被一只白猫抓伤,就诊和注射相关疫苗花费1500余元。因向宠物工作室索赔未果,颜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自然人颜某的最高的人身利益受到了侵犯 ②工作室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颜某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 ④颜某应向有管辖权的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7.(22-23高二下·江苏南京·阶段练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我国老龄化趋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但也容易因高低层住户需求的不同引发矛盾纠纷。 ★案件回顾★ 近日,南通一小区某单元的楼上8住户为了方便家中老人出行也申请加装电梯,但一楼的2户人家以加装电梯占用共有部分、造成房屋贬值、地基沉降等为由极力反对。在楼上8户业主签署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公示规划设计与施工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一楼的2户人家仍多次阻挠施工,已经到场的挖机等只得停工。无奈之下,楼上8户联合将一楼2户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既有住宅房屋加装电梯,属于改变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用途,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该事项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还需要履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本案中,该小区7幢2单元共计10户,8户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仅被告在内的2户不同意。可见,增设电梯项目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原告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有效,故该小区7幢2单元业主依法享有在审核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增设电梯的权利。被告阻挠案涉电梯工程施工的行为,已经妨碍了原告的权利行使,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应予排除。 法院认为:被告虽抗辩原告加装电梯后存在占用专有部分、造成被告房屋贬值、地基沉降等情况,但未能提供确切、充分的证据,诉求暂不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8.(21-22高二下·江苏南京·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冯某分别为某小区401号、402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两套房屋位于同一楼层,入户门相对。2020年5月7日,两人因冯某家宠物狗咬伤李某孙子而产生纠纷并争吵,冯某于当天下午在自己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4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李某认为两户门与门之间十分狭窄,生活日常都在摄像头范围内,要求冯某拆除摄像头。冯某则认为,在自家门上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障财产安全且没有对着原告家里,并未侵权。李某起诉冯某,法院判令被告冯某拆除摄像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冯某涉嫌侵犯了李某家人的哪些权益? (2)结合本案例谈谈你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看法。 9.(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下案例系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 材料一 甲与乙分别为某小区同栋同层02室和03室业主。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乙认为该摄像头能够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乙即报警要求拆除。经公安机关、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协调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该摄像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因此,乙主张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在处理财产权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冲突时的考量。 10.(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退休职工王某系某小区业主,2022年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和王某因物业服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物业公司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胜诉。随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并将上述生效判决文书拍成图片,发在该微信群里,对于文书首页的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未作遮挡,导致邻居对王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随意传播其个人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物业公司辩称,其发布判决文书属于合理正当使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为督促王某及其他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没有泄露王某隐私的目的,故其不存在侵权。 材料二 2021年11月10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和田中院,12月29日,和田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事实,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对原判认定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哗众取宠,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在烈士墓前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络,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物业公司的言行。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案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 11.(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时必做的简单动作,但如果没有留意观察后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则会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剧。 2022年8月19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桑某被送往医院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去世。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相关知识,阐释当地人民法院为何作出上述判决。 12.(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姚某跟随旅行团在海南S度假酒店住宿,入住酒店后,姚某等旅行团成员认为该酒店住宿条件有限,要求更换酒店,旅行社跟团导游王某没有同意。当晚十点半许,姚某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内淋浴时摔倒,淋浴间未设置防滑垫。经鉴定,姚某构成十级伤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简要分析本案中各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单元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选高频考题46题 内容概览 考点01 民法与民事权利(20题) 考点02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14题) 考点03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12题) 民法与民事权利 1.(20-21高二·全国·课前预习)朱某和郑某是同乡,也是同到某市推销眼镜的个体户。两人在摆摊经营中,为摊位发生争执,相互辱骂,经市场监管部门协商解决。郑某自认为受辱甚大,蓄意报复。因此,以同乡人的名义向朱某的父亲发送短信。假称朱某已故,火速来某市。朱某的父亲收到短信后,全家悲痛,积极安排后事;朱某的两个弟弟赶到某市后,见朱某无恙,始知受骗,虚惊一场。为此,朱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郑某赔偿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本案中,郑某( ) A.侵犯了朱某的姓名权 B.侵犯了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C.侵犯了朱某的隐私权 D.侵犯了朱某的名誉权 【答案】D 【详解】A:被告是以同乡人的名义捏造事实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他没有假冒他人的姓名,不构成侵犯他人的姓名权,A与题意不符。 B:郑某并未导致朱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犯,B与题意不符。 C:被告郑某捏造朱某死亡的事实,对其亲属进行欺骗、愚弄,这种行为是对他进行莫大的侮辱、诽谤,损害了他的人格尊严。因此,郑某的行为侵害了朱某的名誉权,而不是隐私权,C排除。 D:被告郑某捏造朱某死亡的事实,对其亲属进行欺骗、愚弄,这种行为是对他进行莫大的侮辱、诽谤,损害了他的人格尊严。因此,郑某的行为侵害了朱某的名誉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2.(2023·江苏常州·一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下甲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是( )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答案】C 【详解】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违背了诚信原则,C符合题意。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这违背了公平原则,A不符合题意。 B: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这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B不符合题意。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这违背了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1-22高二下·苏州·阶段练习)李某欠张某一笔钱,因其无能力归还,遂决定用他所有的一套房屋抵债。为此,张某与李某签订了抵债协议书,并对该抵债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归( ) A.张某所有,因为签订了抵债协议书 B.张某所有,因为办理了公证手续 C.李某所有,因为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D.李某所有,因为是抵押不是转卖 【答案】C 【详解】C: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以办理不动产登记为准,张某虽然与李某签订了抵债协议书并对该抵债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因为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所有,C符合题意。 