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选择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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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届一轮复习《选必二》第五、六课 家庭、继承、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长大 知识点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未成年人孙某因父母离异并各自忙于生计、疏于陪伴,沾染不良习气致违法犯罪。法院判罚后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经回访,在父母关爱下孙某回归正常生活。由此可见,父母(    )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王某在离婚5年后第一次去小学接儿子,却被告知无此人。后得知儿子已改随继父姓,王某要求前妻把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前妻则指责其离婚后从未支付抚养费,没资格让儿子跟他姓,并诉至法院要求其补齐抚养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从未支付抚养费,无权要求儿子继续跟他姓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王某应支付抚养费 ③前妻给儿子改名违背公序良俗,不利于儿子身心健康④未成年人改名须父母同意,前妻不得擅自为儿子改姓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3.(23-24高三下·湖南长沙·阶段练习)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未成年孩子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育小职责大,未成年人的财产理应由监护人管理和处置 ④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4.(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B.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C.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D.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不算侵犯隐私权 5.(23-24高二下·浙江杭州·期中)儿子小王8岁时,王某和张某因感情破裂,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小王随张某生活,张某以影响小王学习为由,拒绝王某探视,王某为此拒绝支付小王的抚养费。对本案分析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 B.离婚后,王某仍需要对小王承担抚养义务 C.张某拒绝王某探视小王,侵犯了其身份权 D.系王某和张某取得离婚证时解除夫妻关系 (二)敬老是义务 6.(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李先生老伴早已离世,独生女儿在国外定居。李先生遂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李先生可选择小王成为其监护人③作为意定监护人的小王对李先生的财产享有自主处置权④若小王按约定作监护人照料老张生活,可继承老张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7.(16-17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金英与王力于2009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二人于2010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二人共同抚养。2013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母金英共同生活,这期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16年3月,儿子王同心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的,因此王力应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周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小芙,现年12周岁。婚后两人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最终两人离婚。小芙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芙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②小芙和张某的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③继父的行为违法,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④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3-24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小张大学毕业,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帮助扶持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合法 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合法 ③小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 ④双方应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23-24高三上·浙江绍兴·阶段练习)盛某与老伴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伴过世后,盛某两个儿子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哥哥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某的三间北房,弟弟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哥哥,盛某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本案中(   ) A.分家赡养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B.兄弟二人遗弃老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分家协议因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效力待定D.盛某能以口头形式确定女儿为自己的监护人 11.(19-20高三·浙江·阶段练习)丈夫小E失业后经常醉酒,并在醉酒后常常对妻子小F实施辱骂、殴打,甚至不给长期卧病的妻子小F治疗。本案中(    ) ①小E的行为属于家暴②小F可以请求居委会予以劝阻调解 ③小E的行为属于虐待④小F有要求小E付给扶养费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2高三·全国·专题练习)李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刘某大打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与刘某的亲生儿子李明(9岁)与李某一起生活。2019年6月,李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李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李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虽由李某个人出资,但应为李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②刘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对李明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③李某对刘某实施的家暴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④李明与吴某同为李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1高二下·全国·单元测试)根据《三湘都市报》报道,一对年龄都在21岁左右的夫妇,为了筹钱玩网络游戏,居然狠心卖掉了自己的三个孩子。当该男子的母亲发现了他们的所作所为之后,果断报警。而他们居然说:“我们不想抚养这些孩子,我们只是想把他们卖些钱而已。”最终他们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3.材料中夫妇的行为属于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哪一种行为?(  ) A.遗弃 B.家庭暴力 C.虐待 D.教育 14.对材料中夫妇的行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制止?(  ) A.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C.人人与这一行为进行斗争D.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知识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5.(23-24高二下·浙江杭州·期中)王某之妻2015年病故,王某2023年去世。留有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自有存款80万元。因小儿子王小对王某不管不顾,王某所立的第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王大继承。为感激侄女王甲多年来的悉心照顾,王某所立的第二份自书遗嘱表示20万存款赠予侄女王甲。本案中(   ) A.王小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 B.王大因遗嘱继承取得该套商品房的所有权 C.王甲可按第二份遗嘱继承20万元的遗产 D.商品房和60万存款由王大、王小法定继承 16.(2024·浙江金华·三模)刘阿姨生病后,子女对其不闻不问,只有一只宠物狗陪伴左右。因此,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希望其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顾好宠物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B.该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继承刘阿姨名下的遗产 C.该自书遗嘱因缺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而无效D.刘阿姨的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无法继承财产 17.(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汪某与张某育有一子汪甲,于2020年离婚,10岁的汪甲由汪某直接抚养。2022年5月,汪某与刘某再婚,汪甲与两人共同生活。婚后不久,刘某将婚前2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以35万元卖出。2023年10月,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载明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即30万元存款仅归刘某一人所有,并与见证人邻居李甲和村主任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刘父去世后,刘某又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汪某、汪甲都是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刘某最终的遗产数额为35万 ③刘父的30万存款属于刘某和汪某的共同财产④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8.(2024·山西晋中·二模)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 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刘老汉盖好五间房子后娶了二婚妻子,把三个继女抚养长大直至风光嫁人后,妻子搬到女儿家住,从此,对刘老汉不闻不问。侄子刘春见叔叔晚景凄凉主动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刘老汉去世后,其妻子和三个继女找上门来,要求过户刘老汉名下的房子,刘春拿出叔叔立下的遗嘱,表示叔叔把五间房子已经赠与自己。妻子不干了,将侄子起诉到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春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刘老汉的五间房  ②三个继女不享有继承的权利 ③五间房产权在刘老汉名下,只能按遗嘱继承处理  ④刘春享有受遗赠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20.(2024·浙江台州·二模)王某夫妇曾立有公证遗嘱,他们共有的一套房产将由养女王甲继承。由于王甲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王某妻子过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王乙照顾。于是王某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房产留给王乙。王某去世后,王甲与王乙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该套房产 B.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于打印遗嘱,房产应由王甲继承 C.王乙无权对房产进行全权处理,打印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D.王甲与王乙应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遗嘱继承问题 21.(23-24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因亲生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79岁的丧偶老人谭某在临近去世时立下公证遗嘱,将100万元的财产留给常年照料他的保姆姜某。谭某去世后女儿要求分得遗产,并与姜某对簿公堂。对于谭某的遗产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谭某留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赠,合法有效B.姜某获得的100万元遵循遗嘱继承原则 C.100万元的财产应由谭某的女儿法定继承D.姜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获得谭某遗产 22.(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2018年5月,陈某带着5岁的王甲改嫁给知名书法家丁某,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丁某所有。2019年2月丁某拿到了2018年4月创作的书法稿费2万元。2023年丁某重病过世,未留下遗嘱。后丁某儿子丁乙将其父10年前的一幅书法(市价1万元)以1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书法稿费2万元属于丁某个人财产②陈某可请求法院裁判丁乙表弟返还该书法作品 ③若遗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陈某可申请仲裁④若丁某订立遗赠,应为王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024·浙江湖州·二模)画家黄某离异后与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画廊。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杨某、黄某与前妻的女儿小黄、黄某母亲曾某三人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②黄某与杨某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曾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④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3-24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2023年6月,丁某与妻因交通事故先后去世,夫妻各获死亡赔偿金20万元。留下丁某父母及两个成年子女。另查明丁某留有逾期未履行的个人债务6万元以及用婚后收入购入的市值72万的房产一处。