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提升训练14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一、选择题
1.(2023·河北张家口二模)明穆宗时期,内阁首辅高拱“练习政体,负经济才,所建白皆可行”;神宗即位后,“拱以主上幼冲,惩中官(宦官)专政,条奏请诎司礼权,还之内阁”。这反映出当时( )
A.君相矛盾凸显
B.宦官专权现象出现
C.内阁权势膨胀
D.权力制约机制成熟
C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内阁的权势日益膨胀,故C项正确;明初朱元璋已经废除丞相,所以此时不存在君相矛盾,排除A项;宦官专权现象在此之前已经出现,排除B项;材料无法体现权力的制约,排除D项。
2.(2023·湖南常德一模)阁臣叶向高在奏疏里说:“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亦止于票拟。夫以无权之官,而欲强作有权之事,则势固必败;以有权之事,而必责于无权之官,其望更难酬。此从来阁臣之所以无完名也,抑亦所居之地使之然哉!”这反映出( )
A.清朝人不满阁臣是无权之官
B.票拟权削弱了君主专制
C.阁臣辅政过程中经常越位
D.内阁制制度上存在缺陷
D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在叶向高看来,内阁阁臣本是侍从机构,并无实权,却强做有权之事,最后必将失败,反映出内阁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故选D项;阁臣叶向高是明朝人,无法得出清朝人对内阁的态度,排除A项;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无法制约君主专制,排除B项;从材料无法得出阁臣辅政过程中经常越位的结论,并且“经常越位”表述扩大化,排除C项。
3.(2023·黑龙江大庆一模)明代前期,督抚官员以行使监察职能为主,此外还处理地方特定事务;到明代中后期,督抚逐渐演变为中央派驻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监察职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职能,但在行政序列上,督抚依然隶属于都察院系统。这一变化反映了明代( )
A.地方监察效能的提升
B.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
C.君主专制制度的演进
D.基层治理体系日益完善
B 解析:材料体现的是明朝中后期督抚虽然具备行政职能,但是依然受到都察院的管辖,其监察职能逐渐淡化,这反映了明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故选B项;材料“(督抚)监察职能已不再是其主要职能”无法反映出地方监察效能的提升,排除A项;材料体现的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并未体现君权与相权的关系,排除C项;督抚属于地方高级行政机构,材料反映的不是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排除D项。
4.(2023·江苏决胜新高考联考)明朝监察御史组织形式上隶属于都察院,但可不经都察院而独立行使监察职权。对于监察御史,要求刚正不阿,各项法律熟记于心,同时规定“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这表明,明朝的监察制度( )
A.依赖于监察官的品德
B.提高了广大官吏的文化素质
C.利于监察效能的提高
D.发挥法律与教化的双重作用
C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些制度有利于保证监察的独立性和监察效果的提升,故选C项;监察官的品德会影响监察效果,但还需要监察官的个人能力等,“依赖于”的表述夸大了品德的重要性,排除A项;材料强调监察官员“要求刚正不阿,各项法律熟记于心”,是对监察官员的要求,并不能体现广大官吏文化素质的提高,排除B项;材料涉及对监察官的法律知识的要求,没有体现教化的内容,排除D项。
5.(2023·北京海淀区二模)明代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官”,又称“言官”。“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又次者部曹用”。科道官是进士出身的佼佼者,可以得到迅速地提拔,如果贪赃枉法,会受到比普通官员更为严厉的惩处。这样的制度设计说明( )
A.朝廷重视对官员的监察
B.朝廷内部腐败现象严重
C.君主勤于政事善于纳谏
D.优秀人才普遍得到重用
