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45讲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
素养考向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1.从“时空观念”的角度了,解英国和法国分别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发展
2.从“史料实证”的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证个人的权利
3.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理解基督教宗教伦理的两面性,即强化迷信和对大众的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渊源
1.罗马法地位及其影响
(1)罗马共和国——《十二铜表法》: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颁布,是一部成文法。
(2)东罗马帝国——《罗马民法大全》
①背景:罗马帝国时期,统治区域扩大和人口激增,6世纪,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
②地位: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2.中古时期的三大法律支柱
(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2)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3)罗马法:11世纪以后,欧洲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概念阐释〕
(1)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2)成文法: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3)教会法:也称寺院法、宗规法,是基督教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准则的法规,它对于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制度等方面也都有规定。教会法的阐释是基督教发展的结果,到中世纪中期教会法形成了独立的法律体系。
(二)两大法系的形成与发展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1)起点: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建立,王室设立法院并巡回审判,这成为英国法律真正起点。
(2)发展:12世纪前后,普通法形成: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3)形成: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英美法系”。
2.大陆法系(民法系)
(1)背景
①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②近代,法国在启蒙思想和1789年爆发的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2)形成过程
①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②后来,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拓展]比较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不同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判例法
成文法
基本原则
遵循先例
宪法为根本法
法官地位
司法地位高,可以开创先例
地位低,(立法地位高),立法司法分工明确
法官作用
制定、解释、执行法律
执行法律
国家代表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相同点
性质:都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指导思想:都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背景: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2.基本特征
在国家权
力结构层
面上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在法律
内容上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在司法实
践过程中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局限性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概念阐释〕
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有:对任何人有罪的宣告,只能由法院决定,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无权决定。强调证据裁判主义精神,法院应当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设。在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是无罪的,不能因为其被逮捕、被起诉、被审判而认为其有罪。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世纪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1)背景:在帝国的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