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一、单选题
1.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成家立业,始终生活在各种各样的关系中。这些关系既体现着亲情与爱情,又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不适用于我国法律关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规定的是( )
A.父母与婚生子女 B.父母与非婚生子女
C.养父母与养子女 D.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2.常某嫁给严某后,跟家里的公公婆婆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公公婆婆去世之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常某觉得自己对这笔遗产也应该有继承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如果丈夫在世,常某可以拥有丈夫继承的遗产
②如果丈夫过世,常某自动丧失继承权
③常某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自然没有继承权
④常某虽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但如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②③
3.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钱某和胡某婚后生有子女甲和乙,后钱某和胡某离婚,甲、乙归胡某抚养。胡某与吴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而乙尚未成年,乙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后胡某与吴某生下一女丙,吴某与前妻生有一子丁。钱某与吴某先后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和乙可以继承钱某的遗产
②胡某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③甲和丙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④乙和丁可以继承吴某的遗产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5.正在读初中的15周岁的王华以学习成绩不好为由执意到某城市打工,父母劝阻无效。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华的父母劝阻无效,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法律责任
②王华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能干与其年龄相应的工作
③王华若返校上学,父母就要承担全部教育及学杂费用
④接受义务教育是王华的权利也是义务,王华不得随意辍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下图为初中学生小明(图中的“自己”)家庭的直系亲属图。祖父母是农民,有自建房、承包地等财产;外祖父母是市民,有商品房、存款等各类财产。小明与其父母均为独生子女,早已落户城市生活。( )
根据上图与材料,下列对小明家庭民事法律关系的推断中,正确的有( )
A.小明父亲可以从祖父母处继续取得遗留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B.小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财产
C.小明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将财产赠予或遗赠给予小明
D.小明与其父母亲共同担负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
7.王某有一女儿王小甲,收养一子王小乙,早年间立下遗嘱:死后全部财产归女儿王小甲。后王小甲远嫁,未尽到赡养义务。因王小乙工作繁忙,王某平常由邻居张某帮助照顾。王某病重期间口头指定让张某照料监护,并重新立下遗嘱:死后财产一半归王小乙,一半归邻居张某。据此( )
①邻居张某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遗产
②王小甲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仍享有继承权
③王某的遗嘱应以第二份为准,王小甲将无法继承遗产
④王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张某应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赵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独居,儿子对其不管不问。赵某请了李阿姨到家里做保姆,双方签了一份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声明李阿姨如果能照顾自己终身,自己过世后房产将由李阿姨获得。此后,李阿姨一直尽心照顾赵某。几年后赵某病故,李阿姨取得房产,但赵某儿子将李阿姨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房产。此案中( )
①赵某儿子可以得到赵某遗产,因为他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要求,李阿姨可以得到房产
③赵某儿子因赵某把房产遗赠给李阿姨而丧失对房产的继承
④李阿姨按遗赠协议承担赵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赵某丧偶,独自抚养独生女赵小女长大。赵小女嫁给钱某,赵某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后来,赵小女因车祸意外死亡,赵某悲伤过度患了重病。钱某一直与赵某生活在一起,请医取药,料理日常起居,直至赵某去世。赵某生前没有立遗嘱,其父母早已过世。赵二以赵某亲弟弟的名义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二不属于赵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
②赵二没有给赵某养老送终,故无继承权
③钱某作为丧偶女婿对赵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④钱某可作为赵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刘某与邓某婚后育有六名子女。刘某生前亲笔写下遗嘱指定大儿子刘某甲继承其个人全部财产,并要求刘某甲照顾好邓某。刘某去世后,刘某甲与邓某产生冲突,从此少探望邓某。后来,邓某又因刘某甲等六名子女不支付赡养费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并请求取消刘某甲对刘某遗产的继承权利。本案中,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遗嘱由于无现场见证人,应属无效
②刘某财产继承若均分为六份是不合理的
③未获遗产继承的子女仍需履行赡养义务
④刘某甲因少探望邓某将丧失法定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不依法赡养父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赡养父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敬老是义务,子女对父母均有赡养的义务
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③要求子女经济上抚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
④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刘某夫妇婚后共生育四个子女。四个子女各自的家庭经济条件相近,小儿子刘某某自1975年起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刘某夫妇自2012年起先后患重病,无法自理。刘某某悉心照料二位老人,其他子女不定时探望父母。刘某夫妇2021年先后去世,未留遗嘱,四个子女在遗产分割时产生了矛盾。下列处理刘某夫妇遗产方式中,最合理的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四个子女每人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
B.刘某某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
C.刘某某与父母关系最为密切,经济关联性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D.四位继承人互谅互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13.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
①要求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③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14.热播电视剧《人生之路》中,阿婆去世前立下遗嘱,委托律师把自己的老洋房留给照顾她多年的保姆巧珍。阿婆的亲戚非常不满,纷纷上门找茬。此案中( )
①巧珍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获得继承权利