AB:张某虽然与李某签订了抵债协议书并对该抵债协议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因为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归李某所有,AB错误。 D:张某与李某签订的是抵债协议,不是抵押协议,D错误。 故本题选C。 4.(2023·江苏·一模)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付费会员称为“雷锋会员”,将其提供服务的平台称为“雷锋社群”。该公司以“雷锋社群”名义多次举办“电商供应链大会”等商业活动,并以“雷锋社群会费”等名目收取客户费用共计308464元。该公司( ) ①合法注册,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运作行为无可厚非 ②非法牟利,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③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曲解了“雷锋精神”内涵,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并没有显示该公司进行合法注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另外,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运作行为,既曲解了“雷锋精神”,与公众的一般认知背离,也损害了承载其上的群众的特定感情,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予纠正,①排除。 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进行刑事诉讼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行刑事诉讼。材料中该公司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不是犯罪行为,因此该选项中“提起刑事诉讼”的说法不妥,排除②。 ③:雷锋同志的姓名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雷锋”文字具有特定意义,确系社会公众所广泛认知的雷锋同志之姓名。该公司擅自将其用于开展网络商业宣传,会让公众对“雷锋社群”等称谓产生误解,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正确。 ④:将商业运作模式假“雷锋精神”之名推广,既曲解了“雷锋精神”,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相背离,也损害了承载于其上的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对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22-23高三上·南京·期末)王某长期在A公司务工,近期,他打算抓住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回农村老家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村集体的山头种植橙树、经营果园。离职时,他要求A公司补发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企业停工期间拖欠自己的工资,A公司予以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可因不可抗力免除A公司欠薪责任 ②王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③王某可对村集体土地享有用益物权 ④夫妻对经营果园所得形成共同共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因不可抗力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A公司欠薪责任是该公司应尽的责任,不能被免除,①说法错误; ②: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王某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②说法错误; ③:王某回农村老家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村集体的山头种植橙树、经营果园,这体现王某可对村集体土地享有用益物权 ,③符合题意; ④:王某和妻子李某一起承包山头种植所得的收益因其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6.(2023·无锡·一模)“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使用于其红酒上的注册商标,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对于乙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侵犯甲公司的商标,由于是驰名商标,永久受法律保护 B.不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管道和红酒是非同类产品 C.乙公司使用“索龙管道”,是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 D.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索龙”是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 【答案】D 【详解】BD: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商标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本案中“索龙”文字是甲红酒公司的注册商标,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生产管道的乙公司在其生产的管道上突出使用“索龙管道”字样,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索龙”是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D符合题意,排除B。 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A错误。 C: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本案中乙公司使用“索龙管道”不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排除C。 故本题选D。 7.(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张某在市区有一套商品房,2016年,他回老家农村承包了10公顷山林,承包期为20年。2020年,张某以山林承包经营权为抵押,获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山林经营。2023年3月,当地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山林,并给予合理补偿,其中正好包括张某家承包的部分山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拥有承包的10公顷山林的用益物权 ②张某可以凭承包合同拒绝政府对部分山林的征用 ③张某向银行抵押山林的承包经营权,行使了担保物权 ④张某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张某拥有承包的10公顷山林的用益物权,①正确。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受物权法保护,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不可以拒绝征用,②错误。 ③: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张某向银行抵押山林的承包经营权,行使了用益物权,银行拥有了担保物权,③错误。 ④: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12岁的唐某,使用其微信账号多次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漫画平台充值浏览漫画,共支付1466元。唐某母亲发现后,认为该公司未尽到有效识别未成年人的义务,且未对漫画内容进行必要限制,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该公司退还充值款。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唐某充值的订单因意思表示真实而有效 ②唐某母亲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还充值款项 ③唐某母亲对其行为不予追认,则该充值行为无效 ④唐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行为应认定无效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唐某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购买行为不符合年龄和智力,与该公司订立的合同无效,充值行为应认定无效,①④错误。 ②③:唐某12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唐某母亲作为监护人,对其行为不予追认,则该充值行为无效,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还充值款项,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B。 9.(22-23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区人民政府和某银行因贷款还款及利息问题发生纠纷 ②王某甲和王某乙两人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 ③某市税务机关与市民丙的税款征收关系 ④小明答应小李一起去看电影后却爽约,小李要求其履行承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某区人民政府和某银行因贷款还款及利息问题发生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符合题意。 ②:王某甲和王某乙两人因为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②符合题意。 ③:某市税务机关与市民丙的税款征收关系,涉及不平等主体的行政法律关系,③排除。 ④:小明答应小李一起去看电影后却爽约,小明和小李属于个人友谊,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0.(22-23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 ①甲将自家宅基地转让给了乙 ②甲和乙达成口头协议将其劳力士表卖给乙,乙拿到表后尚未付款 ③甲让丙帮忙保管电脑,丙在二手市场将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乙 ④甲的同学丙擅自将甲的电动自行车取出后卖给了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甲拥有自家宅基地使用权,所有权归集体,甲转让的是使用权,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①不符合题意。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按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和乙达成口头协议将其劳力士表卖给乙,乙拿到表,取得了表的所有权,②符合题意。 ③:甲让丙帮忙保管电脑,但丙将甲的电脑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乙,而乙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完成了交付,乙符合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因此,乙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甲的同学对甲的电动自行车无处分权,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1.(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 B.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作出规定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答案】D 【详解】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A说法错误。 B: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可以由当事人自主设立,如合同关系,同时也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如侵权关系,B说法错误。 C: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C说法错误。 D: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人身利益等,其中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12.