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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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A老人因感激B多年对自己的照顾,不顾其儿子的反对,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B,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随后其儿子从家中偷出该房产办理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将该套房卖给了不知情的C,并协助C办理了登记。由此可知(    ) ①A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处分,将此套房产赠与B ②房屋作为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最终取得房产的所有权 ③登记是权利人对自己拥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④C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办理了该套房产的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最后归属C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08年老姜与妻子离婚,此后,二人的独生女12岁的小姜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老姜未再婚。2020年4月,老姜不幸患癌症,治疗期间均是其妹妹姜霞一家帮忙照顾老姜的生活起居。2022年3月,老姜去世。在老姜生病期间,小姜仅去医院看望父亲两次,并未实际照料父亲。2023年5月,姜霞将哥哥老姜的遗产20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小姜得知此事后,认为自己为老姜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老姜的全部遗应由其单独继承。小姜因与姑姑姜霞就遗产事宜协商不成,故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姜霞返还遗产20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姜在父母离婚后未尽赡养义务,遗弃老姜,已经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②小姜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第二顺序的妹妹不能继承遗产 ③姜霞在哥哥生病期间尽到了较多的照顾责任,姜霞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④分适当财产给姜霞,可以彰显公平原则,同时鼓励亲人之间相互扶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崔甲年事已高,配偶已经去世,每月有 7000 元退休金及稳定房租收入,但患有老年病,希望儿子崔乙赡养。崔乙无稳定工作,且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由于多年前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父子感情不和,且崔乙收入远低于崔甲,因此崔乙拒绝赡养老人。崔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崔乙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崔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丧失对崔甲遗产的继承权 ②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崔乙收入不稳定且患慢性疾病,收入远低于崔甲,因此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④赡养费的金额应考虑崔甲的需要、崔乙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水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告上法庭。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对于这一纠纷,正确的评价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过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李某和张某育有两子:李大和李二。2013年,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将名下房产赠与李二。几年后,二老被李二送至养老院。2017年,老两口在养老院与李大妻子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房产赠与顾某。此后,顾某忠实履行了协议。老两口去世后,李二认为顾某有义务照顾公婆,不认同遗赠扶养协议。本案中(   ) ①老两口的房产应依据遗赠扶养协议由顾某继承 ②李二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无权继承老两口的房产 ③李二可以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其与顾某的纠纷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高某与李某系高某翔的叔婶,自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二人出于感激,令高某翔的妻子代书《遗嘱》,内容为由高某翔负责二人生养处葬,其全部遗产由高某翔继承,高某翔对此毫不知情。二人去世后,高某与李某的独生子高某亮得知《遗嘱》内容表示强烈反对,以高某翔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涉案《遗嘱》无效、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①该遗嘱有效,遗产应由高某翔取得 ②高某翔因照顾被继承人,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 ③高某和李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④高某翔对叔婶尽主要赡养义务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由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改变主意宣布自己的全部遗产由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很讨厌,故未考虑过给她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郭某书面遗嘱部分有效 B.郭某最后的口头遗嘱无效,因为剥夺了郭丙的继承权 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郭丙不能继承郭某的财产 D.两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书面遗嘱无效,郭甲不能继承财产 8.黎老爷和胡老太是夫妻,小儿子夫妇一直与两老一起生活,小儿子在一次意外中不幸去世,小儿媳一直与两老生活,期间也另嫁他人,但小儿媳一直悉心照顾直至俩老去世。后大儿子从国外赶回,认为小儿媳已改嫁,不应再住在两老生前的房屋里,要求尽快搬离。由此可知(    ) ①大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两老遗产 ②小儿媳已改嫁他人,应当搬离两老的生前房屋 ③小儿媳虽已改嫁,但也是两老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小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权继承全部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雷某是独生子女,年轻时是不婚主义者,晚年时只有自己一人,家里亲戚都拒绝照顾雷某。雷某遂与好友黄某签订成年意定监护书面协议,约定在雷某生活不能自理时,由黄某作为监护人看管雷某,代管其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雷某与黄某签订的书面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 ②书面协议签订之后,黄某成为雷某合法监护人 ③书面协议签订之后,黄某即可履行其监护职责 ④黄某尽到看管义务后,可依法继承相应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甲的两个儿子乙和丙均已成年。甲生前拥有房产一套。2023年3月,甲因病被送至医院急救,立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房屋由乙继承,由在场的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见证,甲病好后出院休养,再次以书面形式确认了前述口头遗嘱内容。5月,甲办理了公证遗嘱,内容是房屋由丙继承。6月,甲将房屋变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7月,甲请律师代书一份合法遗嘱,由两位邻居见证,内容是房屋变卖的银行存款由乙、丙二人平分,后甲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银行存款应由丙继承 ②甲的上述遗产应该由乙、丙二人按遗嘱继承平分 ③被继承人的代书遗嘱视为对公证遗嘱内容的撤回 ④因继承人留有相互抵触的多份遗嘱,遗嘱效力待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杨某夫妻共育有三女二子,杨某山为长子。