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50万元B.若将房屋拍卖,丁某父母可以分别继承9万元 C.若将房屋拍卖,丁某孩子可以分别继承27万元D.分配遗产时应优先为丁某的两个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 25.(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70岁的陈先生未婚未育,身体健朗,深思熟虑后决定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自己的养老问题全部委托侄女负责,自己名下的存款和一套房产,则在去世后给侄女。陈先生立了遗嘱后,双方签订了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监护为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②经事先协商,陈先生可以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监护协议签署后,立即由侄女代理陈先生实施民事活动  ④陈先生采取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3-24高三上·海南·期末)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④赵某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并没有遗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3-24高二上·山东青岛·期末)李某退休后跟儿子一起生活。2010年,他立下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儿子不孝,李某搬到女儿家居住。2014年,李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2018年,李某病重住院期间,女儿悉心照顾,但儿子很少去探望。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都留给女儿继承。李某去世后,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李某的儿子坚持适用公证遗嘱,要求获得房屋的继承权。此案中(   ) 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应该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②神志清楚的李某在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口头遗嘱,因此法院应支持李某儿子的诉求 ④李某儿子不孝顺的行为虽有悖公序良俗,但按法定继承仍可获得部分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8.(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被继承人李某于2022年死亡,留有婚前住房1套、个人存款100万元。李某在2018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2020年又立下打印遗嘱一份,确定遗产归三个子女所有,立遗嘱人处有李某的签字,证明人处有护工耿某及次子李二的签名。李大在未办理李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孙某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的妻子认为两份遗嘱均无效,相关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李某的第二份遗嘱有效 C.李某的妻子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 D.李大与孙某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29.(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张爷爷和刘奶奶结婚多年,所居住的房子为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子女都在国外,张爷爷与刘奶奶一直由保姆王阿姨照顾。刘奶奶想让王阿姨给自己养老送终,因而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刘奶奶去世后,房子由王阿姨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其他人继承B.刘奶奶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 C.刘奶奶可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将所居住的房子留给王阿姨 D.刘奶奶的遗嘱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张爷爷遗产的继承份额 30.(22-23高二下·浙江·期中)热播剧《人世间》中骆士宾遗产及股权之争引发热议。根据剧情信息,骆士宾立遗嘱时无父母,有妻子曾姗,唯一子女即非婚生子周楠,因此遗嘱中确定将其在骆氏集团股权由周楠继承。骆士宾死亡时,周楠已先于骆士宾死亡,周楠亦无晚辈直系亲属。按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继承发生时,骆士宾法定继承人只有曾姗,无代位继承人 ②骆氏集团股权并非完全是骆士宾的遗产,周楠无权继承 ③周楠的生母可以继承周楠的遗产,但不能继承骆士宾的遗产 ④曾姗与周楠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1.(2023·浙江金华·三模)20周岁男青年张某与女青年小花举行婚礼,一起住在父母生前为他们准备的婚房,生下一子张甲。过了两年,张某前往杭州打工,期间认识了小梅,两人办理结婚登记,生下一女张乙,后购置一套住房。不久,张某在工作时不幸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违反一夫一妻制,犯重婚罪B.张某可设立遗嘱由张乙继承其全部遗产 C.婚房属于张某和小花的共同财产D.若该住房卖90万,小梅可继承15万 32.(2018·浙江丽水·一模)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二子一女,子女均不赡养父母,李某与妻子由保姆姚某长期照顾。张某去世时,二人共同拥有价值200万元的财产。后李某立下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由姚某继承”。依据法律,姚某可继承的财产有(   ) A.200万 B.125万 C.100万 D.40万 33.(22-23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李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每人继承一套房产。5年前,女儿病故,之后李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女婿照顾,李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李大爷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李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正确的是(   ) ①李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先于自书遗嘱,儿子应该继承一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4.(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魏某与何某于2018年结婚,魏某婚前花了1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以180万元出售,婚后某公司求魏某办事,给了“好处费”1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2021年10月,魏某在一次车祸中重伤,因抢救无效死亡,获得100万元死亡赔偿金。魏某遗产一共有(   ) A.305万元 B.215万元 C.205万元 D.165万元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知识点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35.(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胁迫,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乙女因被胁迫而结婚,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男未侵犯乙女的个人财产权利④甲男、乙女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屋的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6.(21-22高二下·云南曲靖·阶段练习)(精选题)王某(24岁)与李某(19岁)自由恋爱,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在老家与李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王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王某隐瞒了自己与李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他们的婚姻(  ) A.王某与李某属于两代旁系亲属,不符合结婚条件B.王某与杨某是违法的,因为王某已经与李某办理了婚礼 C.王某与杨某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李某未达到结婚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 37.(20-21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在24周岁时想与小美登记结婚,但小武父亲却以小美没有正式工作为由反对二人结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按照我国敬老爱老的法律规定,小武应听从父亲劝告②小武和小美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决定自身婚姻 ③小武和小美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结婚④小武和小美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8.(23-24高二下·浙江宁波·期中)方某与罗某于2005年举行结婚典礼,但没有进行登记,2007年得一女方小某。2015年方某在外打工与王某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从此和罗某母女断了来往。本案中(   ) ①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②方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方某与罗某婚姻关系无效 ③若方某去世,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④若方某去世,罗某与王某都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39.(2021·浙江杭州·一模)男青年小罗(20周岁)与同龄女青年小英一见钟情,因小罗未到法定婚龄,遂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3年后,小罗外出务工时与女青年小惠相恋,两人同居并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获利20万元。小英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20万元利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①小英无权要求分割20万元②法院会支持小英的诉求请求 ③法院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④小惠有权获得10万元的利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0.(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41.(20-21高二下·浙江衢州·阶段练习)小杨向情侣小曾提出分手被拒绝,小曾口头表示只要小杨与其结婚,就将名下一幢别墅赠与小杨,小杨表示同意。结婚一年后,小杨发现小曾一直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本案中(   ) A.法院会支持小杨提出的诉讼请求B.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C.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D.根据约定别墅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42.(22-23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林某与妻子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虽感情未破裂,也应准予离婚B.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民政局应判定离婚D.林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43.(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结婚要慎重,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这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认识正确的有(   ) A.期限内夫妻关系不受法律的强制约束 B.期限内一方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C.期满后需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 D.期满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自动解除 44.(2022高三·全国·专题练习)阿峰与阿玉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15日,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④阿玉虽在怀孕期间,若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2 夫妻地位平等 45.(2023高三·全国·专题练习)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6.(2024·安徽芜湖·二模)2019年10月,张某的弟弟急需用钱。张某在丈夫常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来同村的程某冒充丈夫,以夫妻名义向某银行共同申请贷款30万元。后银行与张某签订《小额贷款合同》,程某以常某的名义在借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处签名。张某将30万元银行贷款转交给弟弟使用。2022年5月,张某弟弟因意外去世。同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张某无力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23年3月,银行起诉要求张某、常某夫妇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欠付利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②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③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④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7.(2024·山东菏泽·一模)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就找上了刘女士。原来,在2019年老周欲与张先生共同投资开设公司,不料公司没开成,老周的投资款200万元却打了水漂,张先生因此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此后张先生无力偿还欠款,老周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女士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④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8.(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王某与徐某2019 年10月结婚。2020年1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 11 万元,另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财产中,王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共是(   ) A.51万元 B.251万元 C.261万元 D.250万元 49.