②巧珍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屋,合法有效
③阿婆有权根据个人意愿依法处理个人合法财产
④阿婆亲戚可以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5.李婆婆育有两个儿子,早年丧夫,名下有住房一套。小儿子早逝,留下妻子周某兰及女儿李某芸,与李婆婆一起生活。10余年来,周某兰尽心赡养婆婆,而李婆婆长子李某文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探望母亲,且基本不提供赡养费。2023年春,李婆婆病逝。关于李婆婆所留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周某兰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李婆婆遗产的继承
②周某兰不是李婆婆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李婆婆的遗产
③在分配李婆婆的遗产时,应当对其长子李某文不分或者少分
①若李婆婆生前在一名医生的见证下留有口头遗嘱,则应按遗嘱处分其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王爷爷和李某结婚多年,名下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李某于2015年去世,由于子女常年在国外,王爷爷一直由侄女照顾,经过深思熟虑后,王爷爷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将自己的养老问题全部委托自己的侄女负责,所有存款和房产也在自己去世后留给侄女。王爷爷立下遗嘱,双方也正式签订了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所做决定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
②侄女扶养王爷爷去世后可按遗嘱和协议继承全部存款和房产
③若侄女不能为王爷爷养老送终,遗嘱赡养协议自动解除
④监护协议签署后,其侄女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主观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系三兄弟。刘某甲、刘某乙均有一子,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2023年3月,刘某丙确诊身患癌症,便与两个哥哥、两个侄子商议,最终确定由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刘某丙衣食住行等一切花销均由刘小某一人承担,刘某丙百年后事也由刘小某一人承担;二、刘小某赡养刘某丙直至刘某丙百年,刘某丙百年后其名下财产(房屋、承包土地等)由刘小某一人继承;三、遗赠人刘某丙在订立本协议时神志清楚、思维表达真实自愿;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刘某丙与刘小某在本协议上签字后本协议生效。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叔侄争执不下,刘小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证了刘小某提交的证据,视频显示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当天,立据人、扶养人、证明人均在协议中签字捺印并注明日期,刘某乙也在现场并目睹了协议签订全过程。根据证据,刘某丙与刘小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有双方签字手印。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官应该如何判决该案,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丧偶老人孟某育有两个儿子,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二儿媳共同生活,大儿子对母亲基本无照顾。二儿子2019年去世,二儿子去世之后老人一直和二儿媳生活,直至2022年老人去世。孟某生前未立遗嘱,二儿媳认为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大儿子则认为二儿子已去世,二儿媳无权参与老人财产的分配。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孟某的大儿子将二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全部继承母亲的遗产。法庭调查表明,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子共同生活并由二儿子和二儿媳照顾。庭审过程中,二儿媳提交证据证明,自从老人的二儿子去世以后,自己作为丧偶儿媳与婆婆共同居住在同一院落,不仅悉心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在老人住院时也对其进行护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继承人分配老人的遗产。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
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并分析这一案例起到的社会意义。
1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花(化名)现年70岁,于2010年与田东(化名)之父再结连理,随后迁入其户口,后户口所在房屋被拆迁安置,分得两套房屋。2022年田东之父因病去世,刘花与田东因居住权发生争议,刘花遂将田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刘花、田东二人逐渐放下心中顾忌,互相谅解,最终促成由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的调解协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述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的原因,并说明案件成功调解产生的社会意义。
20.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孝”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学生甲:父母年龄大了,子女应该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学生乙: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子女和父母常常不在一起,法律应该规定探望父母的频次。
学生丙: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可以随时随地与父母沟通,没必要用法律规范“孝”的形式,用法律规范“孝”的效果也不会好。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任选一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
参考答案:
1.D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A: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婚生子女存在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A不符合题意。
B: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B不符合题意。
C:我国法律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C不符合题意。
D:没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不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B
【详解】①:丈夫拥有对其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作为夫妻,常某因此可以拥有丈夫继承的遗产,①符合题意。
②③④:常某虽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常某对公公婆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也可以拥有继承权,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
故本题选B。
3.C
【详解】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排除。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符合题意。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排除。
故本题选C。
4.D
【详解】①:钱某去世时,胡某与钱某已经离婚,胡某不再是钱某的配偶,则胡某不享有对钱某遗产的继承权,①说法错误。
②:吴某去世时,胡某是吴某的配偶,胡某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丙是胡某与吴某的婚生子女,享有吴某遗产的继承权,②符合题意。
③:本案中,胡某与吴某结婚时,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所以甲与吴某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甲无权继承吴某的遗产,③说法错误。
