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思考:如何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尚不明确等维权问题?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知识脉络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壹
法律守护劳动者
——国家和法律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
——劳动法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含义: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要求: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1、劳动者:
特殊情况: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经相关部门审批,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有劳动能力≠劳动者【劳动(能力)+收入】
最近的一次修订 2018年
企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用人单位
(1)内容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其他法律法规: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2)意义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促进了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权的法律保障:
拓展提示:体面劳动是指通过促进就业、加强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开展政府、企业组织和工会三方的协商对话,来保证广大劳动者在自由、公正、安全和有尊严的条件下工作。
最近的一次修订 2018年
企事业单位 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 用人单位
BY YUSHEN
【知识拓展】
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核心
基础
辅助
劳动法律体系
3、劳动权的国家保障
(1)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4、劳动法
(1)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主体资格不同 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如民办幼儿园)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等。反映的是一种稳定、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相结合的关系 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涉及主体
意义: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表现:►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首要原则)
【注意】
①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双方的保护存在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
②劳动者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对劳动者倾斜保护,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4、劳动法
(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表现: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要求: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注意】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性别进行限定。
(2)劳动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