(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2020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2022年5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8万元。2021年10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6月收到稿费2万元。另外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以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 ①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②张某婚前房产婚后租金的8万元③张某稿费2万元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50.(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中)张老汉丧偶,有两个儿子。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张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的,而李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李老太所有的。二人婚后居住在张老汉的房子里,而今张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张老汉的儿子要求李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材料中的李老太(   ) A.无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 B.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一 C.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八分之三 D.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九分之二 51.(2023·浙江杭州·一模)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2022·浙江金华·模拟预测)2019年,甲乙订立婚约,乙收下彩礼18万;8月,两人登记结婚,乙的父母赠予汽车一辆。2020年,甲乙分居;乙与丙合伙经营,获得分红20万。2021年两人离婚,甲取出婚前存款10万并获得利息2万多。据此判断(   ) ①18万彩礼属乙的个人财产②所赠汽车属乙的个人财产③分红所得20万属共同财产④存款所得利息属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3.(2023·浙江·模拟预测)席兰与章强系夫妻关系,章强与杨华系通过酒吧认识的朋友。杨华刚离婚,心情不好,因此章强给杨华送了一套化妆品,并多次请杨华吃饭。后来章强又带着杨华到三亚游玩散心,并支付了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席兰发现上述支付情况后,起诉要求杨华返还上述款项。本案中(   ) ①章强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无效②章强如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得到席兰同意 ③因席兰诉求合情合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④如果最终诉讼离婚,席兰可多分得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4.(2024·黑龙江·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55.(2024·黑龙江·模拟预测)周女士有三个哥哥,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周女士留下来照顾继母,其继母立下遗嘱将该房屋属于她自己的产权份额交由周女士继承。同时,周女士的继母还找了三名见证人见证遗嘱的签署。你认为周女士的继母去世后,周女士应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1/4 B.2/5 C.3/7 D.7/10 56.(23-24高三上·江苏常州·阶段练习)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溢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B.王进分得遗产20万C.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 D.李某分得遗产70万 57.(22-23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2019年3月李甲与林乙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丙。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李甲所有。2022年3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李甲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300万,婚后该房屋租金10万和存款50万。2021年12月李甲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4月收到杂志社寄来的稿费2万元。2023年2月,李甲去世。李甲去世后,李丙可继承的遗产是(   ) A.335万 B.336万 C.331万 D.332万 58.(2023·安徽合肥·一模)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出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②王进分得遗产30万③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④李某分得遗产70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9.(2024·全国·模拟预测)2019年6月,张某与李某再婚,共同抚养李某的儿子李男(此时刚满6周岁)。2023年初,张某遭遇车祸,住院三个月后完全康复。为感谢住院期间侄女张女对其的照顾,张某留下遗嘱:其名下遗产的一半留给张女。2024年初,张某意外去世。经资产核实,张某名下有工资存款30万元(含婚前18万元存款)和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生前所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张女可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2 ②对于张某名下工资存款,李某可得2/5,李男可得1/5,张女可得2/5 ③李某和李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4 ④李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获遗产由李某自由支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0.(22-23高二下·湖北十堰·期末)陈某(父母已去世)离婚后,和一子一女共同生活。2016年,陈某和李某再婚。2018年,陈某和李某的龙凤胎子女出生;同年,陈某和李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陈某和李某的名字。2021年,陈某因车祸重伤,获得100万元赔偿金。2022年,陈某不幸去世,当时陈某和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8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的遗产应由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继承②陈某的四个子女可各获得陈某遗产58万元 ③李某的父母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④房屋若按市场价出售,李某可获得288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届一轮复习《选必二》第五、六课 家庭、继承、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长大 知识点1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1.(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未成年人孙某因父母离异并各自忙于生计、疏于陪伴,沾染不良习气致违法犯罪。法院判罚后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监护责任、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经回访,在父母关爱下孙某回归正常生活。由此可见,父母(    )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  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②③: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三种情形,这表明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②③正确。 ①:父母对未成年人进行适度合理的惩戒并不属于违法行为,①错误。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并不是能否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王某在离婚5年后第一次去小学接儿子,却被告知无此人。后得知儿子已改随继父姓,王某要求前妻把儿子的姓名改回来。前妻则指责其离婚后从未支付抚养费,没资格让儿子跟他姓,并诉至法院要求其补齐抚养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从未支付抚养费,无权要求儿子继续跟他姓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王某应支付抚养费 ③前妻给儿子改名违背公序良俗,不利于儿子身心健康④未成年人改名须父母同意,前妻不得擅自为儿子改姓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④: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故①不选,④正确。 ②: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所以本案中王某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民事责任,故②正确。 ③:材料中男子在离婚后对儿子不闻不问,其前妻已经再婚,给儿子改名实际是从有利于儿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做出的决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故③不选。 故本题选D。 3.(23-24高三下·湖南长沙·阶段练习)王某、蔡某系夫妻,分居四百多天后,蔡某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未成年孩子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共计26万余元。法院认为当事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   ) ①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财产,压岁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育小职责大,未成年人的财产理应由监护人管理和处置 ④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 A.①②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答案】B 【详解】②④:法院对蔡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并驳回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的诉讼请求,这说明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说明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②④应选。 ①:夫妻财产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案件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③:未成年人身份不影响他的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由监护人随意处置,③错误。 故本题选B。 4.(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B.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C.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D.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不算侵犯隐私权 【答案】B 【详解】A: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该负有赔偿责任,故A不选。 B: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故B正确。 C: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故C不选。 D: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隐私权,不能私自查看孩子的微信、QQ等,故D不选。 故本题选B。 5.(23-24高二下·浙江杭州·期中)儿子小王8岁时,王某和张某因感情破裂,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小王随张某生活,张某以影响小王学习为由,拒绝王某探视,王某为此拒绝支付小王的抚养费。对本案分析错误的是(   )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 B.离婚后,王某仍需要对小王承担抚养义务 C.张某拒绝王某探视小王,侵犯了其身份权 D.系王某和张某取得离婚证时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D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A:《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故该选项说法正确,A不选。 B: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离婚后,王某仍需要对小王承担抚养义务,故该选项说法正确,B不选。 C: 张某拒绝王某探视小王,侵犯了其探望权,而探望权是基于父子或母子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派生权利,是一种身份权,故也可以说张某拒绝王某探视小王,侵犯了其身份权,该选项说法正确,C不选。 D: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王某和张某因感情破裂,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故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裁判离婚,自判决书生效即解除夫妻关系,该选项说法错误,D入选。 故本题选D。 (二)敬老是义务 6.(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李先生老伴早已离世,独生女儿在国外定居。李先生遂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李先生可选择小王成为其监护人③作为意定监护人的小王对李先生的财产享有自主处置权④若小王按约定作监护人照料老张生活,可继承老张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李先生独生女儿在国外定居,平时自己在家,遂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这表明若协议合法且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干涉,故①正确。 ②: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李先生与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其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这表明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李先生可选择小王成为其监护人,故②正确。 ③: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小王不可以对李先生的财产进行自主处置,故③不选。 ④:若小王按约定作监护人照料老张生活,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张的遗产,而不是继承,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7.