(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近年来,随着各地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推进与落实,乡村游越来越火热。某酒店欲租用周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一直闲置的自建房并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双方最终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 ②周某对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③酒店租用周某的房屋,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④周某每月获得的1000元是基于将自建房进行抵押所得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某酒店欲租用周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一直闲置的自建房并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表明周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酒店租用周某的房屋,拥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③符合题意。 ②:周某对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②说法错误。 ④:周某每月获得的1000元属于出租所得,而不是将自建房进行抵押所得,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3.(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汪某全额支付了购房款,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前刘某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汪某可以请求刘某甲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的损失,而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说法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才能取得,刘某甲将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说法错误。 ③: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说法正确。 ④:人民调解达成协议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4.(2023·江苏徐州·模拟预测)近日火爆荧屏的电视剧《漫长的季节》在片尾声明:“本剧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由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所有。本剧完整传播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及其他播放本剧的相关法定权利)归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完整传播该剧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该剧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其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④该剧的知识产权和完整传播权属于法人,其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①符合题意。 ②: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完整传播该剧,构成侵权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说法错误。 ③:本剧知识产权由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所有,由此可知该剧的著作权属于法人,不属于自然人,③不符合题意。 ④:材料中“本剧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由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所有,本剧完整传播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放映权及其他播放本剧的相关法定权利)归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可知该剧的知识产权和完整传播权属于法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答案为B。 15.(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自2020年2月至9月,周某将自己从网上收集、购买、交换得到的5万多条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卖给蒋某,获利36000元。2022年1月,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我国民法的优先保护 B.侵害他人隐私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C.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答案】C 【详解】C: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A符合题意。 A: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A说法错误。 B: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材料涉及的是个人信息,B不符合题意。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但材料并没有出现“误导、欺诈、胁迫”,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6.(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某主办方举行绘画比赛,承诺给予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奖金。7岁小阳的绘画作品《晒太阳的兔子》获得比赛一等奖,同时,某玩偶公司看中了小阳的获奖作品,想以3万元价格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作为法定监护人,小阳父母对奖金具有保管和处分的权利 B.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主办方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奖励 C.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C 【详解】C: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著作权是一项公民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依法享有。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C正确。 A: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A说法错误。 B: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7岁的小阳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主办方不能以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为由拒绝支付奖励,B说法错误。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7.(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丁某为感激邻居赵某多年来的照料,将自己拥有的一套住房赠与赵某,并办理了公证,但在产权过户前夕,丁某的儿子小丁擅自将该套住房以12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赵某通过赠与公证,获得了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②小丁作为法定继承人,有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 ③丁某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将名下房屋赠与赵某 ④李某通过该房屋过户手续合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案例中,邻居赵某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赵某没有获得该套房产的所有权,①排除。 ②:丁某对自己拥有的该套住房,有权处置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小丁即使作为法定继承人,也要在继承开始后视情况断定小丁是否取得所涉房屋的权利,进而判断小丁是否有处置该套房屋的权利,②错误。 ③: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案例中,丁某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意愿作出处分,赠与赵某,③正确。 ④:案例中,李某对所涉房屋的赠与并不知情,并以合理价款购买此房,因此李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取得其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8.(22-23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5月26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针对过马路看手机等行为,增加“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的规定。此项规定( ) A.旨在维护“低头族”的生命健康权 B.充分发挥了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作用 C.有利于保障公民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D.表明行人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即可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 【答案】B 【详解】A:过马路时低头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是不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表现。此项规定旨在保护行人的生命健康权,不止维护“低头族”的生命健康权。A说法错误。 B:规定过马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有利于传承文明美德,营造文明交通。这是法治与德治的共同作用的体现,通过法律的规定和道德的引导,促进公民文明行为的形成,B符合题意。 C:对于交通行为的规范,有利于行人更加安全地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无关保障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C不符合题意。 D:这项规定要求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时不要浏览持电子设备以确保安全,而不是表明行人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即可通过路口或横穿道路,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9.(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2023年4月16日,张某在某加油站购买了95号汽油,次日其车辆无法启动。经4S店检测认为:车辆无法启动是因为其燃油泵有明显存水引起短路。18日,张某向相关部门反映了该问题,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该加油站汽油掺水,劝告大家不要前往消费。相关部门立即对该加油站汽油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并将合格抽检结果告知张某,但张某未删除视频,并于当晚再次发布相似短视频。 加油站负责人刘某在发现上述视频后向短视频平台进行了举报,平台当即对部分视频作出限制措施。刘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侵害了加油站的合法权利,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删除视频并作出赔偿。 