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四川省广元外国语学校高2022级周测(一)
政治试题
(考试时间:40分钟 试卷满分:6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2023年12月,陈某(4岁)在其监护人何某某的陪同下到某儿童乐园游玩。陈某在该儿童乐园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先行进入游玩区域。何某某在几分钟后入园,发现陈某的鼻子及嘴巴受伤出血,当即将陈某送往医院治疗。监控显示,陈某受伤系姜某(9岁)手持该儿童乐园内的泡沫小拼图击打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陈某受伤系姜某击打所致,该儿童乐园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②姜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赔偿陈某损失
③该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④陈某受伤与姜某击打、儿童乐园管理不善之间有因果联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3年立秋伊始,各品牌店铺全力促销秋天的第一杯奶茶。A商家在广告栏上印出“集满/10杯即可兑换文创套装一份”。小李带着集满10杯的小卡片到A商家兑换文创套装,A商家称“暂无存货”,让小李一周后再来兑换。一周后,A商家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在这一案例中:
①商家广告属“要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②商家广告属“要约邀请”,故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作为守约方的小李,可要求商家支付相应违约金④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承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3年10月16日,四川成都某小区内,一名女童遭唐某饲养的大型犬只袭击,受伤严重。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及其母亲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的条文如下: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上述条文,结合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唐某不在案发现场,女童被狗咬伤,应该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③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唐某应承担责任
④唐某认为自己的狗从不咬人,女童被咬伤,与自己无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年10月,胡女士在楼下停放自行车时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烟灰缸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206-706住户所为。据此,胡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六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①胡女士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②306住户当日出差在外,有单位出具证明,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住户有无过错均应赔偿胡女士损失
④经查实,烟灰缸系某一住户家宠物推出窗外,住户无主观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5.某天早上,10岁的小明出来遛狗,途经小区门口时,牵引绳断了,狗在奔跑中将散步的老刘绊倒,导致老刘身体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三个月,因此双方产生纠纷。此案中:
①老刘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受到侵犯 ②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小明无需承担责任,小明的父母应承担补偿责任④老刘有权请求小明的父母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7.2020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了一处房产。2022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2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3年9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的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H市和N市的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8.张三、李四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开办了一家水泥制品厂,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张三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厂子由于李四不善于经营出现亏损。李四代表水泥制品厂与王五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王五经营三年。合同上张三的签名系李四代签,事后未得到张三的追认。王五经营后厂子红红火火,张三认为合同没有得到他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①该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四有与张三相同的处分权
②李四只能处理厂子一半的财产权,无权代替张三签字处理财产
③王五与李四签订的合同因缺乏张三的追认而无效
④合同有效,王五承包厂子没有损害厂子和张三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楼某和赵某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2021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3年8月,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10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③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④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021年,23周岁的小海与同龄女孩小蒙在举行婚礼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儿子出生,不久小海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肇事方支付了死亡赔偿金80万元。小海与小蒙共同生活期间两人共有储蓄存款10万元。小海父母独自占有了80万元赔偿金,小蒙因未能分到赔偿金,丢下孩子,携带10万元存款离开至今不知去向。这一案件中:
A.死亡赔偿金应由小海父母与小蒙母子共同继承
B.小蒙未能分到赔偿金,可以拒绝抚养孩子
C.小海与小蒙共有的1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小蒙有权分割10万元存款,但无权分割赔偿金
11.王杰与李芳是夫妻,王杰身患重症,手术后需进一步治疗观察,相关费用很多是自费。双方的收入都掌握在李芳手中,李芳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王杰遂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法院会支持王杰的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②李芳若拒不履行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罪
③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李芳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来履行夫妻扶养义务
④夫妻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王杰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只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支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李某有一婚生子李甲(已成年),养育一非婚生子李乙(未成年),请一个保姆照顾全家生活。李某早年立有一份遗嘱:死后全部财产归李甲。李甲参加工作后,从未回家探望李某。2023年李某身患重病,住院期间口头指定让李乙照料监护,并重新立下遗嘱:死后一半财产归李乙,一半财产归保姆。据此:
①李乙为李某的意定监护人 ②保姆可以继承其应得的财产
③李某的遗嘱应以第二份为准 ④李甲的法定继承权仍然存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张某在结婚前花费70万元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婚后第二年张某儿子出生,张某的父母考虑到孙子将来的入学问题,便出资购买了一套学区房,指定给张某。六年后,张某儿子上学,全家搬至学区房居住,便将原婚房出售,此时该房市场价格涨至200万元。在这个案例中:
①学区房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②出售前的婚房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③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④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赵某与钱某原系夫妻。2021年,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4年1月,与钱某离婚后的赵某向孙某出具借条,载明欠孙某12万元,并单独签字。因二人均未向孙某还本付息,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偿还本息12万元。本案中:
①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
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债务属于赵某的个人债务
③尽管赵某与钱某已离婚,但12万元属于共同债务
④由于是钱某向孙某借款,理应由钱某偿还12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李某8岁时父母离婚,李某随母亲王某一起生活,随后其母王某与曾某结婚。后王某因车祸去世,李某一直将曾某视为生父并悉心赡养。时隔10年,曾某因病亡故,李某遂要求与继父儿子曾甲共同继承遗产,其间曾甲将父亲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曾甲表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曾甲可以拒绝李某与其共同继承其父遗产的要求
②曾甲与其表弟的转让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无效
③李某为曾某的继子,故无继承权
④李某可起诉至法院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2小题,共30分。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思思和小杰是同班同学,就读于广州市某小学一年级,校方一直将安全教育作为常规重点工作,比如张贴中学生行为准则、安全准则标语等。某天课间,小杰悄悄将思思的椅子拖开,导致思思坐下时一下子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事故造成思思同学视神经挫伤,并伴有头痛、眼睛痛、脖子痛,不得已休学。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将小杰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指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案例中小杰父母,学校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12分)