(16-17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金英与王力于2009年9月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二人于2010年10月生下儿子王同心,二人共同抚养。2013年以后,金英与王力产生矛盾后分居,王同心与母金英共同生活,这期间父亲王力未支付抚养费。2016年3月,儿子王同心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同心虽然不是王力的婚生子,但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②因王同心与母亲金英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 ③因儿子王同心不是由王力直接抚养的,因此王力应负担儿子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王同心有权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金英与王力离婚期间生育王同心,王同心为二人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王力作为父亲应当负担王同心的抚养费,①④符合题意。 ②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应当支付子女的部分抚养费,②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8.(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周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小芙,现年12周岁。婚后两人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最终两人离婚。小芙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小芙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②小芙和张某的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 ③继父的行为违法,因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④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但张某的行为不一定构成虐待,若周某达到法律规定的伤情标准张某应承担刑事责任,①说法错误。 ②:周某(女)与张某(男)育有一女小芙,系血缘关系,因此小芙和张某的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除,②说法正确。 ③:继父的行为违法,但本案中涉及的是父母教育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并非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③不符合题意。 ④:小芙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9.(23-24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小张大学毕业,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帮助扶持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合法 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合法 ③小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 ④双方应在明确权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父母没有帮助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合法,①错误。 ④: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④排除。 ②: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合法,②正确。 ③:小张大学毕业,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小张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三上·浙江绍兴·阶段练习)盛某与老伴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伴过世后,盛某两个儿子签订了分家赡养协议,约定哥哥放弃未来继承母亲盛某的三间北房,弟弟将其所有的两间西房转归哥哥,盛某自此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协议签订后,兄弟二人履行协议时发生分歧,导致盛某的赡养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本案中(   ) A.分家赡养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B.兄弟二人遗弃老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分家协议因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效力待定D.盛某能以口头形式确定女儿为自己的监护人 【答案】A 【详解】A: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分家赡养协议违背了公序良俗,是无效的,A正确。 B:兄弟二人遗弃老人,应依法追究民事责任,B错误。 C:分家赡养协议是因为其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C不符合题意。 D:盛某需以书面形式确定女儿为自己的监护人,D错误。 故本题选A。 11.(19-20高三·浙江·阶段练习)丈夫小E失业后经常醉酒,并在醉酒后常常对妻子小F实施辱骂、殴打,甚至不给长期卧病的妻子小F治疗。本案中(    ) ①小E的行为属于家暴②小F可以请求居委会予以劝阻调解 ③小E的行为属于虐待④小F有要求小E付给扶养费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婚姻法》,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而该案例中,小E经常性辱骂、殴打其妻,并且不给其妻治病,这构成了虐待,故排除①。 ②:针对丈夫经常辱骂、殴打自己,甚至不给自己治病的行为,其可以请求居委会予以劝阻调解,②正确。 ③:该案例中,丈夫小E对其妻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③正确。 ④:该案例中,丈夫小E与小F是夫妻,小E必须要履行夫妻的扶养义务,没有金钱给付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2.(2022高三·全国·专题练习)李某婚后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刘某大打出手。2016年8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与刘某的亲生儿子李明(9岁)与李某一起生活。2019年6月,李某与吴某再婚。2020年9月,李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1年6月,李某因车祸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屋虽由李某个人出资,但应为李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②刘某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对李明没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③李某对刘某实施的家暴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④李明与吴某同为李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李某用婚前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不是李某与吴某的共同财产,故①错误。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等义务,故②错误。 ③:李某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对妻子刘某大打出手,导致两人离婚,说明李某对刘某实施的家暴是破坏其家庭关系的祸首。故③说法正确。 ④: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李明是李某的儿子,吴某是李某的配偶,故李明与吴某同为李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故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0-21高二下·全国·单元测试)根据《三湘都市报》报道,一对年龄都在21岁左右的夫妇,为了筹钱玩网络游戏,居然狠心卖掉了自己的三个孩子。当该男子的母亲发现了他们的所作所为之后,果断报警。而他们居然说:“我们不想抚养这些孩子,我们只是想把他们卖些钱而已。”最终他们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3.材料中夫妇的行为属于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哪一种行为?(  ) A.遗弃 B.家庭暴力 C.虐待 D.教育 14.对材料中夫妇的行为应采取什么措施加以制止?(  ) A.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C.人人与这一行为进行斗争D.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答案】13.A 14.A 【解析】13.A:依题意知,材料中“一对年龄都在21岁左右的夫妇,为了筹钱玩网络游戏,居然狠心卖掉了自己的三个孩子,最终受法律的惩罚”。这是一种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遗弃行为。A正确。 B: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材料中夫妇的行为不属于家庭暴力。B不选。 C:虐待是:以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对待家庭成员,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行为。材料中夫妇的行为不属于虐待。C不选。 D:在家庭关系统,教育主要是指:对家庭成员以说理等方式进行劝诫和谈话等。材料中夫妇的行为不属于教育。D不选。 故本题选A。 14.A:依题意知,材料中一对年龄都在21岁左右的夫妇,为了筹钱玩网络游戏,居然狠心卖掉了自己的三个孩子,最终他们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依据我国《民法典》,对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故A符合题意。 BCD:材料中夫妇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我国的刑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号召人们善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都不属于刑法范畴,故BCD排除。 故本题选A。 知识点2 薪火相传有继承 15.(23-24高二下·浙江杭州·期中)王某之妻2015年病故,王某2023年去世。留有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一套,自有存款80万元。因小儿子王小对王某不管不顾,王某所立的第一份自书遗嘱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王大继承。为感激侄女王甲多年来的悉心照顾,王某所立的第二份自书遗嘱表示20万存款赠予侄女王甲。本案中(   ) A.王小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 B.王大因遗嘱继承取得该套商品房的所有权 C.王甲可按第二份遗嘱继承20万元的遗产 D.商品房和60万存款由王大、王小法定继承 【答案】A 【详解】A:本案中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之妻去世以后,应先进行析产,王小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房产的继承,A正确。 B: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析产,不能全部获得这套商品房的所有权,B错误。 C:王甲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根据第二份遗嘱获得20万元,属于遗赠,C错误。 D:商品房中属于王某的份额以及60万元存款由王大按照遗嘱继承,D错误。 故本题选A。 16.(2024·浙江金华·三模)刘阿姨生病后,子女对其不闻不问,只有一只宠物狗陪伴左右。因此,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希望其能在自己百年之后照顾好宠物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B.该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继承刘阿姨名下的遗产 C.该自书遗嘱因缺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而无效D.刘阿姨的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而无法继承财产 【答案】A 【详解】A:因刘阿姨设立自书遗嘱对受赠方有附加条件,若宠物医院不愿意照顾刘阿姨的宠物狗,则不能获得刘阿姨的遗产,则该遗嘱无效,刘阿姨的遗产会按照法定继承,故刘阿姨的子女仍然存在继承刘阿姨财产的可能性,A正确; B:刘阿姨设立的自书遗嘱有效,宠物医院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刘阿姨名下的遗产,宠物医院不是刘阿姨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其遗产,故B说法错误; C: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不需要见证人,故C说法错误; D:刘阿姨生前设立自书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给宠物医院,故刘阿姨的子女是因为遗嘱无法继承财产,而不是因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故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7.(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汪某与张某育有一子汪甲,于2020年离婚,10岁的汪甲由汪某直接抚养。2022年5月,汪某与刘某再婚,汪甲与两人共同生活。婚后不久,刘某将婚前20万元购买的古董花瓶以35万元卖出。2023年10月,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载明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即30万元存款仅归刘某一人所有,并与见证人邻居李甲和村主任在遗嘱的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刘父去世后,刘某又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汪某、汪甲都是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刘某最终的遗产数额为35万 ③刘父的30万存款属于刘某和汪某的共同财产④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汪某与刘某再婚,汪甲与两人共同生活,与刘某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故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后,汪某、汪甲都是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①应选。 ②:刘某最终的遗产数额为75万,②错误。 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而本案中,病中的刘父通过打印遗嘱(共三页),只有邻居李甲和村主任两个见证人,并且刘父和两个见证人只在最后一页签名、标注年月日,因此刘父所立的打印遗嘱无效,因此刘父的30万存款属于刘某和汪某的共同财产,③说法正确。 ④:刘某和汪某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④不选。 故本题选B。 18.(2024·山西晋中·二模)王女士生育子女共三人,分别是A、B、C,其中A于1998年去世,留有一女小A,王女士于2009年去世,留有房产一处,王女士生前留有遗嘱:若房屋拆迁,回迁的房屋给其孙子小B一套。2011年,该房产被拆迁,回迁了三套住宅,分别由B和C及小B继承。2018年,小A向法院起诉,要求B和C及小B返还财产。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小A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小B应当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 ③小B获取王女士遗产方式的效力高于A、B、C④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法官必须进行调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A先于王女士去世,其女儿依法代位享有其应当的遗产份额,可以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正确。 