如果你是法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此案作出判决并给出依据。 【答案】①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删除案涉视频,公开致歉,并赔偿损失。 ②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③李某首次发布曝光视频的行为,符合普通消费者遭遇损失后的合理吐槽和评价惯例,不构成侵权;第二次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的行为,李某明知视频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且会对加油站造成负面影响,仍未及时删除视频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应认定为侵害加油站的名誉权。 【分析】背景素材:侵犯名誉权案例 考点考查:名誉权、侵权责任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的侵权事实客观存在,证据确实充分→可联系教材知识法院应判决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名誉权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关键词②: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③:作出判决的事实依据→可联系知识李某第二次发布视频,明知视频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且会对加油站造成负面影响,仍未及时删除视频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应认定为侵害加油站的名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一段时间以来,“Al换脸”走红网络,无论是在手机应用商域还是在社交平台、视频网站,都能看到不少提供“Al换脸”功能的服务,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 2023年4月11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着手从立法的角度规范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路。该《意见稿》展现了对个人信息的全方位保护机制。 结合材料,运用“人格权”知识,分析“AI换脸”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 【答案】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AI换脸”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轻易把一个人的五官投到原本的人物的脸上,经过深度合成算法处理,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会侵害他人肖像权,情节严重的甚至侵犯他人名誉权;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得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AI换脸”技术的不当收集和使用会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权。 【分析】背景素材:“Al换脸”走红网络 考点考查:人格权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人格权相关的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只需上传一张照片,就能变成视频主人公,甚至用这种方法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关键词②:恶意丑化或玷污他人也会侵害他人荣誉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关键词③:照片的公开会侵犯个人信息→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2023·江苏·模拟预测)2022年10月,黑龙江省黑河市一名买家从江源区购买了一批树苗,付款后,卖方将树苗通过快递发货给买方,运费由买方自行承担。在树苗交邮后,因疫情影响,快递服务全面瘫痪近2个月,由于长时间搁置导致树苗死亡,也错过了移栽时间,买方因此损失惨重,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返还树苗款。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快递公司可因疫情免除所有法律责任 ②卖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③疫情是造成快递服务瘫痪的不可抗力 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责任划分问题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快递公司可因疫情免除部分违约责任,不能免除所有责任,①表述错误。 ②:快递公司可因疫情免除违约责任,不用支付违约金,②表述错误。 ③: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疫情影响,快递服务全面瘫痪近2个月,说明疫情是不可抗力,③符合题意。 ④: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责任划分问题,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22-23高三上·江苏苏州·期中)纪先生经房产中介与刘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两个月后,刘先生提出因房屋价格上涨需加价5万元才卖,纪先生不同意,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刘先生却认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自己签订合同时未取得妻子同意,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先生提出的加价5万元要求属于新的要约 ②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刘先生未履行义务属违约 ③纪先生签了合同并支付定金就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④刘先生无权处分夫妻共同房产,该买卖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受约人表示对原要约的条款作出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这种变更条件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本案中,刘先生提出的降价5万元要求属于新的要约,①正确。 ②:纪先生经房产中介与刘先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刘先生未履行义务属违约,②正确。 ③: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③说法错误。 ④:该买卖合同有效,纪先生购买房屋是善意取得,虽然刘先生无权处分夫妻共同房产,但是原所有权人(刘先生妻子)有权向无处分权人(刘先生)请求损害赔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3.(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因商家误将“3罐一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标价为2元,消费者仅以1700元的价格就买下了价值70多万元的奶粉。但商家却拒绝发货,只作退款处理。随后,消费者将商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消费者恶意拍单,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 B.一般说来,顾客下单后,买卖合同即订立 C.商家标错价出售并非真实意思,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D.本案中奶粉标价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B 【详解】B:一个成立的合同需要有要约和承诺,“3罐一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标价为2元,属于要约,顾客下单,进入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即承诺,一般说来,顾客下单后,买卖合同即订立,B符合题意。 A:恶意下单是指不真实购买,或者下单后会通过抵赖等手段拒绝付款或收货,对商家造成经济损失和时间浪费的行为。材料中的消费者不属于恶意拍单。A不符合题意。 C:商家标价为要约,顾客下单购买属于承诺,合同订立。商家拒绝发货,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C说法错误。 D:材料中“3罐一组全脂益生菌驼奶粉”标价为2元,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4.(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甲厂与乙仓储保管方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厂将一批货物储存在乙方,存期为半个月,期满后由乙方负责直接将货物发送至丙公司。储存期满后,由于疏忽,乙方未能按期将该批货物运至丙公司,造成甲厂逾期交货,甲厂向丙公司支付了违约金5万元。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B.乙方应继续履行,并对甲厂5万元违约金负责 C.甲厂因乙方违约而违约,因而不构成实际违约 D.仓储合同生效应自甲厂向乙方交付货物之日起 【答案】B 【详解】A:乙丙没有合同关系,丙公司无权要求乙方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A错误。 B:乙方并未按甲乙合同约定将货物按期交付丙,造成甲厂逾期交货,违反了全面履行合同原则,乙方应继续履行,甲所支付的5万元违约金应由乙赔偿,乙对5万元违约金负责,B符合题意。 C:甲厂因乙方违约而违约,造成甲厂逾期交货,构成实际违约,C错误。 D:甲乙双方订立的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仓储合同生效应自甲乙签订合同之日起,D错误。 故本题选B。 5.(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2022年,沈某购买了某小区商品房并入住,但开发商并未为其办理不动产证。2023年1月,某物业公司与沈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沈某本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3年5月沈某以开发商未给其办理不动产证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开发商未履行义务,沈某有权拒绝交物业费 B.沈某自入住小区起,即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C.物业公司与沈某的合同有效,沈某应当缴纳物业费 D.若当事人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答案】C 【详解】A:错误,某物业公司与沈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沈某本人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并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合同约定,沈某无权拒绝交物业费,A排除。 B:错误,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登记,沈某办理不动产证即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B排除。 C:某物业公司与沈某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沈某本人自愿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依据民法典,物业公司与沈某的合同有效,沈某应当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C正确。 D:错误,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后才具有强制执行力,D排除。 故本题选C。 6.(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朱某将一套房产以63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购房合同。