2008年,杨某夫妻因拆迁置换为某小区房屋。2009年8月,杨某将置换后的房屋产权人变更为杨某山。2017年,杨某山与其他兄弟姐妹达成《赡养父母的子女协议》约定:杨某夫妻与杨某山共同生活,杨某山负责二人日常生活起居和护理等。2019年5月,杨某山因与其他兄弟姐妹发生矛盾,要求杨某夫妻搬出其住所。杨某向法院起诉,撤销对杨某山涉诉房屋的赠与。本案中(   ) ①杨某山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 ②杨某可以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把房产份额留给其余子女 ③其他子女因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已经丧失了继承权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山必须赡养杨某夫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张大妈有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张大妈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分给大儿子,剩余两套房产二儿子与小女儿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二儿子不满,不再支付老人赡养费。张大妈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大儿子和小女儿。三个月后,张大妈因病去世,二儿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房。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遗嘱人可以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②小女儿可以获得一套房产的所有权 ③二儿子因为不支付老人的赡养费,丧失了继承权 ④法律尊重遗嘱人的意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和保护的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可以拒绝赔偿 B.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 C.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D.为了解子女思想状况,父母查看其微信、QQ等不算侵犯隐私权 14.近年,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营造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所有未成年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未成年人也可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我国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旨在彰显平等原则 ④未成年人的全部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由监护人行使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罗乙与陈某于2017年4月登记结婚,二人均系二婚(无子女)。据此完成下列小题。 15.婚后陈某查出排卵异常,不能受孕,罗乙与陈某便收养了一对异卵双胞胎罗某丁(男)、罗某戊(女),两个孩子随罗乙、陈某共同生活。2022年11月,罗乙因病死亡(未留遗嘱),关于罗乙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陈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陈某、罗某丁、罗某戊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罗某丁和罗某戊的亲生父母也有继承权 D.只有陈某有罗乙遗产的处置权 16.原告李某珍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林某育有二子三女。林某去世后,李某珍一直与大儿子林某森一起生活。大儿子林某森于2023年6月9日生病去世,李某珍的二儿子林某坤与三个女儿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李某珍将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名被告共同照顾其生活起居,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 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 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花(化名)现年70岁,于2010年与田东(化名)之父再结连理,随后迁入其户口,后户口所在房屋被拆迁安置,分得两套房屋。2022年田东之父因病去世,刘花与田东因居住权发生争议,刘花遂将田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刘花、田东二人逐渐放下心中顾忌,互相谅解,最终促成由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的调解协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述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的原因,并说明案件成功调解产生的社会意义。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李和老伴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的继承关系。 19.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20.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民法典》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 2024年春节期间,中学生小王在父母陪同下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与小王协商,共同制定了“眼睛与屏幕距离30厘米以上、每次使用不超过45分钟、每天游戏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等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则。小王在父母的支持下,利用电脑学习了自己感兴趣的AI技术等课程,也养成了良好的电子设备使用习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案例中民事主体的权利及《民法典》重视家庭建设的意义。 参考答案: 1.B 【详解】①:A老人因感激B多年对自己的照顾,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产赠与B,A老人对此套房屋拥有所有权,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处分,赠与B,①正确, ④:其儿子从家中偷出该房产办理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将该套房卖给了不知情的C,并协助C办理了登记,C属于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登记,故现在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归属C,④正确。 ②:房屋是不动产,②说法错误。 ③: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拥有的不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D 【详解】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一般会丧失继承权。该案中没有明确小姜遗弃老姜,没有丧失继承权,①错误。 ②:姜霞在哥哥生病期间尽到了较多的照顾责任,姜霞可以适当分得遗产,②错误。 ③:本案中被继承人老姜有亲生女儿小姜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姜霞作为第二继承人,不能继承所有遗产,鉴于她对哥哥尽了较多照顾,可以适当分得遗产,③正确。 ④:适当分部分财产给姜霞,可以彰显公平原则,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鼓励亲人之间相互扶持,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D 【详解】①:崔乙作为崔甲的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崔乙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一定丧失对崔甲遗产的继承权,故①不选。 ②③:材料中指出崔乙收入远低于崔甲,且父子感情不和,拒绝赡养老人,在本案中,赡养老人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故②入选,③排除。 ④:材料中指出崔乙患有慢性疾病,且收入低于崔甲,在本案中关于赡养费的问题,金额应考虑崔甲的需要、崔乙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D 【详解】①:弟弟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哥哥和妹妹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故①不选。 ②: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故②错误。 ③:材料中指出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在本案中,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故③入选。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大哥董甲以兄弟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可以适当降低董甲赡养费份额,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C 【详解】①:顾某不是老两口的继承人,顾某履行了遗赠抚养协议中的义务,因此老两口的房产应按照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由顾某获得而不是继承,①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老两口与顾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李二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无权继承老两口的房产,②正确。 ③: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③错误。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老两口虽然立下公证遗嘱,但又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因此,人民法院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D 【详解】①: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时须有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才是有效的代书遗嘱。而材料中的代书遗嘱中见证人只有高某翔的妻子一人,因此其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应属无效,①不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高某翔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在高某与李某二人患病后,高某翔专职照顾他们,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因此高某翔可以分得被继承人适当的遗产, 而不是可以“可以继承适当的遗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材料中遗嘱无效,因此高某和李某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③符合题意。 ④:高某翔对叔婶尽主要赡养义务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贯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7.A 【详解】ABD: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本案中口头遗嘱无效,因为立口头遗嘱时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只有护士1人同时,书面遗嘱没有给患有精神疾病无法独立生活的郭丙留有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该书面遗嘱部分有效,A符合题意,BC不符合题意。 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在继承中,需要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而郭丙可以继承郭某的遗产,C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8.B 【详解】①③:大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两老遗产,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小儿媳虽已改嫁,但也是两老第一顺序继承人,①③符合题意。 ②:小儿媳虽已改嫁,但对其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也是两老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两老遗产,②错误。 ④:小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权继承遗产,但不是继承全部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9.A 【详解】①②:《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雷某遂与好友黄某签订成年意定监护书面协议,约定在雷某生活不能自理时,由黄某作为监护人看管雷某,代管其财产。雷某与黄某签订的书面协议有效,受法律保护,书面协议签订之后,黄某成为雷某合法监护人,①②符合题意。 ③:在雷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黄某履行其监护职责,③说法错误。 ④:黄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黄某尽到看管义务后,通过遗赠的方式得到相应的遗产,不是继承,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10.C 【详解】①: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最高,①错误。 ②:立有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此本案中甲的上述遗产应该由乙、丙二人按遗嘱继承平分,②正确。 ③:本案中,甲最后一份遗嘱邀请了律师代书并由两位邻居见证,合法有效,可视为对之前公证遗嘱内容的撤回,③正确。 ④:如继承人留有相互抵触的多份遗嘱,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本案中的遗嘱效力是可以认定的,而非待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1.B 【详解】①:法律规定,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杨某山明确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已构成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①正确。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不适用于遗赠扶养协议,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其他子女并没有丧失继承权,③错误。 ④: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杨某山必须赡养杨某夫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B 【详解】①②:张大妈定的两份遗嘱中应该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所以小女儿可以获得两套房产的所有权,①入选,②排除。 ③:不支付赡养费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③排除。 ④: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B 【详解】A:中学生小飞在学校把同学打伤,其父母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该负有赔偿责任,故A不选。 B: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小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家庭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故B正确。 C: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故C不选。 D:父母应该尊重孩子的隐私权,不能私自查看孩子的微信、QQ等,故D不选。 故本题选B。 14.A 【详解】①②:所有未成年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②说法正确。 ③:我国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目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是为了彰显平等原则,③说法错误。 ④:不能说未成年人的全部民事权利和义务都由监护人行使,比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5.B 16.A 【解析】15.AB: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其中子女包括养子女,因此陈某、罗某丁、罗某戊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故A错误,B正确。 