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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高考适应性练习
语 文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指定位置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
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
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只收答题卡。
一、现代文阅读(35 分)
(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 5 小题,18 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1~5 题。
①中国诗学的主要内容是诗法,即关于诗歌写作的法则和技巧。唐人谓之“格”,并由
此形成中国诗学的主要著作形式之一——诗格。中国诗学对法加以关注并奠定以诗法为主体
的理论结构,应该说是在唐代。晚唐、五代至北宋,层出不穷的诗格、诗话著作使诗歌技法
的探讨在逐步深入、细密的同时,也日益流于琐碎苛细。于是江西诗派起而矫之,发挥苏东
坡创作论中风行水上、自然成文的思想,倡“活法”之说。虽然“活法”之说主要着眼于点
化前人语句,但它显示的意义却是:具体法则是固定的,是谓定法;法的原理是灵活的,是
谓活法。相对具体法则而言,更重要的是法的原理。这应该说是诗论家对“至法无法”的自
觉意识。
②后来清初游艺编《诗法入门》,将前人的意思融合贯通起来,加以完整地表达:“诗
不可滞于法,而亦不能废于法。……法乎法而不废于法,法乎法而不滞于法,透彻玲珑,总
无辙迹,所谓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花,是耶非耶?得是意者,乃可与之
读诗法。”就是最死板的八股文,也讲究“文无定体,在其人之自得何如耳”。总之,反对
机械地拘泥于法,强调用法、驾驭法的能动性和灵活性,即由有法至于无法。
③“至法无法”作为艺术家对待规则和技巧的根本态度,可以说是艺术观念发展到成熟
境地的一个标志。它意味着艺术创作中独创性概念的终极确认。
④作为艺术观念,“至法无法”的凸现当然是在诗学体系基本形成的宋元以后,但其基
本思想早就孕育在最古老的文献中。它涉及两个古老的哲学问题:一是法与道的关系,二是
法与言的关系。
⑤中国古代在大道无形的本体论观念的主宰下,事物的规则或原理被划分为技与道(或
曰神)两个层次:技是形而下的,道是形而上的。在《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的故事中,
庖丁说:“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就诗学而言,有法即是技,神而明之的“无法”
才是道。《老子》曾说“有法法无法”,在艺术就是达到通神的化境。王槚《诗法指南》序
说:“语云‘有法法无法’,又云‘道法自然’。是编虽谭及有法,而法无所法之旨跃然以
呈学诗者,欲破穿凿支离之夙习,舍此无可从入。惟因法而法无法之法,以游于自然之途,
则诗虽技哉,进乎道矣。”这也是强调法进于道的神化境地。由此可以看出,“至法无法”
的观念与老、庄道学有渊源关系。
⑥第二层含义与第一层含义密切相关。老子认为,作为世界本原的形而上的道是不可名
状的,庄子也说“大道不称”(《庄子·齐物论》)。作为艺术化境的道,既然“知其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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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其所以妙”,当然也是不可言说的。严羽说“诗之极致有一,曰入神”(《沧浪诗话·诗
辨》),刘大櫆说“古人文章可告人者唯法耳,然不得其神,徒守其法,则死法而已”(《论
文偶记》),章学诚说“学文之事,可授受者规矩方圆,其不可授受者心营意造”(《文史
通义·文理》),无非是要说明,不能用语言捕捉、表述的东西,自然就是超出知觉限度之
外的不确定的东西,也就是不可讨论的东西。这样难以言说的“至法”,在被悬置起来的同
时,又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母”的道家哲学的本体论获得
了逻辑上的一致。
⑦儒、道两家学说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两大源头,中国古代文艺观也不例外地受到两家学
说的影响。但两家思想对古代文艺学的影响是不同的,儒家思想的影响主要在本质论和功能
论方面,至于创作论、结构论及艺术辩证法、美学基本原理,则大体是在老、庄道家思想的
基础上形成的。至法无法的观念,从本体论的角度看,无疑可以溯源于道家思想;但如果从
主体的立场来讨论古人对法的态度,那么我们还能看出道而不器的传统才能观的影响,由此
对至法无法的含义加深一层理解。在传统观念中,“工以技贵,士以技贱”。孔子说自己少
贱多能,不试故艺(没有做官,所以学到了很多技艺),不过是无可奈何的自嘲而已。后世
士大夫总是崇尚通才通识,具体的技能相对来说是受到轻视的。这种观念表现在文学理论中,
就是“心与气本也,源流法度末也,本至而末自随焉者也”。以诗学而言,诗论家本着孔子
“有德者必有言”的训条,首先强调的是作家的品德、修养和学识。如叶燮从诗家的才、胆、
识、力来论“诗之基”,法则卑之为“末技”;沈德潜倡言“有第一等襟抱,第一等学识,
斯有第一等真诗”,都是人所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