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孙子小B不用和B、C共同返还一部分财产给小A,②错误。 ③:小B获取遗产的方式属于遗赠,继承的时候有遗赠的先进行遗赠,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③正确。 ④: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本案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9.(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刘老汉盖好五间房子后娶了二婚妻子,把三个继女抚养长大直至风光嫁人后,妻子搬到女儿家住,从此,对刘老汉不闻不问。侄子刘春见叔叔晚景凄凉主动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刘老汉去世后,其妻子和三个继女找上门来,要求过户刘老汉名下的房子,刘春拿出叔叔立下的遗嘱,表示叔叔把五间房子已经赠与自己。妻子不干了,将侄子起诉到法院。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春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刘老汉的五间房  ②三个继女不享有继承的权利 ③五间房产权在刘老汉名下,只能按遗嘱继承处理  ④刘春享有受遗赠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刘春与刘老汉之间是遗赠协议,刘春可以依据遗赠获得刘老汉的五间房,①错误。 ②:刘老汉已经以遗嘱形式将房产赠与刘春,故三个继女不享有继承的权利,②正确。 ③:五间房产权在刘老汉名下,刘老汉可以选择遗嘱继承也可以选择遗赠,③错误。 ④:刘春按刘老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0.(2024·浙江台州·二模)王某夫妇曾立有公证遗嘱,他们共有的一套房产将由养女王甲继承。由于王甲成年后远嫁外地很少回来,王某妻子过世后,王某的生活主要由侄女王乙照顾。于是王某又邀请两个邻居见证,打印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按手印,将房产留给王乙。王某去世后,王甲与王乙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甲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该套房产 B.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于打印遗嘱,房产应由王甲继承 C.王乙无权对房产进行全权处理,打印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D.王甲与王乙应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处理遗嘱继承问题 【答案】C 【详解】C:房产属于王某夫妇共有财产,王某妻子过世后,其遗产由王某和王甲平分,因此该房产有王甲的一部分,王乙无权对房产进行全权处理,打印遗嘱部分内容无效,C正确。 A:王甲对王某未尽到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部分或者少分,但这不是王甲无权继承该套房产的原因,何况王甲是可以继承部分房产的,A排除。 B: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一份合法遗嘱为准,B排除。 D:侄女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只能作为受遗赠人,D排除。 故本题选C。 21.(23-24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因亲生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79岁的丧偶老人谭某在临近去世时立下公证遗嘱,将100万元的财产留给常年照料他的保姆姜某。谭某去世后女儿要求分得遗产,并与姜某对簿公堂。对于谭某的遗产处理,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谭某留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赠,合法有效B.姜某获得的100万元遵循遗嘱继承原则 C.100万元的财产应由谭某的女儿法定继承D.姜某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获得谭某遗产 【答案】A 【详解】A: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姜某并不是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获得谭某财产,合法有效,A正确。 B:姜某获得的100万元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B错误。 C:姜某通过遗赠获得谭某财产合法有效,100万元的财产不应由谭某的女儿继承,C错误。 D:材料不涉及成年意定监护制度,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2.(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2018年5月,陈某带着5岁的王甲改嫁给知名书法家丁某,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丁某所有。2019年2月丁某拿到了2018年4月创作的书法稿费2万元。2023年丁某重病过世,未留下遗嘱。后丁某儿子丁乙将其父10年前的一幅书法(市价1万元)以1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书法稿费2万元属于丁某个人财产②陈某可请求法院裁判丁乙表弟返还该书法作品 ③若遗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陈某可申请仲裁④若丁某订立遗赠,应为王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依照法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陈某与丁某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丁某,是无约束力的,陈某与丁某是2018年5月结婚,书法稿费2万元是2019年2月拿到的,丁某2023年过世,因此2万元是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丁乙将其父书法(市价1万元)以1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该转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陈某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②符合题意。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③说法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甲5岁,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3.(2024·浙江湖州·二模)画家黄某离异后与杨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两人共同经营着一家画廊。2022年11月,黄某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了价值百余万元的遗产。杨某、黄某与前妻的女儿小黄、黄某母亲曾某三人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②黄某与杨某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曾某可对法定继承的份额做出安排④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本案中的财产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①正确。 ②:本案中黄某与杨某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他们共同经营的画廊收入双方共同财产,而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由于黄某未立遗嘱,在没有分清黄某与杨某各自的个人财产前,不能开始继承,且适用于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③错误。 ④:本案适用于法定继承,小黄和曾某是黄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某的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4.(23-24高二下·浙江·阶段练习)2023年6月,丁某与妻因交通事故先后去世,夫妻各获死亡赔偿金20万元。留下丁某父母及两个成年子女。另查明丁某留有逾期未履行的个人债务6万元以及用婚后收入购入的市值72万的房产一处。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50万元B.若将房屋拍卖,丁某父母可以分别继承9万元 C.若将房屋拍卖,丁某孩子可以分别继承27万元D.分配遗产时应优先为丁某的两个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 【答案】C 【详解】A:根据教材知识可知,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还要从个人财产中偿还逾期未履行的个人债务。本案中丁某与妻因交通事故先后去世,有婚后收入购入的市值72万的房产一处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把丁某妻子的析出,然后再偿还个人债务,应该是72÷2-6=30万,死亡赔偿金20万元不属于遗产。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30万元,故A错误。 BC:若将房屋拍卖,由A可知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30万元,丁某与妻因交通事故先后去世,说明丁某去世时其妻子还没有去世,配偶、子女和父母均为第一顺应继承人,三十万应该由丁某父母及两个成年子女和妻子按照法定继承,每人6万元。其妻子去世后的遗产为36+6=42万,材料没有提及丁某妻子的父母,丁某妻子的遗产由两个孩子法定继承,每人21万。再加上继承丁某的每人6万,丁某孩子可以分别继承27万元,故B错误,C正确。 D: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而材料中提及丁某父母及两个成年子女,可知两个子女已经成年,父母已经年老,两个孩子不属于应当予以照顾的情况,“优先为丁某的两个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的说法错误,故D错误。 故本题选C。 25.(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70岁的陈先生未婚未育,身体健朗,深思熟虑后决定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自己的养老问题全部委托侄女负责,自己名下的存款和一套房产,则在去世后给侄女。陈先生立了遗嘱后,双方签订了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监护为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  ②经事先协商,陈先生可以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监护协议签署后,立即由侄女代理陈先生实施民事活动  ④陈先生采取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70岁的陈先生未婚未育,身体健朗,深思熟虑后决定指定侄女为自己的监护人,该监护为意定监护,可以更好地保障陈先生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陈先生应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而不是以口头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表述错误。 ③:监护协议签署后,其侄女要在陈先生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立即代理陈先生实施民事活动,③表述错误。 ④:陈先生立了遗嘱,自己的养老问题全部委托侄女负责,自己名下的存款和一套房产,则在去世后给侄女。陈先生采取的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理自己的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6.(23-24高三上·海南·期末)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④赵某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并没有遗产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某在医院所立的口头遗嘱只有王姓病友一位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数,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②符合题意,①错误。 ③: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李一作为李某的儿子,有继承权,但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③符合题意。 ④:李某的女儿先于李某死亡,赵某虽然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分配李某的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7.(23-24高二上·山东青岛·期末)李某退休后跟儿子一起生活。2010年,他立下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儿子不孝,李某搬到女儿家居住。2014年,李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2018年,李某病重住院期间,女儿悉心照顾,但儿子很少去探望。李某弥留之际,在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都留给女儿继承。李某去世后,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李某的儿子坚持适用公证遗嘱,要求获得房屋的继承权。此案中(   ) 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应该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②神志清楚的李某在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口头遗嘱,因此法院应支持李某儿子的诉求 ④李某儿子不孝顺的行为虽有悖公序良俗,但按法定继承仍可获得部分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李某的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归女儿所有。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应该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①正确。 ②:有完全行为能力且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的遗嘱属于有效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神志清楚的李某在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②正确。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并不大于口头遗嘱,本案中2018年的口头遗嘱是最后遗嘱,李某在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当着三位医护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合法有效。因此法院不应支持李某儿子的诉求,③错误。 ④:李某儿子不孝顺的行为虽有悖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儿子不孝,按法定继承不获得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8.(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被继承人李某于2022年死亡,留有婚前住房1套、个人存款100万元。李某在2018年所立第一份自书遗嘱中表示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2020年又立下打印遗嘱一份,确定遗产归三个子女所有,立遗嘱人处有李某的签字,证明人处有护工耿某及次子李二的签名。李大在未办理李某遗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孙某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李某的妻子认为两份遗嘱均无效,相关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李某的第一份遗嘱失效 B.