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6.4国家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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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1日,
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增加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
1、什么是国家监察机关?(性质)
2、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范围)
3、监察机关的体制(构成、责任范围、上下级关系)
4、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5、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6、监察机关的职责★。
学习目标
作用: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调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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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体系 组成 国家监察委员会 (最高监察机关)和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国家监察机关由 国家权力机关 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①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
级监察委员会
国家权力机关
监察范围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 全面覆盖
工作原则 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 监察权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 审判机关 、 检察机关 、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全面覆盖
监察权
检察机关
审判机关
二、 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监督职责
(首要职责) 内容 依法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 公权力 的行为
作用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调查职责
(经常性工作) 内容 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意义 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减少 和 遏制 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公权力
减少
遏制
国家
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机关
省
监察委员会
市
监察委员会
县
监察委员会
领导
领导
①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性质),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4.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关系。
②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领导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
人大
地方各级人大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委
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产生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
最高对应最高
笼统对应笼统
地方对应地方
受双重监督
依照法律,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公权力:是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总称,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主体基于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对公共事务管理行使的强制性支配力量。公职人员在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等。
3.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P91)
公职人员:例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各党派和主要人民团体的公职人员;医院、学校等都在检查之列,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只要是行使公共权力的都应该在监察范围之列。
私立医院医生
公务员
建筑工人
公办学校校长
公立医院院长
村干部
国企
管理人员
检察官
私企老板
辨一辨:下列人员哪些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私立学校校长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大
国家监察委员会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产生、监督
产生、监督
负责
负责
负责
监督
最高监察机关
本行政区域内
产生: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及其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关系:①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②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1、什么是国家监察机关?(性质)
2、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范围)
3、监察机关的体制(构成、责任范围、上下级关系)
4、监察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
5、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6、监察机关的职责★。
学习目标
作用: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2)调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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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处置职责
方式:
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