C:自从合法收养开始,养子女便不再与其原父母的有权利义务关系,罗某丁和罗某戊的亲生父母不具有有继承权,C错误。 D:陈某、罗某丁、罗某戊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可以平等的继承罗某的遗产,但由于二子女均为未成年,陈某作为监护人,应该保护子女相应的财产权益,陈某拥有对自己继承的遗产的处置权,D不选。 故本题选B。 16.①②: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供养、在生活上照料、在精神上慰藉,李某珍的四个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①②正确。 ③: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条件,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可以不分和少分,③错误。 ④: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7.原因:①继承遗产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③在本案中,安置房属于刘花和田东父亲的共同财产,分割后剩余部分才是田东父亲的遗产,由田东和刘花共同继承,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田东理应在经济上进行补偿。 意义: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有利于弘扬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的原因,并说明案件成功调解产生的社会意义,要调动教材中相关知识,结合案例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刘花(化名)现年70岁,于2010年与田东(化名)之父再结连理,随后迁入其户口,后户口所在房屋被拆迁安置,分得两套房屋→可联系继承遗产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关键信息②:刘花与田东因居住权发生争议→可联系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关键信息③: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促成由田东向刘花支付一定金额补偿金、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的调解协议→可联系安置房属于刘花和田东父亲的共同财产,分割后剩余部分才是田东父亲的遗产,由田东和刘花共同继承,刘花放弃安置房分割,田东理应在经济上进行补偿。 关键信息④: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刘花、田东二人逐渐放下心中顾忌,互相谅解→可联系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有利于弘扬优良家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角度并将教材知识与案例有机结合。 18.(1)从法定继承角度:①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之间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其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大儿子和小儿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儿子没有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法律规定,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小儿子可以得到适当照顾。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所以,二儿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李的遗产。 (2)从遗嘱继承角度: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确定遗产的分配,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如果老李的遗嘱有效,则应该按遗嘱继承,二儿媳可以继承老李的所有财产。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问题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本案中的继承关系,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李和老伴育有三个儿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大儿子和小儿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词②: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儿子没有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小儿子可以得到适当照顾。 关键词③: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所以,二儿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李的遗产。 关键词④: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如果老李的遗嘱有效,则应该按遗嘱继承,二儿媳可以继承老李的所有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判决: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全部医药费。理由: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代其承担民事责任,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赔偿案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本案中张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判决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医药费。 关键词②:万某治病花去了1768多元医药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张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平时张某都由爷爷奶奶照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未成年人张某的行为对万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且为此给万某造成1768多元医药费损失,所以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本案例中,中学生小王的父母有权对小王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领域中的导向,也是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价值追求,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共同建设和睦家庭,为促进家庭关系和谐提供法律保障。(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育小职责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设问要求是分析案例中民事主体的权利及《民法典》重视家庭建设的意义,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育小职责大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中学生小王在父母陪同下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与小王协商,共同制定了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则→可联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中学生小王的父母有权对小王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关键词②:《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可联系《民法典》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共同建设和睦家庭,为促进家庭关系和谐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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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同步练习-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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