李某的第二份遗嘱有效 C.李某的妻子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 D.李大与孙某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C 【详解】A: 对于同一份遗产,存在有多份遗嘱的情形,一般会按照公证过的遗嘱的内容处理。若是都没有进行过公证,那么此时就需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断各遗嘱的效力。本案中第二份遗嘱中证明人处有护工耿某及次子李二的签名,李二是继承人,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因此第二份遗嘱无效,第一份遗嘱没有失效,A错误。 B:继承人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是无效的,B错误。 C:本案中,第一份遗嘱有效,李某的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李某的妻子不能继承李某的遗产,C正确。 D:本案中,第一份遗嘱有效,李某的全部遗产由长子李大继承,李大与孙某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D错误。 故本题选C。 29.(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张爷爷和刘奶奶结婚多年,所居住的房子为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子女都在国外,张爷爷与刘奶奶一直由保姆王阿姨照顾。刘奶奶想让王阿姨给自己养老送终,因而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刘奶奶去世后,房子由王阿姨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其他人继承B.刘奶奶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 C.刘奶奶可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将所居住的房子留给王阿姨 D.刘奶奶的遗嘱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张爷爷遗产的继承份额 【答案】D 【详解】A: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A错误。 B:应尊重遗嘱人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B错误。 CD:该房产属于刘奶奶和张爷爷共同财产,刘奶奶可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只能将其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王阿姨,但刘奶奶所做决定无法改变其子女对其父亲遗产的继承份额,C错误,D正确。 故本题选D。 30.(22-23高二下·浙江·期中)热播剧《人世间》中骆士宾遗产及股权之争引发热议。根据剧情信息,骆士宾立遗嘱时无父母,有妻子曾姗,唯一子女即非婚生子周楠,因此遗嘱中确定将其在骆氏集团股权由周楠继承。骆士宾死亡时,周楠已先于骆士宾死亡,周楠亦无晚辈直系亲属。按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继承发生时,骆士宾法定继承人只有曾姗,无代位继承人 ②骆氏集团股权并非完全是骆士宾的遗产,周楠无权继承 ③周楠的生母可以继承周楠的遗产,但不能继承骆士宾的遗产 ④曾姗与周楠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法定继承优于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骆士宾立遗嘱时无父母,有妻子曾姗,唯一子女即非婚生子周楠”,在继承发生时,“周楠已先于骆士宾死亡,周楠亦无晚辈直系亲属”,所以骆士宾法定继承人只有妻子曾姗,无代位继承人,①正确。 ②:骆氏集团股权是骆士宾与曾姗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法律规定骆士宾占50%,所以周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骆士宾部分的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周楠的生母不是骆士宾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骆士宾的遗产,但周楠的生母是周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周楠的遗产,③正确。 ④:曾姗与周楠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骆士宾所立遗嘱中,明确将其在骆氏集团股权由周楠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31.(2023·浙江金华·三模)20周岁男青年张某与女青年小花举行婚礼,一起住在父母生前为他们准备的婚房,生下一子张甲。过了两年,张某前往杭州打工,期间认识了小梅,两人办理结婚登记,生下一女张乙,后购置一套住房。不久,张某在工作时不幸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违反一夫一妻制,犯重婚罪B.张某可设立遗嘱由张乙继承其全部遗产 C.婚房属于张某和小花的共同财产D.若该住房卖90万,小梅可继承15万 【答案】D 【详解】A:张某与小花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属于重婚罪,A错误。 B:张某与小梅系合法夫妻,他只能对夫妻共有财产中属于他的一部分做决定,B错误。 C:20周岁男青年张某与女青年小花举行婚礼,一起住在父母生前为他们准备的婚房,说明婚房是张某的婚前财产,C错误。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方死亡的,配偶只对其共有部分有处分权,对已过世的配偶应分割的份额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只有部分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和子女都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分割的应该是一半45万,儿子,女儿,妻子各15万,D正确。 故本题选D。 32.(2018·浙江丽水·一模)李某与妻子张某育有二子一女,子女均不赡养父母,李某与妻子由保姆姚某长期照顾。张某去世时,二人共同拥有价值200万元的财产。后李某立下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由姚某继承”。依据法律,姚某可继承的财产有(   ) A.200万 B.125万 C.100万 D.40万 【答案】B 【详解】B:材料中“二人共同拥有价值200万元的财产”,因此李某可获得一半,即100万;张某去世时,李某可得张某遗产的四分之一,即25万;李某立下遗嘱,“自己所有财产由姚某继承”,进而可得李某可被继承的财产为125万,即姚某可继承的财产有125万,B符合题意。 ACD:通过以上分析发现,ACD这三项的表述都不准确,排除。 故本题选B。 33.(22-23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李大爷有两套房产,他有一子一女,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每人继承一套房产。5年前,女儿病故,之后李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女婿照顾,李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李大爷又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李大爷去世以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正确的是(   ) ①李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先于自书遗嘱,儿子应该继承一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法律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女婿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 ②③: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二份遗嘱是李大爷在神智清楚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该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②③符合题意。 ④:《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第二份自书遗嘱,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4.(23-24高二下·浙江·期中)魏某与何某于2018年结婚,魏某婚前花了1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以180万元出售,婚后某公司求魏某办事,给了“好处费”1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2021年10月,魏某在一次车祸中重伤,因抢救无效死亡,获得100万元死亡赔偿金。魏某遗产一共有(   ) A.305万元 B.215万元 C.205万元 D.165万元 【答案】C 【详解】ABCD:本题中魏某婚前花了1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以180万元出售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存款50万元,析产后一半存款25万为魏某个人遗产,100万元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婚后某公司求魏某办事,给了“好处费”10万元属于非法财产,不属于遗产。因此魏某遗产一共有:180万+25万=205万。C正确,ABD错误。 故本题选C。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知识点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35.(23-24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胁迫,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乙女因被胁迫而结婚,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男未侵犯乙女的个人财产权利④甲男、乙女可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屋的归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此题是逆向选择题。 ①:依据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由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男、乙女的婚姻无上述情形,婚姻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但符合题意。 ③:甲男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投资股市,侵犯了乙的个人财产而非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③错误,但符合题意。 ④: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夫妻共同财产,但甲男与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④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6.(21-22高二下·云南曲靖·阶段练习)(精选题)王某(24岁)与李某(19岁)自由恋爱,双方是表兄妹关系,在老家与李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王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王某隐瞒了自己与李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他们的婚姻(  ) A.王某与李某属于两代旁系亲属,不符合结婚条件B.王某与杨某是违法的,因为王某已经与李某办理了婚礼 C.王某与杨某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D.李某未达到结婚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 【答案】C 【详解】A:王某与李某属于三代旁系亲属,A错误。 B:王某与李某办了婚礼,但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故王某与李某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与杨某不违法,B错误。 C: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王某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婚姻,C正确。 D:题干问的是他们的婚姻关系,与李某未达到结婚年龄,不符合结婚条件无关,D排除。 故本题选C。 37.(20-21高二下·山东烟台·期中)男青年小武的父亲与女青年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小武与小美青梅竹马,两人年龄相差3岁。经过多年追求,小武在24周岁时想与小美登记结婚,但小武父亲却以小美没有正式工作为由反对二人结婚。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按照我国敬老爱老的法律规定,小武应听从父亲劝告②小武和小美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决定自身婚姻 ③小武和小美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结婚④小武和小美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我国婚姻自由,小武可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故①错误。 ②③:针对小武和小美的问题,并不具有不符合结婚条件的血缘关系,小武和小美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决定自身婚姻,小武和小美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可以结婚,故②③入选。 ④:小武和小美符合结婚条件,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C。 38.(23-24高二下·浙江宁波·期中)方某与罗某于2005年举行结婚典礼,但没有进行登记,2007年得一女方小某。2015年方某在外打工与王某登记结婚,并生下一子,从此和罗某母女断了来往。本案中(   ) ①方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婚②方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方某与罗某婚姻关系无效 ③若方某去世,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④若方某去世,罗某与王某都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我国法律,进行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必要条件,本案中方某与罗某虽举行结婚典礼,但没有进行登记,属于无效婚姻,方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属于有效婚姻,所以方某不构成重婚,①错误。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方某与王某系合法夫妻,方某与罗某婚姻关系无效,②正确。 ③: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义务,若方某去世,其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继承权,③正确。 ④: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誉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按照同居关系处理,意味着当事人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同居期间当事人各自继承的财产,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若方某去世,罗某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④错误。 故本题选B。 39.(2021·浙江杭州·一模)男青年小罗(20周岁)与同龄女青年小英一见钟情,因小罗未到法定婚龄,遂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3年后,小罗外出务工时与女青年小惠相恋,两人同居并共同经营一家服装店,获利20万元。