王某支付了房款后装修入住,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后朱某又将该房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毫不知情的郑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郑某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主张郑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②朱某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朱某由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④某银行在郑某不履行债务时可直接获得该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错误,不动产所有权取得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通过登记的方式取得,朱某又将该房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毫不知情的郑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郑某已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①排除。 ②③:朱某一房两卖,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违背了诚信原则,朱某与王某签订了购房合同,由于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②③符合题意。 ④:错误,郑某以该房屋作为抵押在某银行办理了60万元个人经营性贷款,某银行在郑某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获得优先受偿权,不能直接获得该房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C。 7.(22-23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吴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吴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吴某无法及时交货,吴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吴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延迟交货违约 ②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③无论吴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吴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吴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①说法错误。 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②符合题意。 ③: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说法错误。 ④:案例中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吴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8.(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承包林场80亩土地,承包的土地必须种植玉米,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给秦某经营,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下列选项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秦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和绿色原则、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D.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D 【详解】A:错误,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使用价值,A排除。 B: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不享有占有权利,B排除。 C:错误,秦某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没有涉及违背公平原则,排除。 D: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违约,所以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D正确。 故本题选D。 9.(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李某于2019年10月14日借给朋友王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2021年,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遂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款,但王某不予理睬。本案中( ) A.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因缺乏具体还款期限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C.李某应该自2019年10月14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D.李某和王某都是这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5万元现金 【答案】B 【详解】B:《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B符合题意。 A: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贷合同的效力,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法律效力,A说法错误。 C: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为三年,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法律效力,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因此李某应该自2021年李某要求王某还款之日起请求保护,C说法错误。 D: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债务关系,其客体是行为,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10.(22-23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某平台主播小王在直播间售卖一款某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卡,声称购买该卡可享受“名牌车接,纯玩无强制消费”。小华购买了该旅游卡,游玩中,发现接送游客用的不是“名牌车”,旅途中还多次被强制购物。小华此刻( ) ①只能自认吃亏,因为网络上购买的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 ②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台和小王共同承担责任 ③必须先与旅行社进行沟通,要求返还购买旅游卡所支出的费用 ④如果与旅行社沟通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旅游公司未经小华同意,单方面变更合同,构成违约,小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自认理亏;且不能笼统说网络上购买的产品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①说法错误。 ②:小华在主播小王的直播间购买某旅行社推出的旅游卡,游玩中与购买时声称的不一致,因此他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平台和小王共同承担责任,②正确。 ③:小华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不一定必须要与旅行社沟通,③说法错误。 ④:小华如果与旅行社沟通无果,可以申请第三方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22-23高三下·泰州·开学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告陈某系未成年,父母离异后随其母被告于某生活。2021年被告陈某开始在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内购买衣服,后经双方核算,被告陈某于2022年7月4日向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出具欠条一份,被告陈某共欠原告西平某服装店88572元。经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多次催要,被告陆续向原告西平某服装店支付货款5800元,余款82772元至今未付,原告西平某服装店遂起诉至西平县人民法院。 综合运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分析该案件中原告西平某服装店与被告陈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答案】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构成一个联言判断,要求各个联言支为真,联言判断才为真。 ②被告陈某从原告西平某服装店处购买衣服时未满18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大量衣服的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原告西平某服装店与被告陈某的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③在本案中,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事后并未得到其监护人的同意,所以该联言判断为假,消费合同无效。 【分析】背景素材:陈某与服装店的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知识 能力考查:调档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该案件中原告西平某服装店与被告陈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无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和《逻辑与思维》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被告陈某系未成年→可联系订订立合同学问大。 关键词②: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可联系联言判断的判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22-23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2022年11月,王某按照某理发店店堂告示,花费5000元购买了该店贵宾卡。根据使用说明,王某可以凭贵宾卡在该店享受消费5折优惠。12月某天,王某来该店消费时发现,该店大门已锁,并在大门上张贴了告示(下图)。王某认为另一理发店离家较远,交通不便,于是联系该理发店负责人,要求退回其卡内余额,遭到拒绝。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理发店退回其贵宾卡内余额,并由该理发店承担违约责任。该理发店负责人认为,办卡时已告知余额不退,并已通过告示告知新服务地址,王某应至新店消费卡内余额。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本案双方主张的看法。 【答案】①王某根据理发店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贵宾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无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理发店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理发店变更服务地址未经王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③该理发店单方面变更服务地址构成违约,除应退还王某贵宾卡卡内余额之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理发店地址变动引发的贵宾卡使用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是否承担合同违约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指出考查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具体法条或法理,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本题考查理发店地址变动引发的贵宾卡使用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可调用法条依据为: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贵宾卡服务事宜的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一致,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案例中合同订立时,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贵宾卡使用事宜的外在表示行为和内在意思一致,也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有效的。