A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明朝科举优秀者授给事中,且对其规定了较为严厉的惩罚措施,反映了朝廷对监察官员的重视,侧面体现了朝廷重视对官员的监察,故选A项;材料仅体现了监察官员的选拔和任用,并未说明朝廷吏治状况,排除B项;材料仅体现了明朝的制度设计,与明朝君主的表现没有直接关系,排除C项;材料仅说明科举考试优秀者授给事中,并不能说明全国优秀人才普遍得到重用,排除D项。
6.(2023·辽宁二模)大审,是明朝的会审制度之一。由皇帝命司礼监太监,会同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的长官,对累诉冤枉的囚犯进行复核审理。经大审,有人获减刑,有人因供养父母,以可矜的名义免除死罪发落。重罪、疑难案件仍须具疏上请,由皇帝决定如何处置。这反映了( )
A.司法审判的公正和独立
B.皇权在司法领域的彰显
C.儒家思想主导司法实践
D.司法制度向近代化转型
B 解析:根据材料“由皇帝命司礼监太监……对累诉冤枉的囚犯进行复核审理”“重罪、疑难案件仍须具疏上请,由皇帝决定如何处置”可知,大审是皇权通过司礼监干预司法、树立皇帝权威的表现,使国家的最高司法权集中于皇帝,故选B项;“由皇帝决定如何处置”说明大审的最终决定取决于皇帝的个人意志,不利于司法审判的公正和独立,排除A项;大审以皇帝意志为司法审判的最终依据,排除C项;晚清时期中国在学习西方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司法制度,使司法制度逐渐向近代化转型,排除D项。
7.(2023·河北适应性训练)在明代,习仪与纠仪成为朝廷典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习仪是指以习学、演练的方式使百官熟练正确的典礼,纠仪则以纠劾、处罚的方式保障典礼的敬谨、有序。可见,明代的习仪与纠仪( )
A.固化了官员的政治认知
B.突出了监察权力的异化
C.标志着文官制度的成熟
D.有利于国家形象的塑造
D 解析:根据材料“习仪是指以习学、演练的方式使百官熟练正确的典礼,纠仪则以纠劾、处罚的方式保障典礼的敬谨、有序”可知,明代的习仪与纠仪有利于塑造国家形象,故选D项;习仪与纠仪主要表现在礼仪教化方面,是为了树立国家形象,与官员的政治认知无关,排除A项;习仪与纠仪属于国家礼仪教化的范畴,与监察权力无关,排除B项;中国古代的文官制度、士人政治以科举制为依托,成熟于唐宋时期,排除C项。
8.(2023·山东滨州二模)明中期,政府对社会流民的管理在沿袭“劝归原籍,皆给牛、种、口粮”的基础上,更多地采用“编排户籍附入州县”的办法,在流民聚居地“重编里甲,新造黄册”。这一调整的出发点是( )
A.促进社会阶层流动
B.平衡全国人口布局
C.稳定封建统治秩序
D.革新地方行政区划
C 解析:所谓“流民”,是封建统治时期,因天灾或专制皇权压榨而破产,被迫逃往外地的农民,流民的聚集容易引发农民起义,对封建统治是不利的。结合材料“劝归原籍,皆给牛、种、口粮”“重编里甲,新造黄册”可知,明代对流民除了给予耕牛、种子、口粮让他们返回原籍外,还重新编写名册,编排里甲让流民重新归入“编户齐民”的封建统治秩序,避免出现农民起义等情况,所以这么做的目的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故选C项;社会阶层的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一个社会阶层转到另一个社会阶层,从一种社会地位到另一种社会地位,明朝政府把流民编入新名册以后,流民的身份地位仍是底层农民,社会阶层没有发生变化,排除A项;通过材料,并不能判断出流民是否从人口多的地区逃往人口少的地区,所以无法得出平衡人口布局的结论,排除B项;地方行政区划指对地方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如省府州县等,通过材料只看出对流民实行管理,无法看出地方行政区划是否有所调整,排除D项。
9.(2023·广东华南师大附中测试)明朝设立了老人制,规定在里甲之内,凡年龄在五十岁以上,有德行、有见识,而为大众所敬服者,每里推选三名老人,负责解决地方上的纠纷,督导人民勤务农桑,劝告人民遵守“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等六伦之教训。这一制度的目的是( )
A.加强地方治理 B.推动礼法结合
C.规范地方行政 D.弘扬儒家文化
A 解析:根据材料“负责解决地方上的纠纷……”可知,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地方治理,故选A项;推动礼法结合是地方治理的手段而非目的,排除B项;“老人制”不属于地方行政体制,是一个基层组织,不能规范地方行政,排除C项;弘扬儒家文化是手段不是目的,排除D项。