(2)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对同学间的文明交往提两条建议,并说明理由。(8分)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3年初.对儿子失望至极的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件,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给自己的老伴,10万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生活富足的儿子得知情况,将老张告上法庭,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妹妹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10分)
参考答案
1.D【解析】本题考查考生运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探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该儿童乐园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陈某受伤应当承担一定责任,①不选,③可选。姜某(9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②错误。陈某受伤的结果系姜某击打、儿童乐园管理不善等多方面共同导致,属于“多因一果”,④可选。综上,本题选D。
2.B【解析】材料中的商家广告属于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承担法律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商家行为构成违约,作为守约方的小李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他们没有约定违约金,所以要求商家支付违约金并无依据,③错误。商家没有履行“集满10杯即可兑换文创套装一份”的承诺,依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承诺,④正确。
3.A【解析】①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唐某因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不适用于过错推定侵权,②错误。③监控视频显示女童及其母亲在小区正常行走,期间并未逗惹该犬只,且该大型犬未拴绳,唐某也不在场说明女童被咬不是因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因此,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应承担责任,③正确。④唐某认为自己的狗从不咬人,女童被咬伤,与自己无关,这是错误的。唐某作为狗的饲养人,养狗不拴绳,导致女童被其狗咬伤,唐某应该承担法律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4.C【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①正确。该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如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6住户当日出差在外,有单位出具证明,故无需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该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③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C。
5.C【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和侵权责任。该案中小明为狗的主人,侵犯了老刘的人身权利,而小明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其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支付张某的医疗费护理费,②④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侵犯,生命权未受到侵犯,③说法错误,补偿针对的是无过错情形,补偿具有补充性,赔偿具有惩罚性。
6.D【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本案中丁某与刘某采取了约定财产制,因此,“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的说法正确,①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因此,“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说法正确,④入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归刘某个人所有,②错误。保护小丁既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又是丁某与刘某的权利,③错误。
7.D【解析】张某与王某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故王某购买的N市房产作为婚后购买的不动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得的稿酬和王某获得的其父母赠与的小车均属于婚后取得的其他财产,因此归双方各自所有。H市房产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因此归张某个人所有。D正确,排除A、B、C。
8.B【解析】水泥制品厂开办于张三、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企业即便登记在张三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四享有与张三一样的处分权;李四在张三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经营管理水泥制品厂,并且水泥制品厂经营状况不佳的情形下,为了避免损失扩大,与王五签订合同将水泥制品厂承包给其经营三年,并未损害水泥制品厂及张三的利益,该合同有效。①④入选。在本案中张三因涉嫌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李四经营不善,厂子处于亏损状态,为了避免损失扩大,与王五签订合同将水泥制品厂承包给其经营三年,并没有侵害张三的合法权利,因而该合同有效,不需要得到张三的追认,②③不选。
9.C【解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②正确。获得的10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裁判离婚,④错误。
10.D【解析】死亡赔偿金不算死者的遗产,A错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小蒙不能拒绝抚养孩子,B错误。小海与小蒙并无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小海与小蒙共有的10万元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小蒙有权分割共有储蓄存款;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且二人未办理婚姻登记,不是夫妻关系,小蒙无权分割赔偿金。故D正确。
11.C【解析】王杰与李芳是夫妻,并没有离婚,法院不会支持王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诉讼请求,①错误。王杰与李芳是夫妻,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具有相互扶养义务,李芳若拒不履行法定的夫妻扶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罪,②正确。王杰与李芳是夫妻,并没有离婚,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李芳还应当以其个人财产来履行夫妻扶养义务,③正确。夫妻间有法定的扶养义务,王杰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也可以用其中任何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支付,④错误。
12.D【解析】指定意定监护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且监护人必须为成年人,而题干中李某是口头指定让未成年的李乙照料监护,这不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不选。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保姆获得遗产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②不选。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③正确。李甲虽没有探望过李某,但不构成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所以李甲的法定继承权仍然存在,④正确。
13.D【解析】婚房是张某婚前购买的,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出售婚房所得的200万元应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学区房是张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指定给张某,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不是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①错误。婚房增值的130万元属于张某个人财产,而非张某夫妇的共同财产,③错误。
14.A【解析】2021年,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2024年1月,赵某与钱某离婚后,向孙某出具借条并单独签字,若缺失钱某的借款凭证,赵某有可能需要一个人偿债,①正确。尽管借条上仅有赵某的签字,但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赵某的个人债务,②错误。钱某通过微信向孙某借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管赵某与钱某已离婚,但12万元属于共同债务,不能由钱某自己偿还,③正确,④错误。
15.C【解析】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李某8岁开始与继父曾某共同生活,并尽赡养义务,有权继承曾某遗产,①③错误。曾甲将曾某生前一幅价值20万元的名画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曾甲表弟,该转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李某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李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曾甲表弟返还名画,②④正确。
16.【答案】(1)小杰拿开了思思的椅子,导致思思落座坐空,导致思思受伤,小杰的行为是导致思思受伤的原因,拿开椅子的行为和思思受伤的结果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小杰的行为和思思的伤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小杰父母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从材料中可知思思受伤是由小杰的行为导致的,该学校在办学中非常注重安全教育,且事故发生后学校及时尽到了救治义务并及时通知了家长,因此学校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原试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 言行举止要有分寸;尊重他人人格。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诋毁和贬损。
17.【答案】不会支持。①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老张立下的代书遗嘱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的,该遗嘱合法有效。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该按照遗嘱继承的内容继承父亲遗产。
③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老张的老伴和女儿也是其法定继承人,且承担了扶养、赡养义务,老张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老张的遗嘱合法、合情合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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