该理发店单方面变更服务地址构成违约,除应退还王某贵宾卡卡内余额之外,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相关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3.(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罗某收藏了名家魔山的一幅画作“声断衡阳”,但经不住朋友老李数次央求,答应将该画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老李。双方在2022年5月签订书面合同,定金10万元,违约金8万元,并约定于同年9月向老李交付画作。2022年6月,罗某得知魔山的另一幅画作以900万元价格成交,便开始四处寻找新买家。2022年7月,罗某顺利将“声断衡阳”以800万元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老谢,并完成了交付。后老李得知情况,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罗某:第一,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第二,赔付违约金8万元;第三,从老谢处要回画作“声断衡阳”,并按照2022年5月签订的合同交付给自己(老李)。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罗某双倍返还老李定金20万元。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结果加以分析。 【答案】①罗某和老李的买卖合同签订有效,罗某应负违约责任。罗某基于该合同负有向老李交付画作“声断衡阳”的义务,而其将画作出售并交付给老谢的行为使其陷入履行不能。②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因而法院仅判决罗某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或者罗某向老李返还定金10万元,并支付8万元违约金。③老李要回画作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支持。老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画作,是基于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获得的该画作的所有权。 【分析】背景素材:罗某和老李的买卖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设问要求对判决结果加以分析,要明确判决结果是什么,然后从法律依据分析为什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罗某和李某签订买卖画作合同,付定金10万元,违约金8万元,并约定22年9月向老李交付画作,但到了期限,罗某没有向老李交付→可联系罗某和老李的买卖合同签订有效,罗某应负违约责任;定金罚则与违约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 关键词②:2022年7月以800万元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买家老谢,并完成了交付。→可联系善意取得制度和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4.(22-23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丁某和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将自有房屋委托授权给物业公司出租,合同约定了授权期限两年以及租金、押金、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后物业管理公司将房屋以一年为租期出租给第三方王某,但仅支付给丁某两个月租金。后物业公司停业关门,未再支付丁某任何费用。王某一年租约到期后搬离。丁某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物业公司支付丁某剩余租金及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答案】①民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丁某依法维护财产权,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 ②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公司应遵循诚信原则,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③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物业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通过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等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走近合同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走近合同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丁某和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资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将自有房屋委托授权给物业公司出租,合同约定了授权期限两年以及租金、押金、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可联系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关键词②:后物业公司停业关门,未再支付丁某任何费用。王某一年租约到期后搬离。丁某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物业公司支付丁某剩余租金及违约金→可联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张某骑电瓶车在某村庄主干道行驶,遭到李某饲养的大型烈犬追赶。张某因精神高度紧张,在躲避烈犬追赶时坠入路旁河中,导致身体多处受伤。两人协商无果,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选项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①李某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对张某的遭遇,李某要承担违约责任 ③李某必须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 ④李某作为烈犬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作为大型烈犬饲养人不论其有无过错都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 ④:法律也规定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作为烈犬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②:材料中张某和李某不存在合同关系,李某要承担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②错误,排除。 ③:过错推定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③不符合题意,排除。 故本题选B。 2.(22-23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笑果文化的艺人HOUSE在脱口秀节目中说了侮辱人民军队的话。对此,西部战区陆军罕见地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对该事件进行评价,怒斥这位“笑果”旗下演员是跳梁小丑,内心灰暗而抵触光亮,自以为是而毫无敬惧,一边阴险牟利一边疯狂作死。5月15日,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表示已经针对此事对相关公司进行立案调查。5月17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笑果脱口秀”涉案公司及相关艺人,罚没1467.9万元。以下对涉案公司及相关艺人的行为理解错误的是( ) A.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权利行使超越了其应有的界限 B.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观,从文化上动摇了国家安全根本 C.没有树立正确的义务观,突破了道德底线缺少敬畏之心 D.没有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以一己私利损害国家民族大义 【答案】B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言论自由不是绝对自由,不应超越了其应有的界限,A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B:材料并未体现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观,更不能从文化上动摇了国家安全根本,B错误但符合题意。 CD:材料中涉案公司及相关艺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义务观,突破了道德底线缺少敬畏之心,以一己私利损害国家民族大义,CD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3.(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2022年5月的一天,15岁初三学生李某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学校返家,途中与沿人行横道步行的七旬老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死亡、李某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王某子女决定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A.李某的侵权行为是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 B.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生命权,应承担刑事责任 C.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承担责任 D.李某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D 【详解】A:15岁初三学生李某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沿人行横道步行的七旬老人王某相撞,造成王某死亡,侵犯了王某的生命权,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A排除。 B:当民法中的生命权被侵犯达到刑法规定中的程度,则将构成刑事犯罪。构成刑事犯罪的侵权案件要承担刑事责任,李某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身亡,而且只有15周岁,不符合其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B排除。 C:李某只有15周岁,未到骑电动车的法定年龄,且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C排除。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D正确。 故本题选D。 4.(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吕某与崔某系同村邻居。因为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的毛竹严重影响吕某房屋的安全和采光,两家产生了多次纠纷。2023年2月18日,吕某以毛竹损坏房屋地基并影响其房屋采光为由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崔某侵犯了吕某的用益物权 B.