10.(2023·安徽马鞍山三模)明中叶后,税目繁多,人民不堪重负,张居正乃作“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的田赋力役,一律折为银钞缴纳。“一条鞭法”的推行( )
A.杜绝了额外征税现象
B.推动雇佣关系产生
C.加强小农与市场联系
D.促使白银流入中国
C 解析:材料表明一条鞭法实行后,将田赋力役折算成银钱缴纳,则可以刺激部分农产品进入市场,故可以加强小农与市场之间的联系,故选C项;一条鞭法只是改变了征税的内容,但是并不能完全杜绝政府的额外征税,排除A项;雇佣关系的产生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在手工业门类内出现了早期的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即雇佣关系,和赋税的征收没有联系,排除B项;材料涉及的是国内赋税政策的调整,不会直接促使白银流入中国,排除D项。
11.(2023·云南大理、丽江、怒江二模)1936年,在云南玉溪县郑和十七世孙郑绍明家里发现了《郑和家谱》,记载了郑和出使事迹:“和才负经纬,文通孔孟,特选皇廷……所至诸国名:占城国、爪哇国、暹罗国……于诸藩国并海外,公干教化诸番王等无不祗顺(恭敬)……又乃称和公之德而扬和公之行,可谓使于四方,不辱君命者矣。”这表明郑和下西洋( )
A.以宣扬明朝国威为目的
B.拓展海洋的政治愿望
C.冲击传统对外贸易政策
D.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A 解析: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明朝政府仍然固守传统的宗藩体制,对周边国家宣扬国威,故选A项;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是宣扬国威而不是“拓展海洋”,并且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大多缺乏“海洋意识”,排除B项;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是宣扬国威,仍是朝贡贸易的范畴,没有冲击传统对外贸易政策,排除C项;明清时期世界的趋势是发展资本主义,积极殖民扩张,明政府固守传统的宗藩体制观念,这与时代发展潮流是背道而驰的,排除D项。
12.(2023·湖南长沙一中月考)明初在边地设置总兵镇守制度,由武将负责军务。永乐八年,皇帝令“内官带象牙圆牌,临阵看视”,有立功将士,则“即给予牙牌收执,径赴大营奏知,关给堪合,以凭陛赏”;此后,渐成制度,“内官在边者……非总兵所能治”。这一措施旨在( )
A.解决北元的军事威胁
B.打击世族权贵势力
C.平息文官集团的不满
D.加强对边疆的控制
D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明代本设总兵镇守边地,后加设内官,“临阵看视”,内官由最初的监察功能过渡为行使行政职能,因此,内官代表的是皇帝对边疆事务的直接管理,故目的在于加强对边疆的控制,故选D项;内官去往边地的目的是监察总兵,而不是解决北元的威胁,另外,北元政权位于漠北,材料中的“边地”范围更广,排除A项;这一举措打击的是总兵的权力,而不是世族权贵,排除B项;永乐八年设内官是为加强中央对边疆的管理,另外,内官是宦官,故该措施不是为平息文官集团的不满,排除C项。
二、非选择题
13.(2023·广东汕头期中)考课,即对官吏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是中国传统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按唐制,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四品以下官由吏部考核,三品以上官由皇帝亲自考核。考课标准为四善二十七最法,“四善”:一曰德义有闻,二曰清慎明著,三曰公平可称,四曰恪勤匪懈。“二十七最”是根据各部门职掌之不同,分别提出的不同要求。经过考核,定出上、中、下三等九级,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考课标准和奖惩办法。
——摘编自张晋藩《考课——中国古代职官管理的重要制度》
材料二 明中叶以来,官僚主义愈演愈烈。隆庆二年张居正给穆宗所上的《陈六事疏》中指出,当时的官场风气是“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纵委徇”。万历年间经由神宗皇帝批准推行“考成法”。其一,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确定完成期限。上述事由、环节分别登记在三个账簿上;其二,六部和都察院分别按照所留账簿底本,对相关官员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逐月检查。如果未按期完成,则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罪论处。六科根据账簿登记,稽查六部的执行情况,内阁根据账簿登记,稽查六科,并对隐瞒不报事例进行惩处。明末清初学者谈迁评价张居正:“江陵立考成法,以为制治之本。向者因循玩愒,至是始中外淬砺,莫敢有偷心焉。”又曰:“中外凛凛,毋敢以虚文支塞。行之十年,太仓之积,足备数载。”
