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价值引领]
[课标要求]
维护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对应学生用书P324]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对应学生用书P324]
1.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有哪些?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有哪些?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
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是什么?如何处理?
1.育小职责大
父母的
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的
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的
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提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敬老是义务
赡养
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
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养、扶助与扶养
抚养
扶助
扶养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1.朱某让上初二的女儿辍学回家照料三岁的弟弟,这一行为违背了父母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 纠正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关系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 纠正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地位上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只须让父母吃好喝好。( )
× 纠正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4.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 纠正 虐待强调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考向一 育小职责大(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2023·河北唐山二模)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在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违背了法律规定,违背法律的部分无效 ②刘某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的补充协议违背了法律规定,违背法律的部分无效;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及今后的抚养费用,是因为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①④符合题意。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状况、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因此刘某的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②说法错误。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因此刘某为其子改名的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③说法错误。
[答案] B
(2024·九省联考甘肃卷)12岁的安安趁爸爸不注意,用爸爸的手机玩了某款游戏并进行了充值,充值额达5 230元。一周后爸爸才知道此事,查明收款方为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是联系了游戏平台客服并提交了相应资料,要求退款,但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审核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安安的充值行为与其年龄与智力相适应,应为有效 ②爸爸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对于损失应承担一定责任 ③爸爸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④依照法律,爸爸可对安安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安安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此案中,安安父母不同意其行为,故充值行为无效,①错误。父母对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所以安安爸爸未尽到应有的监护职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②正确。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错误。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爸爸可对安安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④正确。
答案 C
考向二 敬老是义务(辨识与判断、分析与评价)
(2023·湖南卷)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小玩具、进行简单的消费等,①中孩子的观点是正确的,符合民法典规范。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中动物园方的观点正确,符合民法典规范。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爸爸”去世后,其遗产应该由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继承,没有先后之分,②中子女的说法不符合民法典规范,不选。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断绝父子关系”没有法律效力,③中的被告仍有义务赡养父亲,被告观点违反民法典规范,③不选。
[答案] B
(2023·广东湛江预测)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下列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目的在于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 ②减轻了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③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④旨在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由题干可知,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使老年人在万一发生不测时,自己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可交托给值得信赖的对象或组织,避免陷入被动,因此,该制度目的在于保障孤寡老人的生活,让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①④符合题意。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不会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而减轻,②排除。材料强调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说法错误,③不符合题意。
答案 C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对应学生用书P327]
1.继承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2.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是如何规定的?
3.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怎样的?
4.处理好法定继承的意义有哪些?
5.遗嘱的特点和种类是什么?为什么要立遗嘱?
1.继承
含义
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提醒]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有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法定继承的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提醒] 法定继承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近亲属继承。
3.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范围和
顺序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种类
①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
× 纠正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2.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不必承担其债务。( )
× 纠正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3.刘某离异后遇车祸身亡,留有60万元遗产,刘某有一个孩子和老父亲,还有一个弟弟。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父亲和弟弟应各分得20万元遗产。( )
× 纠正 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之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因此,刘某的弟弟不能参与继承。不考虑其他情况,刘某的孩子和父亲各分得30万元遗产。
4.遗嘱继承就是遗赠。( )
× 纠正 遗赠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考向一 法定继承(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2022·浙江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的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正确。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错误。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错误。
[答案] B
赵某和钱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二人都是再婚。再婚时,赵某携儿子甲,钱某携私生子乙共同生活。年后,赵某和钱某领养了女孩丙。甲25岁时与丁结婚,但两年后甲突发疾病去世。丁承担了主要赡养赵某和钱某的责任。后来赵某和钱某遇车祸离世,留下一套房子和80万存款。关于赵某和钱某遗产继承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是领养的子女,可以取得继承权 ②乙是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继承权 ③甲是婚生子女,故而有优先继承权 ④丁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乙虽是非婚生子女,但也享有继承权,②错误。甲是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但“优先继承权”说法错误,③排除。
答案 B
考向二 遗嘱继承(辨识与判断、分析与综合)
(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解析]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答案] D
(2024·九省联考广西卷)2021年3月,赵某书写的遗嘱表明其婚前存款30万元由母亲李某继承10万元、妻子陈某继承20万元,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的父亲早已去世,母亲李某没有其他子女,一直由赵某夫妻赡养。2021年5月赵某去世后,陈某作为儿媳继续赡养李某。2023年12月,李某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妻子陈某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母亲李某不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 ③儿媳陈某无权继承李某的遗产 ④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配偶、子女、父母是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妻子陈某、母亲李某都是赵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①符合题意,②错误。赵某立遗嘱表明,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女儿赵某红继承,赵某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只有资格处置自己的那一部分,所以女儿赵某红根据遗嘱继承房屋50%的所有权,赵某妻子拥有房屋另外50%的所有权,④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儿媳陈某有权继承李某的遗产,③错误。
答案 B
[易错提醒] 误认为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对应学生用书P329]
“上海老人推倒摩托车案”宣判!