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毛竹并无不妥 C.崔某应当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违约责任 D.崔某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答案】D 【详解】A: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的毛竹未涉及吕某的用益物权,A排除。 B:崔某在自家院中种植的毛竹严重影响吕某房屋的安全和采光,两家由此产生了多次纠纷,表明崔某的行为存在不妥,侵犯了吕某的相邻权,B排除。 C:崔某应当承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的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C排除。 D:根据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崔某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D正确。 故本题选D。 5.(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唐某好意让同事高某搭乘自己便车回家,路上雨天路滑,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急,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三人均受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唐某对高某受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A.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唐某是出于助人为乐同意高某无偿搭车 B.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由不可抗力导致 C.需要承担责任,唐某作为车辆驾驶人负责安全是其应有之职责 D.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答案】C 【详解】AC:“好意同乘”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车者损害的,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车辆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案例中,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急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唐某需要承担责任,A错误,C正确。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雨天路滑,作为司机完全可以遇见,事故的发生并不由不可抗力导致,B错误。 D: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案例中,刘某驾驶的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案例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D排除。 故本题选C。 6.(2023·镇江·模拟预测)2023年4月,A区的颜某到B区的某宠物工作室购买宠物猫时,被一只白猫抓伤,就诊和注射相关疫苗花费1500余元。因向宠物工作室索赔未果,颜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自然人颜某的最高的人身利益受到了侵犯 ②工作室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颜某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 ④颜某应向有管辖权的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是生命,本案中颜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犯,而不是生命权,①不选。 ②:动物致人损害行为属特殊侵权行为,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宠物工作室作为伤人动物的饲养人,因其管理不善致其伤人,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本案颜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犯,而不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③排除。 ④: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负责管辖,本案中颜某应向有管辖权的B区基层人民法院提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7.(22-23高二下·江苏南京·阶段练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我国老龄化趋势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但也容易因高低层住户需求的不同引发矛盾纠纷。 ★案件回顾★ 近日,南通一小区某单元的楼上8住户为了方便家中老人出行也申请加装电梯,但一楼的2户人家以加装电梯占用共有部分、造成房屋贬值、地基沉降等为由极力反对。在楼上8户业主签署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公示规划设计与施工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后,一楼的2户人家仍多次阻挠施工,已经到场的挖机等只得停工。无奈之下,楼上8户联合将一楼2户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既有住宅房屋加装电梯,属于改变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用途,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该事项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还需要履行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本案中,该小区7幢2单元共计10户,8户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仅被告在内的2户不同意。可见,增设电梯项目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且原告加装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有效,故该小区7幢2单元业主依法享有在审核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增设电梯的权利。被告阻挠案涉电梯工程施工的行为,已经妨碍了原告的权利行使,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应予排除。 法院认为:被告虽抗辩原告加装电梯后存在占用专有部分、造成被告房屋贬值、地基沉降等情况,但未能提供确切、充分的证据,诉求暂不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加装电梯适用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因此,作为一楼业主有义务予以协助。当然,加装电梯会给一楼住户带来一定影响与损害,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作出判决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 ③法院的判决也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团结友善、和谐文明社会。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产生的邻里纠纷 考点考查:民法基本原则、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调动教材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判决该小区7幢2单元业主依法享有在审核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增设电梯的权利,被告阻挠案涉电梯工程施工的行为,已经妨碍了原告的权利行使,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应予排除→可联系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关键词②:被告虽抗辩原告加装电梯后存在占用专有部分、造成被告房屋贬值、地基沉降等情况,但未能提供确切、充分的证据,诉求暂不予支持→可联系证据的重要性、法院判决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关键词③: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意义→可联系有利于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团结友善、和谐文明社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8.(21-22高二下·江苏南京·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李某、冯某分别为某小区401号、402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两套房屋位于同一楼层,入户门相对。2020年5月7日,两人因冯某家宠物狗咬伤李某孙子而产生纠纷并争吵,冯某于当天下午在自己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向外对着楼梯及401号房屋入户门方向,李某认为两户门与门之间十分狭窄,生活日常都在摄像头范围内,要求冯某拆除摄像头。冯某则认为,在自家门上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障财产安全且没有对着原告家里,并未侵权。李某起诉冯某,法院判令被告冯某拆除摄像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中冯某涉嫌侵犯了李某家人的哪些权益? (2)结合本案例谈谈你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看法。 【答案】(1)生命健康权;隐私权。 (2)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也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分析】背景素材:生活中的邻里纠纷 考点考查:维护人身权利、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材料中冯某涉嫌侵犯了李某家人的哪些权益。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冯某家宠物狗咬伤李某孙子——可联系侵犯了李某家人生命健康权。 关键词②:李某、冯某为对门邻居,冯某在自己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对着楼梯及李某房屋入户门方向——可联系侵犯了李某家人隐私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本案例谈谈对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看法。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冯某家宠物狗咬伤李某孙子——可联系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 关键词②:李某、冯某为对门邻居,冯某在自己房屋入户门上方的墙角处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对着楼梯及李某房屋入户门方向——可联系应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当地习惯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9.(22-23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下案例系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 材料一 甲与乙分别为某小区同栋同层02室和03室业主。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乙认为该摄像头能够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乙即报警要求拆除。经公安机关、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协调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该摄像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因此,乙主张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在处理财产权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冲突时的考量。 