——摘编自陈国平《张居正改革中的考成法考论》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考课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考成法出台的背景及发挥的作用。
答案:(1)特点:遵循一定程序(或定期考核);注重儒家伦理道德(或重视考核官员德行);等级分明(或分级考核);标准明确;结合实际情况;制度严密;考核权由中央(或皇帝)掌握。
(2)背景:官僚主义愈演愈烈(或纲纪不肃);官员懒于政事,政策执行不力(或法度不行);明王朝的统治危机;张居正推行变法(或张居正改革)。
作用:提升了治理水平;提高了官员政策执行力;完善了官员考核制度;整顿了官场风气;加强了内阁的权力;有利于张居正推行变法措施;促进了财政经济的好转。
14.(2023·河北邯郸检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摘编自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有一种臆想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明朝试图超过元朝在海外的经营,也想要像西班牙王室鼓励哥伦布航海那样,做出新发现。明朝的永乐帝在登基之前负责防卫北方,他把首都从南京迁到北京,就是为了便利防守北部边疆,所以他对北方的威胁始终耿耿于怀。朱棣可能是想派遣使者与西边的帖木儿汗国联络,希望跟帖木儿汗国互通声气,包抄瓦剌蒙古的势力。首先,郑和航海之前永乐皇帝的诏书中就特别提到“今遣太监郑和往西域忽鲁谟斯(今波斯湾入口)等国公干”,他没有提到东非、印度、苏门答腊之类的地方,所以郑和七次航海,每一次都到位于波斯湾东南的忽鲁谟斯。其次,郑和手下有一个叫马欢的宁波穆斯林,回国后写了《瀛涯胜览》,他有一首诗:“忽鲁谟斯近海傍,大宛米息(埃及)通行商。曾闻博望使绝域,何如当代覃恩光。”忽鲁谟斯是由阿拉伯海进入波斯湾的第一个海港,所以说它是“近海傍”。明初大宛是帖木儿汗国的心脏地区,距离蒙古盘踞的新疆非常近。
——摘编自张信刚《丝路文明十五讲》
根据材料并结合郑和下西洋的相关史实,评析材料二中作者的观点。(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史实准确,表述清晰)
答案:示例1
作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联合帖木儿汗国包抄蒙古,我赞成这一观点。
评析:首先,从作者搜集的史料信息看,比较有价值的是郑和航海之前永乐皇帝的诏书和马欢的《瀛涯胜览》,两则史料中都提到了一个重要地点——忽鲁谟斯,二者形成了证据链。其次,从史料涉及的地点看,从忽鲁谟斯(今波斯湾入口)到大宛和埃及的道路都很顺畅;明初大宛是帖木儿汗国的心脏地区,距离蒙古盘踞的新疆非常近,郑和下西洋到达这些地方,明显具有防卫边疆的意图。
总之,作者分析论述的理由是比较充分的,也是比较客观、合理的,因此,作者观点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
示例2
作者认为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联合帖木儿汗国包抄蒙古,我反对这一观点。
评析:首先,从作者搜集的史料信息看,虽然永乐皇帝的诏书和马欢的《瀛涯胜览》两则史料都提及忽鲁谟斯,但都没有明确表示去忽鲁谟斯是为了实现联合以包抄蒙古,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郑和下西洋是为了联合帖木儿汗国来包抄瓦剌蒙古势力,这与史学界所公认的郑和下西洋弘扬国威、加强与亚非各国的友好往来和经济交流的目的不符,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其次,从史料涉及的地点看,从郑和下西洋的路线图可看出,其行程主要集中于亚非欧的交界地带,永乐皇帝的诏书并未提到东非、印度、苏门答腊之类的地方,但郑和确实去过这些地方,这说明郑和下西洋并未完全按照皇帝的旨意去活动,忽鲁谟斯并非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地。
总之,作者分析论述的理由是不够充分的,也是不够客观、不够合理的,作者观点的可信度是比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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