小英发现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20万元利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①小英无权要求分割20万元②法院会支持小英的诉求请求 ③法院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④小惠有权获得10万元的利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 ①③:设问要求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小英有权要求分割20万元,3年后小罗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法院不会宣告两人的婚姻无效,①③符合题意。 ②:设问要求说法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支持小英的诉求请求,且小罗三年后已经达到国家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④:设问要求说法错误的,题干20万元利润是小罗与小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20万元是小罗与小惠共同经营服装店所得,小惠有权获得10万元的利润,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40.(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①说法有误。 ②:上诉期内不允许任何一方结婚,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②说法正确。 ③:两年后小罗已到法定婚龄,其婚姻受到法律保护,不可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③说法有误。 ④:张某与苏某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41.(20-21高二下·浙江衢州·阶段练习)小杨向情侣小曾提出分手被拒绝,小曾口头表示只要小杨与其结婚,就将名下一幢别墅赠与小杨,小杨表示同意。结婚一年后,小杨发现小曾一直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本案中(   ) A.法院会支持小杨提出的诉讼请求B.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C.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D.根据约定别墅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答案】C 【详解】A: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法院不会支持小杨提出的诉讼请求,A错误。 B: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B错误。 C:《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可见,小杨和小曾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C正确。 D:婚前夫妻双方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42.(22-23高二下·浙江温州·期中)林某与妻子杨某系初中同学,双方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虽感情未破裂,也应准予离婚B.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民政局应判定离婚D.林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答案】B 【详解】A:如果夫妻二人感情未破裂,不应准予离婚,A错误。 B:林某与妻子杨某于201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20年1月生育一女。结婚初期双方感情较好,为了照顾女儿等家人,杨某遂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来,双方因子女抚养教育、婆媳关系等问题发生矛盾,夫妻关系逐渐恶化,林某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这一案件中,法院可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共识,B正确。 C:裁判离婚中夫妻感情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判定离婚,不是民政局判定离婚,C错误。 D:协议离婚有三十天冷静期,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D错误。 故本题选B。 43.(21-22高二下·浙江·期中)结婚要慎重,离婚也应慎重。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对这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认识正确的有(   ) A.期限内夫妻关系不受法律的强制约束 B.期限内一方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C.期满后需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 D.期满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自动解除 【答案】B 【详解】AB:民法典规定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此期限内夫妻关系仍受法律的强制约束,期限内一方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A错误,B正确。 C:“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如果双方没办法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则可通过起诉方式解决。C错误。 D:“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错误。 故本题选B。 44.(2022高三·全国·专题练习)阿峰与阿玉于2021年10月1日结婚登记,婚后,阿峰染上赌博恶习,阿玉多次劝解无效。2022年3月,阿玉怀孕,在这期间阿峰仍然恶习不改。阿玉忍无可忍于2022年6月2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查明:2022年1月15日,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堂兄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全部赌博输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玉在怀孕期间,法院对诉讼不予受理②欠房某的3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阿玉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④阿玉虽在怀孕期间,若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阿玉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法院应受理诉讼,①错误。 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阿峰不顾阿玉反对向亲戚房某借了3万元人民币用于赌博,并非为了家庭生活所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 ③:《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③错误。 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知识点2 夫妻地位平等 45.(2023高三·全国·专题练习)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获利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余某是小雨的养父,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③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余某婚前购买的理财产品获利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这说明余某是小雨的继父,而非养父,②说法错误。 ③:订金没有定金性质,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③符合题意。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因小雨练琴需要而在朱某处订购钢琴,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46.(2024·安徽芜湖·二模)2019年10月,张某的弟弟急需用钱。张某在丈夫常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找来同村的程某冒充丈夫,以夫妻名义向某银行共同申请贷款30万元。后银行与张某签订《小额贷款合同》,程某以常某的名义在借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处签名。张某将30万元银行贷款转交给弟弟使用。2022年5月,张某弟弟因意外去世。同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张某无力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2023年3月,银行起诉要求张某、常某夫妇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欠付利息。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②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③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④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银行与张某签订的《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故①表述错误。 ②: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张某发放贷款后,张某未能按约定支付利息,其行为构成违约,故②符合题意。 ③:因丈夫常某未实际参与该笔贷款申请与合同签订,借款合同中关于对常某权利义务的约定应属无效,故③表述错误。 ④:银行亦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张某、常某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故不能认定该笔款项为张某、常某夫妻共同借款,银行要求常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47.(2024·山东菏泽·一模)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债主老周就找上了刘女士。原来,在2019年老周欲与张先生共同投资开设公司,不料公司没开成,老周的投资款200万元却打了水漂,张先生因此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此后张先生无力偿还欠款,老周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刘女士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④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视为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故①错误。 ②④:根据民法典规定可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周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共同债务,故②④正确。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老周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故③错误。 故本题选C。 48.(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王某与徐某2019 年10月结婚。2020年1月,王某用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投资理财,获利 11 万元,另王某展览其画作取得报酬30万元。徐某将婚后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收取租金10万元。上述财产中,王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共是(   ) A.51万元 B.251万元 C.261万元 D.250万元 【答案】C 【详解】ABCD:王某的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属于个人财产;王某婚后理财获利11万元,徐某从其父处继承的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出租房子所得租金10万元及王某展览画作取得的报酬30万元,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故王某和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共是261万,故C正确,ABD都是错误的,均应排除。 故本题选C。 49.(23-24高三上·浙江·阶段练习)2020年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2022年5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8万元。2021年10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6月收到稿费2万元。另外李某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李某所有。以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是(   ) ①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②张某婚前房产婚后租金的8万元③张某稿费2万元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答案】A 【详解】①: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升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张某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80万属于张某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婚前房产,婚后进行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稿费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不符合题意。 ④:李某母亲留下的房产是在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A。 50.(22-23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中)张老汉丧偶,有两个儿子。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张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的,而李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时法院判给李老太所有的。二人婚后居住在张老汉的房子里,而今张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张老汉的儿子要求李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材料中的李老太(   ) A.无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 B.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三分之一 C.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八分之三 D.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九分之二 【答案】D 【详解】A:李老太是张老汉的合法妻子,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故A错误。 BC:李老太有权继承张老汉生前所住房子的房产,且可继承该房产份额的九分之二,故BC错误。 D:张老汉的房子是在和前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产权,所以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有留下遗嘱,前妻的那一半份额转化为遗产,由张老汉和儿子共同继承,张老汉拥有大概三分之二的份额,张老汉去世时,没有来得及立遗嘱,所以适用法定继承,该三分之二份额的房产成为遗产,由张老汉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该房产份额的九分之二 ,故D正确。 