【答案】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公民进出住宅信息及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 ②衡量“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权益序位,更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优先保护,以彰显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 ③甲的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具有过错,构成对乙的侵权,因此,法院支持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 【分析】背景素材: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 考点考查:隐私权、民法优先保护人身权、权利的界限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可联系教材知识优先保护人身权,以人为本。 关键词③: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可联系教材知识甲具有过错,构成对乙的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0.(22-23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退休职工王某系某小区业主,2022年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和王某因物业服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物业公司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胜诉。随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并将上述生效判决文书拍成图片,发在该微信群里,对于文书首页的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未作遮挡,导致邻居对王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王某认为物业公司随意传播其个人信息,侵犯了其隐私权,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物业公司辩称,其发布判决文书属于合理正当使用公开的裁判文书,是为督促王某及其他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没有泄露王某隐私的目的,故其不存在侵权。 材料二 2021年11月10日,新疆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和田中院,12月29日,和田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犯罪事实,内容客观、真实,且能够相互印证,对原判认定事实及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李某为了博眼球,哗众取宠,用不雅手势和不敬姿势在烈士墓前摆拍并将照片上传网络,在其好友善意提醒上传此类照片不当后删除又再次上传,致使不雅照片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犯罪的主观恶性深,犯罪情节严重。本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物业公司的言行。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该案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 【答案】(1)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属于公民的隐私权,物业公司的该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造成王某个人信息泄露,对王某生活造成困扰,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提升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法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裁判规则,在审判中尊重公序良俗原则,保障了李某犯相关权利,同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传递了法律的关切和温度,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物业公司侵权行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例 考点考查:隐私权、荣誉权、侵权责任、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题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试题,要求分析说明物业公司的言行,可知物业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王某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未作遮挡,导致邻居对王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可知物业公司主观犯错,侵犯了王某的隐私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小题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试题,要求分析说明案例审理过程中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即可。 有效信息①:公开审理并判处被告人李某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可知该审理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尊重了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效信息②:被告人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和田中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知该审理既保障了上诉的权利,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向社会传递了法律的关切和温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1.(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时必做的简单动作,但如果没有留意观察后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则会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剧。 2022年8月19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桑某被送往医院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去世。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相关知识,阐释当地人民法院为何作出上述判决。 【答案】①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吴某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造成了损害,构成侵权,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②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远远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电动车时速的规定,张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界限。③法院依法确定双方责任,体现了社会公正,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分析】背景素材: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权利的行使注意界限、规定侵权责任规则的意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分析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原因,注意作答主体为人民法院,需要调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可联系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键词②: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可联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2.(22-23高二下·江苏常州·期末)姚某跟随旅行团在海南S度假酒店住宿,入住酒店后,姚某等旅行团成员认为该酒店住宿条件有限,要求更换酒店,旅行社跟团导游王某没有同意。当晚十点半许,姚某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内淋浴时摔倒,淋浴间未设置防滑垫。经鉴定,姚某构成十级伤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简要分析本案中各当事人的行为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答案】姚某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内淋浴时摔倒,淋浴间未设置防滑垫,姚某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起诉旅行社违约,旅游合同包含了旅行社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要求旅行社在整个旅游过程中都应积极保障游客的安全,对可能发生的危及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项及时作出警示和说明,并提供预防的措施和方法,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旅行社违反了旅游合同中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应对姚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姚某作为成年人,发现宾馆住宿条件有限后,如能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措施加强防范,是可以降低危险发生概率的,姚某自担损失一部分。当然姚某可以向真正的侵权人——宾馆提起侵权之诉,宾馆淋浴间未设置防滑垫,导致姚某摔倒,宾馆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姚某跟随旅行团在海南S度假酒店住宿淋浴时摔倒事件 考点考查:民事责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知识指向提取材料关键词并对接教材知识思考作答。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姚某等旅行团成员认为该酒店住宿条件有限,要求更换酒店,旅行社跟团导游王某没有同意→可联系教材知识姚某可以根据旅游合同起诉旅行社违约。 关键词②:入住酒店后,姚某等旅行团成员认为该酒店住宿条件有限,姚某在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内淋浴时摔倒→可联系教材知识姚某作为成年人自担损失一部分。 关键词③:淋浴间未设置防滑垫→可联系教材知识宾馆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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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精选高频考题46题)-备战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江苏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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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精选高频考题46题)-备战2023-2024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江苏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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