2022年6月25日,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陆老太故意推倒,损失16 000多元。事后陆老太态度强硬拒不赔偿,监护人即陆老太的儿子避而不见,陈先生坚决维权,将陆老太告上法院。2023年1月24日,陆老太在医院去世。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2023年2月22日,当事人陈先生再次维权,此次被告是陆老太的遗产继承人,即老人的儿子,案由系债务清偿纠纷。
法院调查得知,陆老太名下有一处房产。2023年3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肇事老人的儿子朱先生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陈先生修车款16 704元并承担诉讼费108元。
[信息解读]
信息提取(圈画关键词句)
知识对接(整合调用知识)
显性
信息
信息①:上海陈先生的摩托车被陆老太故意推倒,损失16 000多元
①__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应该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信息②:因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案由系债务清偿纠纷
②__法定继承人,不仅会继承老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老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
信息③:__判决肇事老人的……并承担诉讼费108元
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隐性信息
有时候,需要“父债子还”
[探究思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对这个案件的认识。(分析与评价、探究与建构)
提示:①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陈先生拥有的摩托车是财产权中的物权,是其合法拥有的动产,陈先生对摩托车享有直接支配和排它的权利。涉事老人无故推倒摩托车,侵犯了陈先生的财产权,应该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②老人的儿子作为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不仅会继承老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老人生前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老人偿还的债务,应由老人的儿子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③当地法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保护自然人的财产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1.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杜某、11岁的女儿及张某母亲。2022年12月张某因病去世时,张某和杜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12间,现金6万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下,对这12间房屋和6万元现金的正确处理是( )
①张某女儿还较小,可能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
②必须由杜某、张某女儿、张某母亲平均分配
③张某母亲、妻子及女儿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杜某一般应当分得6间房屋和3万元现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张某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年龄还较小且缺乏劳动能力,可能适当多继承一些现金,①正确,②错误。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张某母亲、妻子及女儿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张某和杜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12间,现金6万元,因此张某的遗产是房屋6间,现金3万元,这部分遗产由杜某、张某女儿、张某母亲继承,④错误。
答案 B
2.赵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贺某,贺某支付了90%房款,约定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赵某去世。赵某之子小赵作为赵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钱某并已过户。贺某得知后,要求钱某和小赵退还已支付的房款。钱某认为,自己与贺某素不相识,不应对贺某的损失负责。小赵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父亲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根据法律,钱某不能享有该房屋所有权 ②贺某无权要求钱某退还已支付的房款 ③小赵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 ④若小赵与贺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钱某享有该房屋所有权,①错误。小赵继承该房屋,应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贺某无权要求钱某退还已支付的房款,②入选。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小赵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偿还贺某已支付的房款,③正确。人民调解达成协议需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答案 C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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