故D正确。 51.(2023·浙江杭州·一模)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 ②: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张某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可参与房屋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遗弃罪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 ④: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52.(2022·浙江金华·模拟预测)2019年,甲乙订立婚约,乙收下彩礼18万;8月,两人登记结婚,乙的父母赠予汽车一辆。2020年,甲乙分居;乙与丙合伙经营,获得分红20万。2021年两人离婚,甲取出婚前存款10万并获得利息2万多。据此判断(   ) ①18万彩礼属乙的个人财产②所赠汽车属乙的个人财产③分红所得20万属共同财产④存款所得利息属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彩礼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所谓的彩礼,是想要通过结婚的男女双方确立婚约、根据当地风俗习惯,由男方给付女方或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物,一般包括礼金或首饰等较为贵重的物品,作为婚约或婚姻成立的标志和目的,①正确。 ②:两人登记后,乙的父母赠予汽车一辆。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乙与丙合伙经营,获得分红20万。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婚前存款婚后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孳息不属于投资收益,而是属于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53.(2023·浙江·模拟预测)席兰与章强系夫妻关系,章强与杨华系通过酒吧认识的朋友。杨华刚离婚,心情不好,因此章强给杨华送了一套化妆品,并多次请杨华吃饭。后来章强又带着杨华到三亚游玩散心,并支付了机票、酒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席兰发现上述支付情况后,起诉要求杨华返还上述款项。本案中(   ) ①章强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无效②章强如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得到席兰同意 ③因席兰诉求合情合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④如果最终诉讼离婚,席兰可多分得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配偶者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与婚外异性,既违反公序良俗,亦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该赠与行为无效。因此,章强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其赠与行为应无效;席兰诉求合情合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①③正确。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如果是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种情况下,夫或妻任何一方就可以单独处分财产,而且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②说法不准确。 ④: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席兰最终是否可多分得共同财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由本案直接作出判断,④排除。 故本题选B。 54.(2024·黑龙江·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张某在生前未立有遗嘱,故其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①正确。 ②③:根据材料中所给信息,公寓为张某的私有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所以张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张乙、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②错误,③正确。 ④:公寓属于张某的婚前财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无须析出就能进入继承程序,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5.(2024·黑龙江·模拟预测)周女士有三个哥哥,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周女士留下来照顾继母,其继母立下遗嘱将该房屋属于她自己的产权份额交由周女士继承。同时,周女士的继母还找了三名见证人见证遗嘱的签署。你认为周女士的继母去世后,周女士应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1/4 B.2/5 C.3/7 D.7/10 【答案】D 【详解】ABCD: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一半的产权归周女士的父亲,父亲去世后,兄妹4人与继母每人继承1/10的产权,继母拥有6/10的产权,根据继母的遗嘱,继母去世后其全部产权归周女士,且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周女士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为7/10,D符合题意,ABC均错误。 故本题选D。 56.(23-24高三上·江苏常州·阶段练习)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溢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B.王进分得遗产20万C.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 D.李某分得遗产70万 【答案】C 【详解】A: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民法典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因此在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的那部分份额才是遗产,为此王某的遗产在一般情况下为60万,A说法错误。 B:王某留有自书遗嘱,因此王进应分得30万元,B不符合题意。 C:王进作为王甲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刘某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所以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C说法正确。 D: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所以李某所得的共有财产中的60万不属于分得的遗产,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57.(22-23高二下·浙江台州·期中)2019年3月李甲与林乙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李丙。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李甲所有。2022年3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李甲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300万,婚后该房屋租金10万和存款50万。2021年12月李甲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4月收到杂志社寄来的稿费2万元。2023年2月,李甲去世。李甲去世后,李丙可继承的遗产是(   ) A.335万 B.336万 C.331万 D.332万 【答案】C 【详解】ABCD:李甲有一套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300万,这属于李甲的个人财产,李丙作为其子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这部分遗产;“婚后该房屋租金10万和存款50万”这是李甲与林乙二人共同财产,因此,析产后,属于李甲的那部分应该是30万元,因此,李丙作为其子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这部分遗产;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取口头形式。所以李甲与林乙“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李甲所有”是无效的,同时,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021年12月李甲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2年4月收到杂志社寄来的稿费2万元,这属于李甲与林乙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析产后,其中1万元属于李甲,所以,李丙作为其子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这部分遗产。故李甲去世后,李丙可继承的遗产是300万+30万+1万=331万,C正确,排除ABD。 故本题选C。 58.(2023·安徽合肥·一模)王某和李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王甲在公安局工作,娶妻刘某,生育儿子王进:次女王乙是银行职员,嫁夫徐某,收养一女徐丽。王甲于2000年因公牺牲,其妻刘某与儿子王进和王某、李某共同生活,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2003年王某立下自书遗嘱一份: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2005年7月王某突发脑出血死亡。经查:王某与李某共同生活数十年,共有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据此,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遗产总计为120万②王进分得遗产30万③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④李某分得遗产70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王某与李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存款40万元,房屋、家具等财产折合人民币80万元,这12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王某的个人合法财产,析产后确定的王某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王某的遗产。所以王某的遗产为(40+80)÷2=60万元,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甲是王某的长子,作为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子王进可以代位继承;刘某对公婆尽到了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配偶李某、其次女王乙、其儿媳刘某、其孙子王进。因王某自书遗嘱中写有死后给孙子王进遗产20万元,则余下部分由李某、王乙、刘某、王进均分,每人分得(60-20)÷4=10万元。此时王进共分得遗产20+10=30万元,刘某可以分得遗产10万元。②③正确。 ④:结合以上分析,王某共留下遗产60万元,立遗嘱给其孙子王进20万,剩下40万由李某、王乙、刘某、王进均分,每人分得10万元,所以李某分得遗产10万元,其财产中的60万元属于李某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继承的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59.(2024·全国·模拟预测)2019年6月,张某与李某再婚,共同抚养李某的儿子李男(此时刚满6周岁)。2023年初,张某遭遇车祸,住院三个月后完全康复。为感谢住院期间侄女张女对其的照顾,张某留下遗嘱:其名下遗产的一半留给张女。2024年初,张某意外去世。经资产核实,张某名下有工资存款30万元(含婚前18万元存款)和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生前所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张女可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2 ②对于张某名下工资存款,李某可得2/5,李男可得1/5,张女可得2/5 ③李某和李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分别继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的1/4 ④李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获遗产由李某自由支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③: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工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张某工资存款中婚前的18万元是张某的个人财产,剩余1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李某各6万元),张某人身损害赔偿20万元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遗赠和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和李男是张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张某工资存款,李某得2/5(12万元),李男得1/5(6万元),张女得2/5(12万元)。对于张某人身损害赔偿,李某得1/4(5万元),李男得1/4(5万元),张女得1/2(10万元),②③正确。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故本案中张女获得张某遗产的方式是遗赠,不是遗嘱继承,①排除。 ④:张某离世时,李男已满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作为监护人具有抚养、教育、保护李男的义务,应当保护李男的财产权益,而不是自由支配其所获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60.(22-23高二下·湖北十堰·期末)陈某(父母已去世)离婚后,和一子一女共同生活。2016年,陈某和李某再婚。2018年,陈某和李某的龙凤胎子女出生;同年,陈某和李某以300万元的价格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陈某和李某的名字。2021年,陈某因车祸重伤,获得100万元赔偿金。2022年,陈某不幸去世,当时陈某和李某名下房产市场价为48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陈某的遗产应由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继承②陈某的四个子女可各获得陈某遗产58万元 ③李某的父母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④房屋若按市场价出售,李某可获得288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陈某的子女与再婚的妻子对陈某的遗产均有权继承,因此陈某的遗产应由陈某的四位子女和李某继承,①正确。 ②:陈某的遗产包括其名下属于自己房产的一部分240万元和获得的100万元赔偿金,因此陈某的四个子女不仅仅只获得遗产58万,应该包括房产和赔偿金部分,李某与四个子女每人约为68万元,②排除。 ③:李某的父母不是陈某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陈某的遗产,③排除。 ④:房屋若按市场价出售,李某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为240万,能够继承陈某的遗产房产部分为48万,因此,房产这部分,李某可获得288万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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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选择题专练-2025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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