④:胡某与吴某结婚时,乙未成年跟随胡某与吴某居住,所以乙与吴某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乙有权继承吴某的遗产。吴某是丁的生父,丁享有对吴某遗产的继承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5.B
【详解】①:让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的权利,更是家长的义务。王华的父母劝阻无效,未尽到监护职责,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①入选。
②:15周岁的王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一些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这不是王华辍学打工的理由,②不选。
③:我国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③不选。
④: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因此,④入选。
故本题选B。
6.C
【详解】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农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A错误。
B: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小明并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财产, B错误。
C:赠予是一种合同行为,遗赠是通过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小明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将财产赠予或遗赠给予小明,C正确。
D:成年子女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小明不必担负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D错误。
故本题选C。
7.C
【详解】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而邻居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获得的遗产属于遗赠,不是遗嘱继承,①不符合题意。
②:王小甲虽未尽到赡养义务,但不具备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所以法定继承权仍然存在,②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王小甲将无法继承遗产,③符合题意。
④: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对监护人的要求,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题干中王某是口头指定让邻居张某照料,这不属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8.D
【详解】①:材料中赵某儿子对其不管不问会丧失继承权,且双方签了一份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赵某儿子不会因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就能自然继承遗产,①排除。
②:意定监护制度,与继承、遗赠没有必然关系,②不选。
③④:案例中赵某儿子因赵某把房产遗赠给李阿姨而丧失对房产的继承,李阿姨按遗赠协议承担赵某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相应权利,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D
【详解】①:赵二属于赵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①错误。
②:赵二没有给赵某养老送终,但仍有继承权,只不过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少分,②错误。
③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钱某一直与赵某生活在一起,请医取药,料理日常起居,直至赵某去世,这表明钱某作为丧偶女婿对赵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钱某可作为赵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C
【详解】①:刘某生前亲笔写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无须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该遗嘱有效,①错误。
②:刘某有自书遗嘱,则应当尊重其意愿,按照其遗嘱进行继承,而不是进行均分,②正确。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与是否继承遗产没有关系,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因此刘某甲经申请会丧失遗嘱继承的权利,而不是法定继承的权利,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1.C
【详解】①: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①错误。
②④: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子女要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②④正确。
③:要求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2.B
【详解】AB: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本案中刘某某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而不是四个子女每人继承同等份额的遗产,排除A,B符合题意。
C:刘某某悉心照料二位老人,其他子女不定时探望父母。故刘某某不应继承全部遗产,排除C。
D: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D错误。
故本题选B。
13.B
【详解】①②:成年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可能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①错误,②正确。
③: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这说明成年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4.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材料没有显示阿婆和保姆巧珍有意定监护协议,另外巧珍获得的也不是继承权利,①排除。
②:阿婆去世前立下遗嘱,委托律师把自己的老洋房留给照顾她多年的保姆巧珍,巧珍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屋,合法有效,②符合题意。
③: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阿婆有权根据个人意愿依法处理个人合法财产,③符合题意。
④:错误,遗嘱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效力,已有合法遗嘱,阿婆亲戚不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再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B
【详解】①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在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之后,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①正确,②错误。
③:李婆婆长子李某文以工作繁忙为由很少探望母亲,且基本不提供赡养费,可视为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③正确。
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6.A
【详解】①:由于名下的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属于王爷爷和李某共同所有,因此王爷爷所做决定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其母亲遗产的继承份额,①正确。
②:侄女扶养王爷爷去世后可按遗嘱和协议拥有属于王爷爷的个人存款和房产,但不能继承全部存款和房产,②错误。
③:若侄女不能为王爷爷养老送终,遗赠抚养协议自动解除,③正确。
④: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刘某丙与刘小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足以证明此协议的有效性。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刘小某负责刘某丙的治病就医、生养死葬,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再次之。按照约定,遗产应归刘小某所有。(原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视频显示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当天,立据人、扶养人、证明人均在协议中签字捺印并注明日期,刘某乙也在现场并目睹了协议签订全过程→可联系该《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关键词②: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刘小某负责刘某丙的治病就医、生养死葬,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
关键词③: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叔侄争执不下,刘小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可联系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再次之。按照约定,遗产应归刘小某所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依据: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孟某的二儿媳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本案中孟某生前未立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原则,孟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共同继承孟某的遗产,故法院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媳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顾,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故法院判决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
社会意义: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判决孟某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孟某遗产,但份额不同,彰显司法公正,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营造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孟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原因、意义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要求说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并分析这一案例起到的社会意义,考生要坚持理论与材料的对接。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依据:关键词①:孟某的二儿媳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联系教材知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词②:丧偶老人孟某生前未立遗嘱,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孟某的所有遗产由其大儿子和二儿媳共同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采用法定继承,本案中孟某的大儿子和二儿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共同继承孟某遗产。
关键词③: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孟某晚年一直与其二儿媳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顾,而孟某的大儿子平时未履行赡养孟某的义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判决大儿子继承遗产三分之一的份额,二儿媳继承遗产三分之二的份额。→可联系教材知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社会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彰显司法公正,有利于推动实现公平正义;有利于营造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风尚;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9.原因:①继承遗产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③在本案中,安置房属于刘花和田东父亲的共同财产,分割后剩余部分才是田东父亲的遗产,由田东和刘花共同继承,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田东理应在经济上进行补偿。
意义: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有利于弘扬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的原因,并说明案件成功调解产生的社会意义,要调动教材中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刘花(化名)现年70岁,于2010年与田东(化名)之父再结连理,随后迁入其户口,后户口所在房屋被拆迁安置,分得两套房屋→可联系继承遗产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关键信息②:刘花与田东因居住权发生争议→可联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关键信息③: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成由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的调解协议→可联系安置房属于刘花和田东父亲的共同财产,分割后剩余部分才是田东父亲的遗产,由田东和刘花共同继承,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田东理应在经济上进行补偿。
关键信息④: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刘花、田东二人逐渐放下心中顾忌,互相谅解→可联系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有利于弘扬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20.本题答案具有开放性,任选一位同学的观点作答即可。
示例:
评析甲同学:孝是传统美德,孝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孝敬父母就要在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籍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在现代社会,父母与孩子分隔两地的现象很普遍,在父母身边侍奉父母、在家为父母养老送终变得越来越困难。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年青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大,即使有心照顾父母,也会力不从心,传统的孝行模式客观上无法实现。我们要继承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履行敬老义务。
【分析】背景素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孝”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辨析与评价类试题,要求从学生甲、乙、丙的观点中任选一个进行评析,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知识限定宏观,可依据三位同学的观点,灵活调用民法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敬老是义务等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学生甲——父母年龄大了,子女应该遵守“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可联系敬老是义务知识肯定观点合理性,并指出传统的孝行模式客观上无法实现,要继承传统孝文化的精华,履行敬老义务。
关键词②:学生乙——在外地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很普遍,子女和父母常常不在一起,法律应该规定探望父母的频次;学生丙——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可以随时随地与父母沟通,没必要用法律规范“孝”的形式,用法律规范“孝”的效果也不会好→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敬老是义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知识,指出要正确认识法律和道德在弘扬“孝”文化中的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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